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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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14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714.1
页数: 2
页码: 1670-1671
摘要: 清宣统一年(1909年),成立景德镇商务总会。民国21年(1932年)改称景德镇商会。其时,物价管理工作先后由商务总会、商会代管。 民国24年(1935年)7月,浮梁县政府设有一、二、三科,物价管理工作由一科兼理。
关键词: 物价管理 管理机构

内容

清宣统一年(1909年),成立景德镇商务总会。民国21年(1932年)改称景德镇商会。其时,物价管理工作先后由商务总会、商会代管。
  民国24年(1935年)7月,浮梁县政府设有一、二、三科,物价管理工作由一科兼理。29年1月,县政府增设社会科.掌管救济、限价等工作。32年5月,成立浮梁县物价管制委员会。34年7月,社会科裁撤,其所管事务划归民政科管理,直至35年7月恢复。解放后,1949年5月,成立景德镇市工商局,10月,改为人民市政府工商科。1951年4月,复改为工商局,负责管理物价。1952年,由市财政经济委员会主管物价工作。1955年,市人民委员会财粮贸办公室负责管理物价。1956年5月,财粮办撤销后,由市计划委员会主管物价。1957年9月,成立景德镇市物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物价事务。1958年12月,市物价委员会和市场管理委员会合并为景德镇市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1957年12月,成立浮梁县物价委员会,1959年3月,与市合署办公,直至1960年9月浮梁县建制撤销。1963年2月,市场、物价分设机构,恢复市物价管理委员会,专管物价。“文化大革命”初期,物价管理工作受到冲击,一度瘫痪。1968年7月,由市革委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财贸组代管原物委工作。1969年7月,成立市革委抓促部市场物价管理办公室,管理市场、物价。1972年10月,市革委经济计划委员会分管物价,具体工作由计划组办理。1973年10月,成立景德镇市物价委员会,负责物价综合平衡工作,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1978年3月,为加强物价委员会工作,由编制8人增至12人,内设秘书科、物价科,撤销办公室。1983年10月,市物价委员会改为市物价局,负责全市物价工作。编制增至20人。内设秘书、工业品价格、物价检查、综合物价4个科。1984年8月,成立景德镇市物价检查所,与局物价检查科合署办公。下设昌江、珠山、鹅湖、蛟潭4个区检查所。
  为了加强物价管理和监督,除政府部门设置物价局外,市直有关局(司)均设置物价科,配备专职或兼职物价员。1953年,市粮食局配备一名兼职物价员。1954年,江西省景德镇陶瓷销售公司设置物价科,配备物价员8人。(1985年,更名为商情物价科),1983年,市商业局、市供销社、省陶瓷工业公司、省陶瓷出口公司、市外贸局、电子工业局、房管局、自来水公司、汽车配件公司以及商局所属专业公司等均设置物价科,或配备专职兼职物价人员。据1985年底统计,全市共有物价人员327名,其中专职物价员128人。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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