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青原区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30001084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区委工作机构 |
| 分类号: | D035.5 |
| 页数: | 1 |
| 页码: | 284 |
| 摘要: | 中共青原区委工作机构设置,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经历多次调整。2001年2月,吉安市委、吉安市政府下发《关于青原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同意青原区委设置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含政研、信访、台办、督查、机要、保密)、组织部(含老干部工作,青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宣传部(含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外宣传)、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6个工作机构,并设青原区委党校、档案史志局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
| 关键词: | 工作机构 地方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