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消费者协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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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26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消费者协会
分类号: D035.5
页数: 2
页码: 397-398
摘要: 青原区消费者协会理事会2003年9月,青原区消费者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理事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青原区消费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聘请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名誉会长。确立“代表全区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社会监督,反映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广大群众消费,促进商品、服务质量的提高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的协会宗旨。同日,青原区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区消协)成立,隶属区政府,挂靠青原区工商局。
关键词: 地方组织 消费者协会

内容

第一节消费者协会
  机构 青原区消费者协会理事会2003年9月,青原区消费者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理事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青原区消费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聘请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名誉会长。确立“代表全区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社会监督,反映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广大群众消费,促进商品、服务质量的提高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的协会宗旨。同日,青原区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区消协)成立,隶属区政府,挂靠区工商局。
  基层组织2004年,区内各乡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行政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至2010年底,共建5个消协分会、28个“两站”,覆盖了全区90%以上的行政村。
  业务活动 打假维权完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功能,在全区设立了28个消费维权联络点,并将吉安贸易广场四街创建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自成立至2010年来,长期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受理各类投诉案件,成功调解各类消费纠纷案件27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万元,接待消费者咨询7802人次。参与“打假”活动,先后查获价值近4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
  宣传教育区消协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要开展纪念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品质量法》,围绕“诚信•维权”、“健康•维权”等主题,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商品真假鉴别》小册,向食品经营户发放《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手册》。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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