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 新中国成立前,区内民用住房多为低矮平房,砖木结构,建筑设计形式千篇一律。庙宇、亭台等古建筑,聘请社会上懂建筑艺术的技术人员绘制图纸,指导施工。大型建筑物最多不过2~3层,设计构造简单、单一;新中国成立后,旧的建筑格局逐渐打破,建筑式样不断翻新,公用建筑楼层日益增加,结构多为钢筋混凝土;设计队伍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设计领域有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装潢设计,建筑水电设计等。建筑工程设计多由公立设计院所承担,室内装潢设计可由私立装潢公司实行。
建区后,青原区建筑设计以追求经济实用为主,建筑以多层居多,立面造型简单。区内没有专门的建筑设计机构,大型建筑工程多由市建筑设计院承担。一些重大标志性的市政建设工程甚至聘请国内知名设计机构进行设计。如:东固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的设计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南昌分院承担,行政中心规划方案由海南雅克设计院负责。
2008年开始在城区沿青原大道两侧的店面和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外观形象根据庐陵建筑风格进行设计,充分体现“青砖黛瓦码头墙、飞檐翘角坡屋顶”建筑风格。
工程施工 新中国成立前,辖区内建筑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低矮房舍,多为木工、泥工工程,少许建筑需要漆工。木工工具有斧、刨、凿、锯、尺等;泥工工具有泥刀、尺子、吊线、泥板等、漆工工具有刮刀、棕刷、灰盘、漆罐等。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泥工由次要地位上升到主要地位,施工机具亦由简单向半机械化和机械化方向发展。
建区后,城区建设规模扩大,建筑施工完全采用钢模钢管脚手架施工,除使用升降机、井架进行吊装外,对高层建筑还采用吊篮法,带内套采用挂架式,利用扒杆作垂直吊装,外墙砌筑和粉刷采用挂架。2010年,区属建筑企业施工设备主要有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调直机、塔吊、卷扬机、推土机、小型装载机、翻斗车、震动器、磨石洗灰机、电钻、圆盘锯、带机等电动、机械机具。至2010年青原区各乡镇建筑房屋施工总面积约为21.2万平方米,实现建筑总产值约为13500万元。
建筑装饰 室外装修改革开放以前,辖区内民用建筑外墙极少进行室外装修,墙体直接裸露在外,内墙一般以简单的石灰浆粉刷。20世纪80年代后,辖区内建筑外墙基本上是清水砖墙,原浆勾缝。80年代中后期,混水墙逐渐取代清水墙,其主要形式有拉毛、水刷石、干粘石等。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外墙由原纯属遮雨挡风的使用功能向美观方向发展,开始使用各式各样的外墙面砖装饰。90年代中后期,单位用房外墙装饰开始广泛使用外墙涂料和装饰面板。外墙饰面板主要形式有:马赛克、面砖、花岗岩等。21世纪初,外墙装饰材料开始使用高档外墙渣(主要以小方块砖为主)、高档外墙漆。建区后,城区建筑装饰出现玻璃幕墙和铝塑板幕墙。进入21世纪后,随着国家对环保节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区一些建筑外墙开始采用外墙保温节能环保材料,与已有的外墙装饰配套使用。
房屋建筑外墙装饰,大多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其装修工程量、施工收入、从业人员等均与建筑工程合并在一起。民用住房外装修多由民间装潢专业队伍装修。2010年根据测算,外墙装饰面积为建筑总面积的50%-60%。
室内装修20世纪90年代前,辖区内居民用房室内装修普遍简陋,只是简单进行粉刷。90年代后期,辖区内公用建筑室内装修普遍讲究室内吊顶、仿瓷、墙面漆,地面铺设地砖、花岗岩等。民用建筑大都讲究仿瓷、墙面漆,地面铺设地砖。进入21世纪,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室内装修不仅发展迅速,而且追求档次,民用与公用建筑室内装修一般都要吊顶,安装铝合金玻璃门窗,添置卧室壁橱、吊柜等。建筑工艺 辖区内许多村庄保留有大量古代建筑,大多为乡村宗祠、民房和店铺,建筑时间多为明清时期,均系石、木、砖结构。普遍采用梁、松、全柱、中柱、楼地板构造,均为木质,前后檐柱,迎面墙壁及内部隔栈基部,为青砖砌成。明代的古建筑厅堂前多设天井;清代的古民宅大门上方多采用砖砌花饰砖,卧室窗户很小,谓之“光厅暗房”。
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辖区内少量建筑开始模仿西方国家的建筑风格,追求西方现代建筑的样式,如:谍陂村的天主教堂,就是仿西方建筑风格建造。
改革开放初期,辖区内的房屋仍以砖、木结构为主。房屋四周围墙采用青砖砌成或砖柱夹卵石砌筑。内部的柱、梁、林、楼地板及屋架,仍为木结构。层高2~3层,建筑布局以内廊双面房居多,以自然采光为主。建筑造型比较单调,多为方形,少数曲尺型。装饰上采用线条构造立面图形,四才单一。墙身结构普遍采用一横一顺工字形砖墙、一眼一斗、二眼一斗等工艺。
进入20世纪80年代,公用建筑结构工艺多用框架结构、悬索结构、钢结构,采用全现浇及装配式大板建筑体系。城区居民住宅从单间、套间发展到一厅数室。
青原区成立后,城区商品房建设得到很大发展,大量居民在城镇购买商住房。商住房户型设计主要以三室两厅、四室两厅、复式楼居多。建筑工艺上,设计有独户使用的一整套水、卫、电设施。
第三节质量监督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建筑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审签,以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
建筑工程过程中,市区两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进行宏观控制、微观指导,从地基基础到工程竣工验收,每道工序施工前都必须由质监员与设计员现场检查,允许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层钢筋须经过仔细对照图纸检查,合格才签字认可,才允许浇筑混凝土;对基础主体完工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中间验收;工程全部完成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在严把工程质量关的同时抓好工地现场施工安全。质监站安排专职安检员,每天循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
施工现场监督标准化,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四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施工现场标志牌、安全生产纪律宣传牌、防火须知牌)、“二图”(拟建工程建筑物透视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牌制度(在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设有安全宣传标语或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