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经济综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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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12
颗粒名称: 第十七篇 经济综合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54
页码: 513-566
摘要: 本篇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经济综合管理情况。
关键词: 经济管理 吉州区

内容

2000~2012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吉州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发改、统计、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审计、物价、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按照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实施各种经济政策,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来间接调控经济发展的方向、规模、速度、比例以及市场供求等,实现全区经济的顺利发展。
  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节 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负责编制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确定年度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安排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经过综合平衡,确定经济发展速度、比例和效益,同时计划相应的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社会发展目标。年度计划报送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提交区人代会审查通过后贯彻实施。
  2000至2012年,吉州区共编制13个年度计划,在计划的指导和调控下,全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二节 五年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撤市设区以来,吉州区共编制了3个五年计划(规划):《吉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吉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吉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五”计划(2001~2005年)
  “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较大成就。一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2005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9.5亿元,比2000年增长67.6%,年均增长10.9%,超出“十五”计划2.4个百分点。全区三:次产业结构为13.9:39.3:46.8,与2000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7.6个百分点;全区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55亿元,年均增长28.5%,超出计划18.5个百分点。全区财政总收入17116万元,实现4年翻番,比2000年增长115.2%,年均增长16.6%,超出计划7.1个百分点。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2亿元,比2000年增长64.7%,年均增长10.5%,超出计划0.5个百分点。二是对外开放不断深入。至2005年,全区取得外贸进出口自营权企业有23家,实现出口货值723万美元,比2000年增长7.8倍,年均增长54.5%。累计利用外资7640万美元,引进内资29.75亿元,引资总额超过前15年的总和。三是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积极参与中心城区改造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吉州大道、沿江路、迎宾大道等高标准城市道路建成通车。新增有形商贸市场近30万平方米,建成水沟前市场、书街市场、阳明商城、鼎泰步行街等市场建设项目。完成滨江二期和三期、吉安饭店改造、名人花园等房地产项目。赣粤高速吉安北连接线工程、滨江四期、正丙角农民新村、中寰名城、金鹏花园、康居帝景湾、庐陵文化生态园等项目正在建设之中。投入8200万元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80千米,全长46.24千米的西四乡联网公路建成通车,城区至乡镇的公路交通网络基本形成。投入8790万元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和堤防建设,其中防洪工程投资7900万元,切实增强了赣江堤和禾埠堤的抗洪能力,兴建和完善山塘水库304座,改造渠道26千米。兴建“户户通”工程2500户,兴建沼气池1000座。绿色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27公顷,植树造林2085公顷,绿化覆盖面积642公顷,城市公共绿地面积225.49公顷。四是社会事业协调推进。深入开展“三城同创”活动,涌现出23个省级文明单位和一大批市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省创建卫生城进步奖”等称号。新增城镇就业1.5万余人,200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604元,比2000年增长82.9%,年均增长12.8%,超出计划4.8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678元,比2000年增长49.7%,年均增长8.4%,超出计划1.6个百分点。
  “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十一五”时期,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一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均翻了一番以上。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61.7亿元,年均增长15.7%,是2005年的2.1倍;财政总收入5.23亿元,年均增长25%,是2005年的3.1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6亿元,年均增长33.3%,是2005年的4.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1亿元,年均增长18.5%,是2005年的2.3倍;外贸出口1亿美元,年均增长69.1%,是2005年的13.8倍。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符合中心城区功能特点的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化工、食品加工四大主导产业迅速壮大,园区经济成为重要增长极;传统服务业积极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一批特色功能街区相继建成,城南专业市场初现雏形,肯德基、苏宁电器等商业巨头成功引进,旅游资源得到深入挖掘,服务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城市面貌进一步改观。全力参与中心城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区道路网络逐渐完善,老城改造步伐不断提速,小街小巷改造及路灯复明工程全面推进,一大批现代生活小区和安居工程拔地而起,城北片区抓紧开发建设。“十一五”期间,为中心城区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荣获“国家人居环境奖”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农村发展步伐加快。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长塘镇被列为首批创建省级示范镇。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交通、水利、基本农田建设不断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改善。四是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升,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547元,年均增长12.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666元,年均增长12.6%。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城乡就业体系不断完善;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提高,学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明显成效;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区、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基本建立;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五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1.8%,城市绿地率为41.5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72平方米,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7%,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全年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节能减排稳步推进,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任务。
