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俨当众焚契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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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唯一号: 140332020210003495
事件名称: 刘俨当众焚契约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3101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明正统七年(1442)

事件描述

吉水人刘俨于明正统七年(1442)中状元,初任编撰,后任右春坊大学士、太常少卿等官职。有一年, 他从京师返乡省亲,正值三荒五月饥荒时节。 刘俨做官以后,父亲刘悟也被皇上封为明德王,封了大量官田。夏朗村一千多户人家,穷的多,富的少。不少农民前往刘俨府上借钱借粮。刘俨令管家一一发放。 _端午节那天,刘俨请来夏朗村族长、房长及斯文前辈,把自己全家老少也召到厅堂上。然后在厅堂前天井里摆上一只香炉。众人望着,不知刘俨要干什么。 这时,刘俨手里拿着一卷契文,庄重地对大家说:“我在故乡成长,一向蒙乡亲关怀,以至中得状元。 我在京为官,不知近几年家乡遭灾,乡亲们困苦。我薪俸不多,没有能力救济众人度饥荒,这是我家所存的一切契文,现在一并焚化,以此作薄礼,奉献给乡亲。自今日起,乡亲所欠的物款,一律废止;所有田地,一律为耕者所有。恐口说无凭,特当众焚契。”说完,命人将所有契卷付之一炬。 众人望着这熊熊的烈火,一种敬仰的心情油然而生。状元公焚契约之事,在当地传为美谈,一直流传至今。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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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刘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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