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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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唯一号: 140334020220000622
专题名称: 吉安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情况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324.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1994年实行新税制时,未颁布新的法规,征收仍沿用国务院1991年4月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人是,用国家预算资金、国内外贷款、借款、赠款、各种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商品房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税目、税率依照税法所附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表》执行。计税依据为固定资产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该税种1999年7月1日~12月31日减半征收,2000年1月1日起停征。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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