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义务房管小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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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39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义务房管小组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1988
摘要: 1954年,景德镇市公产管理委员会依靠租户中的工人和基本群众,按地段设公产管理代表,以居委会为单位,建立房管小组。
关键词: 景德镇市志 房地产 房管

内容

1954年,市公产管理委员会依靠租户中的工人和基本群众,按地段设公产管理代表。1955年,在各居民委员会选出义务房管员105名,以居委会为单位,建立房管小组。1963年,调整义务房管机构,重新按居委会选出义务房管员156名。1973年7月4日,市革委会工交办公室批转市房管局《关于建立群众管房委员会的报告》,各居委会建立群众管房委员会。群管会成员由群众推荐,公社党委审查批准,报房管局备案。从8月1日起,由群管会集体收租。为关心义务房管员的生活,各房管所在每月收缴的房屋租金总额中提取2.5%(1972年为2%),划拨给居委会,由居委会研究分配。1979年,群管会发展到100余个,群管干部400余名。由于充分发挥群管会的作用,5个民用房管所的租金收入超额完成,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5.7%。1982年,市房管部门制定《新住宅楼管理工作细则》。并发动群众开展“新楼房文明管理”的管房活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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