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村民自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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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村民自治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8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0年到2012年吉安市吉州区中民政的情况,介绍了基层政权,村民自治包含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规范村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检查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吉安市 吉州区 民政

内容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西省实施办法,吉州区进一步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2000年,吉州区在1个乡镇2个村进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试点,然后在全区推开,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2001年,全区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主要内容为规范财务公开,年底已基本实现各村委会有2个村民自治示范村。
  2002年9月至2003年3月,区民政局组织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经过半年时间,全区所有行政村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外出参观等方式,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区民政局加强各村委会制度建设,制订以村务、财务、政务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全面推进农村规范化建设。
  规范村务公开
  2004年,全区成立吉州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区村务进行公开,村务公开坚持“五规范一满意”: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和管理规范,以群众满意不满意及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公开工作的尺度。
  2005年,全区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理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村务公开检查
  2008年,区民政局会同区监察局、农工部、农业局、村建办组成工作组,对全区村务公开进行检查,全区有17个村委会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兴桥镇江边村获全省村务公开先进单位,禾埠乡副乡长李全秀获全省村务公开先进个人称号。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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