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审判方式改革与审判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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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24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审判方式改革与审判管理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791-792
摘要: 本节记述的吉安市吉州区2000年至2012年审判方式改革与审判管理情况。
关键词: 法院 审判 改革

内容

审判方式改革
  2000年1月,区法院推行一步到庭,当庭宣判,所有据以定案的证据必须在庭审中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官当庭认证,力争一次开庭查清事实,当庭作出判决。当年当庭宣判案件468件,占所有判决案件的57%。2001年,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入,各业务庭分工明晰,实现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形成“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严监督”的格局。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在庭前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提高当庭宣判率。2002年,试运行“两化一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和审判公开)活动,对立案、审判、执行、案件评查以及司法鉴定,分别制订工作规程、流程图和运行表,细化并详细反映每一阶段和环节的主要内容和责任,明确规范每个环节,明确每个干警“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不该干什么、该承担何种责任”,把司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2005年之前,区法院仅在少年刑事案件审判中邀请少数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当年,选任25名人民陪审员,但仅在部分刑事案件中邀请参审。2010年,推出多项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重新选任20名人民陪审员。2012年,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100%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审判管理
  2005年始,全国各地法院逐渐提出“审判管理”这一概念。2007年5月之前,区法院仅有审判管理雏形,由没有编制的内设机构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依据本院制订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所有已结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评查,定期在全院通报评查出的问题,督促法官提高案件质量。之后,区法院成立没有编制的内设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与审监庭合署办公,行使并逐渐完善审判管理职能,至2009年,已基本构建起案件质量效率监督管理3项制度(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审限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2012年,区法院出台《重点案件管理制度》,化解8类重大矛盾纠纷。制度中将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案件、外商投资的案件、社会各方关注的案件、领导机关和上级法院以及本院领导督办的案件、当事人申诉上访的案件、当事人矛盾易激化转化的案件、缺乏审判经验的新类型案件列为重点案件。当年,列入重点管理的案件85件,均得到依法审理和执行。分别制订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统一的庭审操作规范,规范和完善各类格式诉讼文书样式。同年,开展2项“十佳”和4类“能手”评选活动,评选出十佳精品案件、十佳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案能手6名、调解能手3名、执行能手3名、调研宣传能手3名。开展庭审竞赛和庭审观摩,23名一线法官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所有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庭审中法官的审判能力、仪容仪表、庭审程序现场评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同年10月,正式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全面履行审判管理职责。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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