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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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8861
颗粒名称: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299.2
页数: 11
页码: 258-2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吉安市城乡建设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城市规划建设、村镇规划与建设、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业、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城关监察与执法等。
关键词: 城乡建设 吉安市

内容

综述
  2015年,吉安市坚持“文化庐陵,山水吉安”的城市定位,以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为宗旨,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全市城乡建设从功能到特色、从形象到内涵均发生显著变化。2015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达46.35%,比年初提高1.7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达到227.5万人,比年初增加7.5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达239平方千米,比年初增加15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74平方千米,比年初增加5平方千米。
  城市规划编制进展加快吉泰城镇群规划暨《吉安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形成初步成果,完成《吉州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北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个控规和《后河滨水地块城市设计》《吉安市北入口城市设计》等2个城市设计和中心城市绿道、加气站、充换电站布点规划等7个专项规划。委托设计单位对吉泰走廊轻轨系统、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进行规划编制。市中心城区控规覆盖率90%以上。同时,探索“多规合一”,在《吉泰走廊城镇群规划》编制过程中,增加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内容融合的章节等。
  城市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一是以“红线管控”提升生态法制高度。在市人大通过《关于加强吉泰走廊生态保护的决议》,市政府《吉安市吉泰走廊区域生态保护实施细则》基础上,依据新《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提交吉安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吉安市吉泰走廊生态保护条例》初稿。二是以“三改三清”推进重点区域治理。为进一步改造提升城市形象和居住环境,挖掘旧城、旧村、旧厂房低效土地利用潜力,全市组织编制老城区控规,在制定规划后逐步推进市中心城区的旧城、旧村、旧厂房改造,如后河中下游棚改、有线电厂生活区、电线电缆厂等旧城改造项目。
  城市功能品味明显改善。继续强力推进“高品质公园+生态绿廊(街头小游园)+郊野公园”建设,城市三级生态梯度格局更加显现。2015年中心城区有公园10座,城市绿化面积2371公顷,绿化覆盖率45.7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7.09平方米。中心城区道路总长达387.72千米,道路面积834.09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06.07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建设桥梁14座。中心城区自来水普及率93.2%,排水管道总长549.29千米。中心城区有路灯22998盏,城区道路路灯普及率为100%,并全部改装成自动开关,路灯线路总长387.72千米。中心城区管网线路550千米,用户90121万多户。
  魅力乡村建设初显特色一是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2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及14个省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其中绝大多数排污管网建设开工,建成排污管网长度126.95千米。其他乡镇正着手启动污水处理建设规划,规划到2017年全市乡镇要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二是抓好安居工程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和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安居工程方面,要求各地按照“应改尽改”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移民搬迁,年内全面完成6万户改造。
  建筑市场发展平稳有序2015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8.5亿元,同比增长18.05亿元,增长率10.58%。其中市外完成建筑业产值70.25亿元,同比增长14.78亿元,增长率26.6%。建筑业税收总额约为25亿元,同比增长4.77亿元,增长率为23.6%,约占全市地税收入的25.7%。2015年共有各类建筑施工企业561家,其中一级施工企业12家,二级施工企业123家,三级施工企业426家,职工人数达8495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0652人,一级建造师588人。建筑产业整体实力得到提升,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
  城市规划建设
  【城市规划建设概况】 全市城乡规划坚持以统筹城乡发展为落脚点,着力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协同推进,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原则,加大城乡规划统筹工作力度,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本着总体规划“定长远”,控规“全覆盖”,专项规划“成体系”的要求,以审批通过的城镇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为基础,结合城市开发和改造的重点做好各项控详规划、城市分区规划、专业规划以及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城市总体规划】 《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总规实施评估经省厅专家组评审通过;《吉泰城镇群规划》纲要经省专家评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市政府分别向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报告请求启动吉泰城镇群规划编制,上述三个省直部门分别复函同意吉安市开展《吉泰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永丰、永新、泰和、万安、吉水县和井冈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正式批准,吉安县正在报批,新干、遂川、安福县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已经省厅组织专家论证,峡江县正启动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吉安县率先完成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纲要。
