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教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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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990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教师
分类号: G45
页数: 3
页码: 542-5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0年到2000年吉安市教师的情况。其中包括教师队伍、教师待遇、福利待遇、教师培训等。
关键词: 吉安市 教师

内容

1993年国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吉安市为贯彻《教师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扩大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促进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的全面提高,对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的改革,不断提高质量,起了积极作用。
  教师队伍
  1990~2000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文化程度有明显的扩大和提高。小学和幼儿教师均有增长,小学教师1992年上半年1717人,2000年上半年1809人,增加92人;幼儿教师1992年上半年145人,2000年上半年218人,增加73人;中学教师增长较多,1992年上半年1202人,2000年上半年1586人,增加384人。中小学教师的文化程度有显著的提高,到1992年,高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初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占高、初中教师总数的49%、79%,至2000年提高到49.9%、88.1%;1992年,小学教师具备中专(含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的占小学教师总数的62.3%,至2000年提高到84.7%;1992年,幼儿教师具备幼师毕业以上学历的占幼儿教师总数的21.6%,到2000年,提高到64%,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的学历基本上实现《教师法》的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也有增加,中学教师由1992年的30%提高到2000年的40.4%;小学教师由1992年的15.2%,提高到2000年的30.6%;幼儿教师由1992年的1.8%,提高到18.2%。
  教师待遇
  工资待遇 1990~1999年,市教育系统按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过多次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大有提高。
  1993年10月,对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是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对事业技术人员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教育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主要分为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津贴部分,在教育部门保留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学校可设立课时津贴。
  中小学教师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按统一的工资标准进行套改,不含原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套改后,在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
  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一)离休人员,按离休前本人职务工资和津贴的全额发给;(二)工作人员退休时,职务工资和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打折扣后计发退休费;(三)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时,离休人员原则上按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平均增资额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的90%增加退休费。
  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离退休人员,其政府特殊津贴按百分之百发给;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金。
  1995年,中小学教师按199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1997年7月1日起,对事业单位人员又进行一次工资标准的调整,并从1997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在考核的基础上正常晋升工资档次。
  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规定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增资额增加离休费,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增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增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增110元,助教及相当职务增90元。民办教师在原定补助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补助费70元。并从1999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在考核的基础上正常晋升工资档次。
  福利待遇 学校教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假待遇。女教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待遇。
  凡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或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假期待遇。
  国家正式教职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学校教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退职、退休和病假期间的各项生活待遇。教工的死亡,按规定支付治丧费,并发给一次性抚恤费,对其未成年子女,无固定劳动收入的配偶及死者父母,按有关规定发给遗属补助费。
  对因工负伤致残教职工按有关规定评定残废等级,并按残废抚恤标准发给抚恤费。
  为缓解教师住房困难,从1990年起,市委、市人民政府一方面采取多种办法,筹措基建资金,另一方面鼓励教师集资建房。至1999年,新建教工住房620套,兴建教师住宅小区,城镇教工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达9.2平方米,成套率为81.2%,缓解了教师住房紧张状况,稳定了教师队伍。
  为解决教职工生活困难,每年按规定拨给职工福利费,由学校安排使用。
  教师培训
  根据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吉安市教师培训工作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1987~1992年,师资培训的工作重点是对不具备合格学历或不能胜任教学的教师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绝大多数教师能胜任教学工作,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或合格学历;同时对已经具有合格学历和能胜任教学的教师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达到更高的学历。1993年以后,师资培训的工作重点是组织教师学习新知识,学习和掌握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总结教育、教学的经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培养出一批学科的带头人。
  教师培训内容可分为政治和业务两个方面:
  在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培训方面,1993年以来,吉安市组织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方法有自学、辅导、讨论、举办学习班和开展各种政治活动。以自学为主,以学校安排为主。同时开展评选“十佳高尚师德教师”、“十佳师德标兵”、“百名优秀班主任”等活动,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
  在文化知识和业务素质培训方面,吉安市坚持如下几种形式:一是在职自学。鼓励教师根据本人的文化层次和教学需要进修有关学科;二是脱产进修,由学校指派教师脱产进修;三是办好市教师进修学校。1993年以来,市教师进修学校主要从“学历培训”和“继续教育”两方面开展培训工作。在学历培训方面,除抓中师学历补偿教育外,还进行提高小学教师学历层次的大专学历培训。办学形式是: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函授“三沟通”师资培训模式。1993~1999年,在小学教师中通过培训,毕业获各种学历的339人。在继续教育方面,着眼于全市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分层次进行“八五”、“九五”期间的校长、小学骨干教师、小学新教师、民办教师、中小学教导主任等培训和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1993~1999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小学校长67人、教导主任107人、小学教师306人、民办教师108人;四是坚持教研活动。各校均设有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建立备课、听课、评课制度,组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和教学经验交流会,开展学科教改实验;五是开展教学竞赛评比活动,如优质课竞赛、三笔一画(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简笔画)基本功比赛、优秀教案比赛,评选“十佳教学能手”、“十名教学标兵”、“教书育人百颗星”等,从而促进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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