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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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41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学
分类号: G40
页数: 1
页码: 2007
摘要: 唐武德四年(621)置新平县,即设有县学,址在县治西北。宋元丰年间,迁到县治东南,即今旧城中学内。县学与孔庙在一起,合称“学宫”或“黉宫”。学官设教谕、训导各1人,管理和教育生员。
关键词: 教育组织 书院私塾

内容

唐武德四年(621)置新平县,即设有县学,址在县治西北。宋元丰年间,迁到县治东南,即今旧城中学内。县学与孔庙在一起,合称“学宫”或“黉宫”。学官设教谕、训导各1人,管理和教育生员。
  县学生员,首先要取得童生资格(即身家清白的本籍人等),然后经县试、府试合格,人府学的为府学生员,人县学的为县学生员。明清时期入学俗称“秀才”。县学学额按岁科试额定员。清代浮梁岁学额试取文生12名,武府“免其丁粮”,“以礼相待”,要求生员“上报国恩,下立人品”。生员分普通生员与“廪膳生员”。廪膳,即享受一定银两待遇,清代浮梁廪生名额20名。
  县学对生员主要是进行定期考课,一般为月课。清以前也进行讲学活动。清代,考课渐少,生员仅名列学籍。生员课程教材,主要是经、史、性理及时文等。浮梁学宫藏有《十三经》、《二十一史》、《四书》、《性理大全》等书籍。省学政巡回各县对生员进行“岁考”,科考合格者方能参加本省乡试。
  县学学官及杂役俸薪、文庙香烛、春秋祭祀均按统一规定列支。清代浮梁县学有学田20亩,并接受一些捐输。
  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后,县学即不复存在。
  元代县以下设有社学。明代嘉靖二十一年(1542),浮梁在县治和景德镇、湘湖、南村、潭口等地设有社学9所。清代,设有少男义学。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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