  【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 中心城区消防专业、电网设施、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两带一区”规划设计招标完成,中标单位均已提交规划方案;《吉泰城镇群暨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金樟组团规划、吉安高铁新区控规及城市设计和吉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规划提交初步成果。吉州工业园、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规调整编制完成,城区控规基本实现全覆盖。
  编制《中心城区后河滨水地区城市设计》《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棚户区改造城市设计》等,将城市设计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把控沿赣江、后河等水系景观和城市天际线。吉水、永丰等县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等设计单位,编制城市总体设计和滨江两岸城市设计,对整个县城三维空间形态进行设计控制,形成独具特色的滨水景观空间,开创全市县级城市城市设计的先例。
  【中心城区规划审批管理】 坚持建筑退让、以绿固化、红、绿、黄、蓝、紫“五线”控制原则,探索和创新城市及其建筑在空间、形态、高度、体量、风格及色彩等方面的管控,除加强编制和完善规划成果体系,强化重点区域和重要景观节点城市设计外,在规划审批前,通过高空放置气球阵列模拟高层建筑和展示建筑模型沙盘等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视点和视距,实地“采样”分析,以确定建筑的高度、体量和区域的天际轮廓线。如庐陵文化生态公园周边的润阳·环湖湾和文星公馆项目,螺湖湾湿地公园旁的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业务大楼项目以及古后河绿廊旁的井大附属医院综合大楼和平地房地产公司综合大楼项目等,为城市规划科学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尽可能做到对其建筑空间、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以及建筑天际轮廓线等的最佳选择。
  坚持商业与住宅的分离,控制居住小区沿街建设商住楼的原则,对新建居住区类建设项目,在出具规划条件时,按控规要求明确商业建筑、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等设施的配套,商业建筑不得与居住建筑混建,审批规划时一并明确配套设施与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做到“四个同步”。
  针对住宅小区市政设施规划管理薄弱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实施住宅小区市政工程规划审批管理、依法核发小区市政工程项目的“一书两证”,逐步做到小区市政设施项目的规划批前、批后及规划竣工核实等全过程监管。
  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设立网站报批系统,建设单位可通过窗口、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报建;启动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建设项目均可在窗口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内进行审批,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完善规划行政许可程序,提高规划审批的效率。
  为强化和规范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管理及生态管控,吉安市人大通过《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议》《关于加强吉泰走廊生态保护的决议》。吉安市政府出台《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的规划审批管理提供诸多法规和制度的保障。
  【中心城区规划许可管理】 对市中心城区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规范化行政许可管理,进一步简化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程序,提高中心城区“一书两证”的发放效率,使“一书两证”发放率达100%。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府发[2015]7号)文件精神,在审批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的同时,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法规范规划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依照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受理”“审查与决定”“听证”“变更与延续”等程序,核发、撤销、变更和延续规划许可证。2015年,变更和撤销规划许可8个,按行政许可程序要求召开听证会1次,在新闻媒体登载变更公告等8个。
  【中心城区规划监管】 针对中心城区违章建设情况,在全省率先出台《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吉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城乡规划监察巡查制度》,实行规划批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由市规划处、市园林处、市质监站、市施工站、市市政处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巡查组,按照“联合集中巡查、资源信息共享、统一行政处罚,分头监督履行”的方式,实行“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报表、季度有分析、年度有总结”,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处罚违反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巡查组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批后管理。年内对中心城区的36个在建建设项目进行批后跟踪检查,全年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在日常规划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后向市城管部门、吉州、青原两区和庐陵新区建设部门发出规划巡查通报8份。
  年内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先出台《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手册》,逐步推行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动态管理,将于2016年内实现建设项目的全覆盖。
