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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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411
颗粒名称: 教育志
分类号: G40
页数: 64
页码: 2005-2066
摘要: 古代浮梁,县学设于唐初,书院创于南宋,在漫长的教育历史中,教育有过盛期,也出现过低谷。清代浮梁,曾有“十户人家九读书”、“乡无不教之地”之说。乾隆年间,县令沈嘉徵有曰:“德教欣看四海敷,党庠术序遍生徒;曾闻十室有忠信,敢道山城学者无。”前句说的教育盛况有言过其实之嫌,但后句那种为地方办教育的胆识,确实值得后人缅怀。
关键词: 教育组织 教育机构

内容

古代浮梁,县学设于唐初,书院创于南宋,在漫长的教育历史中,教育有过盛期,也出现过低谷。清代浮梁,曾有“十户人家九读书”、“乡无不教之地”之说。乾隆年间,县令沈嘉徵有曰:“德教欣看四海敷,党庠术序遍生徒;曾闻十室有忠信,敢道山城学者无。”前句说的教育盛况有言过其实之嫌,但后句那种为地方办教育的胆识,确实值得后人缅怀。
  近代景德镇的教育有明显的瓷城特点,就是陶瓷职业教育的创办和发展。1914年,黄炎培先生考察景德镇职业教育,批评景德镇制瓷的保守性,使中国陶业学堂的创设“迁地以避”,激发了教育界同仁创办职业教育。次年,竞成小学校长方芷庭在景德镇首创饰瓷职业班,揭开职业教育历史。此后,陶瓷职业教育有小学附设、中学附设、独立办学,并从初级陶瓷职业学校发展到陶业专科学校,为陶瓷事业的发展培养了人才。
  近代教育的另一特点是它的革命性。从1919年的“五四运动”开始,历次重大政治运动,在景德镇教育界都曾有过较大的反响。20年代,竟成小学是大革命时期的革命据点,是邵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活动过的地方。当革命需要的时候,教师方维华等人投笔从戎,征战沙场;倪端等人在敌人的电刑之下,威武不屈,壮烈牺牲。30年代,陶业人员养成所的学生,在杜重远先生的教导下,面对国民党“攘外必先安内”的严峻政治形势,毫无顾忌地投向革命,奔赴民族解放的战场。
  当代景德镇的教育,虽然有过曲折,但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关心和重视下,教育已被列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其发展之快,成绩之巨,远非昔比。今天,景德镇市已形成初具规模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具有“瓷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育体系。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事业展现出一派勃勃生机。第—章机构
  第一节行政机构
  从唐代置县(浮梁原名新平)起,县治所在地设县学。明、清亦称儒学。县学学官设教谕、训导,皆由朝廷委派,负责管理和教育生员,佐理童生考试和主持孔庙祭祀。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后,儒学署改为县劝学所,设学务总董和劝学员,劝导地方办学。
  辛亥革命后,撤销劝学所,在县公署设学务科,秉承县知事掌教育。民国6年(1917),复设劝学所,设所长1人,劝学员2人,并设县视学1人。劝学所和县视学皆棣属县公署。县视学重在视察,劝学所责任在执行。
  民国13年(1924),改劝学所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下设局员、视学员(后改称督学)。县教育局受省教育厅指导,独立负责地方教育。
  民国24年(1935),撤销教育局,在县政府设第三科,管理文化教育和建设。设科学、督学、技士、科员(1935年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从波阳迁景德镇,浮梁教育一度由专署直接管理)。民国26年(1937),县政府增设第四科管建设,第三科专管文化教育。民国29年(1940),明确第三科为教育科。在区署设教育督办员(后改称教育指导员),乡设文化干事。
  民国36年(1947),经中央核准,浮梁恢复教育局,设局长1人,下分第一科、第二科,各设科长、科员、雇员,分工管理学校和文化、体育;并设督学4人,专职视导。
  景德镇解放后,文化、教育多次分合。1949年5月,市成立赣东北景德镇市教育局,县成立浮梁县人民政府教育科。市教育局分设中学、小学、社教、文化等组和秘书室、视导室,同年10月,市教育局改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文教科,设正副科长。下按人事、中等教育、初等教育、文化、财务会计设专人负责。1950年4月,县教育科改名为文教科。
  1954年,市文教科分为文化科、教育科。1956年,市文化科与教育科合并,成立景德镇市文化教育局,下设秘书科、文化科、教育科;浮梁县人民政府文教科亦改为浮梁县文化教育局。
  1958年12月,浮梁县划归市辖,次年县文化教育局与市文化教育局合署办公。1960年4月,市文化教育局分设两局,教育局设秘书科和教育科。同年9月,浮梁县建制撤销,市教育局统辖城乡教育。12月,文化局与教育局合并,复名景德镇市文化教育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行政机构瘫痪,接着被造反派“夺权”。1968年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教育行政归辖于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教文卫组。后分辖于宣教组。1970年3月成立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教育组。1972年10月,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化组与教育组合并,恢复景德镇市文化教育局,下设政治处、文化科、教育科、秘书科(曾一度称政工组、文化组、教育组、秘书组)。1975年,景南区、景北区、景东区、景西区分别成立区文化教育局(区局成立之前设教育组)。
  1979年,市文化教育局分设两局,教育局设政治处、人事科、秘书科、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科、基建科(后改计划财务科)。各区文化、教育也相应分为二局。
  1985年,市教育局设秘书科、人事科、普通教育科、职业技术教育科、综合教育科、厂办教育科、体育卫生科、计划财务科。表1-1景德镇市1949—1985年教育行政领导人名录
  第二节专业机构
  业余教育机构民国时期,断断续续办有业余教育,相应设有机构。民国12年(1923)成立浮梁县平民教育促进会,次年成立景德镇通俗讲演所。民国14年(1925)成立景德镇平民教育促进会。民国19年(1930)成立县识字运动委员会。同时成立浮梁县立民众教育馆。解放后,业余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制,1950年起,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市县均设立过业余教育机构,如工人业余教育委员会、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市民业余教育委员会、扫除文盲协会等,均下设办公室。1978年,成立市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分别在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局设立办公室常设机构(市教育局设立的业余教育办公室,1983年后与局综合教育科合署办公)。1982年,成立市职工教育委员会,由市总工会和市经委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
  教学研究机构民国26年(1937)浮梁县成立县教育研究会,对小学国文、算术进行研究。研究会是临时业余机构,很少开展实际活动。1953年,成立景德镇市小学教育研究会(业余性质),设语文、算术、体艺、史地教学研究组和教具制作研究组。1957年市、县成立教学研究室,为教研常设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教研室被撤销。1973年恢复,1984年市教研室改为中小学教学研究所,区、乡分别成立教学研究室和教学研究组。从1982年起,先后成立全市性中学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体育等学科中心教研组,并成立中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和小学语文、数学教学研究会。教研所、室隶属各级教育局。
  仪器、电化教育机构1979年,成立市教学仪器站。1984年,成立市电化教育馆,与仪器站合署办公。城、乡各区设电教仪器站。电教馆、站隶属各级教育局。
  招生考试机构1950年全市小学划地区统一招生,1951年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在市设考区。从这以后,届时成立各种临时性招生考试机构,如中学招生办公室、技校招生办公室、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公室等。1985年,为统一管理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及中等自学考试等工作,成立景德镇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办公室隶属市教育局。
  勤工俭学机构1981年成立市校办工业公司,隶属市教育局。
  第二章县学书院私塾
  第一节县学
  唐武德四年(621)置新平县,即设有县学,址在县治西北。宋元丰年间,迁到县治东南,即今旧城中学内。县学与孔庙在一起,合称“学宫”或“黉宫”。学官设教谕、训导各1人,管理和教育生员。
  县学生员,首先要取得童生资格(即身家清白的本籍人等),然后经县试、府试合格,人府学的为府学生员,人县学的为县学生员。明清时期入学俗称“秀才”。县学学额按岁科试额定员。清代浮梁岁学额试取文生12名,武府“免其丁粮”,“以礼相待”,要求生员“上报国恩,下立人品”。生员分普通生员与“廪膳生员”。廪膳,即享受一定银两待遇,清代浮梁廪生名额20名。
  县学对生员主要是进行定期考课,一般为月课。清以前也进行讲学活动。清代,考课渐少,生员仅名列学籍。生员课程教材,主要是经、史、性理及时文等。浮梁学宫藏有《十三经》、《二十一史》、《四书》、《性理大全》等书籍。省学政巡回各县对生员进行“岁考”,科考合格者方能参加本省乡试。
  县学学官及杂役俸薪、文庙香烛、春秋祭祀均按统一规定列支。清代浮梁县学有学田20亩,并接受一些捐输。
  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后,县学即不复存在。
  元代县以下设有社学。明代嘉靖二十一年(1542),浮梁在县治和景德镇、湘湖、南村、潭口等地设有社学9所。清代,设有少男义学。第二节书院
  浮梁最早的书院创于南宋绍兴年间,约1147年前后,由浮梁籍人、户部侍郎李椿年倡建。地址新田都(今鹅湖界田一带),名新田书院。书院由李姓集资,建有大成殿及堂庑斋舍,置学田数百亩,以田租为其经费,生徒皆为李姓子弟。嘉定年间(1208-1224)曾重修。书院废于何时,待考。
  南宋庆元三年(1197),景德镇监镇李齐愈于景德镇仿白鹿书院制,创建长芗书院。有人说长芗址在禅师山,待考。长芗聚徒讲学,生徒不限于浮梁本籍人。宋末元初,书院讲学风气盛,据元初重修书院《记》说:“乡塾之髦士皆得进而问业焉”。一度学者、生徒“四方云集”。明洪武四年(1371),由于山长朱伯高去府学任教授,人去学废,书院遂停办。
  浮梁县治,于元初至元十七年(1280)首创书院。书院地处浮梁八景之一的“北沼荷香”(今旧城北门外),由南宋赵源进士庄改建,名双溪书院。双溪占地面积为浮梁历代书院之最。浮梁籍人南宋进士,原饶州通判赵介如首任山长。书院“不事科举,而专义理之学”,除祀孔子外,别立祠祀朱熹、饶鲁等理学家。词人刘辰翁为书院写记,吴迂、杨维翰、王学古、黄士俊等曾主讲双溪。吴迂,浮梁人,元代理学家,科举不第,专心从教,他进学有序,讲训有则,一度双溪、长芗二书院及州学(县学)生徒合并听其讲学,他的学生中有四名进士。双溪书院几次重修扩建。明代万历三十三年(1605),知县周起元重修,汤显祖写《浮梁新作进堂赋》,称“居贤来章,迩所未有”。从南宋到明代万历年间,浮梁共建书院五所,其中景德镇二所。这些书院崇理学,讲学风气盛。明代天启五年(1625),魏忠贤迫害东林党,诏毁天下书院,浮梁书院皆废。
  清乾隆元年(1736),县令沈嘉徵在县治倡建昌江书院。书院经费除个人捐输外,还有“官租”来源。沈县令对生徒提出“最是家修宜切处,士先品行后文章”的要求。乾隆三十八年(1772)在双溪旧址建绍文书院。之后昌江书院并人。道光年间,湘湖蓝男建南阳书院,鹅湖建东山书院。据《浮梁县志》载,此时“浮梁书院之建,盛于它邑”。
  绍文、景仰、东山三所书院在咸丰年间被烧毁。东山书院当即在原址重建,其他皆于光绪年间选址另建。光绪初年,江村古演建北斗书院;光绪二十五年(1899),黄坛南溪建西河书院,皆为地方公建。清代书院建筑,一个比一个宏大,南阳有讲堂、书房30间,东山50间,北斗、西河多达百间。
  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景德镇建景仰书院。景仰书院原址在景德镇江家坞(原名净土庵),乾隆十年(1745)曾设义学于此。十二年(1747)筹款扩建,拟改为书院未遂。四十一年(1776),饶州府驻景德镇同知兴圣纪批准创建。有讲堂、书斋等房21间。取《诗经》“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定名景仰。创建初,书院有管理机构,其成员多浮梁本籍人。景德镇为四方人口杂居地,书院生徒,皆客籍人,即所谓“陶城子弟”。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重修,据龚銨《陶歌》载:“窑户陶成、陶庆二会创有书院,曰景仰书院。”重修费用皆陶瓷界人士筹集。此后,有关延请山长,考取生徒,给发膏火等均由同知经理。书院基金,除置有田产外,还有放贷取息和房租收入。因客籍人要回本籍入学(科举考试),所以景仰生员流动性较大。咸丰年间(1851-1861),景仰房屋被烧毁。光绪年间(1875—1908),新建书院于东门头(今胜利路,京剧团宿舍所在地),由客籍人组成专门机构管理。新建书院坐西朝东;前有庭院、有照墙,正门外有长廊,共三进;中为讲堂,两旁为书房,对着东门头开庭院门,石坊今仍存。清末书院停办后,景仰房屋一直由县、镇教育机关使用,其学产收入归于镇办教育专用。表1-2浮梁县历代书院古代景德镇的会馆有书院的名字,如都昌会馆称古南书院,徽州会馆称新安书院,抚州会馆称昭武书院等,共17所。据查,会馆并没有招收生徒办学,仅有传舍兼书斋性质。民国时期不少会馆以会产办学校,多数仍沿用书院名。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颁兴学诏书,规定书院改为学堂。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浮梁的书院则渐改为小学堂。
  表1-3景德镇会馆(书院)
  第三节私塾
  私塾主要承担蒙养教育。私塾或由教师择址设帐,或受聘东家,一个人教几个至十几个学生。以教学程度分,私塾分初等和高等,初等的称蒙馆,高等的称经馆。
  蒙馆以识字为主,也有讲解的。教师给学生逐个授课,逐句点书教读。学生熟读后背诵,继而再点教背诵。每天早晨和下午为教背时间,上午写毛笔字,从描红到摹本、临帖。开讲者,由先生定期讲授,学生练习作文、写诗、对对联。教材有《三字经》、《百家姓》、《干字文》及各种《杂字》等识字读本,进一步读《幼学故事琼林》、《千家诗》、《四书》、《左传》、《古文观止》等。蒙馆肄业时间由学生家长自定。一、二年三、四年或更长时间不等。蒙馆对学生管教严苛,实行体罚。设置地点灵活,入学时间不强求统一。一般以元宵后至腊月二十四日为年度,端午、中秋放假。近代,景德镇的蒙馆多兼开讲,著名先生有黄藻才、黄宗颖、余昆国、黎锦纯等。
  经馆一般为读了十来年蒙馆或准备科考的学生而开设,多富家子弟,师生食宿于校,以自学为主。在科举时代,课程与科考对口,教师讲《四书》、《五经》等,学生作“八股文”,写“试帖诗”。废科举后,经馆教学内容视教师过去的学习情况而定,策论科试出身的,则少教八股文。经馆多选址于风景秀丽清静地,景德镇的经馆多设于禅师山、沙陀山等处。据《浮梁县志》载,北宋时期禅师山即盛私学,状元刘辉(铅山人)和进士程节兄弟(浮梁人)同读于此。清代浮梁有“十户人家九读书”,“乡无不教之地,地无不学之人”等说法。显然这是言过其实,不过也反映学校广设城乡。近代,景德镇著名经馆先生有余邦伟、余瑞生、余国琛、余光麟、吴舫、彭湖心、刘世义、吴东阁等,他们皆清代举人、秀才。吴东阁(1884—1960)原籍都昌,清末秀才。始设馆于故里,1928年来景,先后在茶叶塘(今十九小后侧)和葡萄架的二所袁家祠堂(又名卧雪家风)开馆,终生从教,诲人不倦。1951年,他春节书联“东郊草木沾新露,阁下巾纶改旧风”。1953年,受聘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文史馆馆员。1960年病逝。
  清末“兴学堂”后,对私塾实行改良,民国初提出“整理私塾”。改良的总要求是私塾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毕业等方面皆向小学靠拢。民国初年,浮梁出现一批改良私塾,有的改称为“国民学校”(初小),如景德镇有“时敏”、“迪智”、“培基”、“成美”等;农村有“养正”、“求仁”、“启明”、“育正”、“昌源”等。其中有改良成功坚持下来的,也有因人设学而人去学散的,原封不动的旧塾仍占多数。民国21年(1932),《江西取缔私塾规程》规定,凡未经改良,“以教读为目的”,教师未经“检定合格”,塾址在“小学附近二里(城市一里)以内”的,皆属取缔范围。实际上,取缔私塾没有真正实行。设经馆的皆清朝遗老,不便触及;蒙馆偶尔被查一查,或朝禁夕设,或此禁彼设。民国22年(1933),景德镇区有私塾56所,学生1128人(当年同地区小学生1404人)。民国26年(1937),景德镇中心地区何家洼小学周围有私塾7所,学生150余名,接近何家洼小学生数。农村私塾学生数则成倍于小学生数。抗日战争爆发后,经馆随着主教先生自然减员,最后在历史上消失。
  新中国成立后,对私塾蒙馆实行“准其开学,加强领导,指导其逐步改进”的方针。将塾师组织起来,定期学习,提高他们的水平。要求使用新教材,改革旧教法。在城市,对塾师进行审定,够条件的转入公办小学任教;农村则多向民办小学过渡。1950年市区有私塾52所,学生466人。1955年,私塾降为26所。之后,由于普通教育发展,1965年前后,私塾亦自然消失。
   第三章基础教育
   第一节幼儿教育
  幼儿园设置民国22年(1933),景德镇开始筹办幼稚园。24年(1935),始办幼稚园一所,有幼儿30人(其中女幼儿18人),教师1人。27年(1938),在第一区中心小学开办幼稚园,园址即今市人民政府礼堂所在地,招收4至7岁儿童。次年有幼儿27人,教师2人。后因日机轰炸停办。31年(1942),在第四小学重办幼稚班,有幼儿30人,教师1人。33年(1944),办浮梁县立幼稚园,园址设何家洼小学(今市第六小学)内;有教工2人,,幼儿30人,景德镇解放时因生源不足停办。1950年10月,浮梁专区保育院(后改为市委机关保育院)成立。1951年,在城市部分公立小学办幼儿班。1953年附设幼儿班的小学7所,12个班,幼儿543人,教职工35人。次年,办市第一(邓家岭,今教师公寓,后改称市第三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戴家弄,今二十小,后改称市第一幼儿园)。以后,相继成立第三(圣公会,后改称二园,今市第一幼儿园)、第四(何家洼,今二园)、第五园(十八桥,今民政局址)。1956年6月商业保育院成立,接着各街道、厂矿根据有利生产、方便职工的原则,分别建立了民办、厂办托幼儿班。1957年,全市幼儿园有38所,幼儿1994人,教职工112人。其中企事业部门办的和民办幼儿园30所,幼儿1901人,教职工62人。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幼儿园激增,至1960年办有100余所,在园幼儿近6000人。1961年以后,实行“调整”方针,除办好公办幼儿园外,各街道幼儿园坚持以园养园勤俭办事业的方针,稳步发展。1965年全市有幼儿园39所,入园幼儿3978人,教职工305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办幼儿园被裁撤,民办幼儿园解散,厂办托幼组织也大都有名无实。1975年起,幼儿教育逐步恢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幼儿教育得到迅速发展。1979年,复办市第一幼儿园。1980年,市托幼领导小组成立,并在妇联设立了托幼办公室。1983年,复办市第二幼儿园。企事业部门及民办幼儿教育迅速发展;农村大部分乡镇均设有幼儿园(班)。1985年,全市有幼儿园161所,376班,入园幼儿7809人,占全市学前儿童总数的28.54,90。其中城市5854人,占城市学前总数49.78%;农村1955人,占农村学前儿童数的12.53%。
  教师解放初,幼儿教师皆从小学教师中选调。之后,公办教师的补充多为各种幼儿师范的毕业生,素质较好。厂办、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景德镇市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培训。1960年前后,城市举办各种训练班,共培训幼儿教师269人次。1965年,幼儿教职工305人,其中教养员134人(其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基本能胜任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公办教师下放,民办教师裁减,厂办教师换班。厂办中多数保教人员为不能胜任体力劳动的中、老妇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针对教师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幼托领导组织采取各种办法培训,提高教师素质,按地区组织幼儿园辅导小组,开展教研活动,相互促进;举办园长培训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开办各种课程及琴法、舞蹈、卫生保健等专项培训班。1985年教职工904名,其中有园长105人,教师756人,保健员43人。幼儿教师中受过幼师专门训练的7人,中师、高中毕业的196人。
