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药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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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493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药品管理
分类号: R195.6
页数: 2
页码: 2153-2154
摘要: 1950年7月,市人民政府颁发药商管理布告,对全市药商进行登记,当年共登记核准39户,并发给药商许可证。同年开展药品质量检查,集中焚毁虫蛀、霉变和伪劣药品398种,计3701斤。查处以假当真、以劣充优、高价暴利等不法行为的商贩,对改进药材生产、改善药品经营、保障用药安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关键词: 卫生事业 药品管理

内容

药品管理1950年7月,市人民政府颁发药商管理布告,对全市药商进行登记,当年共登记核准39户,并发给药商许可证。同年开展药品质量检查,集中焚毁虫蛀、霉变和伪劣药品398种,计3701斤。查处以假当真、以劣充优、高价暴利等不法行为的商贩,对改进药材生产、改善药品经营、保障用药安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1963年10月,市卫生局召开全市药政工作会议,会上制订中西药品管理制度。会上举办了中药饮片质量展览会,介绍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和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1964年1月16日,市卫生局成立药政科,监督医疗单位贯彻实施医院药剂、药品检验质量管理等制度。并对全市中药店的药品质量和经营方式等作了改进,普遍实行前面配方管药,后面加工炮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药政工作被迫停止。1974年,市卫生局医政科(组)配备了1名药政工作人员。1975年12月2日,成立景德镇市药品检验所。1981年,市卫生局正式恢复药政科,配有药政干部3人。1985年市药品检验所有工作人员24人。
  1981年、1982年,对市黎明、生化、红星三个制药厂和一、二、三医院、昌河医院自制制剂进行全面的整顿。1983年,对全市中药饮片质量组织检查。1984年,设义务药品监督员,全市29人。1984年9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对中西伪劣药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共查出264种,计金额66632元。1985年7月15日,根据卫生部传真电报关于认真查处假药案件的紧急通知,对全市39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来自福建、山东、广东等地的假药21种,假阿胶、海龙、砂仁等计1075公斤,假杭菊、金银花、板兰根等冲剂1800盒,价值10000余元。
  特殊药品管理1951年,市卫生科根据1950年11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和卫生部关于《管理麻醉药品的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对全市麻、毒、剧药品进行清查登记。1956年5月,转发中央卫生部关于《管理麻黄素暂行办法》,全市供应、使用单位当即将此药列入剧药管理。
  1965年2月22日,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三类毒、限剧药品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同时转发省卫生厅、商业厅《关于毒、限剧药氨茶碱、麻黄毒制剂的管理补充通知》,对全市零售店经营三类药品需具备条件方可批准零售。同年4月16日市卫生局拟定了《关于管理毒性中药的暂行办法》。10月16日,市卫生局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农村巡回医疗队使用麻醉药品问题的通知》,具体规定市农村巡回医疗队每月限定携带的麻醉药品品种和数量。
  1975年5月15日,市卫生局等单位,组织了对私种罂粟、吸食鸦片、滥用麻醉药品的情况及毒、限剧药品管理的一次大检查,健全了麻、毒、限剧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个别农民私种罂粟进行了有力的制止。
  1979年12月28日,召开了一次加强麻醉药品管理的专业会议,研讨在城乡开展购用麻醉药品的整顿工作,学习国务院(78)176号《关于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抽调药学技术人员20人,分3个小组,在全市开展对麻醉药品的保管、使用情况的检查,抽查核对帐目、实物、处方等,并对东、西区私种罂粟情况进行检查,审核换发了符合使用麻醉药品39个单位的购用印鉴卡,制止清除了鹅湖区创业垦殖场私人种罂粟的现象。为加强毒、限剧药品的管理,市卫生局遵照卫生部(79)国药字第226号文件,制定了毒、限剧药品的管理制度。毒性中、西药品种分类如下:
   西药毒药限制性剧药品种及分类表:
  第一类:丙胺(异丙胺)针、片剂,三氧化二砷及升汞毒片剂;(盐)酸士的年,亚砷酸钾溶液,毒毛旋花子甙K(G),氢溴酸后马托品,氢溴酸东莨菪碱,硝酸毛果芸香碱硫酸阿托品,地黄毒甙咖啡因粉剂,安钠咖粉,去氧麻黄素。
  第二类:毒毛旋花子甙K(G)针剂,盐酸麻黄碱,安钠咖针、片剂,(盐)硝酸士的年针及片剂;巴比妥及其钠盐及针剂,苯巴比妥及具钠盐及针、片剂;异戊巴比妥及其钠盐及针、片剂,硫喷妥钠及其针剂,汗地黄针、片酊剂;良菪酊浸膏、流浸膏,颠茄酊浸膏、流浸膏,曼陀罗酎浸膏、流浸膏,马钱子酊及浸膏、流浸膏;水合氯醛,氟奋乃静针及片剂。
   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牛马钱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蝥、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牛汁遂、洋金花、闹羊花、生干金子、生天仙子、蟾蜍、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九分散、龙虎丸、九回生、四生散。
  1984年2月15日,市卫生局颁发(84)景:卫药字006号《关于重新办理使用麻醉药品报批的通知》。到1985年底,全市251个医疗单位中经市卫生局审批发卡使用麻醉药品的单位共59个,其中一级限量30个、二级限量21个、三级限量4个、四级限量3个、四级以上限量1个,并分别建立了麻醉药品档案。
  医药市场管理清末至民国年间,景德镇医药市场混乱,社会流医行医卖药、以假充真骗取钱财,危害人民健康的情况十分严重。景德镇解放以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视医药市场管理,不断清查打击流医药贩,保护人民的健康。1963年3月23日,经市人委第十八次委员扩大会通过《关于社会流医管理暂行办法》,1964年9月7日作了修订,共13条。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流医管理,打击社会流医的非法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起了积极作用。1964年10月,又对流医的非法行为进行查处,将其非法行医的情况通报全市,并予以取缔。1974年下半年,景德镇市卫生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对全市游医药贩进行联合检查,没收了部分非法行医的药品,取缔了游医药贩,加强了医药市场管理。
  1980年4月,市卫生局组织一次全市查收假阿胶的工作,在城乡医疗单位共查封报废假阿胶100余市斤,这些药品均是游医药贩以假充真出售的假药。同月,市卫生局为贯彻中央卫生部《关于加强药政管理,禁止制售伪劣药品的报告》开展了宣传,并会同公安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没收了一伙游医药贩的假天麻,经鉴定后为紫茉莉根。为了进一步加强医药市场管理,近几年每年进行了1至2次对贩卖假药、非法行医牟取暴利的药贩游医的查处,每年共查处取缔游医药贩20余起。
  为了加强个体开业医生和医药市场的管理,1982年5月27日,市卫生局制订具体规定,凡开业行医的个体户,必须有正式户口,有专科毕业证书或有一定的技术水平,有独立治疗能力,作风正派,经考试合格者,才能批准发给个体开业证书。凡经批准开业行医者,必须有固定地点,严禁贩卖伪劣药品、麻醉药品和毒、限剧药品及贵重中药材,并须按国家收费标准收费,应备挂号登记本、处方笺及病历表,随时接受市场管理检查等。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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