  “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吉州区坚持高起点、高要求,委托井冈山大学商学院编制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委托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编制区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城镇化两个专项规划。按照“领导高位推动、专家精心研究、基层多方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组织编制了《吉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完成了21个专题发展思路课题研究和15个专项规划编制。同时,谋划并储备了“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160余个,涉及各个领域,20余个重大项目列入市级以上规划。《规划纲要》经区人大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坚持“主攻项目、决战两区”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发展城市经济为根本,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服务业现代化进程,提高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不断开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新局面,把吉州区打造成工业经济优强区、商贸服务核心区、安居创业首选区、和谐发展先进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规划纲要》提出预期目标:到2015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13亿元,年均增长13%,人均生产总值超过31400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8.0:38.0:54.0;财政总收入到2015年达12亿元,年均增长18%;地方财政收入达到7.1亿元,年均增长16.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42亿元,年均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6.8亿元,年均增长18%。与此同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居民收入大幅增加,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努力建成“小康吉州、宜居吉州、和谐吉州、开放吉州、生态吉州”。《规划纲要》提出主要任务:一是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二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型镇村。四是坚持自主创新,实施科教兴区。五是注重节能环保,建设生态吉州。六是切实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吉州。七是坚持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八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目标实现。
  第三节 项目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管理工作。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包括全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固定资产项目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项目审批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根据市区分工,吉州区有权审批总投资100万元以下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和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超过上述限额的项目,经区发改委审查后报市发改委审批。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放宽社会投资,严控政府投资。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由发改委负责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手续,但需要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仍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国债项目管理
  区发改委为全区国债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债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国债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及咨询服务职能。国债项目管理必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制、项目审计制、报账制及项目竣工验收制,国债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
  重点项目建设管理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推进和综合管理工作。2009年以来,实行区领导抓重点项目制度,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主抓领导、一个第一责任单位、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的运作模式,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年终一考评”等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09年以来,共实施重点项目212个,项目总投资1120亿元。
  项目招标投标
  区发改委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管理规模以下、区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规范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提高工程质量。2006年10月区政府颁布《吉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吉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文件规定各类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的标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估算价在20万元~5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元~1000平方米;交通、水利等其他工程在20万元~1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在10万~3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1000万元。文件规定各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从招标准备、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招标情况备案、招标告知、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标底编制、收标、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和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备案、合同签订十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2006~2012年,受理招标项目218个,项目总投资约15620万元。
  第四节 向上争资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向上争资的综合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位推动下,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向上争资总量逐年大幅递增,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006~2012年,全区先后向上争得的政策支持有:全省首批低碳发展试点区、全国第三批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全省文化综合服务示范区、原中央苏区振兴政策范围、西部大开发政策延伸县。
  第五节 机构人员
  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吉州区人民政府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2000年因撤市设区,原县级吉安市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吉安市吉州区计划委员会;2003年4月,吉州区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吉州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7年5月,更名为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12月,原吉州区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行政服务股)、政策法规和设计审查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等股室,下属单位有:吉州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吉州区中央苏区振兴(吉泰走廊建设)办公室。2012年,区发展改革委及下属单位有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章 统计管理
  第一节 统计普查
  2000年11月1日开始,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普查,吉州区划分为167个普查区,数据处理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方式。2002年3月普查工作结束。普查结果为:全区总户数82534户,总人口294085人,其中男性150161人、女性143924人,平均每户人数3.28人。
  2004年12月,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境内所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项大规模社会调查。普查表明:吉州区有法人单位1694个,就业人员73371人,产业活动单位2346个,个体经营户7086户,从业人员17588人。