  1978年以前,全市幼儿教学没有统一的教材,由各幼儿园、保育院自行选定。自1980年起,市各幼儿园、保育院均按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草案)》开设了语言、计算、体育、音乐、美工、常识等课程。1983年,开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各幼儿园;保育院根据儿童特点经常开展电化教学、语音游戏、手工劳动游戏和智力游戏等项目,让幼儿在游戏中受到教育,在观察事物中获得知识。1983年以后,许多幼儿园办家长学校,组织幼儿家长学习幼儿教育知识,配合幼儿园从养教出发,培养幼儿体智德美全面成长。
   主要幼儿园
  中共景德镇市委机关保育院市委机关保育院的前身为浮梁专区机关保育院,1950年10月成立,原址中华北路(今市防疫站),1952年浮梁专区并人上饶专区后改今名,迁莲花塘现址。保育院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大院周围砖墙环绕,院内栽花、植树、种草,设有攀登架、天桥、滑梯、球架、荡椅等大型玩具设施。室内外环境清洁、整齐、幽雅,是景市对外开放的一所规模较大的全日制儿童保育院。1985年有大、中、小9个班,幼儿335人,教职工41人。该院实行“精育”、“勤管”,根据《幼教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和开设课程,寓各科教学于游戏活动之中,融保教为一体;把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贯穿到一切活动之中。把住营养、饮食、防病三关,保证幼儿吃好、住好、玩好。采取多种形式与家长联系配合,使幼儿健康成长。1983-1985年,保育院历次被评为省、市托幼先进单位,市绿化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景德镇市市第一幼儿园第一幼儿园位于市珠山中路(原圣公会教堂),占地面积2372平方米,建筑面积886平方米,是市教育部门办的一所半日制幼儿园。该园创建于1955年8月,原名第二幼儿园。“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销。1979年9月恢复,园址定何家洼(今第二幼儿园),1982年迁现址。1985年全园有大、中、小5个班,在园幼儿212人,教职工18人。各项设备符合规格,环境卫生达到要求。该院为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经常组织教师业余进修,学习幼儿心理学、教育学,坚持各项教研活动,在保教工作和技能技巧方面,相互切磋,定期举行观摩教学。1979年复办以来,历年被评为市托幼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
  景德镇市商业保育院商业保育院创办于1956年6月,是省商业厅重点扶持、市商业局领导的一所全托保育院。院址在市工人新村中路东侧,占地面积4030平方米,建筑面积2478平方米。院舍雅致,办公室、教室、音乐厅、游泳池、草坪、花坛井然有序,教学生活设备和幼儿玩具齐全,有大、中、小10个班,在园幼儿400人,教职工共50人。保育院重视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经常开展听课和观摩教学活动,组织去市内外兄弟幼儿园参观学习,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在各科教学过程中一般都能运用游戏、观察、操作、讲解、谈话、演示等多种方式进行体、智、德、美的全面发展教育,成绩显著,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1978年以后,历年被评为省、市商业系统红旗单位、托幼先进集体、文明单位。1984年教师阮燕萍演出的木偶剧《二个好朋友》获全国三等奖。1985年幼儿参加全省智力游戏大奖赛获三等奖。
  4321厂幼儿园4321厂幼儿园创建于1966年2月。1985年有婴幼儿班6个,150多人,保教人员17人,建有1700平方米的园舍,有教室、卧室、活动室、音乐室、保健室、游泳池等。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进行分班教学,开设了语言、计算、音乐、体育、常识、图画、拼音等7门课程。由于厂领导重视幼儿教育,教师队伍得到充实。幼儿园经常举办琴法、舞蹈、手工、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学习班,每周举行一次教研活动,开展教材教法研讨和自制教具等活动。1981年被评为省托幼先进集体,1985年被评为市托幼先进集体。
  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中心幼儿园昌江中心幼儿园由珠山区昌江街道办事处办,园址设在大黄家上弄(今迁昌江街道办公楼内)。1980年昌江街道办事处为解决双职工的子女入托,将原有昌江街道民办小学改办为幼儿园。办园初期入托幼儿60人,保教员4人。后逐年增加,1985年在园幼儿190人,保教员6人。根据双职工上下班不同时间,幼儿园制定相应的作息时间,针对幼儿不同年龄分班安排课程,把教学和游戏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和提高保教质量,取得了优异成绩,1982年被评为省托幼先进单位。1985年列为省托幼办公室重点联系园。
  第二节小学教育
  学校设置清宣统二年(1910),浮梁县治绍文书院改为县立绍文高等小学堂,1912年改名为“小学校”;民国元年(1912),江起鹏在景德镇厂前(今市政府礼堂所在地)创镇立模范小学,余新国在模范左侧创镇立女子公学。1913年,方芷庭在里村办竞成小学,周凤笙在程家巷办时敏小学。1915年,福音堂教会在老弄口教堂(后迁十八桥)办福音女校。这些是景德镇市历史上创办的第一批小学。
  民国5年(1916),城乡办有一批“国民学校”(初级小学),较著名的有景德镇的“迪智”、“培基”、“矜式”、“时化”;有旧城的“养正”、古演的“昌北”、洪源的“启明”、臧湾的“昌源”等。20年代,景德镇有完(高)小5所,即模范小学、女子公学、时敏小学、竟成小学和绍文高级小学(1916年从旧城迁景);有国民学校18所。农村只设初小,其初小毕业生皆升到绍文高小。民国22年(1933),全县小学分11个学区,共有学校91所(其中完小9所),271个班,学生2948人(其中完小学生285人);学龄儿童计24175人,入学率10%左右;教师187人(其中完小教师48人)。景德镇学区有公立学校19所,61个班,学生1404人;学龄儿童计7405人,入学率15%左右;教师76人。
  民国23年(1934),推行保学制度,要求实施初小义务教育。每保(或联保)设保立小学,对6足岁至15足岁未受教育的儿童强行“征生”入学。按保学制度规定,浮梁原初小皆改为保立小学。民国24年(1935)统计,全县80%的保皆办有保学,共131所,学生9667人,其中完小11所,适龄儿童入学率40%(据调查,这些统计数字被夸大了,约三分之一的学生是各保“征生”,实际上或未入学,或在私塾)。此后至1949年,全县小学生统计数均在万人左右。
  民国25年(1936),全县按6个行政区设学区,并在区署所在地设区中心小学8所,其中厂前、何家洼、竟成、绍文(1935年迁旧城,后改名新平)4所为完全小学。
  民国29年(1940),推行“国民教育”(初小义务教育),各保立小学改为“保国民学校”,中心小学改为“中心学校”。同年,景德镇的一批会馆(祠堂)以公产办学,抚州同乡会在抚州会馆首创私立昭武小学。民国34年(1945),景德镇有公立小学23所,私立小学7所。这以后,城市仅私立小学有所发展,公立学校日衰,农村小学在景德镇解放前夕濒于停办。
  1949年5月上旬,市、县人民政府接管了各类小学校,其中有城市公立小学校15所,即浮师附小、第1至7中心小学校及中渡口、徐家街、河西、三闾庙、天后宫、许家弄、老弄口保小等。私立小学校12所,即昭武、安道、延鲁、天禄、新安、湖北、章山、南州、筠阳、福音、宏道、真一等,共有学生2415人,教职员180人;农村在籍学校74所,学生4804人,教职员193人(据后来调查统计,实际办学的仅35所,学生1467人,教师108人)。接管后,鉴于公立小学学额不足,城市暂时停办了3所小学校,即天后宫、许家弄、老弄口。私立小学准予立案续办。城乡适龄儿童入学率约计为20%。
  遵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的规定。1950年,省立浮梁革命烈属子弟学校和市立工农子弟学校(1952年改名十五小)成立。城乡优先吸收工农子弟入学,46%的工农子弟减免了学费,赤贫户的子女并发给文具书籍。城市小学由各自招生改为按地区划片统一招生;农村实行乡学乡办、村学村办,民办公助。次年,接收教会办的三所小学,同时将私立小学改为公立。1952年城乡共有小学144所,学生10675人,学生人数达到了民国时期的最高统计数。1953年,城乡小学就网点布局、学校工作忙乱和忽视教学等方面进行分批整顿。1949年至1953年城乡小学修建了一批校舍,开始改变小学仅办于祠堂庙宇,没有独立校舍的状况。
  1954年,城市小学生比1949年增3.6倍,部分学校办二部制。1956年,城市在波萝庵首创民办小学。次年,为解决城市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市人委会发出《关于提倡机关、厂矿、团体办学的通知》,城市厂办民办小学发展为26所,在校学生1529人,教职工50人,适龄儿童基本入学。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56%。
   表1-4景德镇市1985年城市公办小学单位:平方米、人表1-4-1景德镇市1985年城市公办小学单位:平方米、人
  1958年以后,由于“大跃进”运动的影响,小学连续3年猛增,在校学生1960年比1957年增长1.67倍。1961年,采取一系列调整措施:发展民办厂办,调整小学网点,清退超龄学生,集中力量办重点小学等,实行城乡有别,有计划地、积极地普及小学教育。1962年,城市办小学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有13个,其中有建陶(景陶)、宇宙、美术(为民)、华电、建国、艺术、红旗、红星、东风、新平(人民)等瓷厂。
  1964年,为了进一步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逐步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城乡开设了多种形式的半工(农)半读小学及早班、午班、晚班等简易班。城市有半工半读班39个,学生1534人,农村有耕读小学167所,学生3114人。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达76.1%。1966年春,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视察三龙盘溪耕读小学说:“象这样的耕读小学,要全面开花”。
  “文化大革命”中,小学教育受到严重的破坏,降低了教育质量,延缓了普及教育的进程。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市、区、乡各党政领导把普及小学教育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列为市、区、乡的工作重点。农村一方面充实和加强乡中心小学,整顿和提高一般全日制小学,另方面发展和办好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和教学班,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提高读完五年小学的普及率。1979年小学毕业生10522人,5年前入学新生为20068人,5年普及率为52.43%。1983年冬,鹅湖区普及小学教育,经市、区人民政府验收合格。鹅湖区是江西省20个率先普及小学教育的县(区)之一。1978年以来,城市公办小学新建校舍15600平方米,结束了延续20年的二部制教学。1985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决定》。次年,昌江区、蛟潭区经验收,达到了省定普及小学教育的合格标准。1985年全市小学588所(含完小256所,不含教学点42个),其中城市公办18所,农村540所,厂办30所;在校学生76191人,其中城市17772人,农村49231人,厂办9188人;教职工3696人(专任教师3411人),其中城市956人,农村2154人,厂办58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7%;学校占地面积1188.16亩,其中城市87亩,农村812.96亩,厂办288.2亩;建筑面积187806平方米,其中城市35074平方米,农村124084平方米,厂办28648平方米。1985年小学毕业生10406人,5年前入学新生17069人,读完5年的普及率为61%。表1-5景德镇市1985年厂办小学
  学制清末小学堂初小学制五年、高小四年。辛亥革命后,初小改为四年,高小为三年。小学初创时期,学生入学时年龄均较大,多数已在私塾读过几年。竟成小学创办时,不分高等初等,先入“补习班”,一年后根据学业成绩按“四三制”分至相应年级。民国4年(1915),城市部分小学附设“职业补习班”,招初小毕业生,学制为二年。民国13年(1924)起,高小学制从五级起改为二年制,即小学实行“四二制”。民国23年(1934)推行保学,定6至10足岁为初小适龄儿童,初小仍为四年。规定10岁以上至15岁的超龄儿童读初小,学制变通为一至二年。民国时期,定6周岁为小学入学年龄,秋季始业。实际入学年龄不限。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规定在校学生缓征人伍,为躲壮丁,小学生中常有成人。鉴于春季入学向为社会习俗,多数学校办有春季班,学生成班人数都较少。
  1952年,小学生入学年龄定为7周岁,并在城市部分小学一年级新生试行“五年一贯制”。由于教材和师资条件准备不够,次年仍恢复“四二制”,分初、高两级。1953年春,停办春季班,改为秋季始业,原春季班学生延长学习时间半年,并在城市停招超龄生和不足龄生。农村超龄生1962年停招。1960年春,在“大跃进”运动影响下,全面推行缩短学制试验,其中有“三二制”、“四年一贯制”、“五年一贯制”。次年进行调整,改在一小等4所小学36个教学班试行“五年一贯制”;1966年初,扩至7所小学,48个班进行。之后,试验中断,1968年,全市实行五年制,不再以初小高小分段。1969年改为春季始业。1973年复改为秋季始业。1984年,将九中与十八小合并办群星学校,进行“九年一贯制”实验。1985年,小学仍实行五年级毕业。
   课程清末小学堂课程设置共9门:修身、读经、国文(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周课总时数为30—36节,其中读经占总课时三分之一以上。
  民国初年,初小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高小增历史、地理、理科、英文。读经一度废而复设,“五四运动”后渐废。绍文、模范、女子、竞成、时敏等校课程开设齐全;国民学校(初级小学),或用《三字经》、《千字文》、《杂字》等旧教材,或新课旧课并设。新学初创时期学生多读过私塾,教师多谙熟典籍,社会崇尚文科,各小学均私自增设古文。20年代模范小学的高小古文周课时多于国文。民国13年(1924)改修身为公民、卫生。民国23年(1934),县教育局经呈准改城市高小劳作课为饰瓷,女小为缝纫,农村为农艺。绍文小学课程设有公民训练、卫生、国语、历史、地理、自然、算术、工艺、美术、音乐、体育、英文等。此后,课程设置基本稳定,城市高小普遍开设了英文。民国31年(1942),小学节课时定为30分钟。
  1949年5月人民政府接管小学,即废除旧公民和童子军课。其他课程维持不变,删除旧教材中不适用的部分。1950年,小学语文、政治、史地使用老解放区课本。1951年秋,城乡小学使用全国统编新教材,课程设有语文、算术、体育、图画、音乐,高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地理。每节课时间定为45分钟,周课时24-28节。语文课包括阅读、说话、作文、语法、写字,算术课包括珠算。1957年各年级设周会,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思想政治教育。语文课在总课时中分别有讲读、作文和习字课时。四年级以上的学生,每年半个月生产劳动(集中或分散安排)。“文化大革命”中,教学常规被废,教材被否定。“复课闹革命”后搞“大批判”、“天天读”(读毛主席著作)。1978年秋,始用全国通用教材,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1981年,开设思想品德课,并规定学生每周在校活动总量,每节课时间定为40分钟。1985年市一小课程设置如下表,其他学校基本同此。
   表1-6景德镇市第一小学校1985年课程设置
  教学清末小学初创时期,由于学额不足,一般实行多级复式教学。城镇视学额灵活分班。30年代,景德镇小学常举办全镇学生讲演竞赛、学生运动会、文艺演出、习作展览等,并成立了小学教学研究会。竟成小学实施“以生活为课程的乡村小学教育”,推行“小先生制”等。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后,在实行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学方法的同时,一度强调学校配合政治中心,出现了忙乱现象,忽视了教学。1953年对小学进行整顿,提出教学是学校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开展学习苏联教学经验,建立教学常规,抓教学质量。城市成立小学教学研究会,分科成立四个教学研究组和教具教研组,组织各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活动。在教学方法上,提倡“启发式”。在学习苏联教学体系方面,推行“五个环节”,实行“五级记分法”,加强思想教育。学校在抓教学中,出现课外作业繁重,考试过多的现象。1958年“大跃进”,学生过多地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忽视了课堂教学,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所打乱。1962年以后,经调整逐步予以纠正,实行学校以教学为主,教师以教书为主,教书以课堂为主;恢复“百分制记分法”;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的教学;针对学苏联教学经验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倾向,提倡“少而精”的教学原则和不要机械照搬“五个环节”。同时,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思想教育生动扎实。1963年经省人委会批准,景师附小(今旧城小学)、一小为省重点小学,许多实验性的教学首先在重点小学试行。1964年,城乡实行多形式多规格办学,特别是半工半读小学的创办,教学内容更切合实际,有省编民办教材,有自编杂字、珠算、应用文等乡土教材;并针对全日制、半日制、长年夜校、农闲夜校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促进了普及小学教育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中,小学教学曾停课“闹革命”,“复课闹革命”,全盘否定解放17年来的教学,批判“智育第一”,提倡学生“不做五分加绵羊”,基础知识和基本训练几乎废弃。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经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了教学制度,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1978年市委批准恢复了重点学校,规定一小、七小、十二小和鹅湖小学、蛟潭小学为重点学校,并要求各乡重点办好一所完小。市、区、乡均加强了教学研究,逐步建立三级教学研究和电化教学网。1980年起,一小、七小等10多所学校进行各种教学改革实验,农村注重复式教学研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电化教学逐步开展,各小学增添电教设备,仅下拨城市公办小学电教设备折人民币近20万元。电教装备由单一的幻灯机发展到收录机、电影机、电视机、录放像机、照像机、微机。由省市装备电教设备的小学校计11所,第七小学定为省电教实验小学。电化教学由装备、试点应用,转入电教单科实验和专题实验。电教深入课堂、深入学科,有效地提高了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近几年来,各学校在加强教学的同时,忽视了开辟第二课堂活动,在学生中搞“题海战术”,课外作业繁重,考试频繁,节假日经常补课。1985年元月,市教育局作出了《关于解决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八项决定》,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一些做法正在纠正,第二课堂活动正在开展。
   表1-7景德镇市1949-1985年小学毕业人数统计表
   说明:1967年无毕业人数