  制定和完善《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严格执法,提高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增强规划执法的震慑力,2015年对8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罚没收入140余万元(2014年为400余万元),通过2014年以来的批后管理和执法,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中心城区某些开发项目利用建筑设计工程构架空间和架空层空间“偷、送”建筑面积现象,依照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2015年度第三次主任办公会精神,结合吉安市中心城区实际,12月底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四个部门联合下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筑工程设计要本着经济、安全、实用、美观的原则,不得设置一些无实际作用的构架空间和屋顶构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直相关单位对项目存在以上问题应及时查处,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求其整改,若在竣工综合验收时,发现一起应严肃查处一起,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容积率建设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并将超容积率部分建筑面积予给没收,有关没收面积的具体情况,应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证明资料中注记;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准或经主任会已通过的项目,可按原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控制,并严格按通过的方案进行宣传和销售,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市政府批准的方案进行实施或虚假宣传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按上述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到位后方可进行销售(预售);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村镇规划与建设
  【村镇规划与建设概况】 2015年,全市乡镇214个,其中建制镇118个(其中包含城关镇11个),96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行政村2502个。按照住建部对村庄规划提出的新概念,合理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涵盖县域农村空间的管制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县域内的村庄整治指引等)和村庄规划。完成88个中心村布点规划及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完成5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及评审工作。同时,组织全市200多名村镇规划管理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免费发放专业技术资料和法律政策汇编,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和政策水平。
  2015年,全市村镇建设(不含城关镇)完成投资10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6.77%,其中住宅建设投资69.31亿元,公共建筑投资11.52亿元,生产性建筑投资3.29亿元,市政公用设施投资19.21亿元。住宅竣工面积985.6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竣工面积85.69万平方米,生产性建筑竣工面积40.98万平方米。新建村镇道路面积100.73万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面积77.24公顷,乡镇全年生活垃圾清运量28.76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26.11万吨,拥有环卫专用车辆351辆,公共厕所997座。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1894个,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1511个。
  【小城镇、重点镇建设】 2015年,实施乡镇街道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商贸市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配套服务功能。启动2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及14个省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14个省百强中心镇获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1600万元,其中还有4个百强中心镇争取到规划奖补资金80万元。启动88个中心村的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在中心村首先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带动周边基础较好的行政村和自然村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逐渐辐射到所有的行政村和自然村。
  【农村危房改造】 2015年,上级下达吉安市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任务64380户,下拨上级补助资金8.09亿元。其中国家下达改造任务26723户,下拨中央补助资金2.05亿元;省里提前实施37657户,下拨省级补助资金6.04亿元。全市规划市级安居工程精品建设点17个,集中安置点39个。2016年春节前所有改造户喜迁新居。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2015年,吉安市推荐30个古村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列入前三批的35个中国传统村落中20个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每个传统村落300万元,4个传统村落争取省级财政整合资金,每个传统村落1000万元。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概况】 2015年,全市勘察设计企业37家,其中甲级资质企业2家,乙级资质企业9家,丙级资质企业26家。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7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9人,二级注册建筑师6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4人,注册岩土工程师4人,其他注册工程师18人,从业人员1200余人。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备案】 全市有1家乙级资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年内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数1121项,建筑面积543万平方米,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2500项,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率100%。
  【建筑节能工作】 2015年全市(含各县市区)各项公共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率达到100%,做到无建筑节能设计的图纸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以施工图审查和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为抓手,严把图审关和验收关,强化建筑节能执行监督检查,年内市中心城区新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的实施率100%。
  【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按照赣建抗[2009]1号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文件要求,对超限建筑进行抗震专项审查。对新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办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手续,并纳入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工程则结合施工图审查一并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审查。