  2006年12月,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零时,时期资料为2006年。吉州区2007年底结束普查工作。普查结果为:乡村总户数29993户,总人口119162人,耕地面积10669公顷,生猪出栏86400头,水产品产量937.6万千克,粮食产量8639.8万千克。
  2008年12月,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乡镇、街道成立普查办公室,各社区、村委会成立普查工作组,确保经费、人员、时间。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基本摸清了吉州区2008年第二、第三产业的 规模、布局和结构。全区有:法人单位1865个,从业人员64994人;产业活动单位2199个,就业人员62303人。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有291个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388人;第三产业1574个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606人。
  2010年11月,按照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生育、死亡等指标。普查采用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结果为:吉州区有常住人口338523人。其中男性171278人、女性167245人。0~14岁人口占17.7%,15~59岁人口占69.0%,60岁以上人口13.35%。
  第二节 经常性调查
  经常性调查是根据调查项目进行年度和定期(半年、季度、月度等)经常性统计的一种调查方法。从统计内容来看,分综合报表和专业报表;从资料收集方法来看,既采用抽样调查,也采用重点调查。经常性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一个类型。2000年~2012年吉州区执行的经常性国家报表制度有《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10年增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重点企业统计报表制度》,覆盖了国民经济全部行业。
  第三节 统计管理与服务
  2000年以来,吉州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人口、劳动力和文化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参与区政府考核评价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协助市调查队做好企业、城市住户、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协同区人大、区司法局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加强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企业、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2012年1月开始,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所有统计报表实行联网直报。全区共有144家“三上”企业参与这项改革,其中:工业46家,建筑业23家,房地产38家,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37家。
  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下发了《2012年吉州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目标任务》和《吉州区乡镇、街道综合统计人员工作职责》两个文件,并制定表彰奖励办法。
  第四节 机构人员
  2000年8月,因撤市设区,原县级吉安市统计局更名为吉州区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队和农村经济调查队为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秘书股和专业统计股两个职能股室,人员18人。
  2002年10月,经省编制办公室批准,城市经济调查队上划吉安市统计局,上划人员6名。
  2004年,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吉州区普查中心,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定编2人。
  至2012年底,统计局行政编制8人,内设3个职能股室,下属农调队、普查中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
  第三章 审计监督
  第一节 财政金融审计
  财政金融审计包括财政审计和金融审计,财政审计是指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下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金融审计是指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以及地方性合作制的非银行金融保险部门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
  2000年,吉州区审计局对1999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不够细化,其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已制定,国家政策性支出的政策又不断出台,而上级追加的计划都是年底下达,来不及预算调整;财政列收列支787.08万元,其中返还河东贸易广场营业税330.97万元、返还改制企业所得税423.11万元;;999年财政决算结转下年支出金额较大,达2302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以后年度财政资金调度压力;财政周转金回笼缓慢,多数放款已超期限,存在较大风险;有些部门单位不能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存在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的现象。
  当年对兴桥、禾埠、河东、长塘、文山、北门6个乡镇街道1998年至199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有些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不严,未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部分乡镇财政决算不够真实,存在虚列财政支出问题;乡镇街道财政超收分成均未建立20%的预算周转金,而是用于弥补各方面经费不足。
  2001年,对200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吉州区财政、地税、教委、科委、法院、检察院、建设、环保、卫生、农业10个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了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违规问题。为规范预算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政府提交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受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预算编制仍然不够完整,不够细化;财政列收列支640万元,其中返还河东贸易广场营业税228万元、返还改制企业所得税412万元;2000年财政决算结转下年支出金额较大,达2577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以后年度财政调度压力;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进度缓慢,2000年收回周转金104万元,占年初财政周转金放款余额1527.2万元的6.8%;吉州区地方税务局2000年未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多提代征代扣手续费124.07万元;有些部门单位没有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和主管部门挪用下属单位预算资金现象比较普遍,并且屡查屡犯,如:环保、科技、农业等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挪用下属单位公用经费。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逐年增多超编或借用人员现象严重,而一般预算支出安排逐年相对压缩。
  当年还对白塘、曲濑、樟山及永叔、古南和习溪桥等六个乡镇、街道1999年和2000年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各乡镇街道行政机关未能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樟山镇1999年垫交农业特产税1.8万元,虚增了财政收入,2000年垫交屠宰税18.77万元,所垫付款项在事业支出中列支15.77万元;樟山镇挪用专项资金抵缴农业税,将应付修路款抵交清湖村农业税5000元;习溪桥街道财政将1999年拨付街道办事处经费17.98万元,挂往来科目,少列当年支出。
  2002年,对200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回收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果差,财政周转金资金回笼存在很大风险。区地方税务局2001年多提代征代扣手续费60.8万元。部分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不能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主管部门挪用下属单位预算资金的行为屡查屡犯,如区环保局挪用环保专项资金33.5万元弥补机关经费不足,教委、卫生等主管部门挪用下属单位公用经费。
  当年还对区农业发展银行200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2001年年底,区农业发展银行资产总额32705.86万元,负债总额32182.3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23.49万元,实现利润443.5万元,新增库贷比例100%,贷款利息收回率100.22%,贷款收回率108.06%,资金合理利用率100.43%,资金成本和费用1247万元,资产负债率98.4%。审计发现区农业发展银行存在漏交契税、个人所得税和水利建设资金的问题。
  2003年,对200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区环保局2002年挤占污染治理专项资金34.6万元用于行政事业费支出;区财政局和地税局收取的工本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税收征管力度不够,仍然存在税收“跑、冒、滴、漏”和收人情税、关系税现象,如白塘街道年丰村委会华丰宾馆租赁收入38万元,应缴各种税费6.45万元,区地税局只象征性地收了5300多元营业税及其附加,另收取赞助费15000元。
