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拥军优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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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拥军优属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8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0年到2012年吉安市吉州区中民政的情况,介绍了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吉州区是革命老区,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每年区四套班子领导都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给驻区部队、部分军烈属、伤残军人送慰问金和慰问品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吉安市 吉州区 民政 拥军优属

内容

吉州区是革命老区,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每年区四套班子领导都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给驻区部队、部分军烈属、伤残军人送慰问金和慰问品;区双拥办利用节日组织开展大型文艺汇演、走访慰问等多种拥军、优属活动;各乡镇、街道召开退伍军人代表、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等座谈会、联谊会,进一步融洽军政军民关系。2003年,制定《吉州区科技拥军实施方案》,出台《吉州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积极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投资20万元,为区人武部修建办公大楼、靶场;为区消防大队添置消防车1辆。2008年,全区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3万余元。2009年,利用建军节和国庆节,走访慰问4个驻区部队,送慰问金2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入伍享受抚恤定补对象和军休人员74人,送慰问金2.18万元;全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7万余元。2010年,全区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农村每人每年4020元,城镇每人每年7020元,共发放265万余元。2012年,再次提高优待金标准,城镇每人每年8333元,农村每人每年5511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00万余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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