  建筑施工
  【建筑施工概况】 2015年,全市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561家,其中一级企业12家,二级企业123家,三级企业426家;劳务分包企业20家。全年新增一级企业2家,二级企业20家,成功初始注册一级建造师142人,二级建造师1611人。2015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8.5亿元,同比增长18.05亿元,增长率10.58%。其中市外完成建筑业产值70.25亿元,同比增长14.78亿元,增长率26.6%。建筑业税收总额约为25亿元,同比增长4.77亿元,增长率为23.6%,约占全市地税收入的25.7%。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2015年,全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在市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年内全市新建项目1063个,中标金额51.44亿元,招标率达100%。其中实施公开招标项目835个,中标金额42.87亿元,公开招标率78.6%;实施邀请招标项目228个,中标金额8.57亿元,邀请招标率21.4%。2015年市本级新建项目89个(含设计招标项目2个,监理招标项目2个),均为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0.51亿元,招标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 加强施工管理工作,坚持监管并重,加强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以项目经理、“五大员”和监理人员在岗为检查重点,加强工程现场和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各建设工程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和三项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全年发出整改意见书352份,停工通知单9份,消除安全隐患718处,下达行政事先告知书13份,处罚决定书2份,处罚金额6万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落实“两项备案”制度,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质量,加大各类建筑材料信息采编力度,丰富材料品种,提高信息价的时效性、完整性。全年新增材料价格信息50项,向省造价局上报更新价格信息5380条。全年完成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109个,总造价29.31亿元;竣工结算文件备案36个,总造价0.52亿元。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 执行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制度,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验收关”,加强对竣工工程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予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2015年,市中心城区共完成房屋和市政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16项,备案率100%。
  【建设职业培训】 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为企业培养输送人才,全年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73批(次),参加培训人员36674人(次)。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概况】 2015年,吉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338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23家,三级资质企业85家,四级资质企业44家,暂定资质企业186家。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762个,其中,市中心城区339个;物业服务企业148家(一级资质4家,二级资质8家,三级(含暂定)资质136家),其中市中心城区68家,各县(市)80家;物业服务总面积达到7000余万平米,物业管理受益人口50余万人,物业管理覆盖率85.3%;创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16个(其中省优3个,市优13个),促进全市下岗人员和“4050”人员再就业6000余人。全市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15家;注册地在吉安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11家;经备案登记进驻吉安开展业务的外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13家。
  2015年,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两增两降”(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二手房交易面积同比增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和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的特点,市场基本面企稳向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年内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82.70亿元,同比下降11.33%,其中中心城区房地产完成投资43.13亿元,同比下降11.97%。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455.33万平米,同比下降9.84%,其中中心城区商品房新开工面积228.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1%。新建商品房销售指标同比上升,2015年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29.95万平米、销售额197.32亿元,同比增长48.94%和42.85%,其中中心城区销售面积183.16万平米、销售额86.72亿元,同比增长19.75%和21.94%。商品房售价保持稳定,全市商品房销售均价为4589.47元/平米,同比下降4.08%,中心城区销售均价为4734.61元/平米,同比增长1.83%。存量房销售同比增长,全市存量房买卖成交8091件,同比增长20.25%,成交面积107.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25%,中心城区存量房买卖成交2391件,同比增长23.75%,成交面积32.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33%。
  存在的问题:一是房地产市场风险尚未消除,尽管2015年全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稳中向好,但开发企业摘牌拿地和商品房新开工势头仍然低迷,市场下行风险尚未根本消除。二是库存压力加大,尽管全市商品住房去化时间为13个月,还处于15个月的合理区间,但由于商品房施工面积、竣工面积尚在增长,商品房库存去化压力仍然较大。