  管理体制民国初期,公立高等小学(完小)由县设立,呈省教育厅核准;初级小学由乡镇设立,县政府核准。30年代之后,高(完)小设立由县核准即可。公立小学的校长和教员,初由县政府委任(校长报省教育厅备案),之后,教员改由校长聘任(报县备案)。对各类小学的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教师都有明确的学历、资历要求;实行聘任制后,应聘的教员须经县政府检定合格。1934年之后,浮梁县6个区先后建有县立区中心小学,负责视察辅导本区所辖各级小学,办理民众训练,并协助区署办理教育行政事务。区中心小学有高小一班者,设校长1人,教员兼教导主任1人。高小每增一班加教员1人;初小每班设1教员,校长皆由教员兼任。30年代在小学各班设级任导师,指导学生行为品德和管理学生生活。私立小学(含教会办的小学)由校董会管理,校董会的职权是:学校设立或停办,经费筹措,校产保管,校长任免等。校内管理、教师聘任等则由校长负责。私立小学报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立案。在管理上与公立相同,员生比例略高于公立。县立、乡镇立、私立小学教育教学皆由县教育行政指挥监督,受县督学指导。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后,市、县人民政府接管小学不久,对城市公立小学的校长、教导、教员予以委任;农村完小以下,实行“乡学乡办、村学村办”。小学员生比例以3班为标准计算,每班学生40—50人,教员(含校长、教导)每班平均1.5人;工友1人(每增5个班加1人);6个班以上设专职事务1人(6班以下由教员兼)。1951年农村以完小为中心设辅导区,城市以一小、二小、七小为分片中心设三个学区,对所辖小学进行业务辅导和行政督导。1952年起,各小学级任导师改为班主任,实行班级教师责任制。1960年起,小学教师编制以班级数定额改为以学生人数定额,全日制公办小学初小32比1、高小30比1,行政工勤人员200比1。1962年农村有21个辅导区,每个辅导区所在完小,配给校长、教导主任各1人,兼管辅导区的工作。民办、厂办小学其行政归创办单位领导,业务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文化大革命”中,学校行政体制被打乱,称“革命委员会”,下设“教革组”、“后勤组”,设“革委会”主任、组长。城市小学归“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领导,农村小学归“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管理。1978年恢复校长制,城市小学设教导主任、事务主任。农村以社(场)设辅导区,各辅导区设一中心完小,校长由社(场)负责教育工作的干部兼,大队视规模大小配备校长或负责人。教职员配备,城镇按每30个学生配1人,农村25个学生配1人。1984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乡、村分级办学,城市小学归区主管、主办,农村以乡设辅导区,村民委员会设完小。普及小学教育责任在区,任务落实到乡。
   主要小学校
  浮梁县立绍文小学绍文小学的前身是绍文书院,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建于县治“浮梁八景”之一的北沼荷香(今旧城北门外)。咸丰年间烧毁,后于县学右侧重建(今旧城中学内)。宣统二年(1910)改为绍文高等小学堂。民国元年(1912)改名小学校。县署迁景的第二年(1916),该校迁景德镇莲花塘(今中共市委所在地)。
  新学创办之初,农村没有高小(完小),绍文是唯一的县立高等小学,除景德镇的学生外,全县的初小毕业生皆在绍文读高小。初为四年制,辛亥革命后改为三年制,民国13年(1924)改为二年制。学校规模约四五十人。民国13年(1924)毕业生17人,教职员8人;民国15年(1926)毕业生13人,教职员11人。首任校长朱光庭(亦名用明),省优级师范博物班毕业。学校师生基本上是浮梁籍。与同期小学比较,绍文在师资、财力、物力方面较强,校舍设备较齐全,师生全部住校。该校曾为浮梁本籍人培养了一批人才。
  30年代起,高小逐步下伸农村,绍文改为完小,民国22年(1933)有6个班级,141名学生、10名教师。次年,新平初级小学(旧城)拟办完小,绍文迁回旧城,与新平合并,仍名绍文。半年后,改名为县立第二区新平中心小学。
  景德镇市竞成小学竞成小学创于民国2年(J913),原址在里村翠云寺,创办人方芷庭为第一任校长,校名先后改称县立第二区竞成中心小学、里仁乡中心小学。1950年名景德镇市第六完全小学,1954年改为省立浮师附小。次年,遵照省长邵式平的意见,恢复竟成原名。现属昌江区辖。
  竟成小学本着对学生授以生活必需的知识技能为宗旨,民国4年(1915)加办了陶瓷职业班,是景德镇第一所办职业班的普通学校。之后,办农牧业职业班(当时名中山学院)。民国5年(1916),创校办工厂,收集瓷土屑进行加工,是景德镇校办工厂之始。次年,办景德镇第一所中学——珠山中学。30年代,以乡村小学模式办学,对高年级学生进行农业生产教育,学校不雇用工友,由师生共同劳动,办有菜园、果园、鱼塘、鸡场,对女学生授以烹饪、女红。推行“小先生制”,规定学生每天教家长识字,广泛开展社会扫盲。竟成当年被江西省教育厅誉为“江西乡村小学楷模”。
  竟成小学在大革命时期,是景德镇地区革命活动的重要据点。1926年中共浮梁县委在学校发展了青年团员(后转党),成立了支部,方维华(烈士)任书记。1927年,中共浮梁县委书记、景德镇市委书记邵式平多次在竞成小学进行革命活动。南昌“八一”起义后,邵在形势险恶的情况下,由竟成小学党组织派人护送离景。1928年,根据省委指示,重建浮梁县委,设两个区,竞成小学两名教师为县委委员,一人兼区委书记,全县半数支部书记由竟成小学的教师或毕业生担任,学校成了县委秘密活动中心。1929年冬,由于省委遭到破坏,竞成小学的党员身份大都暴露,倪端、徐京丹等被捕,在敌人电刑中牺牲,方维华、马济英等投笔从戎。1930年,竟成小学师生与当地群众一道,配合方志敏率领红军奇袭景德镇。赣东北红军军事委员会主席邵式平,多次到竟成小学活动。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这所学校有20多人先后献出了生命。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后,邵式平省长和胡德兰、马步英等老一辈革命家,多次来校视察。鉴于翠云寺不宜学校扩建,1959年经邵省长批准,择今址(里村程家山)新建。学校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有教师47人,学生1400人。学校电教和仪器设备日趋完善。1983年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胡德兰为竟成小学建校70周年题词:“继承优良传统,建树新的英雄”。
  景德镇市第一小学一小校址在中山北路,其前身是民国33年(1944)春由徽州旅景同乡会创办的私立新安小学。今校址所在地为徽州会馆,亦称新安书院。学校以求实为校训,重教学质量。景德镇解放后,新安小学立案续办。1951年改为公立,从今名。1962年,江西省教育厅定一小为重点小学,并呈报中央教育部为全国重点小学。现属珠山区辖。学校占地面积4052平方米,建筑面积3003平方米。
  1949年有200名学生,10名教师。1954年,推行北关黑山小学的教学经验,进行“集中识字教学实验”,取得了良好效果。1960年,进行“五年一贯制”试验,之后,省教育厅定为教学改革试点和第一批试行《全日制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的小学。试点工作获省市领导肯定。“文化大革命”之后,教师得到充实,各项实验方兴未艾。1976年,进行“三算”(口算、笔算、珠算)教学实验;1980年起继续采用景山、黑山和中央教科所编的两种语文实验教材进行教学,经多次验收均取得满意效果。1979年以来在尝试法教学、发散思维教学、语文听说训练、自然常识实验、整体教学改革实验,均取得一定经验,被定为市电化教学实验学校。1984年,学校自制教具反比例幻灯片在全国小学教学电教研讨会上获教学幻灯片二等奖;语文、数学和自然幻灯片多次在省获奖。1985年有学生1449人,教师61人。
  一小在文体卫生、勤工俭学、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中,颇具特色。50年代起,学校逐步形成对学生参加劳动、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科技兴趣小组等全面安排的制度。80年代以来,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方面取得较好成效。1979年中央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团中央在扬州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授予一小体育卫生先进集体。之后,试行中小学体育卫生《暂行规定》,经江西省教育厅、卫生厅、体委在景市召开的全省检查验收会议验收,达到优秀标准;1981年团中央命名校少先队为全国红花集体。1985年,一小儿童歌舞《蚂蚁歌》参加全国少年儿童业余歌舞、学校剧、幼儿木偶剧(录像)比赛,获二等奖;在全国小学生作文比赛中,二名学生分别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学校获优胜奖。
  景德镇市第七小学七小创于1940年,原名景德镇私立昭武小学,由抚州旅景同乡会以会馆公产创办,校址抚州会馆,今抚州弄口。1949年解放后,经市人民政府核准立案续办,1951年10月改为公立,名景德镇市立第七完全小学,次年改为今名。1963年,定为市重点小学。1978年,市革委会再次确认为市重点小学。学校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91平方米。学校新建教学楼,设有电化教室、微机室、简易语言实验室。1985年有学生1856人,教职工83人。
  景德镇市第七小学是市重点小学。1982年评为全省儿少先进集体。少先队工作3次受团中央表扬。李彩云、刘珏珍、揭冰玉、岳剑琴等教师分别受到省政府、团中央、国家教委等部门的表彰。
  1979年开展电化教育,学校以此为教学改革突破口,将电教纳入工作计划,教师将电教列为教学计划。1981年幻灯进入全校各年级教室,1983年在4个班级进行语、数单科实验教学的同时,组织电教课题实验教学。几年来,学校通过开展自制教学幻灯片评比,两机(幻灯机、收录机)操作考核,电教论文评选,优秀录像观摩等,不断总结电教经验,40多篇电教论文在省内外杂志发表,近50项电教成果获省表彰。对“自学导谈教学”,“情境电化教学”,“动态投影教学”,“快乐教学”等,总结了一套各具特色教学经验。学校电教工作经验在全国小学语文电教研讨会上交流,得到专家和与会代表的肯定。1985年初,学校被列为省电教重点装备学校,电教单科实验学校。11月,全省电教单科实验经验交流会在七小召开,学校电教工作获得嘉奖。
   第三节中学教育
  学校设置民国6年(1917)秋,竟成小学校长方芷庭创办浮梁县立珠山中学,校址竟成小学本部(翠云寺),主要招收竟成高小毕业生,有学生近20人。次年,因师资经费已断而停办。
  民国16年(1927),景德镇与浮梁实行市县分制。次年,市长平宝善委任汤有光创办景德市立初级中学(1930年改为镇立)。民国24年(1935),镇立中学与饰器职业学校合并,在县立陶瓷职业学校设初中部(办至毕业止)。民国26年(1937),汪乃斌倡办南昌心远中学浮梁分校,设于县立陶瓷职业学校(今中共市委院内)。一年后,与“心远”脱钩,改称陶职附属中学,有学生177人。民国28年(1939),汪又在旧城创办浮梁县立初级中学,并将陶职附中归并县中,共有学生310人,教职员17人。同年秋,景德镇中华圣公会创办私立宏道中学。宏道学生达二百余人,因未获上级教会批准于两年后停办。
  民国30年(1941)春,江西省第五行政区专员酆景福纪念省政府主席熊式辉主赣十周年,以熊别号“天翼”定名办一所中学,初名江西省第五行政区天翼中学,面向本区所属各县招生(浮梁、婺源、德兴、鄱阳、乐平、都昌、湖口、彭泽),酆兼校长,原鄱阳县长吕伯尽任副校长,“天中”当年筹建计划拟将职业、师范、普通中学集中举办,办成一所中等教育分科不分校的“广博性”学校,校址设新厂(一中现址),占地面积300亩。创办初,浮梁县中并入,设初一至初三年级。秋季,增办高中一、二、三年级,并招收农林科一个班,学生达七百余人。当时,学校规模、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均为第五行政区各中学之冠,是景德镇历史上第一所完全中学。后经省立案,为“私立”,校名改称江西省私立天翼中学。同年,创省立临时中学,校址设旧城;招收沦陷区学生,校址设都昌会馆,校长刘一燕;民国33年(1944),婺源同乡会创办紫阳中学,校址设婺源会馆,校长程德光、副校长施文谟;国立铅山师范内迁来景,附办初中,同时,浮梁重建县立中学,教会重建宏道中学。此际,景德镇的中学,国立、省立、县立和私立竞相并存。抗日战争胜利后,临时中学与铅山师范附中改组为省立德兴中学,1948年迁德兴。
   表1-8景德镇民国35年(1946)普通中学基本情况1947—1949年4月,中学教育经费拮据,学费高昂,教育事业日趋衰下。
  1949年4月解放初,有浮梁县立中学和“天翼”、“静山”、“紫阳”三所私立中学。在校学生630人,教职工104人。8月,市军管会接收私立天翼中学,与浮梁县立中学合并,改名为景德镇市立中学。“静山”、“紫阳”立案核准续办。1952年,“昌江”(即静山)、“紫阳”的初中部合并,成立景德镇市立第二中学;市立中学接并昌江、紫阳高中及乐平、婺源二县初中、高中部改名景德镇市立第一中学。为了贯彻教育向工农开门的方针,中学设立了人民助学金制度。1956年,在旧城创立浮梁县初级中学。至此,全市中学生人数达1630人,恢复到解放前最高统计数。1958年,石狮埠民办中学成立,之后办有爱国、景明、珠山、昌江等民办初级中学。1963年,省人委会批准,景德镇中学(一中)为重点中学。至1965年,全市有完全中学1所,城市公办初级中学3所,民办中学6所,农村中学3所,在校学生5530人,教职工390人。城市公办中学均以市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为校名。“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教育受到严重破坏,1968年,二中、五中被分散下迁农村,6所民办中学(珠山、珠山公社、爱国、麻石弄、昌江、石狮埠)全被撤销,迁撤学校的校舍全被外系统占用,图书仪器全部散失毁坏;城市小学毕业生多数需到农村升中学。在“初中不出大队,高中不出公社”的“左”的办学思想影响下,各公社都办有完全中学,不少大队办有小学戴帽子的初中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皆取消升学考试,在校学生连年加翻。为解决城市学校不足,各大型厂矿企业先后办中学40余所。1977年全市普通中学83所,学生38017人。城市中学校舍拥挤,一度出现“三部制”(上午班、下午班、晚班)。
  1977年,对中学教育进行调整,提出初中量力而行,高中控制发展,逐步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合理调整城乡中学布点,要求农村每区办好一所完中,社场只办初中,取消小学带帽子的初中班;城市办好三所完中,其余均改办初级中学和职业中学。遵照“办好一批重点中学”的指示,1978年,市、区确定了一批重点中学。1980年,省政府批准市一中、二中为省重点中学(市、区不另设重点)。1985年,全市有中学72所,学生35218人,教职工2782人。其中城市公办中学12所,厂办中学33所,农村中学28所;城市学生16320人,厂办学生7259人,农村学生11639人;城市教工1247人,厂办教工742人,农村教工793人。
  学制珠山中学实行民国初年学制(旧学制),初、高中不分段,为四年。市立中学实行新学制,秋季始业,初中三年。为适应社会要求,曾招初一春季补习班,秋季始业时,按成绩高低分别编入相应年级。之后,天翼、静山、紫阳等校,初、高中皆实行三三制。各校为争取学额,均招春季班,并以“春初一”“秋初一”和“春高一”“秋高一”区分之。
   建国后,经初步整顿,于1953年停招春季班。1960—1963年,一度试行学制改革,以一中等三所中学个别班为试点,试行“三二制”“二三制”和“四年制”。
  “文化大革命”初期,高中停止招生,初中改为二年制,春季始业。1971年,恢复高中,取消初中升高中的入学考试,为“二三制”实际是“四年一贯制”。1973年,恢复秋季始业,各年级春季不升级,多读半年。
  1976年,城市初中从初一起,恢复三年制。农村至1978年改为三年。1980年,城市高中逐步恢复为三年。至1983年以后,全市城乡中学均恢复为“三三制”。
  1985年,第九中学与十八小合并,称群星学校,进行九年一贯制实验,小学实行五年级毕业,初中四年如何安排,仍在探索中,同时,体育中学初中部改四年制。
  中学课程民国6年(1917),珠山中学仅办一年级,其课程设置和周课时为:修身1节、国文7节、外语7节、历史2节、地理2节、数学5节、博物3节、图画1节、手工Ⅱ节、乐歌1节、体操3节、共计33节。
   民国17—19年(1928-1930),市立初中课程设置和周课时为:一年级设公民l节、国文7节、外语6节、算术5节、中国历史2节、中国地理2节、生理卫生2节、植物2节、图画2节、手工1节、音乐1节、体育2节、童子军1节、每周课时计34节;二年级设公民1节、国文6节、外语6节、数学5节(上学期代数5节、下学期代数3节、几何2节)、中国历史2节、中国地理2节、动物2节、化学4节、图画2节、手工l节、音乐1节、体育2节、童子军1节、每周课时计35节;三年级设公民1节、国文6节、外语6节、几何3节、代数(上学期)2节、外国历史2节、外国地理2节、地质矿物(下学期)2节、物理(上学期2节、下学期4节)、化学4节、体育2节、每周课时计28节。
   以后,初中课程仅数学和史地时有更动。高中增军训、生物,并一度设伦理课。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后,废除童子军、公民、军训等课。各科教材略加增删继续延用。1951年秋,始用全国统编新教材,课程设政治、语文、数学(按年级分算术、代数、几何、三角)、自然(包括植物、动物、达尔文学说基础、生理卫生)、生物学(高中)、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国语、体育、音乐、美术、制图(高中)等课。
  1952年,政治课内容授中国革命常识、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共同纲领、时事政策等。1954年,初中不设外语(两年后恢复),高中改英语为俄语(1965年复改为英语)。1956年秋,语文改为文学和汉语,分科教学(次年复合一教学)。1957年,初三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1960年根据“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的原则,在全国统编教材基础上,对各科教材进行了改革试验,有的学校一度试编了部分学科教材。1963年,各学校均就部订《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设置课程。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语文、政治、历史停止使用,代之以《毛主席语录》和“文化大革命”重要文章。接着,所有教材均被称为封、资、修大杂烩,一概废止,实行“停课闹革命”。
  1969年“复课闹革命”,各科皆无教材,以“大批判”代替课堂教学。之后,以工业基础知识和农业基础知识代替数、理、化、生物,其内容有土地丈量、“三机一泵”(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水泵)、土农药、土化肥等。1972年,提出上好“社会主义文化课”,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英语、农业基础知识、军体、革命文艺、地理、卫生等课程,并规定各周课节数和学期课节总数。不久,即受到“批林批孔”和“交白卷”、“反潮流”的干扰。1974年,揭批“教育黑线回潮”,课程设置又被搅乱。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课程设置基本照1963年的规定施行。1978年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并按《教学大纲》要求设置课程和安排课时。各年级政治课内容:初一为青少年修养,初二社会发展简史,初三法律常识,高中分别为政治经济学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1981年起,高中二、三年级文、理分科设置课程。市第一中学课程安排列表附后。其他中学除人口教育学和微机未曾开设外,基本相同。
  中学教学民国时期,中学教学方法多沿用讲述、讲解、讲演等方式。20年代提倡启发式教学。民国18年(1929),省督学视察市立中学时说:该校教学“讲解详明,唯少启发”。30年代实验教学兴起,1931年镇立中学校长施文谟从上海购进了初中教学全套实验仪器,还从南昌等地购置生物、矿石标本,教师亦动手制作模型,各科教学基本上可做演示实验。之后,天翼、静山、紫阳等校也都逐步重视实验教学,但因经费困难,实验仪器添置有限。
  1951年,各校革除了一些旧的教学方法,开始按课程分科建立教研组,还在同年级学科中成立备课小组。同年,在大黄家上弄(今中医院宿舍)创办市理化实验室,市立中学校长刘和理主持,专程在上海等地添置了配套理化教学仪器用品,设置专人负责,向各中学开放,并奖励教师自制教具,举办全市自制教具展览。1952年,明确提出中学应对学生实施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教育,在教学上学习前苏联教学经验,推行五个原则、五个环节和五级记分法。推行前苏联教学经验,对推动改进教学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但在进一步推广中,过于拘泥形式,束缚了教师创造性的发挥。1957年,加强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和劳动教育。随着“整风”、“反右”、“大跃进”等运动的开展,师生过多地参加政治运动和劳动,冲击了教学正常秩序,教学质量一度下降。
  1961年,遵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学校提出以教学为中心和按教学规律办事的要求,加强了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并探索少而精、精讲多练等教学方法。教学中师生积极性被调动,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开始是“停课闹革命”,教学活动全部停止。1969年“复课闹革命”,则以“革命大批判”为主要内容。接着搞所谓的“开门办学”、“走五,七道路”,强调以干代学,课堂教学与生产劳动的比例一般为4:6。1972年市教育组提出教学与劳动比例为8:2,要求上好“社会主义文化课”,后来因“批林批孔”、“反潮流”、“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终未施行。
  1976年以后,教学秩序逐步走上正轨。1977年恢复高等学校升学考试后,各学校集中精力抓教学质量,渐次开展各科教学改革实验。景德镇市一中、二中、九中坚持办初中语文、数学实验教学班,学生学习成绩普遍高于普通班。更新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1977-1985年,先后装备市区公办中学电教设备和教学仪器达120万元。高中毕业生升大专院校人数逐年成倍增长,1977年升学137人;1985年达506人。各学校注重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市公办中学有各学科课外兴趣小组80个。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科知识竞赛,12人在全国竞赛中获奖,4人获全国科技小发明奖。
