第四章 电视台节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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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54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电视台节目
分类号: G222.3
页数: 2
页码: 2258-2259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江西省景德镇市的电视台节目。
关键词: 电视节目 节目制作

内容

第一节节目设置
  1983年10月1日景德镇电视台播《本市新闻》和文艺节目,每周2次,每次10分钟。1985年《本市新闻》增加2次重播(即:首播、重播共4次)。
  1985年综合文艺节目,由每周2次增至7次,每周播出4小时。广告类1984年7月开始文字广告。
   第二节电视节目生成
   景德镇电视台于1984年开办自办节目。当时,采编在职人员4人,新闻节目采取不定期播出的方式试播,每次播出新闻约3—4条画面新闻,无口播,新闻播音员不出图像。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景德镇新闻基本走上正常运转的轨道。1985年开始创办周三新闻。全市人民从屏幕上见到景德镇新闻男女播音员,新闻节目日趋完善,片头片尾、声像、新闻并举,信息量增大。
   第三节节目反馈
  1985年6月,景德镇电视台制作的电视剧《刑068》,获得了全国城市台春节大联播节目《金牛奖》后,中央电视台影视业务指导提出对《刑》剧的看法:景德镇电视台紧跟时代步伐,在人员少、经验不足的情况下,能拍出象“刑”剧这样无论创作态度与艺术趣味都比较严谨、向上的电视剧,可喜可贺,全剧的主题思想得到较好的体现。剧中许多戏,导演、摄像、音响都处理的比较真实,镜头组也很流畅,尤其是音乐很有特色,干净、简练、衬托了剧情,制造了气氛。剧的开始也有特色,呜呜急促的警笛,红光飞旋的警灯,几次快速闪现的字幕,将剧推向观众眼前,制造了气氛,产生了悬念。“刑”剧能寓启迪于娱乐中,不搞庸俗的嘘头,也是可贵之处。但作为一部惊险样式的剧,首先要惊险地扣人心弦,将观众“留在屏幕前”,方能将编导的观念“融进艺术的形式中”,“刑”剧就存在够紧凑、平淡,矛盾冲突不够激烈,如:剧情节前半部与后半部联系不够自然,人物形象也不够鲜明,剧中有几处明显的破绽,这可能与编导拘泥于背景材料有关。
  1982年,电视覆盖面占总人口70%,同年,中央、省、市三级混合覆盖率96.1%。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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