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景德镇市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420020230001807 |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土地所有制 |
| 分类号: | F301.1 |
| 页数: | 5 |
| 页码: | 1327—1331 |
| 摘要: | 解放前,土地为私人所有,农业经营以个体为主,全县大部分土地被地主、富农占有,耕者无其田。据江西农业统计记载,民国25年(1936),浮梁县农户有17919户,其中自耕农2299户,占12.8%;半自耕农4662户,占26.2%;佃农10958户,占61.2%,佃农耕种的全部土地和半自耕农耕种的大部分土地均为封建地主所有。解放后,为发展国营农垦企业,国家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逐步建立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垦殖场。1953年,建有2个国营垦殖场,耕地面积200亩,职工58人。1958年,有枫树山、万寿山、九龙山、浮东、罗家桥5个国营垦殖场,耕地面积4395亩,职工4408人。1967年,经过不断地建设和调整,国营垦殖场增至6个,耕地面积1.048万亩,职工4336人。次年秋,臧湾、万寿山、青年3个国营垦殖场全部退为集体性质,枫树山、罗家、九龙山垦殖场则按其主业分别改为枫树山林场、罗家农场、九龙山茶场,共有耕地6286亩,职工3118人。1978年,国营农垦企业为7个,耕地1.2093万亩,职工7104人。1985年,国营农垦企业8个,有耕地1.4141万亩,职工7530人。 |
| 关键词: | 地方志 景德镇 土地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