  当年还对长塘、禾埠、兴桥、樟山、白塘5个乡镇街道2002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达83%,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65万元。
  2004年,对200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2003年区财政局、地税局、林业局收取的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证书工本费、发票工本费、绿化费、植被恢复费等共计62.92万元,未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而是作为单位预算外收入;少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28.2万元,少征教育费附加76.8万元;部分预算执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办公和发职工福利等,区林业局挤占挪用绿化费10万元、植被恢复费6.8万元,区计委违规占用项目资金37.09万元。
  2005年,对200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区财政局对林业局收取的育林基金和植被恢复费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而是将其纳入预算外管理,年终将其中一部分转作预算内收入,至2004年底还有23.95万元滞留在预算外。审计提出问题后,2005年3月已整改,缴入财政预算内的政府基金管理。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出租门面租金收入漏缴营业税及其附加、房产税等4.49万元、土地收益金1.07万元、个人薪金漏缴个人所得税12.72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79.88万元;预算外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24.32万元;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乱收费5.17万元;财政管理资金在银行所开户头太多,同一项资金在多家银行开户,有些科室管理几项资金,因此有较多的银行户头,这不仅增加了财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量,影响了工作效率,而且不利于对资金加强管理。
  当年还对长塘、兴桥、禾埠、樟山、白塘5个乡镇街道2003年至2004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问题金额533.49万元。其中:预算支出挂“暂存款”,虚列支出501.33万元,造成财政决算不真实;租金收入漏交税费16.38万元;违反政府采购4.11万元;历年收取的特产税及农业税尾欠收入5.27万元一直挂预算暂存,未及时缴入国库;预算外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5.07万元;乱收费1.32万元。审计处理资金23.77万元,其中:审计收缴金额4.8万元,调账增加财政收入5.28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13.69万元。
  2006年,对2005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2005年年底,育林基金29.84万元、植被恢复费18.92万元和社会扶养费22.73万元滞留财政预算外账户,当年未缴入金库,于2006年缴入。区财政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区级留成部分下年结转数34.7万元,未缴入预算内作基金预算收入,除拨水利资金专户2.65万元、区工业园借款20万元外,还有12.04万元滞留在区财政局综合科水利资金专户上;区财政局企业科账上反映2005年12月收回李祥臻等8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收入15.68万元,列“暂存款”科目,当年未缴入金库,于2006年缴入;延伸审计的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存在漏缴税费6.37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6.3万元、坐收坐支预算收入67.84万元、乱收费26.61万元等问题。
  当年还对曲濑乡2004年和2005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该乡存在虚列一般预算支出和漏交税费等问题。
  2007年,对200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区财政2006年将土地出让金、蔬菜开发基金、造地费等非税收入80.45万元作一般预算收入,未入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核算,虚增了一般预算收入;延伸审计的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坐收坐支应缴财政资金6.5万元、截留应上交财政资金13.4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0.23万元、漏交税费10.37万元、乱收费乱赞助11.6万元。当年还对禾埠乡、兴桥镇和白塘街道办事处3个乡镇(街)2005年和2006年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个别乡财政年终决算时,虚列财政支出107万元;个别乡城管中队未使用专用罚款收据收取违章建房罚款3.77万元,并且收入未上交国库;某乡计生办2006年未用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收取社会抚养费12.71万元,未入乡计生办财务账,放在账外直接坐支,其中用于发放各种补贴7.19万元;个别乡现金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支出频繁。
  2008年,对200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2007年年底社会保障资金结余7925.29万元,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部分财政收入未纳入预算内核算。2007年6月转让江西电线电缆总厂股权8270万元,除21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内核算外,余款在预算外专户直接支出,截至2007年年底滞留在区财政预算外专户余额为423万元;延伸审计的部分预算单位存在漏交税费20.83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事业费176.53万元、罚没收入未纳入预算内管理13.29万元、乱收费1.8万元,个别乡镇以村规民约罚款为名由村委会向计生对象收取社会抚养费43.21万元、区水务局因未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7.5万元。
  当年还对曲濑、长塘、樟山三个乡镇2006年至2007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查出问题资金277.89万元。其中:虚列一般预算支出262.17万元;预算内存款利息收入2.71万元未作一般预算收入;水土保持费和河道采砂管理费等非税收入未缴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内管理,截留预算收入10.04万元。有的乡镇还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2009年,对200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区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水务局、计生委、法院10个区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以下问题:2008年底社会保障资金结余9872.70万元,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年土地收益8%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974.98万元,未用于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和补助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其中调入预算内用于公共财政的资金配套及补交改制企业社会保障资金670万元;拨付城北新区278.20万元、吉州区工业园816万元、白塘财政所39.09万元和樟山财政所83万元等共计1216.29万元用于退还招商引资企业上交的土地出让金,拨付区供销社下属改制企业缴欠交社保资金88.69万元;2008年公共财政资金区级配套需要3976万元,而实际到位配套资金3528万元,少配套448万元,并且有些配套资金来源不合规,挪用了其他专项资金;2008年财政以“税收奖补”形式返还圣银金属有限公司、比利奇公司、上海物流公司和杰克机床有限公司等企业各种税收784.25万元,存在变相减税免税问题;违规返还征地单位土地出让金4115.9万元。
  通过延伸审计10个预算执行单位,发现:漏缴税费8.5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77.83万元;违规收费12.85万元;2008年各乡镇计生办收取社会抚养费未及时足额上解区财政50.56万元,滞留在乡镇计生办账上。延伸调查审计乡街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时,发现应收未收社会抚养费仅2008年就达173万元,不符合社会抚养费管理规定。
  当年还对禾埠乡、兴桥镇和白塘街道3个乡镇(街)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财政支出核算不实262万元,截留财政收入4万元,未按规定征收缴纳财政收入2万元,个别乡镇存在违规收费和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后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
