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韶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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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唯一号: 140330020210000383
人物姓名: 萧韶
文件路径: 1403/01/object/PDF/140310020210000006/001
起始页: T04305_00.pdf
出生年: 1903年
卒年: 1935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吉安县富田乡江口村

传略

萧韶(1903 - 1935)吉安县富田乡江口村人。自幼父母双亡,孤苦伶仃,靠贫穷的叔父抚养长大, 供其上学。小学毕业后,幸得族中公堂的资助就读于吉安阳明中学。:1922年考入由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培养革命人才的上海大学。1925年参加“五卅”反帝运动,同年10月,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政治科学习。年底,在黄埔军校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萧韶随同在黄埔军校江西籍的共产党员陈奇涵回到江西开展群众工作。萧韶等人被派到国民革命军第十四军政治部工作。后随军入赣州,从事党的活动,发展党的组织。9月,陈奇涵、萧韶等在赣州光孝寺成立中共赣州县临时委员会,这是赣南第一个党组织。不久,上级党组织派陈赞贤到赣州组织中共赣州特支,萧韶被选为特支委员。他和陈赞贤一道领导赣州工人为组织工会而进行了不懈的工作。11月,赣州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隆重开幕,赣州总工会成立,陈赞贤为委员长,萧韶、钟左才为副委员长。赣州工人纠察队也同时产生,萧韶兼任总队长。他制定了严明的纪律,定期开展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使这支队伍为捍卫工人阶级的利益,打击不法资本家,推动赣州工人运动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27年1月底,萧韶调南昌江西工农运动训练班任训练部长。“八一”南昌起义后,省委派萧韶回赣南工作,任中共赣南特委委员兼特派员,负责于都、兴国、信丰等地的工作。党的“八七”会议后,萧韶奉命到于都传达“八七”会议精神,讨论与制订了武装暴动计划。 1928年2月下旬,萧韶再次到于都传达省委“立即举行武装暴动”的命令,并成立以萧韶、丘倜、李英等组成的于都暴动总指挥部,萧韶任总指挥。2月29日晚,中共于都临时县委和暴动总指挥部领导于都农民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暴动。于都暴动虽然失败,但揭开了于都人民武装夺取政权,开展土地革命斗争的序幕。 1929年4月,毛泽东、朱德来到于都,毛泽东会见了萧韶等于都暴动领导人。毛泽东指示他们继续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建立与巩固红色政权。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中共赣南特委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选出了由11人组成的中共第二届赣南特委,萧韶为书记,参与创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斗争。 1930年5月,信江特委根据中央指示,改为赣东北特委,增选萧韶为委员。1931年1月,萧韶任闿北特委书记。在闽北工作期间,萧韶在苏区发动农民进行土地革命,与反动民团、大刀会等反动武装进行斗争,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1935年5月,萧韶遭受王明左倾路线的错误打击,调任泰宁县委书记。萧韶以党的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仍然兢兢业业地工作。在泰宁县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发动群众参军,扩大了红军,取得了一定成绩。不久,萧韶复调闽北特委,先后任组织部长、闽北军政党校校长、闽北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中共闽赣省委宣传部长和团省委书记等职务。 1934年,在闽赣省肃反扩大化中,萧韶以“改组派”罪名遭关押。1935年初,省委在敌人进攻时撤退到福建省宁化县泉上村,萧韶被错杀,时年32岁。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吉安地区志 第六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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