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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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155
颗粒名称: 私塾
分类号: G529
页数: 2
页码: 35-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封建时代获取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还有私塾43所,随着公办小学的发展,到1953年私塾自行消失。
关键词: 吉安市 私塾 公办小学

内容

私塾
  学塾又称私塾,是封建时代民办初等教育的最普遍的形式。
  学塾大致可分三类:一是由私塾先生设馆招生,贫家子弟持束修(学费)入塾馆拜师求学称之为“家塾”;二是由豪门备金延师来家办塾,专门为自家或亲戚子弟授业,称之为“教馆”;三是由姓氏宗族助资或由学生家长集资聘师设塾施教的免费学校,称之为“义塾”。
  我国的私塾是从春秋时兴起的,孔子就是私学的大师。秦王朝禁私学,西汉私学得以恢复发展,东汉私学盛行,以后各朝不断繁衍。吉安的私塾始于何时,史无可考。据《吉安县志》(1941年版)载:“唐制州县立学亦得设私学。”据现有史料记载,唐永泰元年(765)颜真卿任吉州司马时,在吉广增学舍。由此可见在唐代吉安就有私学。自宋至清末,吉安的私塾遍布城乡各地。
  私塾多由设馆者一人主持教学,叫“坐学”;偶有兼学兼教的助教一人,叫“伴学”。塾馆多设在宗族祠堂或庵堂寺观里,桌凳由学生自带。一个学年约十个月,每年夏历正月十五开学(或称“开馆”),十月中旬散学(或称“散馆”)。每月休假二天——夏历初一、十六。私塾的学习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在私塾学习的学生年龄不受限制,农家子弟多在八、九岁发蒙入馆。入学的名额不限,多则二三十人,少则不足十人。入学退学自由。
  以教学程度分,私塾分蒙馆、经馆两种。私塾的教材,蒙馆均属启蒙读物,多为《三字经》、《百家姓》、《四言杂字》、《五言杂字》、《七言杂字》、《千字文》、《增广贤文》、《幼学琼林》、《千家诗》等。经馆是为文化程度较高的学生继续学习和准备科举考试而设立的私塾,教材多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诗》、《书》、《易》、《礼记》、《春秋》)、《古文观止》、《左传》、《战国策》、《十三经》、《东莱博议》等。私塾无算术,乡间人欲使子弟学习珠算,须另行聘师,晚间教习。私塾入学学童多是男孩,偶有思想开通或家境宽裕者送女孩入学,则需加读《女儿经》。
  书法,是私塾中一项主要课程。无论蒙馆、经馆,每天都要以一定时间练毛笔字。学童练字初填描红本,后临摹字帖。
  私塾的教学方式:个别进行。教学方法采取先生点书,学生念书,死记硬背的方法。一般是先点读背诵,后开讲习文,进而学对对联、作诗、填词、习作八股文,旁及礼俗上的应用文。而点读、开讲习文,则因人而异不强求教学进度一致。学童学而优者始进书院学习。学生有过,则予以训戒。塾师制订了严格的罚则,通常有罚站、罚跪、用戒尺打手心、笞臀等。
  私塾教师称为“书师”,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塾师,蒙馆多为秀才或落第的书生;经馆多为秀才、监生,而举人设馆者则甚少。书师的工资靠学生的学费供给。每年元宵节后延聘教师,认定薪俸,送以“红折”,犹如聘书,俗称“写关”。报酬多于重阳日付给。蒙馆学费每年由一元至数元不等,经馆每年由数元至十余元不等。建国初期吉安市私塾,每年每个学生交学费米一桶(25市斤)至一担(100市斤)不等。
  清末“兴学堂”后,对私塾实行改良。宣统二年(1910)清廷颁发《改良私塾章程》,1912年(民国元年)教育部提出“整理私塾”,要求私塾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文化程度等皆向小学靠拢。1926年(民国15年)7月,在广州举行中央教育大会,作出大量发展小学和取缔私塾的决定,禁止办私塾。1932年江西又颁发了《江西取缔私塾规程》,但禁而
  不止。据1933(民国22年)统计,吉安仍有私塾34所,塾师34人,私塾学生526人。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还有私塾43所,在吉安市大巷口、火神庙、晒布场、谢家巷、仁山坪等地都设有私塾。解放后私塾的教材是采用小学课本和《新三字经》。随着公办小学的发展,部分私塾教师经过培训吸收到公办小学任教,私塾逐步减少,到1952年下半年私塾教师只有5人,学生只有87人,多数是不及入学年龄的儿童和成年妇女。到1953年私塾自行消失。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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