  1980年前后,一些学校在抓教学质量的同时,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如重复习、重考试、轻教材、轻基础,搞“万题练习”,以考代讲等。1981年以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引起广泛注意,并逐步得到克服。
   表1-9景德镇市1949—1985年中学毕业生数统计表
   说明:1.1967、1972年初中无毕业生数
  2.1967、1969-1970、1972年高中无毕业数。
  管理体制民国时期,公私立中学创办,均需向省教育厅具拟计划呈报,经核准由省报中央教育部备案。私立学校设校董会,对外为代表学校法人,对内经营校产,筹集资金,审核预决算,确定校长人选等。县(市)立中学的教员,由学校具应聘人员履历,呈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校长具聘。遇特殊情况,校长可以解聘。私立学校教员的聘任由校董会核准,校长具聘。学校行政组织设置:景德镇立中学校长1人,下设教导、训育、事务主任各1人;有会计、书记员、事务员等4人。40年代的中学另设宿舍主任。各类主任皆由专任教员兼任,教师定员,一般按每班2人核定,私立学校略多于公立。民国28年(1939)创立的浮梁县立中学,始在班级中实行级任导师制。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后,公立中学由市人民政府接办,私立中学除天翼由政府接收外,其他均核准立案。公立学校的校长、主任、教员均由政府委任和管理,停止学校对教员的聘任制。1952年初,接办私立中学。
  1949年学校行政组织,设校长、教导处、事务处、班干事(废导师制);学校设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教员代表、学生代表和事务处代表组成。学校干部和教职员工定员,以三班为标准,每班学生45—50人,定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职员3人、工友2人。每增3班,增职员1人,工友1人。教师每班2人。1952年,班干事制改班主任制。1956年,中学建立中共党的支部,学校工作由党支部领导。1960年,中学教职员工定编,按初中生25人、高中生20人定教师1人;行政职工按40:1计算。1966年以前,中学的设立、变更或停办须经省厅批准。
  1966年,学校行政组织起初是“瘫痪”,接着被“砸烂”,由“造反派”夺权。各学校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教革(教育革命)组、后勤组,师生一度按班、排、连军事建制。各学校均由“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领导学校,城市由工人组成宣传队(工宣队)进驻领导,农村由贫农、下中农组成宣传队(贫宣队)进驻领导。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7年“宣传队”撤离学校。1978年,市文教局根据《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城乡完中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初中不设办公室。中学的设置、批准权限归管辖的市、区政府。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的一切重大问题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1979年,农村中学由原来的市、区双重领导改由区主管。厂办中学由厂主管,市教育局进行业务指导,学校组织系统与公办同。中学教职员生比例,上级规定16:1,实际多未执行。1985年公办中学在校学生27959人,教职工2040人,员生比例为14:1,厂办学校比例则为10:1。1983年改革中学干部管理制度,市直中学正职校长仍归市委任免,副职由市委组织部任免改由市教育局党组任免;中学中层领导干部任免权,由市教育局下放至学校党支部。
  主要中学校
  景德市立初级中学景德市立初级中学,创于民国17年(1928),由市长平宝善委任汤有光筹建并任校长。校址初设何家洼时敏小学(市第二幼儿园址),半年后迁中山公园景德阁(中共市委宿舍现址)。筹办时,拟初中与简师合一,各招一班。后因简师未获省厅批准,新生入学统按初中编班。首招男女学生70名。后因市的建制撤销,民国20年(1931)更名景德镇立初级中学,隶属浮梁县,施文谟继任校长。学生人数最多时150人。
  创办时,市政委员会议决,由本市特设电灯附捐(按每盏收银洋一角)充作学校常年经费,不足由房捐补助。同时接受社会和个人捐助。民国20年(1931),“都帮”陈冲西以父亲丧礼捐建二层教学楼一幢;“徽帮”施维明捐教学仪器全套。改镇中后,电灯附捐停付,原定房捐时发时欠,学校经费拮据。
  学校教师多数是大学毕业生,还有日、德留学生和当时陶瓷美术界名流。教师是聘任制,聘书对所任课程、每周节数、每月薪额均有说明,并附有《教师规约》等。初期月薪最高者可超过60元(银圆),职员一般为20人左右。批作业、阅试卷另补助“钟点费”。之后,由于经费欠缺,货币(法币)贬值,教师待遇相应下降。
  学校由校长一人综理校务,下设教导、训育、事务三处,均由教员兼主任。此外有师生代表组成的“经济稽核”、“伙食管理”等委员会;学生有“学生自治会”。教师每天轮流值日,填写校务日志,记载当日大事,由校长定期查阅签字;各教室设“教室日志”,每天由值日生填写,训育主任查阅签字。教师实行坐班制。寄宿生管理由训育主任负责。表1-10景德镇市1985年普通中学基本情况表1-10-1景德镇市1985年普通中学基本情况表1-10-2景德镇市1985年普通中学基本情况表1-10-3景德镇市1985年普通中学基本情况民国23年(1934),省教育厅批准镇立中学改办职业学校,停招初中班,改办饰瓷科。
  次年,拟续办成瓷科未遂,即与县立初级饰瓷职业学校合并,初中一、二年级学生组成陶职初中部。
  景德镇市第一中学景德镇市第一中学校址东郊新厂。1941年江西省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酆景福创天翼中学于新厂。1949年4月解放后,私立天翼中学校董会呈请市人民政府要求改归公立。8月,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天翼中学,与浮梁县立中学合并,改称景德镇市立中学。天翼中学校址由浮梁军分区借用。市立中学设太白园(浮梁县立中学原址),校长项振东。1952年,全市各中学高中部及乐平、婺源中学的高中部并入市立中学。之后,市中改名为景德镇高级中学、景德镇中学。1955年,学校从太白园迁新厂。1963年,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为重点中学,1965年改称市第一中学。“文化大革命”中,一中受到很大破坏。1978年以后,学校迅速恢复。1978年市革委会定一中为市重点中学,1979年定为对外开放单位,1980年,省政府定一中为全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
  学校占地面积142299平方米,建筑面积20072平方米。1980年,新建教学大楼1幢,建筑面积3761平方米,有教室24间,实验室4间,办公室15间;1983年,新建实验大楼1幢,建筑面积1956平方米,有物理实验室4间、化学实验室2间,并有梯形教室、语音室、微机室、放像室、幻灯教室各l间及仪器药品储存室十余间。学校电教设备较齐全,并备有计算机(苹果机及简易机)21台;各种仪器设备配套,对理、化、生实验教学能进行50组分组实验。学校有400米跑道的运动场1个、水泥地篮球场8个、排球场8个。生物园正在扩充,图书馆新楼正在兴建。
  1985年学校有37个教学班,初、高中学生共有2466人,教职工179人,其中专任教师11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8%。1979年,化学教师胡观培经省政府批准为特级教师。
  1978年后,学校对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取得一定成效。1984年、1985年两届初中语文、数学实验班通过验收。1985年,正在进行的教改实验班有小学至初中语文跟踪试验班、奥林匹克初中数学实验班、优智儿童试验班。从1979年至1985年,该校教师在全国和省、市报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达200余篇。
  学校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先后为全国高等院校输送学生591名,其中有16名考取了硕士或博士研究生。1985年,12岁初中生余晶被中国科技大学少年预备班录取。同年荣获全省中学生女篮冠军,同时被评为精神文明队。
   第四节成人文化补习
  扫盲教育民国12年(1923),浮梁县平民教育促进会成立,会址东门头景仰书院(今胜利路京剧团宿舍所在地),总干事汤有光。不久,景德镇钱业公会首创商民夜校,组织钱业工人入学,学习文化知识,张士华任夜校教师。1925年秋,余司德(文光)办通俗讲演所,入夜在厂前、黄家洲等处讲演。接着,刘湘等办景德镇平民教育促进会;次年春,办平民学校,组织工人、市民学文化,并宣传进步思想,校址亦设景仰书院。半年后,北伐军抵镇,遂停。
  民国19年(1930),浮梁县成立民众教育馆,同时成立县识字运动委员会,利用《识字宣传大纲》、《告民众书》等宣传识字的重大意义,在市区开办民众学校11所,参加学习的494人。民国23年(1934)推行保学,以保立小学为单位,一度设成人班、妇女班及失学儿童班。教学时间按旬安排,成人每旬“一、四、七”、妇女每旬“二、五、八”、儿童每旬“三、六、九”为讲习日,旬末为休息日,31日为总训日。每旬学习3次,每次1小时,简称“三一制”。使用陶行知编写的《老少通干字课本》。据当年统计,全县设有95个班,参加者达6498人。次年,杜重远任省陶业管理局局长时,举办陶瓷工人训练所,对工人进行文化和形势教育,分别在何家洼等4所小学办夜校,先后参加学习的人数共计1600多人。
  民国28年(1939),县政府遵令严饬各区督促保立小学“限期肃清文盲”,但无具体措施,实际扫盲并未进行。抗日战争期间,社会教育的中心是宣传抗日,除断续办少量成人班和妇女班外,其他项目有“抗敌宣传”、“戏剧歌咏”、“卫生指导”、“民众代笔”、“民众问事”等。抗战胜利至解放前夕,扫盲教育基本停顿。1949年初,仅县立民众教育馆设有两个象征意义的失学儿童班。全市文盲、半文盲占总人数80%以上。
  新中国成立后,业余教育被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扫盲教育迅猛发展。1950年10月市工人业余教育委员会成立,首先在紫阳中学和南洲、新安、筠阳、宏道等小学开办12个扫盲班,组织城市职工547人参加学习。同年冬,县冬学委员会成立,在各乡普遍兴办冬学,将扫盲配合土改与阶级教育三者结合进行。据1951年统计,城市扫盲夜校有99所,学员达5940人;农村有冬学134所,学员县28138人,扫盲干部和义务教师达1031人。1952年,推广“祁建华速成识字法”,市县成立识字运动委员会,并提出“向文化进军”口号,编写了扫盲课本,掀起“万人教,全民学”的扫盲高潮。参加学习人数近3万,年终检查脱盲数达5208人。1953年以后,扫盲教育经过两年的调整巩固,于1955年冬成立市扫盲协会,再一次掀起扫盲高潮。农村坚持“不忙大学、小忙少学、农忙放假、假后复学”;城市按陶瓷、搬运、店员、手工业等系统组成联校分班上课;教材教法上注意“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编扫盲课本。农村扫盲形式灵活多样,如设识字卡、挂识字牌、发识字手册、送字上门、送教上门等等。一批办得好的冬学转为常年夜校。据当年统计,办有常年夜校474个,学习小组184个,参加扫盲人数达21571人,脱盲人数达6938人。
  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追求“高速度”、“高指标”,许多单位、系统、村乡搞“突击扫盲”。景德镇市宣布为“无盲市”,浮梁县亦宣布“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之后,虽经整顿,由于三年经济困难的影响,仅职工扫盲仍在继续,农村一度停顿。1964年至1965年农村扫盲逐步开展。1965年农村扫盲在学数8554人,毕业数549人。
  从1966年起,扫盲教育经过十年停顿,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逐步恢复。1978年,市、区重新建立扫盲机构,接着举办义务扫盲教师培训班,培训扫盲师资500多人,结合新形势实际编印扫盲教材数万册,并对农村青壮年文盲、半文盲人数普查摸底。据1980年统计,青壮年中文盲数为2%0人,半文盲为30525人。市区由于文化普及,基本扫除了文盲。农村各级政府遵照国务院“一堵二扫三提高”指示精神,把扫盲教育与普及小学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采取各项具体措施,如建立扫盲责任制,制定乡规民约,因地制宜办夜校,送字上门等开展扫盲工作。1985年4月,根据《江西省农村扫除文盲标准和检查验收试行办法》首先在鹅湖区检查验收,接着又对昌江、蛟潭等区验收。全市农村青壮年总数为121331人,文盲、半文盲为16078人,无盲率为87.75%。
  初、中级文化补习教育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进行扫盲教育的同时,开展成人初级文化补习教育。1950年1月,市总工会、市教育局联合创办市职工业余文化学校。校址设静山中学,招收厂矿部分职工入学。同年12月,又创办了市干部文化业余补习学校,校址设宏道小学(1954年迁莲花塘),招收市直属机关干部和勤杂人员入学。分别设有初小和高小两种班。以后,职工业余教育按厂矿划片分设第一联校和第二联校。街道先后建立了太白园、麻石弄、苏家弄、石狮埠、水上区等市民夜校。这些学校都配备了专职干部和教师。1952年,干校发展为4个班,并开设初中班,首创中级文化补习教育,共有学员260人;职工学校设高小,发展为95个班。学员达5931人,其中瓷业工人占学员总人数85.3%。市民夜校发展为88个班,学员达1540人,这些学员均系在脱盲后参加初小或高小学习的。1954年,浮梁县设机关于校,招收农村区乡干部脱产学习,有高小学员1330人。初小班开设语文、算术、政治课,一般3年结业,高小班增设历史、地理、自然,修业期为2年。初中设语文、算术、历史、地理、物理、化学课,修业期为3年。
  1956年,为了加强领导,第一、第二联校合并,仍称景德镇市职工业余文化学校;太白园等街道市民夜校,改称第一至第四市民业余文化学校;水上区市民夜校改称船民业余文化学校。1957年秋,职工业余学校与机关干校按“合署办公,统一安排”的原则进行,改称景德镇市干部、职工业余文化学校。校址由莲花塘迁戴家弄。办学规模扩大,有初中班798人,并设高中班,修业期为二年,有学员50人。同时,农村开办业余初中班,有学员65人。
  1958年以后,干部、职工业余学校再次分设,均称红专学校,提倡“政治、技术、文化”三结合。一度不顾条件搞“高速度、高指标”,办红专学校32所,有高小、初中、高中、大学。以后,执行调整方针,农村停办业余中学,城市停办业余大学。1960年,干部红专学校和红旗瓷厂红专学校评为省文教先进单位,红旗瓷厂红专学校评为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的先进集体,同时,省教育厅批准,红旗为全省重点业余学校。1965年全市初、中级成人文化补习教育在校学员有小学班1654人,初中班178人,高中班13人,中技班69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校被撤销,各厂矿企业和农村业余学校亦停办。1977年,成立市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恢复城乡成人文化补习教育。1980年市民建委员会、市工商联和珠山区石狮埠街道办事处联合创办石狮埠业余学校。之后,各民主党派与有关街道办事处先后办有“建昌”、“行健”、“中山”、“新村”等学校,为社会青年、在职职工进行文化补习。1982年起,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高、初中毕业生实际文化水平不及初中毕业程度的职工,进行初中文化补课。各系统、各厂矿举办补习班先后进行8次文化补课考试,项目有语文、数学、理化三种,参加考试人数17695人次,3科合格人数为5209人。之后,一些厂矿企业陆续对职工进行高中文化补习。1980年以来,全市通过业余学校学习毕业人数,初级有5094人,中学12061人。1985年全市有职工业余中学28所(其中高中16所),在校学员4354人(其中高中2489人);有农民业余小学79所,小学班在校学员400人。
  特殊教育1959年,市民政局在太白园敬老院办景德镇市第1期盲人训练班,向社会招收盲人青壮年,学习盲文,时间9个月,有学员33人,专任教师1人。结业后组建市盲人工厂,从事陶瓷(渣饼)生产。1962年市民政局在农民招待所(今珠山区政府)举办景德镇市聋哑人手势语训练班,招收社会青壮年聋哑人,有学员20人,专职教师1人,学习时间2个月。1966年办第2期手势语训练班,有学员36人,专职教师1人,学习时间2年。次年,市民政局和市文教局联合筹建市盲聋哑学校,选址里村。1968年,教学楼建成,因“文化大革命”,筹办中断,造价5万元的教学楼被市红星制药厂占用。同时,手势语训练班被迫停办。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复办市盲人、聋哑人教育。
  盲人教育。1979年,市盲人、聋哑人协会办景德镇市盲人业余文化夜校,地址市第二十小学,主要招收3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少量兼收社会青少年盲人,有专任教师1人,首招学员24人,学习期限为3年,要求完成初小文化课程。1983年首批学员毕业后,再次招生9人,学习期限为1年。
  聋哑人教育。1983年市盲人、聋哑人协会办景德镇市聋哑人业余夜校,地址市第七小学,主要招收3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少量兼收社会青少年聋哑人,有学员37人,专任教师1人,学习期限1年。1984年再招45人,学习期限为1年半,有专任教师2人。
  1980年和1985年,省民政厅、省盲人和聋哑人协会委托市民政局、市盲人和聋哑人协会在市福利瓷厂举办江西省聋哑人陶瓷工艺美术培训班2期。招收南昌、九江和景德镇市聋哑青年30人,学员入学同时办理全民所有制招工手续。培训班设瓷像组、陶彩组、瓷雕组,学制3年,以实际技艺传授为主。
  业余学校
  景德镇平民学校景德镇平民学校办于民国15年(1926)2月。1925年一批在外地读书的进步青年回到景德镇从事革命活动,建立和发展地下党组织。为了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取得合法地位,争得省、县批准,成立景德镇平民教育促进会。洪钟任总干事,姚甘霖任副总干事。次年,办平民学校。会址和校址设东门头景仰书院旧址。办学宗旨是向工人、市民进行文化知识教育,启迪群众思想觉悟。
   开办时,参加学习的有50多人,多为瓷业工人。课程有识字、算术、常识和唱歌。识字使用上海出版的《平民识字课本》,其他则自定内容。算术除教阿拉伯数字简单运算,还教珠算,算资本家剥削帐等。常识课讲科学卫生、政治经济、国内外形势等。办学经费靠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学员学习书籍、纸笔皆由学校供给,学习时间每晚约两小时。先后在学校任课的有向义(当年任中共浮梁县委首任书记)、姚甘霖(组织部长)、刘湘(中共党员)、洪钟(中共党员)、王怀心(中共江西省委特派员)、万云鹏(中共党员)。
  由于学校在景德镇的影响不断扩大,要求进学的人数增多,在财神庙(今二小所在地)筹办第二所学校。不久北伐军抵镇,革命公开,平民学校于暑期结束,一批学员后来成为当时工人运动的骨干。
  石狮埠业余学校石狮埠业余学校是在“广开学路,多方办学”的号召下,于1980年由市民主建国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石狮埠街道办事处联合创办起来的。它以“扬长避短、拾遗补缺、勤俭办学”为宗旨。建校以来,先后开办高、初中文理科补习班,成人高考补习班;陶瓷艺术、美术基础、文学创作、书法、日语等专修班;还有刊大、电大文理科辅导班等。除了直接向社会招生外,还接受了市劳动服务公司、市团委、市妇联、市消防大队、珠山区司法局等单位委托代办的缝纫、消防、基建、法律等专业培训;同时,还与市二轻局挂钩,为其所属各厂矿职工开办初、高中各科文化补习班。
  办学经费主要是向学员收取学费和委托单位集资。师资来源,主要是各中学有教学经验的教师、离退休老知识分子和有专业知识的技术干部。
  建校以来,已开设各科教学班394期,接纳学员达21340人次。学习后被录取大中专学校的279人,技校的136人,国营工厂的252人,另有17人独自经营商业。
  业余学校于1984年正式成立校务委员会,下设教导处、总务处、会计室。学校除租用小学教室外,还建有占地150平方米的教学楼一栋,为今后开设全日制专业训练班创造了条件。
   表1-11景德镇市1949—1985年幼儿、小学、中学教育概况表1-11-1景德镇市1949—1985年幼儿、小学、中学教育概况
   说明:1.1966-1972年幼儿教育无历史统计。
  2.1966—1970年小学、中学统计数是1978年根据一些调查推算出来的。第四章职业技术教育
  第一节三师范教育
  中等师范教育沿革民国26年(1937),江西省第五行政区保学工作人员征训所从鄱阳迁景德镇(征训所办于1935年),所址设莲花塘五龙庵(今合资宾馆所在地),所长由行政督察专员酆景福兼任。征训所的任务是培训行政区辖各县的保学工作人员。以后,征训所先后改名为小学师资训练所、义务教育师资训练所、国民教育师资训练所。民国29年(1940),训练所设简师科和师训班,正式面向社会招生,初具师范规模,有7个教学班,343名学员,17名教师。
