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政中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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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99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行政中心
分类号: TU243.1
页数: 1
页码: 209
摘要: 青原区行政中心区(以下简称中心区)位于中心城区南端,赣江大道、正气路、华能大道三条城市干道交汇处,星扇形布局,东面为行政办公区,西面为止气广场。中心区占地总面积30.7万平方米,其中正气广场用地面积5.3万平方米,行政办公区用地面积2.6万平方米。
关键词: 青原区 行政中心

内容

青原区行政中心区(以下简称中心区)位于中心城区南端,赣江大道、正气路、华能大道三条城市干道交汇处,星扇形布局,东面为行政办公区,西面为止气广场。中心区占地总面积30.7万平方米,其中正气广场用地面积5.3万平方米,行政办公区用地面积2.6万平方米。
  2003年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同年成立行政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内设办公室、建设工程组、征地拆迁组、财务组。区主要领导担任指挥氏、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并与原单位脱钩。中心项冃包含大楼建设、路网铺设、场地平整及规划区范围内的供水、供电、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中心项口由行政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2004年正式启动中心项目建设。2008年10月,行政中心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
  中心区建设规划方案由海南雅克设计院负责设计,施工图由吉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办公区由一条10米宽的规划支路分成东、西两部分,东部为室内健身馆、宾馆膨剧院、活动中心等公共活动区,西部为办公场所。为使中心区规划方案更科学合理.指挥部要求设计单位提供数个设计方案,同时征询区四套班子意见,并积极问计于民,指挥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筛选、归纳、整理,把信息反馈给设计单位适时作出调整。按照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项冃审批的要求,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在市专家组论证会上进行了讨论,最后经市政府审批通过。行政中心大楼(以下简称大楼)方案由海南雅克设计院负责设计,施工图由吉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
  2005年5月,浙江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行政中心大楼。2006年8月,完成场地平整工程,2008年9月,完成规划区范围内的供水与供电工程。2008年10月,完成市政道路、绿化与亮化等附属工程。为合理控制大楼等行政中心建设项目的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审计、监察等人员在工程建设前提前介入。工程建设中严格履行工程报建、工程计屋、质量监督等手续,工程结束后及时验收并办理决算审计。建成后的行政中心大楼获2006年市级优良结构工程奖。
  行政中心大楼由圆形会议室和方形会议家将南北两栋房屋连为一体,南栋为区委和区政协办公楼,北栋为区人大和区政府办公楼。大楼呈南北向分布:大楼建筑面积为14322平方米,楼层为9层(南栋有一层地下室,为大楼技术设备层),结构类型为框架.高30.9米,外墙颜色为银灰色。大楼内有大小会议室13间,办公室136间,除四套班子外.有20个区直部门单位驻行政中心办公楼。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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