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务员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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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18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务员管理
分类号: D625.56
页数: 1
页码: 355
摘要: 2005年4月颁布的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竟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至此,中央机关及全国各地全面实行“凡进必考”,标志着考试录用制度的正式建立。2005年以来,青原区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25人。每年开展公务员更新知识教育培训,参训公务员累计2250人次。
关键词: 地方政府 公务员管理

内容

2005年4月颁布的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竟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至此,中央机关及全国各地全面实行“凡进必考”,标志着考试录用制度的正式建立。2005年以来,青原区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25人。每年开展公务员更新知识教育培训,参训公务员累计2250人次。
  2007年,区委、区政府印发《青原区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区委机关6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机关17个,政协机关1个,法院机关1个,检察院机关1个,工商联机关1个,乡镇机关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从此,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步入正轨。
  公务员年度考核于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科级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科级以下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布置,本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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