  民国30年(1941)7月,经省政府批准,将训练所改办为省立浮梁乡村师范学校,校长刘伍夫;因抗战原因,将同时批准创办的九江乡村师范并入浮梁师范学校。浮梁师范学校面向浮梁、鄱阳、婺源、乐平、德兴、余干、都昌、湖口、彭泽等九县招生(抗战胜利后仅招第五行政区的学生)当年招普师Ⅱ个班、简师2个班和短训班1个班,共有在校学生500人,并设附属小学一所,校址东山寺(今中共景德镇市委机关保育院所在地)。民国34年(1945)春,国立铅山师范内迁来景(铅山师范是1942年由国立十三中铅山分校改办),校址设旧城,收容沦陷区失学失业青年,在校学生近500人,校长李中安。同年,浮梁县立初级中学设简师部,招生30人(解放后简师班由浮梁师范接办)。抗战胜利,铅山师范完成历史使命,师范部学生并人浮师。次年,浮梁乡村师范校名删“乡村”二字;省立临时中学(设旧城)部分改办南昌师范(不久迁高安)。1946年浮梁师范有普师9个班,学生323人,简师8个班,学生243人,共17个班,566人。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初,市人民政府接管师范,校长由市教育局局长朱煜如兼,有普师4个班,简师4个班,学生260人,教职工43人。次年2月,省人民政府决定,乐平、鄱阳两师范并入浮梁师范,改市管为专署辖,校址迁新厂(今一中)。1951年冬,市文教科在紫阳中学(后迁新厂)举办第一期师资训练班,向社会招生150人,结业后分配任小学教师。师训班连续办了4期。1953年浮梁师范划归市管,改名景德镇师范。继朱煜如之后,在师范先后任校长的有周薰、方综、吴钟祥、叶维恭。次年,师范办小学教师轮训班。1955年8月全省师范学校布点调整。景师迁乐平,改名乐平师范。迁时有中师7个班,学生300人,初师8个班,学生369人,轮训班1个班,学生42人(迁时结束),教职工76人。
  1956年,市开办在职小学教师初师函授教育。1958年,市、县成立函授学校,有初师函授学员242人,分16个函授辅导站辅导,设有23个辅导员。1960年函授学员824人,专职函授教师4人。
  1959年8月,再办景德镇师范学校,始招中师学生80人。校址初设十八渡,后迁九龙山,又迁樟树坑,最后定址旧城,并以新平小学(今旧城)为附小。次年增办初师班(简师)和小学教师轮训班。1962年初师班停办。1965年,师范有3个年级,在校学生138人,教职工16人。
  1968年师范学校被撤,函授教育亦中断。1971年在共大办师训班,先后招生168人(以后由国家安排)。
  1972年,省革委会文教办公室批准,恢复景德镇师范学校,1974年招生办学,校址设莲花塘。1976年为解决初中教师奇缺,师范除设有普师外,分科培养初中教师。至1978年先后办有文史、数理、英语、化学等科(学历仍为中师),计培养学生608人。1980年起,连招两批民办教师入学,毕业后分配工作,共227人。1981年,委托市体育中学办体师班。以后,师范增办文艺班和幼师班。1982年9月,师范办小学教师培训班。鹅湖、蛟潭区教育局设教育学校,办在职教师短训班。1984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小学教师进修学校,与师范合署办公。
  景德镇师范从1972年复办以来,建有教学楼、实验楼、宿舍等。学校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1985年,景德镇师范在校学生658人,其中普师579人、幼师40人、体师39人;市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有学员141人。师范教职工94人,其中专任教师42人。
   中等师范教育学制浮梁师范成立之前,师资训练所为短期培训,时间为3—5个月。鉴于各县输送的学生水平不一,入学后经考试分为高级班和初级班,高级班类似高中级,初级班类似初中级。高级班学生人数较少,毕业后多任完小教师。师训所后期,办简师科,主要是面向社会招生,学制一年,招初中毕业班。改师范学校后,分乡师和简师科,乡师又称高师,均招初中毕业生,乡师学制三年,简师一年。民国34年(1945)改简师,改招高小毕业生,学制四年。解放后,学制仍为普师(中师)三年,简师四年。
  1951年,市师训班招失学失业的知识青年,学习时间为半年,达到简师水平。1952年起办中师函授,招未及中师水平的在职教师,学制三年。
  1974—1979年招“工农兵学员”;1978改为全省中专统考,招高中毕业生,学制均为二年。1982年起,改招初中毕业生,学制改为三年。
  市小学教师进修学校为轮训未及中师水平的在职教师,1982年第一期,仅限于原“工农兵学员”的毕业生,学制一年,次年改为二年制。区教育学校为短期专项培训,不计学历。
  中等师范学校招生民国年间,师资训练所由专署向各县定额征生,其中有在任教师,也有社会青年报考的。各县审定推荐入学,结业后回原县从事保学工作。师范学校则按上级核定的数额,向所辖县直接招生。考生除由学校进行入学考试外,并加面验。入学后由学校供给膳杂费用。师范新生要具保入学。凡学生在校期间,因故除名及未经核准中途退学者,其具保人要负责赔偿在校所受膳杂费用及一切损失。学习期满,考试及格,发给毕业证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分配见习一年。见习期满,经县小学教员登记审查委员会检定审查,检定合格发给“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在限期内,享受学校聘任资格。
   解放后,师范学校实行定额定向招生。1966年以前,在初中毕业升学考生报考师范志愿的考生中录取。1974—1976年,师范招生对象是下放知识青年,由基层单位推荐,入学后称“工农兵学员”。1977—1981年,师范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全省中专统考录取。1982年起,在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专的学生中招生,通过初中升学考试合格,并加面试进行录取。学生入学后,享受人民助学金,其标准按省定数额发给。学生毕业分配,按省定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分派,一般分配到小学任教,1978-1981届分科培养的毕业生,多数分配到初中任教。师范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转为正式教师。
  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由市定额招生。凡要求进修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请同意,经考试录取,毕业后回原校工作,承认学历,享受中师毕业生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其工资待遇由原单位供给不变。
  1949年5月至1985年,师范学校毕业生共2942人,在职小学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和函授毕业、结业的共2000余人。
  第二节中等专业教育
  中等专业教育沿革民国5年(1916)江西省立第二甲种工业学校(原名中国陶业学堂)在景德镇毕家上弄(御窑厂后部)设立分校,名乙种工业学校,校务主任汤有光。其任务除接纳本部的学生实习外,主要是独立招生办学。学校向安徽、浙江、江西等省招生,在校学生近百人(不含校本部实习生)。专业课教师多为校本部毕业新秀和当时景德镇的陶瓷美术家,其中有徐京丹、程宗瑜、周筱松等。教学注重基础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学生入学半年就直接参加生产,创造产值。学校附设从练泥、成型到烧炼、彩绘全套工艺的工厂,并在景德镇首创煤窑。独立办学期间,毕业生被各地争聘,也有就地从事陶瓷业的,近代景德镇名画家汪大沧、方云峰、杜拓皆毕业于分校。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分校师生是景德镇学生运动的发起者、组织者;以分校为核心,爆发了景德镇历史上第一次学生示威游行。民国13年(1924)分校停办。
  民国16年(1927)省政府批准,设于饶州的省立窑业学校(即中国陶业学堂)迁址景德镇。校名改称省立景德镇陶业学校。之后,陆续在里村八股山建有宿舍,终因陶校校长邹俊章去世,人逝政废,迁校未遂。
  民国20年(1931)夏,创办县立饰瓷职业学校,招生近30人。校址初设于绍文小学内,旋迁原陶务局址(今宾馆址);后绍文撤,又迁回绍文址。民国22年(1933)改名浮梁县立职业学校,有学生43人,教师13人。同年冬,江西省陶业管理局办陶业人员养成所,招收学员73人,杜重远兼所长,张洁主持所务,一年后停办。民国24年(1935)6月,景德镇立中学和职业学校合并,改为浮梁县立初级陶瓷职业学校(附设初中部),校址莲花塘(今中共景德镇市委院内),在校学生173人,教职员23人,名画家王大凡、程意亭等在此兼课。
  民国33年(1944)省立九江高级陶瓷职业学校从萍乡迁景德镇,此校即原中国陶业学堂,曾从波阳迁九江、靖安、萍乡等地。同年,省立泰和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成立,因抗战原因,改址景德镇太白园(今二中址),校长程昌镐;省立永修高级农林科职业学校从泰和迁景,校址分散在景德寺、泗王庙、龙公庙,校长张之翰。民国34年(1945)九江陶职定址景德镇,与浮梁陶职合并,名江西省立陶瓷科职业学校,校长汪瑶。二校合并有7个班,在校学生42人,教职工28人。高工职业学校有5个班,学生120人,教工10人。高农职业学校有5个班,学生196人,教工18人。次年,高工迁九江,高农迁永修;陶取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办陶瓷工程专科班。民国37年(1948)5月,经中央教育部批准,陶职升为省立陶业专科学校,职业班由陶专附属办理。
  1948年,社会人士利用饶州7县旅景同乡会部分公产在饶州会馆(今三小)创办私立东方艺术专科学校。次年春,正式招生办学,有学生80人,教工16人。该校名为专科学校,实际是中等职业学校性质。景德镇解放后,人民政府核准东方艺专立案续办。1950年因经费无着,生源太少,呈准停办。
  1953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陶专改为中专,名景德镇窑业学校,为中南区管辖,次年窑校调整并入湖南湘潭机电学校。
  1954年中央文化部办景德镇陶瓷美术技艺学校,始为初级,后改为中专,向豫、湘、闽、赣招生。1956年省工业技术学校在景德镇办陶瓷专业班。1958年1月,技艺学校与专业班合并为江西省陶瓷学校。同年,在瓷校基础上成立景德镇陶瓷学院,中专部由陶院兼办。
  1958年“大跃进”时期,先后办机械工业学校、农林学校、文艺学校、卫生学校。除机械工业学校并人陶院中专部外,其他均在执行调整方针后停撤。1965年中央四机部将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的阻容元件专业(包括其所属的电容器、高压器车间)和北京718厂铝电解电容器部分进口设备迁至景德镇原昌江人民砖瓦厂址(今4321厂),建办江西省无线电学校(及附属元件厂)。内迁师生六百余人,并录取新生120人,1966年初搬迁建校基本就绪。“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建设、教学和生产的正常秩序被打乱,各年级学生均未能按规定学完专业,于1970年结束,电校逐改为4321厂。1973年后,四机部几欲复建电校未遂,后部分人员赴省参加南昌无线电校筹建。1973年复办市卫生学校,校址市第一人民医院。次年在陶院址恢复瓷校;同时省文艺学校在景市设赣剧班,校址南门头原京剧院,招生45人,毕业后停办。1976年因复办陶院,瓷校停办。1979年再办陶瓷学校,校址新厂,隶属省轻工业厅。1985年,景德镇市体育中学高中部改办为中专班。
  1985年瓷校有学生424人,教工101人,学校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卫校有学生357人,教工85人,学校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干平方米。体育中学中专班有学生24人(不含体育师范学生)。
  中等专业教育学制与专业民国5年(1916)陶业分校设饰瓷科,继办成瓷科,招初小毕业生,学制三年,其课程设置普通文化课、专业课和生产实习各占三分之一。30年代初,浮梁县立饰瓷职业学校仅办饰瓷科,专业课程有素描、西画、国画、山水、人物、花鸟、图案等。改名陶瓷职业学校后,增办成瓷科,其专业课程有圆器、琢器、刁塑、练泥、烧炉等。招高小毕业生,学制皆三年。县立初级陶职与高级陶职并校后,设初级陶瓷科、高级陶瓷科,实行“三三制”,初级仍招高小毕业生,高级招初级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专业仍分成瓷和饰瓷。陶职办专科班后,停办招收小学毕业生的初级职业班。
  1949年景德镇解放后,陶瓷中专仍分饰瓷、成瓷二科。1954年陶瓷美术技艺学校设釉上彩、釉下彩(青花)和刁镶三个专业,学制三年。始由全国各产瓷区保送经考试合格者入学,入学文化程度为高小毕业生,后改招初中毕业生,适当接纳保送学员。卫生学校1974年设护士、助产士、公卫医士、中医士专业,学制二年,招收工农兵学员。1978年招生考试改革,实行全省统考,招高中毕业生,设有护士、中西医士、妇幼医士、助产士、检验士等专业,学制三年。课程各专业皆设有普通文化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临床课。省文艺学校在景德镇市办的赣剧班,原则上招高小毕业生,设表演、演奏专业,学制分三年和五年。1979年复办的陶瓷学校设有陶瓷工艺等六个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课程除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外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政治文化课和相应的专业基础课外,并辅以实验、实习、设计等。1985年体育中学高中部改办为中专班,承办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田径班、射击班和景德镇师范学校的体育班,学制均为三年,学生承担文化学习和体育训练双重学习任务。
  中等专业教育毕业与分配民国时期,职业学校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及格,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不予介绍职业。毕业学生自谋职业,其中有专业对口受聘的,有改行他就的,也有自办工业商业的,更有毕业即开始失业。从民国5年(1916)陶业分校创办到1949年解放,景德镇职业学校毕业生总数约600人。职业学校每年毕业生人数为几人到20人左右。
  解放后,中等专业学校实行按国家计划招生,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习和毕业设计)考核及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由国家统包分配。1949-1985年中专毕业生总数近4000人,陶瓷中专毕业生约占半数。部、省属中专如陶瓷美术技艺学校、省无线电校、陶瓷学校招生面向全国或全省,毕业生亦在全国、全省范围内计划分配。市属中专原则上分配在市内。各专业毕业生基本上实行专业对口分配。
  中等专业教育学校简介景德镇市体育中学(见本卷《体育志》)
  江西陶业人员养成所(见《景德镇市志.2卷,瓷业志》)
  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学院(见《景德镇市志,2卷,瓷业志》)
  第三节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沿革民国3年(1914),黄炎培来镇考察职业教育。次年,竞成小学创办“补习班”,是景德镇普通学校办职业班的起始。竟成小学补习班招收初小毕业生,有学生近20名;学习内容以画瓷板像、刷花、雕削为主。接着,该校还办有农牧职业班,当时称“中山学校”,专业是种菜、养鸡、养羊。次年,模范小学办饰瓷班。民国13年(1924)时敏小学办饰瓷班,聘请陶瓷美术名家汪野亭、詹福庆为专业教师。民国20年(1931)女子公学开办陶瓷美术职业班和缝纫职业班,当时称“职业补习学校”。
  民国23年(1934)景德镇立中学拟改办职业学校,创办饰瓷科职业班,这是景市第一个初中级的职业班,有学生37人,学习内容以陶瓷美术为主,聘请陶瓷美术名家张志汤和毕伯涛任专业教师,次年镇立中学被撤销。民国36年(1947)浮梁县立中学办有商业职业班。1951年春,经浮梁专署批准,在紫阳中学创办财会职业班,向社会招收初中毕业生,培养初级财会人员,学习期限一年,先后办二期,共有学生56人,毕业后在专署范围内统一分配工作。1958年初,市人委行政会议通过《关于创办职业中学的方案》,着重解决没有升学或就业的高小毕业生继续接受中等教育的问题。接着,市区创办文艺职业中学,浮梁县在九龙山首创农业中学;9月,江西省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景德镇市枫树山分校(后改名景德镇市分校)成立,招生97人(一度万寿山办分校);至年底,农村共办有新平(1日城)、蛟潭、经公桥、罗家、峙滩、柳家湾、瑶里、湘湖街等8所民办农业初级中学。1960年4月,创办江西省工业劳动大学景德镇市分校,次年撤销。1964年,贯彻“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9月,景德镇市茶叶职业学校成立,校址九龙山,1965年迁洪源,有学生139人。次年9月办景德镇瓷业职业学校,校址解放桥;景德镇商业职业学校,校址昌江饭店;景德镇医院半工半读卫生学校,校址分别设于一院、二院和经公桥。以上四校实行半工半读。至1965年底,全市有农业中学共13所,在校学生有777人,教职工86人,其中专任教师38人;有半工半读职业学校4所,在校学生567人,教职工53人,其中专任教师2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半工(农)半读学校被视为资产阶级“双轨制”教育的产物,1968年随同中等专业学校全部被砍。中等教育结构出现单一化。
  1982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领导小组,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学校、业余学校并举,国家办学与业务部门、厂矿企业、人民公社办学并举的方针,对全市中等教育结构进行改革。1983年3月,第八中学同二轻局服装一厂、二厂挂钩联合开办缝纫职业班。至年底,全市城乡6所中学创办了职业班,有学生668人。1984年6月,第四中学与市建筑学会等单位联办职业高中,将高中部改为景德镇市建筑职业中学,全市城乡共有11所中学办了职业班。1985年全市城乡有农、职业中学7所(不含体育中学),并在15所普通中学中办有34个职业班,招收新生1284人(其中初中136人);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为1:1.7;在校学生2619人,教职工218人,其中专任教师160人。1985年农、职业中学概况见表。
   表1-12景德镇市1985年农业、职业中学概况
  职业教育专业与学制民国时期,职业班的专业有陶瓷美术、缝纫、商业、畜牧等。小学办的职业班都是高小级的,学制一般为两年;中学办的职业班为初中级的,学制为三年。
   解放后,城市职业学校多为高中级,其学制根据不同时期专业需要而定。建国初期的财务班,根据当年急需会计人员,学制定为一年。江西省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景德镇市分校,招生对象有小学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初期还有高中毕业生,其学制有四年、三年、二年等,学制三年的有农机、农村医生、林业、茶叶等专业;四年的有植保、植检、畜牧兽医等专业;后期各种专业多为二年制。茶校设有茶叶制造和茶叶栽培两个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卫生职业学校学制三年的有农村医士专业;学制两年半的有护士、助产士等专业。瓷业职业学校设有陶瓷工程和陶瓷化工两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商业职业学校设有财会和统计两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农业中学招收高小毕业生,学制为三年。
  1978年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职业学校的专业根据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并考虑相对稳定和争得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而设置。全市共设有28个专业,其中城市职业学校(班)设置23个专业,计有瓷雕、陶瓷美术、陶瓷成型工艺;基建预决算、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家用电器装修、缝纫、食品加工、摄影、园林、工艺美术;机械制造、汽车装配、机电;电子、微机;文秘、会计原理、工业财会、财会与统计、乡镇企业财会、幼师等。农村职业学校(班)开设农学、茶叶、蚕桑、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等专业。上述专业的学制大多数是三年的,也有一部分是两年的;农村有两所初级中学试行四年制。
  职业学校毕业分配解放后,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与分配,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而定。共大分校除个别特定招生统一分配外,与农业中学毕业生相同,实行社来社去。1965年前后,创办的半工半读职业学校,原定由市统一分配,因“文化大革命”于1968年停办,师生全部下放农村。后来各校下放学生分别安排回市工作,并于1984年由教育部门审核补发了毕业证书(中专学历)。
  1983年以后创办的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国家不包分配。凡职业中学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大、中专学校,可以参加劳动人事部门组织的招工,也可以自谋职业。1984年,市政府,对劳动制度与教育制度改革实行同步进行,规定“以后全民或集体单位招工,都要在职业技术学校(班)中的对口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招收;招工考试须加试一门职业技术课,其成绩比重应占总成绩的百分之五十;普通中学毕业生,只能报考大、中专学校,如果要就业,必须先统一到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才能参加同届职业学校(班)毕业生的招工考试。”1985年底,全市城乡职业学校毕业生共656人,其中城市职校毕业生493人,经过文化基础课考试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考试,全民或大集体单位共录用185人,其中全民单位录用136人。职业学校的首届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受到多方支持。毕业与就业的协调,有待劳动制度与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和具体实施。
