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律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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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75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律服务
分类号: D916.4
页数: 3
页码: 449-451
摘要: 1991一2000年,遂川县律师事务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国有律师事务所,有5名专职律师,1名内勤。2001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经济鉴定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的精神,律师事务所进行脱钩改制,成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同年11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一一遂龙律师事务所,有3名专职律师,3名实习律师,3名兼职律师,1名内勤。2002一2003年,有6名专职律师,3名兼职律师,1名内勤。 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民事代理、非诉讼调解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91一2003年,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5家,参与刑事辩护581件,行政、民事代理153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68件,代写法律文书1180份,法律咨询5822人次。
关键词: 司法工作 法律服务

内容

律师事务
  1991一2000年,县律师事务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国有律师事务所,有5名专职律师,1名内勤。2001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经济鉴定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的精神,律师事务所进行脱钩改制,成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同年11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一一遂龙律师事务所,有3名专职律师,3名实习律师,3名兼职律师,1名内勤。2002一2003年,有6名专职律师,3名兼职律师,1名内勤。 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民事代理、非诉讼调解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91一2003年,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5家,参与刑事辩护581件,行政、民事代理153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68件,代写法律文书1180份,法律咨询5822人次。
   典型案例
  台胞遗产继承纠纷案:1991年3月4日,台胞林安某在台湾不幸遇车祸身亡,草林镇林白某女士及其弟林云某均属第二《序继承人。1992年,林白某女士由于年愈古稀,委托其弟林云某前去台湾继承林安某的遗产。林云某从台湾回来后,隐瞒遗产继承事宜。林白某女士于是在1998年2月委托律师事务所蒋、周两位律师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查明真相,1998年4月14日作岀一审判决,判令林云某返还林白某女士继承的黄金30.5克、人民币16.82万元,并偿付该款利息。历经7年的台胞遗产纠纷终于解决。
   公证工作
  1993年以前,县公证处只可办理国内公证业务。1993年9月1日,省司法厅批准增设办理涉港澳台公证业务。1999年8月1日,省司法厅批准增设办理涉外(国外)公证业务。1991年有公证员5名,助理公证员1名。2003年有公证员3名。
  公证员坚持真实、合法原则,办理各项公证业务。1991一2003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5137件,国内经济公证16814件,涉港澳台公证301件,涉外公证81件。
   典型案例
  离婚析产证据保全案:2003年6月19日,当事人蒋某(女)抱着一台电脑主机来到遂川县公证处,声称准备起诉离婚,但苦于不清楚丈夫到底有多少财产。她要求将储存在电脑中能够反映夫妻共有财产的电子数据进行复制,并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处及时为蒋某依法办理一份电子证据保全公证,蒋某凭公证书的有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顺利分得属于自己的家庭财产。
   基层法律服务
  1991年全县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3所,法律工作者26人。1998年增加到22所,从业人员65人。2001年后经撤并整顿,至2003年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5所,法律工作者42人。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与律师事务所基本相同,只是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不具备律师资格者,不能参与刑事辩护。
  1991—2003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情况一览148热线电话
  148是“要司法”的谐音,寓意为寻求法律帮助请找司法行政机关。2000年1月,县司法局148热线电话正式开通,号码为6310148。当年148热线电话共接受电话咨询265次,接待群众来访25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27件。2001年,接受电话咨询268人次,接待群众来访27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16件。2002年接受电话咨询116次,接待来访44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52件。2003年接受电话咨询123次,接待来访78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74件。
   人民调解
  1991年,全县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83个,1995年达到387个,2000年增至418个。2003年因撤乡并村,减至336个。1999年,全县有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2395人,2001年为2295人,2003年为1261人。
  1991一2003年,全县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2.58万起,防止民转刑案件684件69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86件249人,制止群众性械斗6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85人次。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三类人员:一是有需要代理的事项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代理费用的公民;二是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三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
  1991一2003年,法律援助由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承担,以律师承办为主。200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其中民事案件74件,刑事案件22件,公证案件3件。
  典型案例
  法律援助截瘫少女:1994年8月14日,不满16岁的梁某(女)在县砂子岭某厂打工,长发卷进机床,致使高位截瘫一级伤残。1998年9月,梁某的母亲来到县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事务所指派蒋、周两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县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谢某、胡某、王某赔偿梁某损失5.31万元。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01年初,吉安晚报刊发题为《谁来救救她》的新闻特写稿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2001年5月9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此案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作岀二审判决,驳回梁某的诉讼请求。此后更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记者纷纷前往遂川调查。2001年5月18日,蒋律师为梁某依法提岀申请再审。二审法院受理后,进行改判,判令三被告赔偿梁某损失6.8万元。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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