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委工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0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区委工作机构
分类号: D035.5
页数: 1
页码: 284
摘要: 中共青原区委工作机构设置,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经历多次调整。2001年2月,吉安市委、吉安市政府下发《关于青原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同意青原区委设置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含政研、信访、台办、督查、机要、保密)、组织部(含老干部工作,青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宣传部(含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外宣传)、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6个工作机构,并设青原区委党校、档案史志局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关键词: 工作机构 地方组织

内容

中共青原区委工作机构设置,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经历多次调整。2001年2月,吉安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青原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同意区委设置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含政研、信访、台办、督查、机要、保密)、组织部(含老干部工作,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宣传部(含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外宣传)、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6个工作机构,并设区委党校、档案史志局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2002年8月,成立区委区政府信访局;2002年10月,成立区委老干部局,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2003年8月,区委党校、区档案史志局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5年3月,成立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归口区委办公室管理;2008年8月,成立区委农工部。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阅读

相关地名

青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