  2010年,对200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文化局、检察院、建设局以及工业园管委会9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2009年区财政将预算内财政资金1750万元分别无偿借给恒威实业有限公司1500万元、圣泉金属回收公司150万元以及发展货运业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00万元,用于借款人纳税周转,且未订立借款合同。从预算内借款给区城北新区建设指挥部832万元,用于上缴城北片区报批征用土地欠缴的耕地占用税。2009年将公房上市出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33.24万元缴入区国库。2009年违规使用维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和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590.67万元,其中:用于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70万元、困难企业职工医保70万元、拨付区工业园管委会170.67万元、支付改制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资金280万元,与资金规定的用途不符,侵害了农民利益。根据公共财政政策要求,2009年公共财政资金区级配套需要9122万元,而实际到位配套资金6917万元,少配套2205万元,公共财政本级配套资金没有完全到位。2009年财政以“税收奖补”形式,返还货运办、恒威实业、精诚有限公司,康居锦江开发有限公司,比利奇公司,摩比公司和杰克机床有限公司等企业1519万元,属于违规变相减税、免税行为。部分非税收入年末滞留过渡户,未及时缴库。2009年底社会抚养费、绿化费以及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267.94万元滞留过渡户,未及时缴库。个别行业税收征收成本过高,对可用财力与财政收入的同步增长有较大的影响,一是铜回收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现行的税收政策不符,退税及返还比例过高,对地方财政几乎没有贡献;2009年铜回收加工企业的税收入库5389万元,其中中央收入3751万元、地方收入1638万元;2009年对铜回收加工企业税收退税及奖补4261万元,其中中央退税2626万元,地方退税及奖补1635万元,占地方收入1638万元的99.8%。二是货运物流业税收返还比例高,2009年货运物流业纳税总额1530万元,剔除奖补返还总额888万元及与上级共享部分,实际可用财力只占纳税总额的20%。由于上述行业执行过高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财政收入增长与地方可用财力的增长不同步现象,给财政收支平衡增加了较大的压力。区直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漏缴税费和挤占用专挪项资金和事业费。
  当年还对樟山、长塘和曲濑3个乡镇2008年至2009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查出问题资金36.59万元。其中:漏交税费1.61万元;水土流失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未缴入财政预算管理,截留财政预算收入6.51万元;个别乡镇政府调用计生办计生事业费,挤占计生专项资金28万元;小城镇建设项目有些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设未经法定程序,不利于小城镇建设的顺利进行;个别乡镇政府未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账实不符。
  2011年,对201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财政局、税务局、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法院、民政系统、教育系统、计生系统等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2010年将公房上市出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入105.9万元,缴入区级金库,列作“一般预算收入—其他收入”,违反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吉府字〔2003〕386号)关于“吉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缴入市金库”的规定。2010年底社会抚养费、绿化费以及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仍有865.62万元滞留过渡户,未纳入预算管理。2010年底政府调控资金结余478.42万元,未作调入资金及时调入预算。区直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漏缴税费和挤占用专挪项资金及事业费,有的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清晰。
  当年财政决算审计项目1个,审计发现未按规定征收缴纳财政收入22万元,审计后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2012年,对201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财政局、地税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城乡建设局、检察院、工业园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10个区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违规使用财政预算资金1123.15万元,分别借给吉州区发展货物运输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323.15万元用于纳税周转、借给吉安市海联国际饭店有限公司500万元用于饭店资金周转、借给吉安市诚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00万元用于企业出口退税周转。2011年将公房上市出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入57.59万元,缴入区级金库。2011年底社会抚养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仍有2282.49万元滞留过渡户,未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公共财政政策要求,2011年公共财政区级配套资金需要15795.71万元,而实际到位配套资金14771.22万元,少配套1024.49万元。2011年区财政以“税收奖补”形式,返还给货运办、精诚有限公司、恒威实业、康居锦江、六合盛置业、再生资源、银丰小额贷款公司、摩比通讯等15个企业税收5062.91万元,属于违规变相减税、免税。区直部门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以及专项资金和机关经费混淆核算、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
  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2000年至2012年,吉州区审计局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共计624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147万元,收缴违纪款上缴财政302万元。
  第三节 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2000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对体育彩票资金、国债资金及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路建设资金、普教经费、科技三项经费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对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环保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提交了审计综合报告。对住房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水利建设基金征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专项资金总额2190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3800万元、地方国债资金658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自筹资金510万元、普教专项经费297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101万元、公路建设资金294万元、体育彩票资金103万元、住房资金701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99万元、水利建设基金39万元。收缴违纪款47万元,其中:对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21万元和私设“小金库”4万元进行了处理处罚;对单位和个人漏交水利建设基金39万元予以补缴。同时,针对专项资金在归集、管理、拨付、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有效地促进了相关部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1年,对吉州区1998年至2000年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1999年至200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9年至2000年民政救灾专项资金和1998年元月至2001年6月住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于中央、省、市资金多数是跨年下拨,所以影响全区及时下拨到项目建设单位,导致项目建设单位难以在计划要求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在项目单位财务处理中,分不清单个项目资金来源哪一级的资金,给单个项目审计带来困难;有个别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有偿资金回收力度不够,省级配套无偿资金未到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社保局违规提取管理费17.5万元;基金征缴不到位,收缴率偏低,主要原因是企业经济效益较差、无缴费能力的企业较多;收支倒挂日趋严重,确保发放难以为继;旧欠未清,新欠难堵,2000年,全区加大清欠力度,补缴欠费743万元,但全区欠缴历年养老保险金高达5800万元;养老金扩面工作困难,由于扩面对象主要是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及社会闲散劳力,其对参加养老保险的认识还不够,对参保的积极性不高,使扩面工作较困难。
  民政救灾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救灾资金拨入和发放不及时,由于财政拨付民政救灾资金有时不及时,影响民政部门及时下拨和发放。另外,民政部门对已指定项目的救灾资金能够做到及时拨款,但对于没有指定项目的资金不能做到及时分配下拨,到2000年底还有结余资金57.38万元;救灾物资管理手续不完善,区民政局救灾物资入库、出库和库存情况没有在财务账上反映,不符合财产物资的管理办法,不能达到对财产物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998年以前住房资金被挪用到非住宅方面的建设达1555万元,其中有部分不但利息收不到,连本金也难以收回,而且催收工作难度大,对住房资金的安全运作带来一定的风险;住房公积金参与和缴费率还有一定差距,欠缴、不缴情况仍然存在,侵害职工利益。
