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1905 -1975)原名刘旧邦,又名刘维新,永丰县恩江镇人。出身手工业家庭,8岁读私塾,15 岁小学毕业后,在县城一家染布店学徒。
1924年,在宋大勋、袁佐龙等进步青年的影响下,加入了 “恩江学会”,从阅读《共产主义ABC》、《向导》、《共产党宣言》、《新青年》等进步书刊开始,树立了革命的人生观。为了表示自己对新思想、新文化的赞同,他将“刘旧邦”改名为“刘维新”。
1925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年,永丰县建立了党支部,他下到农村,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减租减息活动。
1927年3月7日,永丰县城发生了国民党右派拘捕左派领袖的“三七”事变,革命遭到严重挫折。周兴只身来到南昌,经袁佐龙介绍,编入朱德教导团第三营,参加了著名的南昌“八一”起义。起义军撤离南昌后,他受党组织委派,秘密回到永丰,转入农村组织农民武装。1929年底,任水南竹小坑中共支部书记,开展革命活动。
1930年10月7日,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周兴先后任中共吉水县水东区委秘书长,赣西南中路总指挥部秘书长,省肃反委员会秘书长、侦察部长、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等职。从此,他和公安保卫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了工作方便,他将刘维新改为周兴,以后就一直沿用此名。其间,参加第一至五次反 “围剿”斗争。
1934年10月,周兴随中央红军长征,任红一军团保卫局副局长、国家保卫局特派员、军委干部团特派员等职。1935年1月,他担任了遵义会议的警卫工作。在长征途中,他曾一度身染重病,仍坚持行军, 胜利地到达了陕北。
在陕北,周兴先后担任西北政治保卫局侦察部长、局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卫处长,延安卫戍区副司令员等职。为保卫党中央,保卫延安,不辞辛苦,作出了贡献。他曾捕获袭击周恩来的土匪头子马老五, 曾及时获悉胡宗南的机密情报,使胡宗南进犯延安的阴谋受挫。美国友人埃德期加•斯诺访问延安时, 在与毛泽东的一次谈话中问到:“国民党方面认为,你们的周兴是中共特务头子,你以为如何? ”毛泽东回答:“我以为周兴是无产阶级的宝剑!”对此事,后来周兴有个解释:“无产阶级的宝剑,不是指的我一个人,我没有那么大能量,而是指当时陕甘宁边区保卫部门这个组织。”周兴勤奋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总结,在一生的保卫工作中,不仅提供了许多经验,并培养、输送了大批公安保卫干部,对公安保卫工作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诞生前夕,周兴由中央调离延安,岀任解放后第一任南京市公安局长。1949年底,周兴随刘、 邓大军进军西南,担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常委及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长、西南公安部队第一政治委员、 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南分署检察长。他为维护西南社会治安,保证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亦作出了1954年秋,周兴调北京工作,先后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他参与过中国第一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起草的组织工作。
I960年10月,周兴调任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山东省军区政治委员。在三年困难时期,他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1964年12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5年,周兴先后担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云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中共昆明军区委员会第一书记、昆明军区政治委员等职。当选为中共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和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文化大革命”中,周兴遭受严重的摧残和折磨,卧床难起。1975年9月,中央接他到北京治疗,医治无效,于同年10月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