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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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74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分类号: D914.393
页数: 4
页码: 438-441
摘要: 1991一2003年,遂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长预约接待日、推行首访首办责任制、署名举报反馈和署名举报奖励、开展举报宣传等形式,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13件(来信1219件,来访194件),其中控告检举1215件,申诉158件,其他40件。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处理原则,检察院自行初查378件,直接答复信访群众119件,转有关单位878件,存查38件。
关键词: 职务犯罪 申诉检察

内容

控告申诉检察
  1991一2003年,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长预约接待日、推行首访首办责任制、署名举报反馈和署名举报奖励、开展举报宣传等形式,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13件(来信1219件,来访194件),其中控告检举1215件,申诉158件,其他40件。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处理原则,检察院自行初查378件,直接答复信访群众119件,转有关单位878件,存查38件。
   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查办
  1991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立案8件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7件,占87.5%,查获犯罪金额16.9万元。1993年,经济犯罪出现新特点:偷税、假冒商标犯罪严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增多;贪污、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私设账户贪污存款利息,利用交换会计科目、利用发票或故意乱账贪污公款,私分国有财产等经济犯罪时有发生。1994年,重点查处党政机关、司法、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简称”三机关一部门”)的经济犯罪,立案6件7人,其中万元以上3件,涉案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3人。1995年,重点查处有基建项目的单位和部门,追缴赃款赃物20多万元。1996年,重点查处林区和林业管理部门。2001年,查处重点为经济管理部门,立案8件,其中贪污4件,挪用3件,私分国有资产1件;涉及科级干部3件3人。2002一2003年,查处重点为“三机关一部门”,立案24件,其中“三机关一部门”案件14件,涉案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4人,收缴赃款入库235万余元。
  1991一2003年,县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93件100人,其中贪污案件56件63人贿赂案件13件13人,挪用公款案件19件19人,偷抗税案件1件1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件1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件2件2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分别作出起诉、不起诉(1997年前为免诉)、撤案的决定。在立案侦查的17件案件中,逮捕犯罪嫌疑人20人。侦查终结后,向县人民法院起诉38件39人,免诉23件28人,不起诉17件18人,撤案20件21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38人,免予刑事处分1人。
  典型案例
  方某受贿案1996年1月,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五指峰林场方某受贿案。查实方某在1988一1995年期间,利用其掌握公路、桥梁等工程的设计预算权、发包权、施工决定权、验收权、结算权以及工程预借款的审批权,为工程承包人提供方便,谋取私利,先后索取和收受9名工程承包人的钱物35次,受贿金额7.20万元。案件起诉法院后,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刘某挪用公款案
  2002年2月,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大坑邮政所刘某挪用公款案。查实刘某在2001年1月至12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单联填写收多报少、收入不报账、偷支储户存款等手段,挪用公款11次,计人民币40.62万元,主要用于赌博活动。案发后,除检察机关追缴部分赃款外,刘某仍有22.47万元无力归还,给县邮政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案件起诉法院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991一2003全县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一览
  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查办
  1991一2003年,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3件100人。立案查处35件40人,其中重大责任事故案4件6人,非法拘禁案5件6人,刑讯逼供案3件4人,诬告陷害案2件2人,玩忽职守案13件14人,滥用职权案1件2人,非法搜查案5件5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2件1人。办案中,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案件终结后,依法起诉4件5人,免诉6件9人,不起诉5件6人,撤案20件21人。起诉案件中,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件4人,判处免予刑事处分1件1人。
   职务犯罪预防
  1991一2003年,按照《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专门预防、内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和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时利用板报宣传、法律咨询、媒体披露、办案宣传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坚持每查办一件职务犯罪案件,都与发案单位共同剖析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根据县内的实际,重点做好行业预防、系统预防、重点工程预防等工作。2000一2003年,在经贸、金融、税务、建筑等系统15个单位成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共同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对建设中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工作。2003年8月,成立由县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遂川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职务犯罪预防科具体承担。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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