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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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52
颗粒名称: 第八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分类号: TS207.7-54;R954-54
页数: 3
页码: 550-552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食品管理 药品监督 吉州区

内容

第一节 食品监督
  2008年以前,吉州区未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吉州区的食品药品监管,由吉安市药监部门负责。2008年4月成立吉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主任,4名副区长担任副主任。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状,下发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5月开展了“关注食品安全、珍爱健康人生”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2009年3月,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下发了2009年吉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9月,在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上,下发了吉州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出台了吉州区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还先后4次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会议,对各个时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全区6个街道、5个乡镇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并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被市政府评为三等奖。
  2010年印发了《吉州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项工作制度。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还开展了5次节假日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扎实工作,规范了辖区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全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被市政府评为一等奖。
  2011年6月14日,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印制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1500份,下发全区农产品种植养殖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商店,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教育行业自律,引导公众安全消费。8月中旬,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被市政府评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节 药品监督
  药品生产
  区内药品生产有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和吉安市吉州气体有限公司三家药品生产企业。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为原赣江制药厂改制而成,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锭剂、原料药。取得药品批准文号166个,其中中成药13个、保健药品1个、化学药品152个。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为原吉安制药厂改制而成,生产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合剂、酒剂、煎膏剂、糖浆剂、软膏剂、搽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取得药品批准文号52个(全部为中成药)。吉安市吉州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唯一一个化学药品“氧”。上述剂型均通过了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药品流通
  区内药品流通有吉安市医药总公司和江西青华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两家药品批发企业。吉安市医药总公司是原江西省医药集团吉安公司于2012年6月改制而成。江西青华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是2009年1月由青原区迁入吉州区。吉安市医药总公司具有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资格。
  零售药店有102家(其中连锁企业3家),2008年3月至2012年10月新开办药店39家。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具有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格。
  药品监管
  2008年9月,作为全市首个药品动态监管系统开始安装调试。2009年7月,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2009年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示范县”。各乡镇设置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添置了办公设备,健全了工作制度。全区共聘任药品协管员12人、药品信息员89人,形成了以专为主,以协为辅的区、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使药品监管的触角延伸至每个行政村,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2010年区政府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是年3月,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顺利通过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组的考核验收,7月,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2009年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1月,获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药品稽查
  2008年4月,联合区公安机关查获了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无证经营药品“茶色素胶囊”案,涉案货值金额达15万余元,没收药品价值近3万元。6月,查获假冒“广州南方医药公司”在吉州区医院销售药品违法行为,货值金额2.3万余元。12月26日,在吉州区天华山垃圾处理厂,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共271批次,标值金额4万余元,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领导全程参加了这次销毁活动,吉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2009年6月,联合公安部门对吉州区仁脉保健品商行无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进行了查处,货值金额6.5万元。9月,查处2家药店违法购进药品案,货值金额5.6万元。12月,以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多名患者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为模拟,开展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Ⅳ)级,启动应急程序,对“事件”进行跟踪调查和应急处理。
  2010年12月,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非药品冒充药品56批次,共立案5起,案值0.5万元人民币。
  2011年2月,在开展“两节期间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假药东阿阿胶,货值金额4万余元,涉案单位4家。此案上报市局并移送到公安部门,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
  2012年3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查处2起租房进行无证经营药品案件。同年4月,查控中央电视台曝光的铬超标问题胶囊药品,召回22万粒一个批次感冒灵胶囊,同时进行了胶囊产品批批检。共查处不合格阿莫西林胶囊2个批次35盒,立案2起。9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和中药材(饮片)专项整治工作。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核查企业购进验收记录、销售票据、付款方式、药品流向,排查异常销售行为。加强了对麻黄等重点中药饮片的监督抽样力度,共抽样12批次,经检验不合格8批次,货值金额0.8万元,立案处罚10起。
  第三节 机构人员
  2002年2月吉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吉州区药品监管职能划归吉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5月,根据省编办“赣编办文〔2007〕73号”文件,批准成立吉安市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9人,2008年3月9日挂牌。负责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2010年8月,全省药监系统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管理,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吉安市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更名为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州分局。2012年9月,经吉安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州分局下放吉州区管理。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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