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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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2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D925.31
页数: 2
页码: 788-789
摘要: 本节记述的2000~2012年年底,吉安市吉州区法院对城市拆迁、社会保障、土地山林确权等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主动与各方协调,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将争议的条件纳入法制轨道,维护社会稳定。审结行政案件23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1108件。
关键词: 法院 行政 审判

内容

2000~2012年年底,区法院对城市拆迁、社会保障、土地山林确权等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主动与各方协调,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将争议的条件纳入法制轨道,维护社会稳定。审结行政案件23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1108件。
  2000~2001年,深化行政审判改革,依法调节行政法律关系,审结行政案件45件。2002年,开展行政诉讼裁判文书改革,〔2002〕吉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入选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003年,永新县供电公司在城网改造中,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表,受到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供电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市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判决予以维持。这一案例对规范全市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起到深远的影响。2004年,开展《行政诉讼法》颁布十五周年和《国家赔偿法》颁布十周年的座谈、宣传活动。2005年,针对处罚金额较大、强制拆迁及社会影响较大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施听证程序,完善和规范审查方式和程序。听证审查17件,其中准予执行11件,不予执行2件,4件在听证后自觉履行。2008年,加大城市拆迁、社会保障、土地山林确权等行政争议的协调力度。一起涉及8个村民小组的山林权属行政诉讼案,各方村民积怨甚深,诉讼前曾多次集体上访,院长及主审法官7次到争议山场现场协调、丈量、划界,终平纷争,取得良好的效果。2009年,针对工伤认定决定书存在认定事实过于简单、适用法律没有具体条文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6条。2010年,依法化解土地、计划生育、公安、城建等行政争议案件,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协调模式,促进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2011年,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出台《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标的5000元以下、涉及行政不作为、工伤认定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年8月,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起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案件,35天即作出一审判决,缩短审理时间,提高办案效率,行政诉讼更加便民。同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专题报送《2001~2010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提出改进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化解行政争议,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组织座谈讨论,帮助行政机关改进具体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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