  职业学校教师与教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职业教育发展较快,市教育局据各校专业教师缺乏的情况,采取一些具体措施:聘请兼职专业教师,由教育学院自培教师,让专业相近的教师改教,选送一批教师到省内外高校定向短期进修,把本系统内适合教专业课的教师调整到职校,从外系统调入自愿从事职校教学的同志,分配一些适合教职校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去职业学校等,从而,使城市职业学校缺乏专业课教师的情况得到一定缓解。
  职校教材鉴于尚未有统编教材,文化课暂采用二年制高中课本,适当予以删、补;专业课教材,一方面暂用中专、技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部分教材,另一方面自编部分讲义。为了使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更好地适应发展需要,市教育局初步制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安排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实习的比例大致是4:4:2或5:3:2,文化课一般开设6门(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体育),有的学校还开设外语课。
   职业学校
  景德镇市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景德镇市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创于1958年9月,校址设枫树山。原名江西省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景德镇市枫树山分校。办校方针是:半工半读,勤工俭学,学习与劳动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当年招收学生97人,学习年限为三年,设有农业、林业、畜牧兽医等专业。毕业生一般实行社来社去。
  1960年共大枫树山分校定名为:江西省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景德镇市分校,入学新生中有高中文化的12人,初中文化的119人,小学文化的109人。共大分校于1961年11月撤销。1965年8月复办,校址仍在枫树山,设有农业机械、植检植保、林业、水产、畜牧兽医、茶叶等6个专业,学制三年,招生402人,其中中专性质的268人,初技134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专业班一度停办,1969年曾招普通中学班。1979年起停止招生,仅与有关部门联合办各种轮训班。1980年改址,共大继续保留。共大逐步建有农场、工厂。1979年有水田、旱地、林场500亩。有彩绘瓷厂,年产值近40万元。
   景德镇市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自1958年创办以来至1979年共有毕业生2500人,分布在景德镇市农村。
   景德镇市建筑职业中学市建筑职业中学的前身是景德镇市第四中学高中部,校址设西郊石岭。
  1983年秋季,该校开始招收职业高中班。为适应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需要,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4年8月改为景德镇市建筑职业中学。
  1985年底,该校设有水电安装、建筑预(决)算、建筑工程等专业,9个教学班,学生358人,是景德镇市第一个初具规模的职业学校。该校除83届学制为二年外,其余均为三年。各专业文化课采用普通高中乙种本教材,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体育6门课程。专业基础课采用同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教材开设建筑测量、建筑材料、建筑制图、建筑力学、房屋构造5门课程,此外,结合各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专业课,工艺课,实习课。
  景德镇市建筑职业中学实行与景德镇市建筑学会联合办学,由学会派出顾问小组协助,为学校提供急需的专业师资,联系学生的实习场所,向企业推荐毕业生等。建筑职业中学在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1985年该校第一届水电安装专业毕业生65名,国营单位录用40名,大集体录用3名。
  景德镇市体育中学景德镇市体育中学原名景德镇市第十中学,1978年创办,是普通中学和业余体育学校合一的学校,1983年改为今名,受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双重领导(以市体委为主)。该校1985年初中部改为四年制,高中部改为中专班,承办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田径班、射击班和景德镇师范学校体师班。学校有教学楼,理、化、生仪器室、实验室和电化教学室;有田径场、篮球场和射击场。体育专项训练有田径、射击、男排、女篮、女足、乒乓球和游泳等。1983年以来,学校为高等体育院校和省以上体育专业队培养了一批人才,其中有4名运动健将;4名运动员进入国家队和参加了国际比赛。江小春在1984年全国航模比赛的F-3.5级竞赛中,以15秒2噪声76.5(DB)的成绩平世界纪录。1983年,国家体委授体育中学为全国业余体校先进单位。
  第四节技工教育
  技工教育沿革1956年,省工业技术学校在景德镇设陶瓷班。1958年与陶瓷美术技艺学校合并,改为陶瓷学校。1966年初,景华高压瓷件厂(999厂)办工读技校,由于“文化大革命”,学校一开办就夭折。1978年2月,昌河机械厂(今名昌河飞机制造厂)经中央第三机械工业部(航空工业部)批准,办技工学校。同年7月,景德镇市技工学校经省革委会批准成立。以后,景波机械厂(3347)、999厂、740厂和黎明制药厂分别创设技校;859厂、897厂、4321厂联合办技校。1985年,全市有技工学校7所,在校学生1584人,教职工209人。表1-13景德镇市1985年技工学校基本情况
  技校学制与专业技工学校的学制分别有二年、三年,前者招高中毕业生,后者招初中毕业生。各技校正在由招收高中毕业生向招收初中毕业生过渡。其专业(工种)设置,根据“定向培训,定向招生”的原则拟定,实行专业设置与生产需要结合。市技校以培训陶瓷中级技工为主兼顾其他行业需要,厂办技校是根据本厂工种需要设置。1978年以来,技工教育专业除设有陶瓷矿山、陶瓷工艺、陶瓷美术、卫生瓷、电瓷等外,还设有焦化、仪表、电子、化工、机械、制冷、声表面波、模具等,先后累计设有25个专业(工种)。
  技校课程与教学技校课程设置,按各行业工种中级技工“应知”、“应会”的要求设文化、技术理论课和生产实习课。前者注重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后者结合生产进行,着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技校教学重视实践,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学时安排中,实习课为整个教学的一半。生产实习教学,均在定向招生单位进行。技校教师,除学校配有一定的基础课教师外,专业课教师多由有关技术岗位的人员兼任。
  技校招生与毕业技校招生,其计划由各主管部门报送至省,由省技校招生办公室下达。招生考试,原与全省中专联合举行,后改为全省技校独立统考、评分、录取。技校招收城镇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15—22周岁的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毕业(或同等学办)的待业未婚青年。市技校面向社会招生,厂办技校主要是招本厂职工子女。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成规定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实行定向分配。
  技校简介
  景德镇市技工学校市技校创于1978年7月,隶属于市劳动人事局,校址设珠山大桥西路南侧。学校占地面积2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820平方米。
  市技校是为培养陶瓷中级技工为主,兼顾市属其他行业而设,其招生和专业设置,按国家劳动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学校规模原定450人,随着技工教育的发展需要,1983年定为1000人,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历届高、初中毕业生、待业青年(现改招初中毕业生),学制二年(招初中毕业生为三年)。课程设置有文化课、技术理论课和生产实习。前者在校进行,后者定向去工厂结合生产进行。1978年创办以来,市技校毕业生共1528人,一般经过3—6个月实习,即可顶岗生产。据对321名毕业生跟踪调查,成为技术骨干的占6%,在设计、研究、检验部门工作的7%,作为技术苗子培养的有9%。表1-14景德镇市1949—1985年技校中专毕业生数
   说明:1.1955—1957、1959、1969—1972年中专无毕业生。
  2.1949-1979年技校无毕业生。
  1985年技校有学生1005人,其中陶瓷工艺专业90人,陶瓷美术专业28人,卫生瓷制造专业232人,电瓷专业102人,焦化煤气专业235人,仪表专业53人,电子专业252人,制冷专业109人,机械专业50人,电工专业53人。有教职工99人,其中专任教师36人,生产实习教师6人,另聘请有关工厂技术人员兼课教师32人。
   第五节职工中等专业教育
  职工中等专业教育始办于1956年9月,由省劳动局创办景德镇陶瓷工人技术学校,校址湖田(今陶瓷学院院内),对在职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每期3个月。1958年3月停办,先后办3期,共培训122人。1964年,办职工业余初级技术教育。次年,有学员408人。1974年起有些工厂办业余中专,也有附设于“七二一”大学的。厂办中专主要学“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多与中专名不符实。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陆续停办。
  1981年9月,景华瓷件厂(即九九九厂)办职工学校,在举办成人文化补习教育的同时,举办专业教育。次年,经电子工业部教育局批准,将专业教育班学员32人转为中专班。1983年7月,经电子工业部教育局和省教育厅批准,成立职工中专,名景华瓷件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984年4月改名为景华无线电器材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同年,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人事局、景德镇师范学校联合举办财会训练班,招生50人(由师范学校作正规化中专培训,毕业后享受中专待遇)。1984年5月,省政府批准成立景德镇市财会中等专业学校。次年3月,省政府批准,办景德镇市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5月,批准创办景德镇市机械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同时中专自学考试在市开考。此外,市委党校等4所学校先后办有职工中专班。全市有职工中等专业学校4所(未含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55人;普通中专设职工中专班5个,在校学生共计528人。
  职工中专招收具有2年以上工龄和初中毕业实际水平的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始由各单位推荐,学校举行招生考试。1984年实行全省职工中专统考,确定分数线,招生学校进行录取。市办职工中专在市行政辖区范围招生,厂办职工中专一般招本厂职工;机械、商业、陶瓷、卫生等还在省定范围内招生。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及格,发给中专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学校签发,省教育厅(省教育委员会)验印,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后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职工中专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要设置专业,学生全脱产学习。无线电学校先后设有无线电机械、无线电元件、工业企业管理等专业,学制三年;财会学校设工业会计、行政预决算会计专业,学制二年半;商业学校设商业企业管理、商业财会专业,学制二年;机械学校设企业管理、机械加工、行政管理等专业,学制三年。有关学校附设的职工中专,分别设有护士、临床检验、党政、陶瓷工艺等专业,学制分别为二年或三年,各种专业均按上级规定设有文化课、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各职工中专教师,以专任教师为主。
  1981年以来,职工中专共招生577人,毕业80人。
   表1-15景德镇市1985年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基本情况表1-16景德镇市1949—1976年职业技术教育概况表1-17景德镇市1977—1985年职业技术教育概况
   说明:1.1949-1952年中专学生数是省立陶业专科学校的中职班的学生数。
  2.1971—1972年中师学生是共大师训班学生数。
  3.1976-1977年中学学生数含陶院中专班学生数。
  4.1983-1985年职业学校学生数含中学职业班学生数。
  第五章高等教育
  第一节陶瓷高等教育
  陶瓷高等教育沿革陶瓷技艺教育,古代以父传子的形式进行,明、清时期,师徒传艺有所发展,但许多绝技仍为家传,并传子不传女。口传心授,阻碍改革,导致一些技艺失传。十九世纪末,江西绅商拟办陶业学校,清宣统二年(1910),由驻景德镇的江西瓷业公司之总理康达倡办中国陶业学堂,设址于饶州(设附于瓷业公司国家补贴饶州瓷厂)。民国18年(1929)省政府决议,将陶业学校从饶州迁景,将学校一度改名为省立景德陶业学校,并拟升格为陶业专科学校,未遂。民国35年(1946),为适应抗战后陶瓷发展的需要,经省政府批准,在省立陶瓷科职业学校办专科班。以后,省政府两次决议创办陶业专科学校,由教育厅呈报中央教育部,未获准。民国37年(1948)5月中央教育部据陶校师生请求,批准在景德镇设立江西省陶业专科学校(原陶瓷科职业学校附属办理),校长汪瑶,学校设在原陶职校址(今中共市委院内)。1949年解放后,市人民政府接管,就原有机构和一些课程进行初步改造,维持办学。景德镇解放时,陶专有专科班5个,学生66人;中职班6个,学生114人,全校共有学生180人(在籍学生238人);有教职员55人。195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陶专的陶瓷美术专业并人南昌大学(今江西师大)艺术系;次年,陶瓷工程专科有学生36人,除三年级6人办理毕业外,一、二年级学生均并入华南工学院(陶专中专部续办,校名改为景德镇窑业学校)。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陶瓷生产有很大发展,为适应陶瓷专业人才的需要,1958年6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陶瓷学院,改为景德镇陶瓷学院,院址设湖田,院长由中共景德镇市委书记赵渊兼任。停办景德镇陶瓷工人技术学校,教师并人陶院。陶院同时设中专部,除有原江西陶瓷学校学生410人,并招学制三年初中毕业生190人,招学制五年的小学毕业生150人(1963年中专学生毕业后未再招生)。9月,陶院招本科学生130人,其中陶瓷工程系90人,陶瓷美术系40人;同时根据国家计划,陶瓷美术系接受越南学生23人,波兰、罗马尼亚留学生各1人。留学生分普通班20人和研究生班5人。1959年4月,景德镇市建筑工程学院(1958创办,有学生50人)并人陶院,同时,陶院开始接受兄弟省的实习生。196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国务院和教育部批准,陶院为保留单位。之后陶院在师资、设备等方面都得到加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陶院学生首先“杀”向社会。之后,陶院被“造反派”夺权,“工宣队”进驻学校。1968年12月陶院被撤,校舍被外单位占用;学校仪器、图书资料等都散失,损失150余万元。
  197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景德镇陶瓷学院。次年,陶院在景德镇陶瓷工业学校的基础上正式恢复(原瓷校学生人中专部,办至1977年毕业为止),1982年国务院批准陶院为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1985年批准陶院美术系招硕士研究生,共招4人。陶院占地面积18.7万平米,建筑面积约6万平米;有学生970人(其中研究生4人),教职工517人。
  陶瓷高等教育学制与专业陶专正式成立之前,1946年办专科班,设陶瓷工程科,分别招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前者学制二年,招23人,后者五年,招9人。1948年陶职升格为陶专后,增办艺术科(即陶瓷美术科),招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五年制学生在校期间,至三年级视为中专学生,四、五年级为大专学生。1950年两科均招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高中毕业生考工程科,可插入相应的四年级。1951年,工程科改招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次年,将原工程科五年制的三、四、五年级学生改为三年制,分别称一、二、三年级。艺术科仍招初中毕业生,为五年制。
  1958年,陶瓷学院陶瓷工程系设置陶瓷工艺制造专业,陶瓷烧炼专业;陶瓷美术系设陶瓷彩绘专业、陶瓷雕塑专业,学制皆为四年。美术系留学生普通班为半年,研究生班为一年半。研究生班有画面设计专业、器型设计专业和雕塑创作专业。1976年陶院复办后,专业设置和学制情况如下表:
   表1-18景德镇陶瓷学院1976—1985年专业设置和学制1977年陶院招工农兵学员,陶瓷工程系设日用制瓷专业;陶瓷机械专业;陶瓷美术系设陶瓷美术设计专业和陶瓷美术雕塑专业,学制皆为三年。1978年,恢复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学制仍为四年。1984年,美术系招生,其专业加试及考务工作,由江西师范大学代招改为陶院自设考场,独立进行。1985年增设企业管理系,并在陶瓷美术系的陶瓷雕塑专业和陶瓷美术设计专业分别招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陶瓷学院各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陶瓷高等教育体制与机构设置陶业专科学校解放前是江西省立,直属省政府教育厅。1949年解放后,市人民政府接管,不久改为专属管辖。1952年改归中南行政区领导。学校根据民主治校的原则,曾制定《校务委员会组织规程》,由校务正副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和师生代表组成校务委员会。任期一学期,可以连选连任。
  陶瓷学院1958年创办时为景德镇市辖,1959年,属省轻工业厅辖。创办初设大学部、中专部(1962年中专部撤销)。1976年陶院复办后,初为省辖,1978年改为中央轻工业部直辖。复办初亦分大学部、中专部(1977年中职班撤销)。行政机构设有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总务处、财务处、基建办公室、图书馆。教学研究机构有美术系设基础教研室、史论教研室、设计教研室、雕塑教研室、造型教研室和九个实验室;工程系设基础教研室、热工教研室、工艺教研室、原料教研室和五个实验室;机械系设基础教研室、力学教研室、电工教研室、自动化教研室、设计教研室、专业教研室;企业管理系设基础教研室、专业教研室和十二个实验室。同时设有基础课部和马列主义教研室。基础课部设外语、体育、数学、物理、化学等教研室。
  陶瓷高等教育教师与学生1951年陶瓷专科学校37名教职工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3人,讲师7人。1958年陶瓷学院创办时,教师分别来自景德镇陶瓷美术技艺学校、江西工业技术学校陶瓷班及景德镇陶瓷工人技术学校等,在这些教师中有专业教师、有身怀特技的老艺人、有原陶瓷专科学校的部分教师,还有新从中央美术学院、东北鲁迅艺术学院、浙江美术学院分配来的本科毕业生,共有专任教师46人,其中大学部24人,中专部22人。1965年,有专任教师71人,其中副教授2人,讲师10人。1968年12月,陶瓷学院被撤,教师下放农村。复办后,将部分教师由农村或外单位调回,并培养了一批青年教师。1985年,陶院有教授2人,副教授8人,讲师70人,教员85人,助教43人。在陶院的教师中有不少是国家陶瓷教育界享有盛誉的名家。如胡献雅教授,他的书画作品曾多次荣获国内外奖励,多次被中国美术馆等收藏,人民大会堂也陈列有他的作品。周国桢教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的个人瓷雕小动物展览得到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周国桢被载入英国伦敦罗巴出版的《世界名人小传》。胡献雅教授当选为省人大常委、省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1985年退休后,仍任江西画院文史馆名誉馆长。周国桢教授被选为江西省美术协会副主席,市人大常委副主任。
