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420020230001842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抚育 |
| 分类号: | S753.53 |
| 页数: | 3 |
| 页码: | 1372—1374 |
| 摘要: | 1955年,枫树山林场开抚育工作先例。至1962年,累计抚育幼林20.45万亩次。但多为全刈和条刈抚育,少量的搞穴垦抚育,属粗放型抚育管理。1963年,该场被列为国家林业重点投资单位,明确规定经营方针以林为主,场领导力量集中于林业生产管理,开始重视抓幼林抚育。1963一1964年,完成抚育任务16.2万亩次,其中杉树15万亩次,杉树平均每年长高30厘米,有的达60厘米以上。1965一1967年,着重抓幼林抚育,每年完成抚育6一7万亩次。并结合抚育进行缺株补栽和改造,巩固提高了20万亩新造幼林的质量。1968一1970年,以造林为主,造抚并举,每年抚育幼林8万至10万亩次不等,到1970年,共完成20万亩幼林抚育改造成林任务。 |
| 关键词: | 景德镇市志 林业志 抚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