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江西省各县区纳租方法与租额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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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1020210000363
图表名称: 1939年江西省各县区纳租方法与租额
起始页: T00844_00.pdf
结束页: T00844_00.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301.1
关键词: 农业经济 封建土地所有制

内容

纳租形式冋低差别上等田中等田下等田实行县别租额实行县别租额实行县别租额钱平均全省 4.7 全省 3.2 全省 1.8 租最高广丰 10.0 广丰 &0 修水、鄱阳 3.0(元/亩) 最低南丰、资溪 2.0 南丰、乐安、资溪 1.5 上饶、广丰、资溪 0.5 谷最高贵溪 4.5 萍乡 4.0 萍乡、吉安 3.0 租 (石/亩) 最低会昌 1.3 会昌 0.8 会昌 0.4 分最高广丰 8成广丰 7成靖安 5成获 (纳租成数) 最低泰和 4成泰和、彭泽 3成泰和、彭泽 2成以上两表对照,吉安县的纳谷地租租额,低于贵溪、萍乡,高于会昌。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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