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土地革命初期,辖区内各区、县先后成立各级工会组织。1932年初,各县、区工会组织改称工会联合会,在工会联合会里,设有雇农工会、手工业工会、店员工会,乡设立工会小组。
20世纪50年代初期,县市成立总工会,后各区、乡工会组织成立。辖区内东固、富田、新安、新圩、陂头、值夏等地工会组织隶属吉安县总工会。富滩、临江隶属吉水县总工会。河东隶属原县级吉安市总工会。“文化大革命”时期,各乡镇工会组织停止工作。1979年,县、乡工会组织恢复。
区工会代表大会
2001年9月,青原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区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工会主席,选举产生区工会第一届经审委员会。
2008年5月,青原区工会第二届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区工会第二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工会主席,选举产生区工会第二届经审委员会。 区工会组织
2001年2月,青原区总工会成立,内设综合办公室。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职数为主席1名(兼职),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
基层工会组织
2001年底,全区有基层工会17个,分布在区内各乡(镇、街道)、乡直部门单位。
2004年,中共青原区委下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和中小企业局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乡(镇、街道)、中小企业管理局工会组织设置、干部配备、领导体制等问题。同年,区内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成立中小企业管理局工会联合会,区内部分工业企业在区总工会指导下成立工会组织。
至2010年,区内文教卫生、粮食、城建、交通、工商、税务、机关、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均已成立工会组织,有53家建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全区共有基层工会组织117个,工会会员9500余人, 专、兼职工会干部112人。第二节组织活动
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形式。全区各级工会组织以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为重点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参与建立职代会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维护职工权益。在工业企业中,工会组织督导用工企业与用工人员以合同的形式依法规范劳资双方的权益与义务,依法保障职工的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合法权益。2010年,全区有47个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11个企业签订了依法保护女职工权益的专项合同;在部门单位内部,各级工会组织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厂务(校务、院务)公开的重点,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06年8月,在吉安市工会工作会议上,白云山林场工会组织代表青原区作厂务公开经验介绍。
职工队伍建设 组织工会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知识,在职工队伍中开展法制教育。2004年8月,区总工会举办工会法、劳动法知识竞赛,区内19个职工代表队参加。同年6月,青原区总工会组队参加吉安市总工会举办的“全市工会法、劳动法”知识竞赛,获全市总分第三名。
送温暖活动 自2006年1月,区总工会每年组织送温暖活动,活动方式有节假日送温暖(元旦、春节、五一)、日常帮扶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送清凉”、职工互助保险、就业培训等。活动内容有:按照省、市工会组织要求,摸底调查困难职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走访慰问困难职工。至2010年底,全区建档的困难职工571人;节假日期间(元旦、春节、“五一”),走访慰问走访困难职工929人次,慰问金额29.99万元;日常帮扶355人次,帮扶资金9.59万元;医疗救助51人次,救助资金3.96万元;“金秋助学”199人(其中大专院校学生127人,资助中小学生72人),发放助学金计8.39万元。
推选劳模工作
2002年,区总工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区内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进行了普查,经市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审核,青原区共8人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其中省劳模7人,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1人)。自2002年9月起,区政府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省(部级)劳模津贴。2010年底,区内有全国劳动模范2名,省劳动模范14名,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5名,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名。
每年,区总工会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国、省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在建立省(部)级以上劳模档案的基础上建立生活困难劳模档案,召开年度省(部)级以上劳模座谈会,组织全体劳模(含省部级)进行身体检查,调派部分劳模到外地参观、休养。建区10年间,为困难劳模发放帮扶资金5.3708万元。
全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名录“争先创优”活动 区内各级工会每年组织职工开展以“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活动优胜者被选拔参加上一级比赛活动。至2010年底,参赛活动者达5600多人次。先后有青原区白云山林场、东固垦殖场茶厂、富滩粮管所等7家企业获得全市经济技术创新竞赛优胜单位;多名职工获全市经济技术创新竞赛先进个人;李其煜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
区总工会在全区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巾帼建功”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等一系列活动。2010年底,全区3名职工获省自学成才者称号,5个单位分别获吉安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或先进单位,6名职工获得吉安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或先进个人,市政管护处吉安大桥路段王桂秀班组分获吉安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2名职工获全省巾帼建功标兵。
咨询培训 每年利用东固“二月二”庙会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组织下岗职工就业培训。至2010年,已组织开展职工(农民)技能培训336人次,投入培训资金4.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