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内部肃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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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33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内部肃反
分类号: D631.3
页数: 2
页码: 444-445
摘要: 本节讲述了景德镇市内部肃反工作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内部肃反 安全保卫

内容

1955年7月,中共市委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和省委关于开展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以下简称内部肃反)的部署,成立“五人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各单位相应地成立有党团工会以及人事保卫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全市共调集专职干部276名。在全市机关、团体、厂矿、企业、文教、卫生等单位,分三批开展内部肃反运动。公安机关除抽调12名干警参加市委肃反专职机构工作外,还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摸清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土匪、恶霸和其他反革命嫌疑分子以及其他坏分子的底细,为各单位肃反提供线索和材料。②发动各级公安保卫人员认真查证检举揭发材料取得确凿证据。③选择典型案犯,召开公捕大会,大造声势。④掌握重点对象和重要线索。重大案件实行专案专办。⑤对肃反积累的材料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和卡片。全市分三批共64个单位开展肃反运动,7623人参加,共收到检举有关反革命问题的材料894件。检举其他坏分子的材料406件,并出现许多大义灭亲的事例。
  通过肃反,挖出特务28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2人、恶霸1人、土匪1人、汉奸4人、历史反革命分子11人、现行反革命分子4人、叛变分子4人,流氓分子4人。对每个肃反对象,都经过专案审查、甄别复查,最后根据中央十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作出结论。查出的69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中,除一名畏罪自杀外,被判处徒刑、送劳动教养、送回原籍处理的各占4.3%;免予刑事处分、给行政处分留机关使用的占18%;免予处分的占69%。充分体现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纯洁了内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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