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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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61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水土保持
分类号: S157
页数: 2
页码: 705-706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水土保持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水土保持 水利经济 吉州区

内容

2000年,吉州区被列为长江流域第二批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2000年9月编制完成《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报告》;同年10月得到吉州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11月成立了吉州区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工作领导小组。2001年,发布《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公告》《吉州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暂行规定》《关于切实加强我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2002年,发布吉州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暂行规定》。2005年,列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城市。2009年3月编制了《吉州区长塘项目区水土保持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吉州区长塘项目区茅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市级业务部门审查。2010年4月,吉州区列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在官溪水库建立了坡面径流观测场。2000年至2012年年底,全区社会力量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203公顷。
  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
  吉州区水土流失面积5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5%。其中:轻度流失面积3107公顷,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0%;中度流失面积1295公顷,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5%;强度流失面积777公顷,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5%。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土层变薄,地力衰退,泥沙下泄,库塘淤积,河床抬高,航道堵塞,生态环境恶化,行蓄洪能力降低,防汛压力增大,水旱灾害频繁,水土流失贻害后世。水土保持投入虽有所增加,但水土流失治理的标准和速度仍然不能满足水利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二节 治理流失措施
  2000~2012年年底,吉州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3公顷,其中:坡改成梯田73公顷,营造水保林600公顷,发展经济果木林168公顷,种草72公顷,封禁治理270公顷。修筑谷坊10座,蓄水池37个,水平台地109公顷,水平条带50公顷。2004年吉州区被命名为“全国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茅山小流域开展了零星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到2012年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7公顷,其中:营造水保林112公顷,发展经济果木林5公顷,封禁治理50公顷。
  在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同时,吉州区还加强了水土保持法规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和水土保持重点案件查处等预防监督工作,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基本改变了治理落后于流失破坏的被动局面。一是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站,配备有专(兼)职监督执法人员和管护员;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吉州区贯彻实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地方规范性文件,乡(镇)、村也制订了水土保持封禁管护公约;三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分级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大了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基本控制了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四是严格封山育林,严禁乱砍滥伐,同时做好开源节能工作。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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