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衡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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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632
人物姓名: 罗家衡
人物异名: 字猴笙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4419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883年
卒年: 1961年
国别: 中国

传略

罗家衡(1883 -1961)字猴笙,吉安县敦厚镇罗家村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参加乡试考中举人。宣统三年(1911),获吉安县官费资助,留学日本,入早稻田大学学习政治,在东京与孙中山会晤,并加入兴中会,后转入同盟会。 1914年学成回国,在南昌创立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自任校长。1916年,当选为国会众议员,他邀集有识之士聚首商议立宪,初步拟就《天坛宪法》。该稿本拟在孙中山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国民代表大会上通过,颁布施行,因大总统之职让位于黎元洪,《天坛宪法》未遂。 1917年,罗家衡就任北京政府内务部部长,政务繁忙,备极辛劳。黎元洪大总统勉其有功,授他“嘉禾勋章”和“文虎勋章”各一枚。同年9月,孙中山在广州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就任大元帅,罗家衡被任命为护宪委员会委员,与胡汉民等共同研讨《非常时期宪法》,为此付出了艰辛劳动。1922年8月任农商部次长,9月26日免去。 1923 - 1934年,罗家衡在上海设立律师事务所,与王造时、章士钊、端木恺等律师共事。由于他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办案,深得各界人士的好评。1935年秋,应外交部部长张群之请,任外交特派员,穿梭于张家口和北平之间,意图规劝日本放弃侵略野心。1936年,“八一三”事变上海失守,罗家衡携家眷回故里吉安。 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罗家衡被任命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参加了在重庆召开的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由于国民党当局的腐败黑暗,他终于离开重庆再次返回吉安"不久,广东省长欧阳驹和广州市长曾养甫电邀罗家衡赴粤。接着又接到顾维钧、孔令侃电请赴香港。在香港,顾维钧、孔令侃与罗家衡谈到日本“以华治华”,扶持南北傀儡政权的头目唐绍仪与吴佩孚。顾维钧、孔令侃知唐绍仪与罗家衡友谊甚厚,希望罗家衡去上海劝阻唐绍仪不要被日本人利用。罗家衡由香港来到上海,劝唐绍仪应以民族利益为重。当时汪精卫在上海成立伪国民政府,邀请罗家衡去南京任汪伪司法行政部长,他愤然拒绝,说: “国破就在眼前,岂可偷生屈节,腆颜无耻! ”从此深居简出,专攻书法。抗日战争胜利后,罗家衡在上海恢复律师业务。后应上海市市长钱大钧之聘,任市政府高级顾问。 上海解放后,副市长曾山,华东局组织部长胡立教,曾先后找到罗家衡,要他岀来工作。1950年春, 华东军政委员会成立,罗家衡出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席。1953年他被选为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委委员。1954年,他出任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成立的法学会主任。 1957年罗家衡被划为“右派分子”,但他仍在上海光华大学、复旦大学政治学院担任教授。在此期间,出版了《法学通论》、《比较宪法》、《物权债篇》、《中华民国宪法刍议》等著作。 1961年,罗家衡病故上海,终年78岁。1979年罗家衡错划右派得到改正后,改葬于上海市龙华革命烈士陵园。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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