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青原区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30000985 |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
| 分类号: | C923 |
| 页数: | 1 |
| 页码: | 198 |
| 摘要: | 2010年,青原区有流出人口5632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4349人,90%以上流向广东、浙江、福建等地。青原区流入人口有232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562人,集中在贸易广场和火车站广场。遵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地给予配合。青原区在广东流出人口聚集地成立驻外协会点,与当地计生部门共同管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流入人口纳入与青原区内常住人口同样管理,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受照顾。 |
| 关键词: | 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