  【房地产开发】 2015年,吉安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月出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在稳定住房消费、减轻购房人和开发企业负担、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等各个方面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建立商品房和二手房销售信息日报制度,开展中心城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建设。同时,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发展难题。通过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各企业项目建设和营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逐一安排责任单位对接协调落实,结合全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和房地产企业发展状况,分析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形势,针对企业在土地供应、规划审批、建设投资等面临的实际问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降价走量”“购房送礼”等多种促销模式,以加快企业资金回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商品房销售】 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429.95万平米,同比增长48.9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70.63万平米,比上年同期增41.37%。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83.16万平米,同比增长19.7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64.96万平米,同比增长17.65%。
  【物业管理】 2015年,全市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完成各类规模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370余个,总投资近2亿元,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化解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加强物业管理基金、物业履约保证金、物业质量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全市归集维修资金6.3亿元,其中,市中心城区归集3.14亿元,各县市共归集3.2亿元;截至2015年底,吉安市中心城区累计归集物业管理基金1227.3万元,累计归集物业履约保证金98万元,累计归集物业质量保修金2990.01万元。加强前期物业管理,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有资质的物业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年内市中心城区14家项目进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制度和新建商品房承接查验制度,全年,吉安市中心城区16个项目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加强业主委员会管理工作,市中心城区累计122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市房管局向各区政府(管委会)下放物业管理基金90万元(其中吉州区30万元,青原区20万元,庐陵新区40万元),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吉安市物业管理工作得到省住建厅的高度认可,10月23日省住建厅在吉安市召开全省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议,向全省推广吉安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5年,吉安市在中心城区创造性地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模式,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进公租房“以购代建”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2015年省政府下达吉安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开工任务8490套(含垦区公租房50套),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开工任务1308套。8月底,吉安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8490套,中心城区开工1308套,开工率为100%。省政府下达吉安市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目标任务3902套,8月底全市基本建成11167套,完成率为286.19%。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工作,8月3日,启动2015年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阳光新城多层房)承租家庭入住工作,集中办理阳光新城多层住房(阳光新城24-34栋)入住手续。根据2014年9月份选房结果,为545户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加大住房租赁补贴力度,省政府下达吉安市租赁补贴任务为12822户,吉安市将未进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家庭纳入租赁补贴对象,年内完成20681户,完成率161.29%,其中中心城区租赁补贴任务为2600户,年内完成5189户,完成率199.58%。
  【房地产市场管理】 启动存量房网签筹建工作,在借鉴外省及南昌、赣州等地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在市中心城区实行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制度及交易资金监管,制订《吉安市中心城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系统筹建工作方案》,起草《吉安市中心城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吉安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退房房源组织公开销售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各项退房手续。2015年,组织退房房源公开销售活动8期,房源68套。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强化中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网上公示,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外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在市中心城区执业的外地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资料报备审查。
  【棚户区改造】 2015年,省政府下达吉安市棚户区(城中村)任务数13655户,其中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3014户。
  市委常委和市政府领导挂点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建立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工作制度和帮扶责任制度,在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上千名干部“分片包户、上门动迁”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的基础上,从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50余名干部到市棚改办工作,专职负责帮助推进棚改项目房屋征收,推动棚改工作进程。