  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审计调查表明:区农网改造工程于1999年10月开始,2000年12月基本完工,共改造6个乡镇24448户农户。通过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区农村用电状况得到根本好转。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改造资金不足,改造未完全到位。白塘乡历来属市网供电,一直没有设立电管站,未下农改资金,按现有资金规模1863.81万元,远不能满足六个乡镇的农网改造。改造后抄表到户,线损增大,管理难度加大,人员缺乏,农改资金还本付息压力大,成本增加,农电公司经营利润大幅下降;有部分用户电费难以收取,供电部门面临优质服务与电费收取困难的矛盾;农改后线损仍然偏高,原因主要是农村窃电现象严重,抄表到户后表损,低压台区至入户的线损;农电公司将挖洞、抬杆、立杆等工作量由农民以资代劳或投劳力方式解决,加重了农民负担。
  2003年,对区财政、税务、工商管理、水务局4家行政机关,工行吉州区支行、江西堆花酒业公司、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区粮油储运公司、区农村信用社、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吉安电机公司、吉安机床厂8家被征单位2001年至2002年防洪保安资金的征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查出8家被征单位欠缴防洪保安资金11.49万元;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力度不够,在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过程中,各征收部门未做好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除财政部门征收情况较好外,工商、地税等部门多年来尚未开征,而且征收宣传工作滞后,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征收防洪保安资金的政策不解,给防洪保安资金的征集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还对2002年度计划生育各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全省计划生育专项审计方案的要求,对区计生委和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审计,并对11个乡镇街计生办中的古南计生办、文山计生办、北门计生办、禾埠计生办进行延伸审计,覆盖面达36.36%。审计发现: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3.18万元;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严重不够,2002年应缴社会抚养费638.68万元,已收178.83万元,欠缴459.85万元,征缴比例为28%;乡镇街道的乡收县管支出结构不太合理,大部分用于招待费和人员补助、加班补贴等,而用于“四术”费和宣传费方面的开支很少;乡镇街道计生办财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不规范,错账较多,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还与区计委、民政局、财政局组成联合审计组,完成了吉州区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经审计,截至2003年7月31日,吉州区总共筹集抗“非典”款物522.2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26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6万元;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98.43万元;乡镇街道自筹资金投入57.8万元。抗非典实际支出494.83万元,其中:拨付抗“非典”款物471.54万元。
  还按照省、市审计机关要求,完成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农业税减免补助和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1.2002年区财政将各项补助指标全部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实际下拨518.9万元,占应下拨补助资金663万元的78.27%;2.少数村委会在农业税灾歉减免时未按程序进行操作,即未向村民公布减免农户的名单,致使工作缺乏透明度和可信度。某些村委会将乡镇下拨的农业税减免补助未按申报名册发放到户,而是将此项资金留在村委会,弥补历年代农民垫付的应缴税费;3.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到位不足,主要原因是吉州区财政举步维艰,可用财力严重不足,财政资金调度十分困难。审计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并及时向吉安市审计局上报综合调查报告。
  2004年,对2002年至2003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和公路三年“大决战”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2004年1月至9月粮食直补资金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2003年油(水泥)路建设补助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在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中发现:区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区扶贫办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违反规定向2002年和2003年非直接用于扶贫项目的扶贫贴息贷款户,按照国家贴息的20%收取扶贫基金16.7万元。
  2005年,对200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4年度财政扶贫资金、2003年至2004年水利建设资金、2003年至2004年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对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农业税减免补助、晚稻良种补贴、贫困县乡农村中小学“一费制”试点公用经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补助、免费教科书专项经费补助六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共查出违规金额1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3万元。
  2007年,加大了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力度。全年共完成街道2005至2006年护税协税管理和奖励情况审计调查、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效益审计调查等审计调查项目12项。审计资金总额1135万元,查出违规金额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3万元,存在的问题:违规改变项目资金和资金用途19万元,应缴未缴专项资金93万元,违规有偿使用资金46万元。审计后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审计调查,揭示了专项资金在归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运作。
  2008年,对2007年社保基金收支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情况,2005年沼气池建设国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专项资金总额1806万元,查出违规金额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96万元。审计发现:违规改变项目资金和资金用途105万元,违规有偿使用资金23万元,资金滞留闲置48万元,配套资金不落实28万元。
  2009年,对2008年社保五项基金收支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农机具补贴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金额14778万元,审计查出应缴未缴专项资金2850万元。
  2010年,对中小企业现状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认为吉州区中小企业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企业融资困难;成本负担重,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企业的研发能力较弱,技术模仿多于技术创新;产品品牌效应缺乏。并提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多渠道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资助行业协会和中介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工作等多项建议。
  2012年,对吉州区2008年和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321万元。审计表明,吉州区能够将各级政府拨入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和县级报账制,确保了资金安全。
  第四节 经济责任审计
  2000年,吉州区审计局对24个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行政事业单位违纪违规金额253万元,其中,“小金库”2个金额28万元,账外固定资产146万元,偷漏税金21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7万元,预算外收入未缴专户3万元,对外投资损失5万元。查出国有企业存在成本不实97万元,有账无实162万元,虚增利润874万元,虚减利润40万元等问题。