  解放以来,陶专陶院毕业生1700多人(含中专部学生),他们在全国各地生产,科研、教育部门发挥自己的才干,有的已成为著名的专家学者,如中国科学院上海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俞善庆,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李德宇,研究员敖海宽等。有的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创造新成就,如江西省陶瓷研究所所长秦锡麟,历年来创作、设计的新产品在广交会上百发百中,国家科委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广东省陶瓷研究所副所长陈钟鸣,1982年被邀请参加加拿大举办的“中国古代传统美术展览会”,他的瓷雕展品受到高度评价。景德镇光明瓷厂厂长徐志军,经营决策果断,开发技术大胆,连年实现产值、销售,收入、税利同步增长,评为省“优秀厂长”、“全国三八红旗手”。1979年陶院毕业生王友朋,在福建龙海瓷厂濒于破产时,挺身而出,担任厂长,实现瓷厂产值翻番,仅利税上交每年近二百万元。此外程经科、易中书、江宏、王绳准、祝桂洪、汪桂英、潘文浦、潘文复、尹干等,他们在陶瓷事业上有重大建树,在科研上取得重大成就。
  陶瓷高等教育教研与科研景德镇陶瓷产业优势促进陶瓷教育的发展,同时,陶瓷教育的研究成果,又对陶瓷生产起推进作用。陶院创办初期,充分利用当地的陶瓷美术家、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制瓷技艺工人,对原料、技法进行现场教学,收效颇大。当时由于教材不足,陶院组织教师自编教材,这个时期编写的《陶瓷彩绘学》长期以来都是畅销书。复校初期,专业教材奇缺,自己动手编写,有《陶瓷工业热工设置》、《陶瓷工业机械设置》、《日用陶瓷成型》、《陶瓷雕塑》等专业教材及一批有关陶瓷的通俗读本、教学讲义等,接着,林云万副教授的《陶瓷工业机械设计设备》、祝桂洪副教授的《陶瓷工艺实验》、张忠铭高工的《日用陶瓷原料的分析及坯釉配合》、松兰讲师的《日用陶瓷名词术语》以及《陶瓷机械手册》等专著均已正式出版,逐步形成具有陶院特点的教材和参考书。孙于建讲师和方霞讲师参加编写的《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学》,被《中国教育报》誉为高校当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二代教材。
  陶院初创时成立“景德镇陶瓷学院科研领导小组”,下设陶瓷美术小组、坯釉小组、器型制作小组、工程系研究室、工厂小组等,广泛开展科研活动。实习工厂生产的卷毛小瓷猫(小八猫),即配合了教学,又获得了较大的收入;《水封烧窑》等科研项目的成就在部分瓷厂推广,经济效益显著。复校后,陶院充分发挥设施完备、人才齐全的优势,积极开展陶瓷工业的科学研究活动,科研项目以应用为主,多系陶瓷生产实践中的难题,并将在实验室取得成果的一些研究项目,一方面推广到生产实践中去,使其在生产中得到应用,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使其进一步理论化、知识化,充实课堂教学的新内容,提高教学质量。与此同时,向全国各地开展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让,与省内外许多厂家签订技术合作合同。1980年创办《景德镇陶瓷学院报》,1981年科研处成立后,《学报》由科研处主办,开展学术讨论,发表科技论文,选载水平较高的作品进行作品评论,几年来,《学报》发表的质量较高的论文,常为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转载。日本、英国、美国、西德的一批大学和科研部门,主动来信要求交流。据不完全统计,陶院复校以来有200多篇论文在国内外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其中有14篇人选1985年全国陶瓷专业学术年会,19篇人选全国陶瓷机械学术年会,4篇入选1985年国际古陶瓷学术讨论会,还有9项科研成果入选江西高校1978—1984年科学技术成果汇编。
   第二节高等师范教育
  景德镇教育学院1977年12月,市革命委员会针对初中教师队伍水平过低的实际,批准办景德镇市教师红专学校。培训在职初中教师,开办业余进修班,借十二小教室上课。次年2月,中共景德镇市委批准,将红专学校改为景德镇市教育学院,院址暂定四小(今师范附小)。同年秋,江西师范学院上饶分院(后改上饶师范专科学校)办景德镇大专班,招收参加全国统考的高中毕业生,始招数学专业1个班,学生54人,由市教育学院代办。1982年发展为3个专业,在校学生164人。同年11月,省政府批准,在上饶师专景德镇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景德镇教育学院(1984年教育部备案),享有师范专科学校同等地位和待遇。教育学院主要任务是培训在职的初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鉴于景德镇市未设师专,教育学院除办初中教师进修班外,同时承担师专任务。1983年9月,教育学院迁枫树山,与市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共址。学院由省、市双重领导,以市管为主。
  教育学院(含市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占地总面积为157200平方米,其中运动场地4560平方米。另有水田、旱地、菜园、山林5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9245平方米,其中教室2168平方米,实验室2130平方米,图书室2238平方米,教师宿舍4948平方米,学生寝室2666平方米。
  学院行政机构设有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保卫科、图书馆。教学机构有六个科(1986年改称系)和政治思想研究室、教育心理研究室、体育研究室。实验室有:物理、化学、农学、语音、数学、计算机等实验室。备有电教仪器设备40多万元,藏书9万余册。附工厂有瓷厂和汽车修配厂,职工200人,年产值40万元,附属农场有农工90人,水田和旱地200余亩,茶山200余亩,年产值10万元。1985年,学院有学生502人,教职工132人,其中专任教师65人。
  教育学院办有普通大专班(师专班)、在职教师进修班和各类短训班。
  普通大专班在市行政辖区内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升学统考的考生中,按省定录取线招收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包分配。上饶师专景德镇大专班办至1983年止,先后办有数学、物理、中文3个专业,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上饶师专签发毕业证书。1984年起,大专班由教育学院自办,增设英语专业,次年增设农学专业。英语专业学制为2年,其余均为3年制。有学生352人,其中中文116人,英语75人,物理53人,农学41人,教学67人。为了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路子,鼓励学生立志从事农村教育,1985年试行定向农村招生、定向农村分配。至1985年,学院培养各科毕业生278人。
  在职教师进修班,招收市行政辖区内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教龄在2年以上的在职初中教师,参加全省成人高等学校统考,择优录取,学习期满,考试及格,发给毕业证书,回原工作单位,国家承认其大专学历。1980年起,学院始办正规的进修班,学制二年。初招中文,继办数学,1982年设英语,1985年增物理、化学等专业。1985年有进修生144人,其中英语41人,物理37人,数学32人,化学34人。至1985年,进修班毕业168人。
  1977年红专学校开办以来,先后分科办有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英语、生物等专业培训班,学习期限大多为一年,共培训400余人。
   注: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学校,详见《景德镇市志,二卷》{瓷业志)
  高等师范函授教育1959年,江西师范学院函授部在景市招中文等科大专函授学员29人,由市函授辅导站承办行政事务,并设辅导员2人。之后,参加江西师院函授的人数扩增,并招收本科函授班。参加函授的有初中教师,也有不少小学教师。“文化大革命”时期中断。1978年,江西师院和江西教育学院在景德镇复办函授招生,并在景德镇教育学院设函授辅导站。始招中文专科,1984年增数学、教学管理、历史专业,1985年招中文、数学本科。1978年—1985年,先后472人参加函授学习。
  第三节职工高等教育
  1958年,市干部红专学校办业余大学班。1960年有学员154人,1962年调整停办。1972年昌河机械厂办“厂办大学”。之后,厂办大学泛称“七二一”大学。1976年全市有14所,学员399人。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对“七二一”大学进行整顿。1980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七二一”大学改为景德镇陶瓷职工大学(1982年教育部备案)。次年,中央三机部、省教育厅、省三机局和市教育局对昌河机械厂“七二一”大学验收合格,批准改为航空工业部昌河机械厂(昌河飞机制造厂)职工工学院(1982年教育部备案),其他“七二一”大学皆停办。1984年4月,市经济委员会、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财经学院联合举办经济管理刊授联合大学景德镇分校商业管理专科,旋即经北京总校审批,同意在景设分校(1985年4月,市人民政府批准,分校正式成立)。5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在市首次开考。次年3月,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批准,中共市委党校开办大专班。9月,中国民主促进会景德镇市委员会办瓷都业余大学,该校与陶瓷职工大学挂钩,招生名额与毕业证签发由职大受理;同时,承办湖北江汉大学经济地理函授。1985年职工大学(不含教育学院)在校学生945人。
  1958年业余大学班招收在职干部,设中文科、数学科、政治科、经济科4种班,每周一、三、五晚上开课,原定学制为三至四年。“七二一”大学创办,无须批准立案,均由各厂矿单位自办,专业也由厂矿自行设置,分脱产、半脱产,学制不定,有半年、一年、三年不等。招生对象没有严格的学历要求,多数是不经考试“推荐”入学。在教学中,提倡办成“政治大学”,学“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多数学校只有大学虚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创办的职工大学,均按正规职工大学立案创办,其专业设置、学制、课程和教学时间,均按中央规定执行。陶瓷职大设有陶瓷机械、陶瓷热工、陶瓷工艺、陶瓷美术4个专业,学制三年。昌河职工工学院,先后设机械制造、工业电子技术、机械加工工艺及设备、工业企业管理、工业财务会计等专业,学制全脱产三年。刊大分校有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专业,学制全脱产三年。市委党校设党政班,学制全脱产二年。陶瓷职大、昌河职工工学院还办有业余大专班,专业有土木建筑、财会、党政、企业管理等,学制二到四年不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4年开考马列主义基础理论、法律、会计3个专业的8门课程;1985年增考语言文学、英语、统计3个专业的部分课程。
   表1-19景德镇市1985年职工大学基本情况
  职工大学招生,原则上招本厂、本部门、本地区的在职职工,学业期满,成绩及格,发给大专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学校签发,省教育厅(省教育委员会)验印,国家承认其学历。鉴于陶瓷职大的专业特点和昌河职工工学院的办学力量,前者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招生,后者面向全省招生,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昌河职工工学院1985年试行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学员成绩和在校品德表现全面衡量,本厂职工的学员,由学院和厂人事部门进行直接分配。职工大学,近几年中为国家输送341名大专毕业生;4386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一科以上合格证书的有5806人次。
   表1-20景德镇市1949—1985年高等院校毕业生数
   说明:1.1949-1959、1962—1967、1970、1971、1980—1985年共大无毕业生数。
  2.1952、1954—1959、1966~1968、1970-1979年大学无毕业生数。表1-21景德镇市1964~1985年度高等教育概况表附:景德镇陶瓷职工大学
  景德镇陶瓷职工大学是全国唯一的日用陶瓷职工高等学校,由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主管。前身为江西省陶瓷公司“七二一”大学。1980年9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改今名,1982年8月由教育部备案。该校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方针。实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脱产与业余相结合;融学历教育、继续工程教育和岗位职务培训为一体。在原来仅有陶瓷美术一个专业,一个班级31名学生的基础上,发挥瓷都优势,陆续开设了陶瓷机械、陶瓷热工、陶瓷工艺、陶瓷美术设计4个固定的三年制全脱产专业。结合电视教育,开办了电大专班和工业企业管理、中文秘书、财务会计、审计、党政干部专修等5个业余大专班,其中部分专业与市民主促进会瓷都业余大学联办。职大建校以来,举办全市、全国性短训班、进修班52期。培训各类人才2424人次。1984年陶瓷热工、陶瓷工艺、陶瓷美术设计三个专业开始面向15个省、自治区招生。并受轻工部委托,1985年起开办全国轻工业系统出口陶瓷设计进修班和全省轻工业系统陶瓷窑炉与检测技术进修班。全校有各类教学班13个,学生518人,教职工80人,其中教师41人。建校以来,培养各类毕业生487人。学校建有科研处、实验工厂,使教育、科研、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四节广播电视教育
  广播电视教育始办于1979年2月,由市工农业余教育办公室兼管,首次招生电子专业、机械专业和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单科,计收学员431人。次年,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景德镇市工作站成立。1984年3月,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景德镇市分校,校址中华南路(原十三小校址)。1985年在籍学员1523人,分校有教职工25人,其中专任教师7人。
  电大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职工,年龄在40岁以下,经单位审查同意,参加全国电大统考,择优录取。学全科的全脱产,学两科的半脱产,学单科按时收看教学节目。电大学生属在职培训性质,其待遇与其他脱产职工大学同。市电大开办以来,除单科班外,先后招有电子、机械、陶瓷工艺、中文、师范物理、工业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工业会计、化工、土建、党政、师范化学、新闻、法律、图书、档案等16个专业,使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编教材。全科学制三年,实行学分制,学习期满,考试及格,发给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其大专学历。
  电大教学手段,工科是电视教学,文科广播教学。由系统(单位)设教学点,分班进行。教学班设辅导教师,对学生释疑解难,指导实验、补课和学习指导,组织考试,记载成绩。广播电视教育有8个教学点,17个教学班,到1983年发展为11个教学点。电大分校除管理全市电大招生、考务、学籍工作外,还办有直属教学班。1985年城乡设23个教学点,32个教学班。分校设6个直属教学班。创办以来,电大先后招生2356人,共培养大专毕业生441人,单科结业生419人。
   第六章教师
   第一节教师队伍
   清末民国初新学校创办时,每所学校教师人数,或1-2人,或3—4人,全县仅有几位优级师范毕业生。除县立绍文高等小学教师为本籍人外,其他学校皆从外地延聘教师。女子公学创办时3位女教师全部来自省城南昌,竟成小学教师来自星子、鄱阳、抚州等地。民国6年(公元1917)创办的珠山中学,不惜重金从武汉、南京延聘数学、外语教师,终因师资缺乏,仅仅一年就停办。随着学校教育的发展,许多学校从本校毕业生中选人留校任教。20年代,景德镇在外地求学的学生陆续返回,城市师资素质有所改善,但农村教师仍十分缺乏。民国22年(1933),景德镇初级中学有教师8人,饰瓷科职业学校有教师13人,小学有教师187人,全县共有教师208人。之后,推行初小义务教育,普遍设立保学,小学教师激增,师资质量骤降。民国24年(1935)有教师271人,民国28年(1939)有317人,民国34年(1945)达511人,为历史高峰。中等学校因抗战爆发,一批学校内迁来景,当年中等学校有国立、省立、联立、县立、私立等,一时学校林立、人才荟萃。民国35年(1946)有中等学校11所,教师280人。此后,原内迁的学校或迁回、或改办,浮梁教育日衰,教师或外流、或他就、或裁减失业。民国时期,中学校长由省政府委任,小学校长由县政府委任,教师由校长聘任。校长任命和教师延聘都有相应的学历资历要求,对校长任命没有期限,随时可用“训令”解雇;教师聘期,一般为一学年。
  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后,市人民政府接管各类学校,市、县共有教师537人(其中陶专55人,师范37人,中学104人,小学341人),遵照对原教职员“照常供职”的原则,全部留用。对私塾准其开办,逐步改进,城市52名私塾塾师进行登记,大部分塾师或改为公办教师、或改为民办教师。1950年和1952年,对失业知识分子进行两次登记,吸收了297人参加教育工作。景德镇解放初期,为了建设一支为人民服务的教师队伍,在大力培养新的一代知识分子的同时,对原有教师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组织他们参加土地改革、思想改造等各项民主改革运动和政治业务学习,帮助教师树立工人阶级思想。教师队伍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发生了深刻变化,1952年,小学教师人数达513人;1957年中等学校教师人数达178人,先后恢复到历史最高人数。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新中国成立后经历过一段曲折。50年代后期,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全市有48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1958年“大跃进”时期,在教育革命中,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在教师中开展“拔白旗”、“插红旗”,批判“右倾保守”、“白专道路”等,挫伤了一部分教师的积极性。1961年以后,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教育事业进行调整,并对过去一些在政治运动中受到伤害的教师作了一些甄别,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否定教育,否定教师,许多教师挨批受斗,横遭迫害;接着全市三分之二的教师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以后中学盲目发展,各级师范长期停办,造成师资奇缺,层层拔高,素质下降。1978年,中学专任教师1746人,具有合格学历的只占40%,比1963年下降17%;小学专任教师2992人,具有合格学历的只占41%,下降41r70,三分之一的中小学教师难于胜任教学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教师队伍建设的日益加强,师资素质逐渐回升。对学历不合格的中、小学教师,从1982年开始,普遍进行了教材教法过关考试和业务考核,参加考试和考核的小学教师3711人,其中1894人达到合格条件,合格率为51%;中学教师830人,其中364人合格,合格率为44%;大批中青年骨干教师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中青年骨干教师在领导班子中的比例为中学占70%,小学占95%。1983年全面调整民办教师,对1980年7月19日以前担任民办教师的1004人,从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学效果、文化程度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合格的338人,基本合格的389人,不合格予以辞退的277人。整顿后,民办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很大的改善。1985年,中学专任教师2235人,具有合格学历的944人,占42.2%;小学专任教师3411人,具有合格学历的2244人,占65.8%。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7041人,同解放初期相比增长了16.89倍,其中大学增长9.34倍,中专增长6.3倍,普通中学增长21.48倍,小学增长10倍。第二节教师待遇
