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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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8666
颗粒名称: 财政
分类号: F812.7
页数: 3
页码: 227-2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吉安市财政的情况。其中包括财政收入、加大财政支持发展力度、财政民生保障支出增长、财税制度改革、绩效财政硕果、落实上级财政支持等。
关键词: 吉安市 财政

内容

【财政收入】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19.99亿元,增长1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1.72亿元,增长13.4%。一是工业税收结构趋优。全市工业税收(国税口径)完成45.4亿元,同比增长9.6%,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速,税收稳步增长,电子电器、医药制造、电力、纺织服装、卷烟工业税收分别增长60.5%、26.1%、24.2%、17.1%和12.3%。二是“两业”税收贡献突出。全市建筑业税收完成20.3亿元,增长18.6%;房地产业税收完成31.3亿元,增长25.9%。“两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33.9%,同比增收9.6亿元,主要是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和重点工程项目税收清理,清缴入库税收较多。三是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市金融业地方税收完成9.4亿元,增长36.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完成0.9亿元,增长17.7%。四是吉泰走廊发展提速。吉泰走廊区域财政总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完成107.8亿元,增长17.2%,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总量占全市比重达到55.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加大财政支持发展力度】 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财园信贷通”工作,新增放贷833户,新增放贷额31.33亿元;充分利用吉安市吉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平台,为50家中小企业提供3.04亿元贷款担保,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52项,对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免征政府性基金5项。二是支持城镇化建设。拓宽资金渠道,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市财政筹措中心城区项目建设资金69.5亿元,确保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一中新校区、白鹭洲中学新校区、市委党校新校区工程、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体育健身中心、新井冈山大桥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争取中央、省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4.88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优化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全市支农投入达到66.38亿元,同比增长16.8%。积极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工作,全市累计发放贷款15亿元,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升级。四是全面落实区域发展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建设、苏区振兴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争取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吉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市争取中央和省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85亿元,增长8%。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市财政统一筹措调度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41.4亿元,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还。开展政府债务清理甄别,争取省财政转贷吉安市地方政府债券49.5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30.51亿元,新增债券19.01亿元,有效缓解偿债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公益项目建设。
  【财政民生保障支出增长】 2015年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85亿元,增长17.1%;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9.3%,比上年提升0.7个百分点,确保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全市筹集财政资金97.3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60件省市民生实事。促进就业创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59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9912人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90元和165元,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221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305元和26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均提高到年人均380元;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全市624053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44495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6110万元,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成保障性住房16460套、棚户区改造5121套;加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市精准扶贫总投入25亿元,推进六大精准扶贫举措。修建贫困村通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481.5千米,惠及村庄近500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2万户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落实贫困村三相动力电改造491个,贫困村覆盖率74.3%;完成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601所,完成率达91%;农村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83%;将1.7万户贫困户纳入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范围;扶持贫困户发展井冈蜜柚、绿色蔬菜、花卉苗木、高产油茶、珍贵楠木、茶叶烟叶等富民产业;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7.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5万人;购买政府性公益性就业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项目22大项、60小项,应发资金21.26亿元,实发资金20.83亿元,资金发放率为97.5%,项目发放率为100%。
  【财税制度改革】 一是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机制。为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解决过去资金分配“撒胡椒面”“重分配、轻管理”、使用绩效低等问题,及时启动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和项目化管理改革,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协同创新基金、农业产业化资金等18个项目(7706万元资金)纳入改革试点范围,按照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示范引导、权责明晰的原则,采取网上公告、专家评审等办法,更加体现公平竞争和阳光操作,切实动主管部门(单位)的“奶酪”,有效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的精准拨付,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走在全省前列。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两个”拓展,即改革对象由预算管理单位向非预算管理单位拓展,将非预算管理单位财政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支付资金由预算管理资金向财政专户资金拓展,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全面实现改革资金面“横向到边”的工作目标。