  2001年,经区委研究同意,成立“吉安市吉州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和处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中查出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刘晓聪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段平生、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宋毅、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文惠、区政府副区长刘品任副组长,成员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审计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审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当年审计单位34个,涉及领导干部40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8人,行政机关领导5人,街道办事处领导2人,6个乡镇党政一把手12人,事业单位领导13人。审计结果表明: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包袱沉重,亏损加剧,除文山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因改革到位未产生新的亏损外,其他企业如万向节公司、连杆公司、农资公司、泵业公司、二建公司、粮油收储公司、区政府招待所审计认定的潜亏共达1181万元。此外,在应收款中还存在需求量暂时难以认定的潜亏因素。2.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金额101万元,其中偷漏税费38万元,乱收费10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3万元。
  2002年,审计领导干部30人。查出:中小学多收代收费等29.3万元,新村小学自立收费项目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严,忽视了资产管理和核算等问题;对区土产棉麻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认定企业累计亏损825.95万元,不良资产177.95万元,国有企业原有的经营模式早已无法生存,必须彻底改制寻找新的出路。
  2003年,审计领导干部40人,查出单位违纪违规金额16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53万元。
  2004年,审计领导干部53人,其中任中审计5人,查出单位违纪违规金额2136万元。通过审计,揭露和处理了一些单位存在的虚列支出、套取现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滥发现金等问题,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
  2005年,以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为区委区政府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为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当年对吉安市第五中学、吉安市第十二中学校长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区人大要进行工作评议的4个单位:区发改委、区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进行了任中审计。在实施审计中,以单位收支是否真实、合法以及领导人员应负的相关责任;领导人员任期内是否由于个人专断,违反民主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领导人员是否有不廉洁和其他经济问题为审计重点,在查深查透上下功夫。
  2006年,审计领导干部49人,其中: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白塘街道办事处等6名行政事业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长塘镇等6个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换届前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单位违规金额38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07万元。
  2007年,审计领导干部38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4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03万元。
  2008年,审计领导干部15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224万元。
  2009年,审计领导干部38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58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41万元。
  2010年,审计领导干部7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8万元。
  2011年,审计领导干部26人,其中对5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换届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单位违规金额12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56万元。
  2012年,审计领导干部36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3万元。
  第五节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2000年,吉州区审计局对永叔路赣江堤一期工程、赣江西堤防洪管理房工程、自来水二水厂扩建工程等1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623.21万元,审计核减286.71万元,核减率为17.66%。其中永叔路赣江堤一期工程送审金额666.81万元,审计核减155.12万元,核减率为23.26%。
  2001年,对农网建设和改造、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政协大楼、工商局五岳观商城等13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6047.3万元,审计核减977.50万元。其中沿江路堤改造及滨江花园工程送审金额1814.18万元,审计核减396.95万元,核减率21.88%。
  2002年,对区建设大厦、文化馆大厦、收容遣送站大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樟山镇鸽山水库大坝改造及新建渠系配套工程决算等14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2912万元,审计核减340.5万元,核减率为11.7%,纠正了工程决算中的虚假行为,为国家节约了资金。
  2003年,加大了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质稻基地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力度。当年对吉州大道三期、区委区政府办公楼装饰工程等1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757万元,审计核减298万元,核减率为16.94%,其中一个项目最高核减率为40.78%。
  2004年,审计项目11个,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乡镇公路决算3个,部门单位装饰维修工程决算4个。送审金额596万元,审计核减103万元,核减率为17.28%,其中滨江三期续建工程决算送审金额446.5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61万元,核减率为36.07%。并且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通过审计,纠正了工程决算中高估冒算、高套定额、多计费率等虚假行为,节约了大量资金。
  2005年,区审计局在经费紧张、工程技术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向社会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发现和纠正了基本建设项目中高估冒算、高套定额、抬高单价、多计费率等虚假行为,维护了国家建设资金安全,促进规范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当年对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A、B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吉州区体育场改造工程等20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2413万元,核减工程款525万元,核减率21.76%。
  2006年,对区工业园友利电土石方工程、官塘至李家坊公路工程等61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3955万元,核减工程款244万元,核减率6.17%。
  2007年,对区工业园土石方工程、城北连接线工程、农业开发办农田平整工程等5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4023万元,核减工程款399万元,核减率9.91%。
  2008年,对区工业园土石方工程、城北连接线工程、农业开发办农田平整、农村公路等6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5935万元,核减工程款1329万元,平均核减率达22.39%。
  2009年,对城北新区建设工程、吉州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91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0122万元,核减工程款1584万元,平均核减率15.65%。
  2010年,对区工业园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等91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工程送审金额6579万元,核减工程款1016万元,平均核减率15.44%。
  2011年,对区工业园基础设施、城南专业市场、水利基础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108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工程送审金额33190万元,核减工程款3385万元,平均核减率10.2%,其中吉州北大道B、D两标段,送审金额7095万元,核减工程款1675万元,核减率高达23.61%。
  2012年,审计项目109个,工程送审金额20653万元,核减工程款2717万元,平均核减率13.16%。
  第六节 机构人员
  2000年,吉州区审计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文教审计科、工交审计科、商粮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监审科。定编31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个,实有人数21人;过渡性事业编制1个,实有人数1人。
