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揄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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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唯一号: 140330020230002439
人物姓名: 李维揄
人物异名: 字:仲屏;号:紫阁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281.pdf
性别:
籍贯: 乌江镇枫枰村

传略

李维揄(生卒不详),原名藩,字仲屏,号紫阁,今乌江镇枫枰村人。乾隆四十四年(1779)江西乡试中举得官,初任山东省泰安县知县,广施惠政、治理有方。后归家守孝,期满后补任广东新安县知县。新安县临海,境内盗贼为患,治安环境严峻。盗贼人多势众,气焰嚣张,公然攻打九龙炮台,抢夺武器装备。李维揄率领乡勇全力缉捕,擒获匪徒70余人,平息了匪患。次年,朝廷发檄文,命李维揄充当广东乡试同考官。结束乡试事务后,府台下令•叫李维揄回归新安县署。李维揄归县后,又平息一伙聚众为盗的乱民,处决了首犯,广大平民得以安宁。后李维揄年愈60,精力渐哀,改令鄱阳县教谕,直至病逝住所。

知识出处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

吉水县人物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实有据的原则,客观地记述吉水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人物。 入编对象:古代七品以上官员、进士,近现代政界副县(处)级以上官员、军界正团级以上军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英烈和省部级以上劳模、改革开放后的企业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其他知名人士。 时间断限:吉水建县以来至公元2006年10月底。 本志分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两大部分。各编、章、节人物均按姓名笔划排序。本着“生不入传”的原则,现代人物一般以“简介”收录,已故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视资料多少,写成传略、传记。 本志记载的是吉水县的相应人物(含符合入编条件在吉水工作过的外籍人士),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划出吉水县后或划归吉水县前的人物则不予记载。 本志资料主要源于对全县各乡镇村的普查、函调、族谱及《吉水县志》和其它文史档案资料。但由于涉及的时间长、空间广,人物资料收集不全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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