三是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吉安市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意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PPP项目的前期工作,污水、污泥和垃圾焚烧发电等14个项目被纳入省级PPP项目储备库,成功运作中心城区供水设施项目等4个PPP项目,市本级螺湖湾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有序推进。吉安市被列为江西省推行PPP工作的试点市。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全市将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意外保险、孤残儿童康复服务、公共文化公益性演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服务等29个项目纳入试点范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绩效财政硕果】 深入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全市盘活资金总量19.57亿元,市本级盘活的存量资金统筹安排重点用于全市精准扶贫,以及吉安一中新校区、白鹭洲中学新校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实有资金账户和资金管理,对283个市直预算单位的648个资金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收回单位结转结余资金5880万元。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结(决)算进点复审制,全面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市财政评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432个,送审资金30.29亿元,审定资金21.56亿元,审减资金8.73亿元,审减率为28.8%。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2.6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0.25亿元,节约资金2.4亿元,节约率为10.6%,其中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4252.2万元、环保产品采购金额4248.1万元,绿色采购比例达50.1%,远超占比30%的要求。开展全市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违规违纪单位186户,涉及金额8027万元;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查处违规案件78件,违规资金1.05亿元。对违规违纪资金下达通知予以整改,并做到该归位的归位,该收缴的收缴。
  【落实上级财政支持】 全市全年落实中央和省级各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85亿元,增长8%。
  【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项目化管理改革】 2015年,市本级启动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和项目化管理改革,改革试点范围涵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协同创新基金、农业产业化资金等18个项目,涉及金额达到7706万元。在市委、市政府的推动和13个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改革进展顺利,有效解决过去财政专项资金过于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4月份开始,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对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全市自查自评涉农资金64.6亿元,发现问题案件330个,其中违法违纪案件50个,违规案件280个,处理违规违纪人员85人,发现问题金额4809.34万元,归还财政问题资金1276.59万元,调帐处理的问题资金3292.91万元。市级重点检查阶段,从市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织8个检查组,对新干等8个县(市、区)80个涉农项目开展重点检查。检查涉农资金78468.36万元,发现违规案件45件,违规金额1799.2万元,归还财政的问题资金122.68万元,调帐处理整改到位的问题资金184.24万元。
  【建立财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吉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三单一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60号)要求,对市财政局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市财政局有行政权力217项,其中行政处罚3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备案)2项,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1项,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141项,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22项,其他行政权力(其他)3项。同时,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原则,编制市财政局责任清单,并及时进行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2015年,全市精准扶贫总投入达25亿元,其中落实省下达财政扶贫资金53918.55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6202.55万元,增长13%;全市财政列入扶贫科目支出7.1亿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26.8%;市本级投入12858.48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下达2467.5万元(含领导定点扶贫533万元、农村基本设施建设1500万元、以工代赈扶贫50万元、移民搬迁扶贫384.5万元),支出的总量、增量与增幅均超历史水平。
  【政府外债贷款项目申报和管理】 吉安城市交通利用亚行贷款(1.2亿美元)项目4月与亚行签订协议,9月8日贷款协议正式生效;通过利用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完成罗宵山脉集中连片区扶贫开发贷款2170万美元,分布在井冈山市(400万美元)、永新县(550万美元)、遂川县(520万美元)、万安县(330万美元)、吉安县(370万美元)等5个县市;为支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向省财政厅申报获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基地申请德国促进贷款3500万欧元项目;协助吉水县申报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获得世界银行贷款1750万美元。
  【财政资金监督检查】 除牵头开展全市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两个专项治理外,5月份,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15]8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对市直20个部门和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财经法规执行情况,补缴税款12.9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657.66万元,处以罚款18.87万元;同时对2014年检查中的违规资金进行追缴,补缴税款28.6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872.40万元,处以罚款22.70万元。3月,联合市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至2014年收入与成本情况进行专项检查;9月,完成对吉安市体育局、吉安市体育馆、吉州区财政局、吉州区体育局2012年—2014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国有资产管理】 2015年,大力规范出租管理,切实强化租金收缴,完成新签(续签)有效租赁合同144份,租金收缴率达100%,全年完成经营性资产收益(租金收入)143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6%。通过加大资产盘活整合力度,市本级新增土地355.8亩、房产81423.4平米,截至2015年底,公司托管的土地面积达168.07公顷、房产面积达20.5公顷,分别比上年增长16.4%和65.9%,资产盘活率达95%以上。开展抵押融资,以65处房产作抵押,为市房管局有巢建筑公司融资贷款1.2亿元。
  【会计管理和业务培训】 6月,组织市直预算单位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以及县级财政部门相关负责等近400人,开办全市“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政纪律”专题培训班;组织实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年举办全市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业务培训班五期,培训人员1200多人次。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吉安年鉴201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要载录吉安市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书非为地图及图片、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统计资料四大部分,反映了吉安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效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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