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部门审计科(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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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23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部门审计科(室)
分类号: F239.1
页数: 2
页码: 1827—1828
摘要: 1984年,根据景府(1984)76号文批转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的报告》,市直各部门开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关键词: 审计事业 部门审计科

内容

1984年,根据景府(1984)76号文批转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的报告》,市直各部门开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1985年8月29日,
   表9-1景德镇市直属部门内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概况
  国务院发布《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至1987年底,市直属部门已建立内审机构或配备人员的有14个单位,专职或兼职的审计人员22人。此外,有些企业事业单位也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内审人员。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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