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财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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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50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财政监督
分类号: F812.756
页数: 1
页码: 610
摘要: 本文记述的2000-2012年吉安市吉州区财政监督违纪违规、截留、挪用、私分、贪占乡镇财政资金问题情况。
关键词: 吉州区 财政 监督

内容

2000年4月,原县级吉安市人民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对全市110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纪金额431.2万元,应缴财政80万元,当年上交财政64.2万元。
  2001年9月,吉州区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采取“搞好自查,狠抓重点检查”办法,查出违纪金额425.9万元,错误使用会计科目违纪金额244.5万元,要求调账处理;对少计成本费用76.8万元,多计成本104.6万元,要求企业分期消化历史包袱,真实反映盈亏。11月,对部分乡镇财政预决算和财务收支状况开展检查。审查了8个财政所的预算内外资金、事业费和农税征解会计账户27个。发现收取土地款和土地补偿费81.2万元直接列支未缴入财政专户。
  2003年5月,开展全区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对127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核实资产5922万元,并全部录入微机管理,摸清了区直预算单位的家底,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2004年8月,对区内两个行业7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看、查方法,检查被查单位是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005年10月,开展“收支两条线”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抽调专业人员13人,重点检查60个行政事业单位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财务收支、会计基础工作及“收支两条线”情况。查出违纪隐瞒收入,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财政专户651万元;挤占财政专项资金81.5万元。
  2008年重点开展了两项检查,一是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小金库”专项治理。
  2009年4月,按照全国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的统一部署,联合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制定《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工作。对全区33户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纪单位13户,已处理3户,处罚金额9.9万元。
  2011年3月成立吉州区财政财务资金管理全面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吉州区关于开展加强和规范财政财务资金管理全面核查工作的通知》、《吉州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全区39家部门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并纠正了个别部门单位存在专项资金沉淀较多、财务人员业务生疏、现金管理薄弱等问题,规范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
  2012年8~9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赣财监〔2012〕10号)文件要求,吉州区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组成检查组对粮食行业、文化系统、广电系统、工信委系统11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二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三是会计人员未持证上岗。检查组对涉及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完成整改工作。10~11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赣财监〔2012〕19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检查组开展全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检查组清理了局业务股室2009年至2012年9月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下拨至各乡镇财政所专项资金情况,并核对明细账目和数字,摸清底数,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一卡通”系统发放情况进行清理。经检查,2009年至2012年9月全区乡镇财政资金累计拨付29656.38万元,未发现违纪违规、截留、挪用、私分、贪占乡镇财政资金问题。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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