  民国初期,小学教师按资历高下、职务繁简定薪,高级小学教师月薪平均银洋18元,初级小学月薪平均银洋14元。民国17年(1928)景德市立中学按实际授课时数(每小时1,5元)计薪。民国22年(1933)改为等级工资,另加钟点费,每月40余元(法币)。民国23年(1934),地方财政枯竭,县政府向教师发放部分“房捐抵解券”,抵充教师工资。“抵解券”仅限于抵缴公房租金,教师自找门路兑现。同年,积欠教师6个月工资,城区教师组织“索薪团”派代表到县政府请愿。民国24年(1935)起,保学教师年薪各保自筹(后改为分区统筹)。自抗日战争后期起,中学教师以米代薪,每人每月大米l至3石(每石150市斤);中心国民学校教师除发给一定数量货币工资外,每人每月发糙米1石;保学教师每人每月发学谷5斗。
  景德镇解放初对所有教职员工,一律暂发临时生活费,每人每天“九二米”(100斤谷出米92斤)2.5市斤(浮梁县每人每月50市斤)。1949年9月,按江西省政府《教职工暂行工资标准》每月发放机米:小学教师180-390市斤,中等学校380-650市斤,村学160-220市斤。12月,实行工分制,即月薪以工分数计算,发薪时按国家公布的工分值,折算成人民币发给。1954年物价稳定,改工分制为货币工资制。1956年工资改革,80%以上的教师增加了工资。1963年教师工资调整面为实有人数40%。1965年,教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学教师74.42元,中学47.97元,师范46.78元,小学及幼儿园37.86元。1977、1979、1981、1982年4次调整工资,在1981年工资普调中,5549名公办教师中,升一级的有4384人,占教工总数的79%;升两级的有1331人,占全市升一级人数的30.4%,调整前教育部门办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为45元,调整后为50元。1985年工资理顺中,平均每人增资21.14元。从1979年11月起,在普通中学和小学教师(含民办教师)中实行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4至7元),享受班主任津贴的教师2247人。1978—1985年城市公办学校建教师宿舍14931平方米,200户教师迁入新居。1985年城市公办教师缺房户为743户,拥挤户为615户。几年来安置公办教师子女860人就业。
  厂矿学校教师待遇与公办教师基本相同。农村民办教师工资,50年代全部就地自筹,后转为民办公助。人民公社化后,民办教师实行工分制,其收入略高于当地同等劳动力实际收入水平。1982年改为工资制后,月平均工资一般不低于40元,国家补贴部分,除统一提取规定的福利基金外,全部发给本人。民师还享受公办教师同样的假期、节假日、星期天,6个月以内的病假和女民办教师的产假期工资照付,国家补贴照发,并参加合作医疗,享受保健待遇。
  民国初期,教师的社会地位沿尊师传统尚受尊崇。之后,由于政治的和经济的原因,教师社会地位随着经济待遇一起日趋低下。景德镇解放后教师的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949年景德镇解放,成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聘请市立中学校长项振东,浮师副校长周绍武等为教育界代表,分别担任副主席和秘书长,项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委员。历届市、县人民代表和人民政府委员均有教师名额,1952—1957年每年召开一次全市表彰教师大会,选送模范教师去梅岭、庐山休养。1959年三中教师王文镳出席国庆十周年庆祝会,上天安门观礼台观礼。1960年评出203名先进工作者出席市文教群英会,其中12人出席省文教群英会,会上,陶院教师张志汤、一中教师杨启村当选为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的代表。
  50年代后期,由于“左”的错误影响,教师地位逐渐下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遭受严重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为全市被错划为“右派”的48人全部改正,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82人进行昭雪平反。教师中被选为市人民代表的11人,为市政协委员的18人。1981年有16名大、中、小学的党员教师出席市第四次党代会。1978年以来,有59名教师先后获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模范先进称号。城市公办中、小学教师被接纳为中共党员的有180人,相当于“文化大革命”前在教师中发展党员总数的2.6倍,占现有党员总数49.6%。1980年6月2日,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升景德镇市第一中学化学教师、副校长胡观培为特级教师。1982年全市召开庆祝30年教龄教师大会,为171名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颁发了“三十年教龄光荣证”。198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1985年9月10日,市人民政府隆重集会庆祝第一个教师节,表彰先进教师和“尊师重教”单位,受市政府表彰的先进教师110人。市委、市人民政府从第一个教师节起,定每月10日为市领导人接待教师日。
   第三节教师培训
  民国时期,仅在推行初小义务教育初期,对小学教师办过几次训练班。民国25年(1936)保学工作人员征训所(师范前身),向浮梁征训133人,分5期进行,其中有保学教师,也有社会其他人员。1937年暑假和1943年寒假办教师讲习会,前者由专署举办,全县小学教师188人参加,后者是县教育科为城区小学教师举办的。
  建国初期,市、县举办假期教师讲习会(中学由专署举办,小学由市、县举办),主要是学习政治,帮助教师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组织教师在职进修,提高业务水平。1951年,城市小学设立3个学区,农村小学划分13个辅导片,开展星期日业余学习和教研活动,部分中、小学分科建立教学研究组,互磋互学,共同提高。1952年浮梁县举办首届速成识字法师资脱产训练班,抽调部分小学教师参加学习;1953年举办教师业余进修班;1956年举办标准语音训练班,培训中、小学语文教师70人,并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江西省教师函授学校进修。1958年市、县成立函授学校,设16个函授辅导站(县市合署办公后改为市函授学校),同年暑假分别举办文化进修班、汉语拼音训练班、体育训练班,共吸收中、小学教师442人参加学习。组织中、小学教师到南昌、北京参观访问,先后4次共100余人。1963年成立市教师红专学校,参加学习的在职教师100余人,每周四个早晨分班集中上课。1966年以前,为发展幼儿教育,先后抽调90名小学教师分别到幼师和中师教师进修班进修。先后推荐18名中、小学教导主任、校长参加江西省行政干部训练班和中央教育行政学院学习,选送16名小学优秀教师到江西省中等师资进修班和大专院校深造。通过各种途径培训教师,师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培训工作中断。
  1977年办教师红专学校(即教育学院前身)。1978年以后,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分期分批轮训教师和认真组织教师在职进修。1982年办小学教师进修班(后改为进修学校),蛟潭、鹅湖二区分别办教育学校,短期培训初中和小学在职教师。8年来,386名初中教师进教育学院学习,233人取得大专毕业证书。330名小学教师在教师进修学校学习,取得中专毕业证书。同时,先后批准110人到省内外大专院校进修,并获得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一人赴美国进修;189人参加电视大学学习,472人参加高师函授。在职进修方面,提倡“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订规划,自学为主。同时举办各种短训班和各种讲座,开展校际之间的教研活动。8年来,490人参加各种短训班,17人参加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分别获得4科或6科结业证书;举办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专题讲座33场,举办仪器电教训练班9期,各学科研究组、学会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此外,中央讲师团来景市讲学,陆续举办了各种培训班讲座。第七章勤工俭学
  民国四年(1915)竟成小学创办“补习班”(即职业班),学生一边学文化,一边参加画瓷板像、陶瓷刷花、陶瓷雕塑等劳动。劳动收入主要作为学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次年,竟成小学又创办工厂,以雇工为主,在南河渡口设点,收集瓷土屑进行加工,自产自销,营业收入用于补充办学经费。20年代,时敏小学在办饰瓷职业班的同时,办彩绘加工厂,聘请汪野亭等指导学生实习,并对外营业,其加彩10头文具独具一格,风靡一时,远销香港、南洋等地。30年代,推行生产教育,小学设劳作课,提倡用课余时间从事园艺、垦殖、饲养等生产活动和各种工艺品制作。竟成小学按“乡村学校”模式办学,对学生进行农业生产教育,师生共同劳动,办有菜园、果园、鱼塘、鸡场,学习抽水、碾米等,受到省教育厅的表彰。与此同时,许多学校办合作社,设小卖部,为学校扩增收入。40年代,天翼中学开办时,学校设造产系,与学校行政即教务系为平行机构。造产系下设工务处和事务处,设有养殖部、畜牧部、园艺部、农作部、造林部等。学校置农场圈地500余亩,规划山林5万亩。由于历史原因,未全面开展,仅办农场一所(现为中共市委农场,今景陶瓷厂右侧)。
  1949年4月以后,遵照“教育与生产结合,教育与大众结合”的办学方向,在各类学校开展“五爱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产)的同时,组织师生参加劳动生产,“克服困难,维持学校”。1950年,市县各类学校开荒种植,市立中学各年级都开辟了菜地,陶业专科学校的学生结合教学实际,组织生产小组,生产杯、壶、碗共1500件及绘瓷3000件。学生劳动时间,均安排在课余和假期,收入按“两利原则”分配。在劳动生产中,强调“重视劳动,爱好劳动,培养对劳动人民的感情”。1951年浮梁师范学校生物教师万贤滔,自制简易显微镜,受到省教育厅表扬。1952年,《教育工作》为此发表《克服困难改进教学的范例》的短评。1953年全市举办首次小学自制教具展览会,展出自制教具1500多件。1954年在各学校加强劳动教育之后,勤工俭学活动更加活跃。1956年,举办全市学校青少年科学技术工艺品展览会,展出学生自制的物理、化学、自然、地理工艺品600余件;陶瓷美术技艺学校学生制作的陶瓷工艺品21件送教育部,参加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举办的少年儿童科学艺术作品展览会。接着市属小学利用景德镇陶瓷生产优势,相继办起了小瓷厂,组织师生参加各种陶瓷生产劳动。二小少年瓷厂生产的瓷雕,参加全省和全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展览会,全国展览会《会刊》影印了二小生产的全套瓷雕小八猫。
  1957年,贯彻毛泽东提出的教育方针,全市各类学校勤俭办学、勤工俭学活动进一步开展。次年,在“大跃进”运动的“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一度出现突击办工厂、办农场,师生劳动过多,指标过高,影响了教育质量。之后,市委宣传部、市文教局发出《关于“加强思想教育、劳动教育,提倡勤俭办学、勤工俭学”的几点意见的联合通知》,强调要坚持自愿和课余的原则,妥善安排劳动时间,做到生产、学习两不误,保证上课时间。要求各学校根据各自特点,按学生不同年龄,性别差异,体力强弱分配劳动。勤工俭学活动中的“左”的影响逐步纠正。1960年全市建工厂13个,种地1338亩、养猪427头、鸡鸭12460只、牛羊114头。三中林场、新平中学茶场艰苦创业,受到省、市表扬。1964年中央林业部荀五昌副部长视察三中林场时说:“学校办林场,树人树木,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方向对头。”在这前后,共大分校、农业中学和耕读小学的学生,实行一边学习、一边劳动,对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1966年初,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主任张际春、国务院副总理陆定一先后来景视察期间,赞扬中、小学实行教育与劳动相结合成绩显著。陆定一在视察三龙公社盘溪大队新村耕读小学时说:“象这样的耕读小学,要全面开花”。表1-22景德镇市1985年勤工俭学基本情况及收入分配单位:千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开门办学、厂校挂钩、教育革命等办学措施,以劳动代替教学,把勤工俭学引向歧路。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在恢复教育正常秩序过程中,中小学一度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一些学校忽视体力劳动和劳动教育,尤其是城市学校把学校搞生产与育人对立起来,影响勤工俭学的正常开展。1980年,为了恢复和发扬勤工俭学的优良传统,市教育局设生产供销科和设市校办工业公司(1986年改名为市勤工俭学办公室),指导和管理全市各学校的勤工俭学。这一时期,各级学校校办工厂、农场有很大发展,七中印刷厂、六中瓷厂、十一中菱镁材料制品厂、五中制冰厂先后创办。1981年,市教育局为检阅各级学校创收育人的成就,举办勤工俭学展览会,展品有多品种、多花色的陶瓷制品,各种农副产品等500多件。接着,召开全市勤工俭学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许多农村中、小学办的农场、林场、菜园,其劳动制度进一步健全,经营管理进一步改进,学生得到锻炼,学校增加收入。瑶里小学、坑口中学、三龙杨家小学等学校工作扎实,勤工俭学收入补充了办学经费,校容校貌改观,师生福利改善。1982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授予一中为全国勤工俭学先进单位,二十小副校长姜良善为全国勤工俭学积极分子。1985年全市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大、中、小学286所,办工厂31个,工业总产值达220万元,纯收入近30万元;农场有土地1400多亩,总产值12万元,纯收入4.3万元,其他收入27万元。共创纯收入598万元,占同年教育经费的6.8%。勤工俭学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实行多种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一些产供销等方面的问题和勤工俭学如何跟上整个经济改革步伐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和完善。
   表1-23景德镇市1985年城市部分校办工厂情况单位:元
   第八章教育经费
  清代县学(儒学)经费,由县筹集和接收私人捐输,置田地山塘,收地租银两为其固定来源。书院和义学的经费由办学人(或集体)筹措。景德镇书院其经费多来自陶业界人士集资,清代创办的景仰书院除有学田外,还有房租和放贷的利息。私塾则实行谁读书谁出钱的办法。
  民国初年办新学,除接收原区域内的学校田产外,工副业发达的地区还由地方自定学捐。竟成小学初创时,在“里村十八村”区域内规定的学捐有不子(即瓷土块)捐、竹木捐、石灰捐、酒捐等。为发展地方教育,县署有时增设专门捐税,定为教育经费。20年代县署规定景德镇设“馆子捐”,凡在饮食店吃东西,要按成加交学捐。为表彰时敏小学办学成绩,县知事陈安拨“水果捐”专项给时敏小学充固定经费。1928年景德市立中学创办时,设“电灯附加捐”为学捐,规定每盏每月向用户加收银元一角,由电灯公司统收统付。其中景德镇部分支出有:中学经费9220元,小学经费24820元,社会教育经费(含民众教育馆、民众阅报处、补习学校等)2260元,其他教育经费450元,教育局行政经费2384元,合计39134元,占全县经费总数的67.12%。景德镇的教育经费来源计有16种捐,分别是:房屋附捐、屠宰捐、筵席捐、春园(即厕所)捐、厨官捐、香菇捐、妓寮捐、乐户卫生捐、乐户牌照和妓女执照捐、蒸肉饭馆捐、水果捐、人力车捐、鱼捐、清汤粉馆捐、蘸会捐、花轿宫轿捐。此外,少数学校还有勤工俭学收人或接收私人资助。30年代,陈仲西父逝,用丧礼在景德市立中学建教学楼一幢,人称“萃田教室”;华侨胡文虎捐建四图里小学全套校舍(全国统一安排),立碑纪事;40年代,施维明以70寿礼建紫阳中学教学楼,人称“稀龄教室”等。民国23年(1934)推行保学制度,提出实行初小义务教育,保学经费“就地办学,就地筹款”。就地筹款,即保甲按住户经济情况摊派征收。这时,中央及省也开始下拨一定数额的义务教育补助费,上级拨款为数很少。1936年,全县教育经费98836元,其中县拨50065元,自筹43526元,上级拨义教补助5245元。保甲筹款,由区署统一掌握,景德镇则成立“镇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专门机构,负责全镇经费的筹措和拨付。国立、省立学校经费由主管部门直拨;私立学校由办学团体依立案核定的公产中拨付。
  1949年景德镇解放初期,市、县人民政府接管公办学校,其维持经费(主要是教师生活费)由政府临时拨付,城市以天计算,每人每天“九二米”2.5市斤,浮梁县按月每人50市斤,私立学校维持原状,之后各学校清理学田校产。1950年1月,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会社祠公产整理委员会”统管全市公产。此后,公立、私立学校的经费概由该会统拨。
   表1-24浮梁县1933年教育经费收支项目和金额
  为了使工农和其他劳动人民的子女能享受中等教育,1950年起设立人民助学金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助学金按高中学生人数30%,初中20%逐月发给学校。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分为甲、乙两等,享受助学金的学生除免学杂费外,每月按等次发给“九二米”75、50、25市斤。1952年之后,按货币制评定。享受甲等助学金的能基本解决伙食费用。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实施,使中学工农子弟在校比例由1949年10%左右增至1958年的57.8%。此后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助学金相应减少。
  1953年起,市教育经费由国家在财政预算内开支,由教育厅直接核定年预算拨付。省属学校教育经费由省直拨,厂办学校由各厂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开支,民办学校本着“集体办学,个人负担,国家扶持”的精神筹集经费。民办教师的工资一般按农村社员评工记分的方式发给,国家对小学民办教师按年分月予以定额补助。民师补助费除少量集体提存作为民师产假、病假、困难补助等开支外,直接发至个人。1985年,农村民办教师实行货币工资制,由乡统筹统付。表1-25景德镇市1952—1985年教育事业费分项支出及基本建设拨款统计单位:万元表l -25-1景德镇市1952-1985年教育事业费分项支出及基本建设拨款统计表1-26景德镇市1953-1985教育经费支出与全市财政支出对照单位:万元1980年1月起,教育事业费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经体制,实行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建国36年来,市属教育经费的增长,基本上与市财政总额保持一定比例。此外,各学校勤工俭学收人部分,历年有所增长,对教育经费有一定补充。1953年全市经费为47.83万元,至1985年全年经费达870.43万元。1953年由财政拨款在教育经费中列支的学校有:中等专业学校1所(师范),普通中学3所,小学146所。1985年发展为高等学校1所(教育学院)、中等专业学校1所(师范学校),职业中学2所,普通中学39所,小学558所,其他教育机构8所。景德镇解放以来至1985年,国家为教育提供基建拨款500.18万元。教育经费1985年度与1953年度比较,增长18.2倍,绝对增长数为822.6万元,其中教职工工资、补助工资和福利费增长290倍,绝对增长数为385.08万元。1953年中小学设备购置费为5万元,1985年为39.7万元,增长7.9倍;按教育部门办的学校学生人数平均计算,1953年设备购置费为3.5元,1985年为4.2元,金额比例仅增20%。1985年公办中小学有危房48683平方米,占同期校舍总面积的16.5%。城市公办学校教师缺房户743户,拥挤户615户。1985年8月,中共景德镇市委、市政府为贯彻中央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指示精神,决定为教育事业办十件实事,其第一件是:市财政每年教育经费的增长应略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做到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教育费用,每年有一定幅度的递增。
   表1-27景德镇市1955—1985年城市公办学校主要建设情况表1-27-1景德镇市1955—1985年城市公办学校主要建设情况表1-27-2景德镇市1955-1985年城市公办学校主要建设情况
   说明:本表收录5万元以上造价或面积千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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