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清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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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756
人物姓名: 李水清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4470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917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吉水县阜田镇南塘村

传略

李水清吉水县阜田镇南塘村人。1917年出生。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村儿童团长、少先队长,参加红军攻打吉安。参军后任红军班长、排长、团司号长、团青年干事,红一军团政治部巡视员,敌工部干事,红一军团第一师政治部宣传员,宣传队队长,十三团连政治指导员。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并参加了十七勇士连强渡大渡河、陕北直罗镇、三城堡和东渡黄河等战斗。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营政治教导员,冀察热挺进军第三十三团政治部主任, 晋察冀军区第七团政治委员,第十一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参加了平型关、百团大战等重大战役。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野战军第三纵队七旅副政治委员,五旅政治委员,第二十兵团六十七军一九九师师长。参加了平型关、太原战役和解放张家口、攻克卧虎山等战斗,全师立大功,受到兵团表扬。 新中国建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一九师师长,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六十七军副军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十七军军长,济南军区副司令员,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南京军区副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司令员,党委第一书记。1951年被授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和独立自由勋章。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军委委员。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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