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档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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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8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档案管理
分类号: G279.27
页数: 2
页码: 892-893
摘要: 本节记述的吉安市吉州区档案管理、档案业务监督与指导、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档案登记工作、档案法规宣传情况。
关键词: 吉州区 档案 管理

内容

档案业务监督与指导
  依法做好区属有关单位档案业务的监督指导工作;随着情况的变化,拓展服务领域,做好新型经济领域、民营企业、林权、乡(镇)村、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民生等档案工作。2001年,对上划的区土管局、博物馆等26个单位档案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撰写了“关于区划调整事权变动单位档案情况的调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2003年,深入吉安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粮油食品厂、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江西堆花酒业有限公司等几家国有企业开展档案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国有企业在改组改制、撤并过程中档案工作情况,对防止国家档案的损毁与流失及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4年,到长岗岭、下文山路、习溪桥、书街等社区居委会进行调研,建立社区共建、共创“星级”社区档案。近几年,对国企转制、城建房产、民营企业档案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总结出档案工作创新经验上报吉安市档案局。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颁布后,全区大部分部门和单位都按规定制定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区档案局还派员指导并协助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法院等单位整理档案16000卷、29000件,确保了档案质量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2006年,《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实施后,区地税局、国税局、检察院、农信社、消防大队、财政局、审计局、人民法院相继晋升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兴桥镇政府、长塘镇财政所、曲濑镇财政所等晋升为省三级单位。2010年4月,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吉州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区办字〔2010〕17号),提出对首次晋升省三级以上的单位,可按不同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年度奖励。
  档案登记工作
  2007年3月,《江西省档案登记办法》施行,区档案局成立了档案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在白塘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进行档案登记工作试点;后又派出两个工作组对全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计100多个单位的档案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同年9月底第一次档案登记工作全面完成,登记比例达91.4%。档案登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2009年、2011年相继进行了第二、三次档案登记,登记比例达到100%。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专兼职人员176人,档案室总建筑面积2545平方米,纸质档案共155332卷,114330件,声像档案中录音录像带606盘,照片2545张,电子档案(磁带、磁盘、光盘)968盘(张),资料38969册。
  档案法规宣传
  在档案法制宣传方面,制订并实施《吉州区档案局档案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宣传档案法规条例。在主要街道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在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广播刊登和播出宣传稿件和有关档案知识。组织各级档案员参加省、市、区档案部门举办的档案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强化依法治档。2011年9月,吉州区档案局被江西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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