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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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47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分类号: F20
页数: 3
页码: 74-76
摘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开始改革计划指标体系,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步缩小,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逐步扩大。在流通领域,从“八五” (1991-1995年)计划开始逐步缩小计划统配物资范围,减少实物性指标和调配数额。1993年,取消计划内物资分配指标,物资全部由市场调节。在生产领域,至“九五” (1996-2000年)期末,工农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全部取消,改为指导性计划,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以市场为导向,由经营者自主决定。
关键词: 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遂川县

内容

第一节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指令性计划逐步取消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开始改革计划指标体系,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步缩小,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逐步扩大。在流通领域,从“八五” (1991-1995年)计划开始逐步缩小计划统配物资范围,减少实物性指标和调配数额。1993年,取消计划内物资分配指标,物资全部由市场调节。在生产领域,至“九五” (1996-2000年)期末,工农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全部取消,改为指导性计划,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以市场为导向,由经营者自主决定。
   中长期计划强化 “九五”计划期间,强化中长期计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在中长期计划编制中,突岀计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科学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预警,规划生产力布局和重点建设,解决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行政审批简化
  2001年10月,对行政审批进行逐项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5项:即项目建议书(省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项目开工报告(省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核发建设用地指标证、基本建设计划通知书和小汽车报废更新的审批。简化后的基本建设审批由原来的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开工报告(发放投资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5道程序减至3道,即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开工报告。外商投资项目(指不需国家平衡资金和建设条件的基建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
  第二节工商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垂直管理
  1999年1月1日起,遂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县政府管理转为省工商局垂直管理,其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全部上划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3年,县以下的基层工商所改设为分局,由股级单位升格为副科级单位。是年,全县共设立基层分局12个,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 市场办管脱钩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尽快脱钩意见的通知》,进行市场办管体制改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实行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办管脱钩后,市场由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履行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2001年10月28日举行市场办管脱钩移交仪式,县工商局共向县政府移交市场30个,总资产845.42万元,移交债务131万元,移交人员9人。
  审批手续简化简化
  企业前置审批手续: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并联审批制度。缩短办照时间:在职权范围内,企业提交材料齐全、有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冲请设立登记的,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冲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本人身份证当日办理登记。为解决下岗职工就业难问题,改革“先办证,后营业”的传统惯例,实行“先开业,后办证,再完善”的市场准入制。1997年后,县工商部门先后取消合同文本定点印制、合同鉴证、白酒类广告等14项行政审批事项。
  第三节物价管理体制改革物价管理主要由直接管理物价转向间接调控物价,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轨。1992年,商业流通领域的价格实行“四放开”,除化肥、农药、棉花等15种商品执行国家定价外,其余商品价格,由企业按照规定的差率分级定价,废除企业定价申报制度,部分企业还实行柜面议价。
  20世纪90年代中期,物价管理改革步伐加快,大部分商品下放给企业自主定价,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政府定价、市场指导价)。县物价部门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严格实行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差价率。对县内计划外重要生产资料实行价格验证。90年代末期,开辟价格听证制度,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物价管理部门都要在召开价格听证会后方可出台。
  1997年起,重点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先后3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9项,降低收费标准31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物价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的制度。
  第四节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1993年,县政府相继出台《遂川县城镇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规定》和《遂川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按照“一级垄断、二级归口、三级搞活”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城镇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的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40—70年不等。当年10月31日召开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会,拉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土地从此作为商品开始进入市场流通。
  1994年7月9日,首次举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采取投标竞标方式,拍卖砂子岭经济开发区土地40宗,面积1.3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86万元。
  1995年,县政府制定《遂川县“五荒”拍卖暂行规定》,在全县推行“五荒”使用权的拍卖工作,当年8月21日,在横岭乡大饶村召开全县“五荒”土地拍卖现场会,首次拍卖荒山2.73公顷,收取拍卖款10340元。至1999年底,全县共拍卖“五荒”土地90.59公顷,租赁574.33公顷。1996年,县政府印发《遂川县农村居民建房使用集体土地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吉安地区率先进行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实现农民建房用地从无偿到有偿的转变。同年,县土地管理局在枚江乡中团村成功进行农村居民建房有偿使用集体土地试卖工作。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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