  截至2015年底,全市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3655户,开工率100%。
  市政建设·公用事业
  市政管理
  【市政管理概况】 2015年,吉安市市本级中心城区市政管理工作,按照市政配套工程报建审批流程和设计规范,对各市政工程项目严把审批和设计审查关,规范市政工程设计,强化完善报建审批。完成市政配套工程报建和设计审查45起,其中报建审批22起,设计方案初审23起。办理下水道接入手续16例,参加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工作14起,提出整改意见14条,均督促整改到位。协助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编制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市政设施养护
  【市政设施养护概况】 2015年,吉安市市本级中心城区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共疏通检查井107座,疏通雨水进水井2052座,清运淤泥157立方米,更换检查井盖板215块,更换雨水箅280块,维修彩板40平方米,维修花岗岩1994平方米,维修路沿石317米,安装花岗岩路墩244个,校正维修路墩140个,新建雨水检查井30座,埋设排水管道86米,砼路面维修624平方米,沥青路面维修4110平方米,沥青路面封面130平方米,新建检查井9座,吸水砖维修146平方米,维修雨水井7座,维修检查井30座,挡土墙15.7立方米。对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工程进行完善和改造。
  根据中心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为方便市民出行,实施的专项工程有:(1)沥青路面灌缝29897米,投资约29.9万元。(2)沥青路面维修:吉州大道2022平方米,投资约41.5万元;吉安北大道1650平方米,投资约41万元。(3)吉州大道路面反射裂缝防治处理3300米,投资约29.7万元。(4)益民路人行道新建1400平方米,投资约10万元。
  城市公交
  【城市公交概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有营运公交线路136条、2569千米,分别同比增长2.3%、1.9%,沿吉走廊快速通道开通中心城区至“三县四区”公交,开通吉泰走廊区域29个重点乡镇的城乡公交。公交从业人员600多人,全年发送班次76.1万趟,总行驶里程1780万千米,客运量达9000多万人次。
  【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9月,公司首次购入40辆插电式油电混合新能源公交车,更新61、62路公交车辆,改变吉安中心城区无新能源公交车的现状,打造低碳、环保、绿色公交,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公交形象。
  【公交线路新增、优化调整】 2015年,开通吉安县85路公交线,调整10路、208路、61路等多条线路的线路走向和营运时间,使公交线网进一步完善、布局更加合理,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节约企业经营成本。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2015年,公司投资300多万元,建设公交车辆和站场GPS监控调度系统,实现对运营公交车辆的实时、全天候监控,提高公司的科技管理水平,同时节约人工成本。
  【组建公交修理厂】 2015年,公司重新组建自营公交修理厂,建设和购置正规修理厂板房、检测台、洗车机设备,聘请高级技师,充实提高修理厂技术力量,提高公司后勤保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营生产。
  【公交IC卡服务】 2015年,老年卡年审不再限制时间,随时可以年审,同时,全市增加多处公交IC卡充值网点,服务水平大提升,市民充值更方便。
  (吉安公交刘娜)
  公共照明
  【照明设施概况】 2015年,全市路灯15255盏,其中中杆灯107杆413盏,节能灯(含T5管)2271盏,高压钠灯7696盏,开关箱55台,厢变30台。路灯供电线路269.36千米。安装各种类型的景观亮化灯饰共计92084盏,亮化线路总长663.61千米,亮化控制箱199台,开关电源3797个。
  城市供气
  【燃气供给及工程建设】 2015年,吉安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89596户(其中2015年新增居民用户8176户),商业用户473户,公福42户,工业用户10户,同年供气总量达2150万立方米。截至2015年底,累计提供天然气超过11050万立方米,节约标准煤1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万吨、二氧化硫0.3万吨、氮氧化物0.2万吨。
  2015年,吉泰走廊新铺设次高压管网至吉水县,吉水县实现双向供气。吉安市中心城区实现双向接入,环状供气,供气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铺设高压管线建设25.61千米,中压建设272.71千米,低压建设650.97千米。全年新增次高压8.16千米,市政管网18.87千米,庭院管网46.07千米(吉安市公司数据,不包含吉水、吉安县、泰和)。
  【吉安华润燃气公司概况】 吉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经吉安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拥有吉安市政府授予的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负责吉安市域市管道燃气的建设、输配、运营以及民用、工商业、汽车等各类用户的燃气供应和相关技术服务,公司目前使用的是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2015年,吉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开展安全宣传活动12场次、进家庭宣传8万余次、免费入户安检5.9余万户。城市供水
  【供水管网建设】 2015年,完成井开区供水管网的改造,解决该工业园区供水压力不足的问题;吉州大道南至吉安南大道工程连通并通水,解决城南新区供水压力不足的问题,全年在城市供水管道的新增、改造、铺设、安装方面投资2500万元,新增管网长度36千米,受益客户近0.8万户。
  【供水效能提高】 推广使用节能生产设备及技术,加强生产运行管理,节能降耗。井开区加压泵房更换2台新型水泵机组;吉福水厂滤池更换滤料,延长滤池运行周期,降低水电消耗。
  【供水便民服务】 完善欠费短信发送平台,欠费情况及时告知用户;增加中行和建行网银缴费和电信翼支付平台缴费,支付宝缴费平台正在调试中,方便用户足不出户就可缴费。
  【水资源保障】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使赣江水位提升,为确保供水安全,2014年投资336.98万元对各水厂取水口进行清淤、加固,泵房内设备、管道等更新改造,2015年完成河东水厂取水口改造,其它两座水厂的改造正在进行。
  【城镇供水】 投入资金对水厂化验室仪器设备更新,现有水厂4座(1座停产),加压泵站3座。全市用水量2692万立方米,供水量3472万立方米,日平均9.51万立方米。
  城市污水处理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概况】 2015年,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累计投资1.2亿元,建设长度46.67千米。先后完成了二桥南路、发展路、石溪头大道、吉祥路、红桂路等20条道路的污水管网建设以及城南组团污水提升泵站管网延伸。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路网改造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改造,计划用几年时间改造管网14.5千米,主要包括改造沿江路、平安路、人民路等20条老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对井冈山大道雨污合流排水管道实行雨污分流改造,对所有排向赣江、后河、螺湖水系的污水管道实施截流、封堵。
