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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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793
人物姓名: 刘春
人物异名: 又名刘伯文,笔名刘火、李林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4481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912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吉水县枫江镇上陇洲村

传略

刘春又名刘伯文,笔名刘火、李林,吉水县枫江镇上陇洲村人。1912出牛“ 1931年后在上海复旦大学、新中国公学政治系、江南学院政治经济系、中国公学政治经济系学习。1935年考入上海蒙藏学院师资训练班。1936年2月在北京加入左翼作家联盟.并参加了文化总同盟。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4月去延安,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先后任四大队党总支副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陕北公学生活委员会指导文化教育科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室负责人,中央宣传部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共西北局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兼研究室主任,民族学院教授、研究部长、教育处长,延安大学校务委员,民族学院副院长,中共三边地委统战部副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常委、秘书长,中共内蒙古党委委员,中共晋察冀中央局文委委员,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委员1949年9月为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和开国大典。 新中国建立后,任中共内蒙古分局委员.内蒙古东部区党委书记兼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东部办事处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燕京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评为准兵团级。I960年至1966年8月主持民委匚作,是中央政法小组成员,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央民族学院院长,少数民族历史研究指导委员会主任及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少数民族研究组副组长。 1965年任中央代表团副团长,先后赴西藏、新疆自治区参加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1978年任中国科学院常务副秘书长,1979年任秘书长。1981年任中国科学院代表团团长,赴芬兰、丹麦、挪威三国访问。1982年任中美基础科学合作工作组中方组长,赴美国参加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是年为中国科学院顾问。 刘春是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编写了《回民民族问题》、《内蒙古民族问题》、《蒙古社会经济》等。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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