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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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10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治所
分类号: K291
页数: 1
页码: 126
摘要: 治所主要描写了景德镇从古至今的管理机构变化等内容。
关键词: 景德镇 治所

内容

唐武德四年(621年)建新平县后,治所设在新定、化鹏二乡之间,即长安都沽演地。考其地址在今江村乡境内,但只有五年时间,因为到武德八年,县即并人鄱阳县,新平治所亦废。
  玄宗开元四年(716年)置新昌县时,县城改设在新昌江口的左面显教寺废寺处,又名南城。城址在今旧城东河出口处。天宝元年(742年)改名浮梁,至宪宗元和问(806-820年)因县治被水淹,观风使裴戡把县治迁至河西岸西北高阜。
  元初,县衙被焚毁,至元十二年(1275年)重建,至正十二年(1352年)又毁于兵燹。十七年修建,后又毁于兵燹。明洪武元年(1368年)重建,次年落成。清顺治三年(1646年),县治又被毁,四年重建。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大堂毁,同年修建竣工,以后常有修葺。
   民国5年(1916年),县治从旧城迁至景德镇。县政府所在地,即今市人民政府大院前院东侧。
  1949年解放后,市人民政府设在原浮梁县政府所在地。1955年,迁至今电子工业局办公楼。1960年,市人民政府在珠山南麓新建成大楼,迁入办公,直至现在。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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