  【省政府重点支持污水管网建设的4个县(市)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污水管网建设和融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赣府厅字[2015]83号)文件精神,泰和县、永新县、吉安县和井冈山市四县市列入省政府重点支持污水管网建设对象。井冈山市、永新县、吉安县、泰和县制定2015~2016年污水管网建设计划,经审核,77个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列入计划,计划总投资约3.62亿元,计划总长度208.94千米,开工项目42个,已经竣工项目24个,完成投资8913.86万元,已建成总长度为60.42千米。
  2015年,四个县(市)污水管网计划建设项目45个,总长度104.75千米,计划总投资1.86亿元,开工项目40个,完工项目24个,建成总长度59.84千米,完成投资8393.86万元。其中,井冈山市2015年计划开工建设项目9个,计划总长度30.1千米,建成长度12.15千米。翠海华庭南侧支管工程、沿河北路污水收集主管工程等5个项目完成,八面大道东延伸污水收集管道工程、映山红路西延伸段污水收集管工程等2个项目正抓紧施工,住宅小区商业等雨污分流工程、井冈山大道东段污水收集管网工程2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永新县2015年计划开工建设项目7个,计划总长度25.55千米,建成长度25.25千米。长街和南街污水管项目、拓东大道等3个项目完工,禾河北路、七溪路、截污干管清淤堵漏等3个项目正加快推进,秀水西路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泰和县2015年计划开工建设项目9个,计划总长度37.9千米,建成长度8.8千米。振兴路、士奇路等6个项目全部完成,祥和大道、污水提升泵站工程2个项目正加快施工,改造工程项目预计7月开工;吉安县2015年计划开工建设20个,计划总长度33.8千米,建成长度13.64千米。海尔小学北规划路、金家岭居民点巷道等10个项目完工,京九大道、富川路、瑶池路续建项目等10个项目正加紧施工。
  园林绿化
  【园林绿化概况】 2015年,吉安市中心城区按照“文化庐陵,山水吉安”的城市定位,围绕建设“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家园,坚持突出特色、增加绿量、提升档次、建设精品的思路,加强城区绿地景观的改造提升,完善园林绿化管护机制,打造一座见山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特色魅力城市。至年底,吉安市中心城区(含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井开区)建成区绿地面积2271.9公顷,绿化覆盖面积3176公顷,公园绿地面积745.93公顷,绿化覆盖率45.78%,绿地率41.2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09平方米。
  【公园绿地】 “精品公园+生态绿廊+郊野公园”城市生态三级梯度格局逐步完善。实施了白鹭洲书院公园改造项目,完成白鹭洲绿化施工,完善庐陵文化生态公园、螺湖湾湿地公园等生态精品,形成一级梯度;继续推进古后河绿廊、街头小游园等生态廊道的建设,年内古后河绿廊二标段、三标段以及圆融吉安雕塑竣工,实施街头小游园的整改和建设,完成石楠园、竹园等街头绿地建设,完善二级梯度;在城乡结合部,加大禾河湿地、滨江湿地的保护力度,推进一批集生态防护、近自然景观欣赏、休憩度假于一体的郊野公园建设,基本建成坪里郊野公园、滩头郊野公园,打造第三梯度。
  【绿化彩化】 中心城区全面实施增绿补绿,全年在现有公共绿地新栽补栽樟树、紫玉兰、栾树、无患子等乔木427株,龟甲冬青、红叶石楠、茶梅、大叶桅子、春鹃、月季等灌木15.56万株,地被4630平方米,完成市中级法院前空闲绿地、地税局附近空闲绿地以及科技馆绿地等绿化工程。年内引进花卉新品种10余种,调拨三色堇、四季海棠、孔雀草、矮牵牛、鸡冠花等草花220余万盆。在吉州大道、滨江公园、香樟园、吉安南大道等地新播黑心菊、硫华菊、百日草、波斯菊等宿根花卉种子近6万平方米,撒播黑麦草籽3250千克。
  【园林设施改造】 吉州大道、人民广场周边、阳明东路等路段实施行道树树池改造,改造完成1183棵行道树的2000平方米树池。石阳路、井冈山宾馆前和沿江路大榕树等地安装镀锌钢栏杆730米,吉福路pvc护栏全线完成维修。
  【公园管理】 庐陵文化生态公园、白鹭洲公园、滨江公园、人民广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年内,吉安市庐陵文化生态公园完成中央电视台“江河万里行—远方的家”节目摄制组、全国书法协会“百名书家进庐陵-游吉安、写吉安、画吉安、情系吉安”大型游园活动等重大接待工作,全年完成中央、省、市等各级游园接待任务482次。白鹭洲公园、滨江公园、人民广场设施完成全面维修更换。
  【园林养护】 市园林处进一步修改完善园林绿化管理考核管理办法,继续实行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的考核管理机制,对管护人员严格考核奖罚,实现绿地分级养护标准化、精细化。探索园林养护市场化改革,制定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方案,完成绿地养护招标,引进一家一级园林企业参与中心城区园林养护,45万平方米绿地和5000余株行道树的养护推向市场。
  【依法治绿】 市园林处进一步理清行政审批事项,将15项行政处罚整合至2项,制作完成权限范围内7项办事事项的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全年完成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竣工验收项目16个,占用城市绿地,砍伐、修剪城市树木服务项目28个,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项目21个,审核绿地面积26.84万平方米。
  【泵站管理】 习溪桥、敦厚、禾河以及廻龙桥等泵站正常运转,敦厚泵站完成事故池施工建设。全年习溪桥泵站完成污水提升1555.2万立方米,敦厚泵站完成污水提升864万立方米。习溪桥泵站和廻龙桥泵站7台排涝泵运行正常,全年城区未出现大面积内涝现象。
  城市环境卫生
  2015年,吉安市有环卫专用车辆445辆,生活垃圾转运站175座,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925.6万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1079.4万平方米)。公共厕所188座(均为三类以上公厕),其中二类以上公厕117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1座(均为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852吨/日,生活垃圾产生量52.84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48.90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5%。生活垃圾处理经费投入878万元,环卫经费投入1.62亿元。
  城管监察与执法
  【推进城管体制改革】 全面下放吉州城区的城市管理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市级负责全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城管执法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实施城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评、奖惩。同时,下放文山步行街管理职权。市城管支队四个大队和步行街管委会184人下划至吉州区,新城管体制12月1日运行。
  【集中整治市容秩序】 重点加强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建筑工地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三改三清”的统一部署,推进“三项清理”:即清广告、清违建、清杂物。全年拆除大型户外广告61块、道旗广告226块、有碍观瞻招牌214块、垃圾广告4万余条,拆除世纪花园等地违章建筑800余平方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户外广告和环卫设施设置,起草《吉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吉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范》。
  【城市管理项目建设】 完善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新增视频监控点60处,开通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出台《吉安市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实现城市管理由“人工考核”向“数字考核”转变。推进樟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升级改造,该项目投资3500万元,改造后的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能力达到350吨。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推进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工作,该项目一期设计规模1200吨/天,远期规模1500吨/天,规划占地面积20公顷,投资约7亿元。经反复论证,对吉水县龙田乡选址点、吉州区樟山垃圾填埋场点、吉安县梅塘填埋场点等三个选址点,进行专家评审和现场踏勘。
  风景名胜区建设
  【风景名胜区建设概况】 吉安市现有井冈山和安福武功山两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青原区青原山、峡江县玉笥山、遂川县白水仙与泉江三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启动青原山—吉州窑申报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成立申报青原山—吉州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领导小组。
  【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管理】 井冈山和安福武功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经国家建设部批复实施;青原区青原山、峡江县玉笥山、遂川县白水仙与泉江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批复实施。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井冈山制定出台风景区资源保护措施,一是完成建设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项目建设规划审核关,对风景区建设项目按审批程序上报省住建厅审批,对景区重大建设项目上报住建厅审核,使景区在保护中得到合理开发。二是对景区景观进行提升。继续实施井冈山红军故乡情景再现工程,对南山景点进行提升改造,实施景区公厕改造和茨坪中心景区环境整治工程。
  安福武功山管委会围绕“一年规划、二年起步、五年初具规模、十年赶超”目标,推进景区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关系协调、宣传营销和执法保护等工作,有力推动武功山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景区形象及品味有效提升。
  青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青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青原山风景名胜区净居寺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原山风景名胜区净居寺景区南入口服务区设计方案》,为景区的未来发展提供规划支持。投资1100多万元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阳明书院进行重修并布展,对净居寺进行修缮。投资600多万元对景区内的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投资400多万对景区内的大坝进行除险加固。
  玉笥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委会按照《江西省峡江县玉笥山旅游区总体规划》要求,硬化郁木停车场,维修“九曲十八井”游步道。建立资源保护的联动机制,杜绝景区林木盗伐和建筑物的破坏现象。派专人打扫景区卫生,并把垃圾运到景区外,确保景区水体和大气不受污染。
  遂川县旅游局进一步保护和整合景区内资源,全面铺开多个景区(点)规划编制工作,如《汤湖御茶园修建性详细规规》《汤湖温泉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加大资源保护行政执法力度,打击并遏制对景区资源的破坏行为,维护景区景观的原真性、环境的完整性、生物的多样性,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点工程建设
  【重点工程建设概况】 2015年,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城建局负责的重点城建项目22个,项目概算总投资48.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52亿元,已完成投资3.72亿元。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古后河绿廊安置房小区工程2个项目的工程建设,中心城区城市绿道建设和增绿补绿工程、吉福路西延工程、后河下游棚户区改造项目即将完工;市安装构件公司地块棚户区改造(城建花苑)、中心城区铸铁燃气管网改造、城南组团供水管网工程等5个项目正在抓紧施工,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等12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资料:
  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第一批:吉水县金滩镇燕坊村、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
  第四批:青原区富田镇陂下村;
  第五批:青原区富田镇、吉州区兴桥镇钓源村;
  第六批:吉安县永和镇、吉水县金滩镇桑园村、安福县洲湖镇塘边村、峡江县水边镇湖洲村。
  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第一批:(5村)发布日期:2003-8-25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赣府字(2003)53号吉水县金滩镇燕坊村吉水县金滩镇桑园村青原区文陂乡渼陂村吉州区兴桥镇钓源村安福县洲湖镇塘边村第二批:(1镇4村)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3日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赣府字〔2007〕43号吉安县永和镇吉安县横江镇唐贤坊村安福县金田乡柘溪村吉水县金滩镇仁和店村青原区富田镇陂下村第三批:(1镇1村)发布日期:2009年07月06日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赣府字[2009]49号青原区富田镇青原区新圩镇江头毛家村第四批:(6村)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9日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赣府字[2012]8号泰和县马市镇蜀江村泰和县螺溪镇爵誉村吉水县白沙镇桥上村峡江县水边镇湖洲村永新县石桥镇樟枧村青原区富田镇横坑村第五批:(1镇6村)发布日期:2014年8月9日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赣府字[2014]55号峡江县巴邱镇峡江县水边镇何君村峡江县水边镇沂溪村安福县洋门乡上街村吉安县敦厚镇圳头村吉安县横江镇公塘村青原区富田镇奁田村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吉安年鉴201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要载录吉安市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书非为地图及图片、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统计资料四大部分,反映了吉安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效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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