  2003年,根据《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吉州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区发〔2002〕8号),吉州区审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财政经贸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等6个职能股室,有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
  2010年12月,根据《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吉安市吉州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吉区府办发〔2010〕20号),吉州区审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财政经贸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等6个职能股室,有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
  12月,根据吉区编办字〔2010〕10号文,成立吉州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区审计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5人。
  至2012年12月,吉州区审计局在职干部职工19人,其中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人。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与管理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认真贯彻省、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按照观念、措施要创新,管理要依法,服务要优质的要求,努力实施发展民营经济“54321”工程。同年6月,落实原县级市政府确定的2000年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变更工作方案,对18户产权变更的企业逐一进行了走访,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政策咨询。同时,完善了“绿色窗口”建设,开通了“三改”咨询服务热线,强化服务力度,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2001年,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方针,制定《支持和服务全区国企改革配套措施》,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办理营业登记和变更登记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在鼓励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上,实行了“四放宽、五不限”政策,即:放宽经营主体、放宽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放宽投资形式;不限规模大小、不限经营项目、不限经营形式、不限雇工人数、不限三产比例。同年11月,贯彻落实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按照“经济户口”和“六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监管,改革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工商所实施属地监管的内容、方式、范围及权限,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并结合属地管辖的监察权、调查权,依法加强对各级登记机关核准的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涉及安全生产的工商企业的监管,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
  2002年1月,执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从2002年起有步骤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决定,停止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加工户的营业执照,暂停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加工户办理年检结合验照手续。同年7月,贯彻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服务职能,力促经济发展的意见》,创新登记管理制度,简化企业前置审批手续,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64项),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审批登记程序。对部门、行业管理需要设置的前置审批事项(69项),改为后置审批,即由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还放宽了变更登记条件,即企业以净资产投资高技术产业,不受“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的限制。对非公司企业法人实有资金变动超过20%,不再要求实行变更登记。年检时对资信较好的企业不再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对按规定一时达不到企业设立登记条件又需要营业执照开展筹建等相关活动的企业,核发六个月预备期的营业执照,待企业筹建完毕后,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同年8月,执行省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登记注册受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实施“首办责任制”、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对提交材料齐全、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必须在最短时限内办结。按照“主动跟进、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
  2003年,放宽了经营范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定高危行业和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项目需经前置审批条件以外,其他项目,尤其是生产型项目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先发照、后补证,逐步建立起“有宽有严、宽进严管、优存劣汰”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继续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投资者在吉州区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实缴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30%,允许其注册资本在两年内分期注入。对个体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主动介入,跟进服务,优先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改制前原有企业的原始登记材料未发生变化的可继续沿用,原企业的专项经营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沿用,原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可继续沿用。对改制企业原则上按变更办理登记手续,并免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
  2004年,继续放宽注册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文件、材料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个体、企业登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预约的项目,随时等待;对进入工业园区落户的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保证市场主体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市场。同时,严格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再就业服务窗口作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专门制定了对失业、下岗人员免收登记费和管理费的具体操作办法。
  2005年,就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拓展创业空间、落实优惠措施、激活创业活力、改进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办事等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营造一个宽松利民的准入环境。当年为高校毕业生、城镇退伍军人、农民、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照126户;同年,由浙江外商投资开发建设的凯震阳明商城1000余间商铺竣工投入使用,针对商业区业主多而又将近期陆续开业经营的状况,在商业区I内设置了1个办照服务点,当场受理登记注册申请和咨询,并逐户送照上门,极大方便了办事业主。
  2007年,深化落实省、市、区局推动全民创业的具体措施,营造一个宽松利民的准入环境,坚持做好“一审一核”制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推行网上年检工作;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集中力量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实行“导向服务”、“帮困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五项新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私经济,实现再就业。当年,共为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办理工商登记76人,减免各类工商规费16万余元,为1532户下岗工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减免各类规费180余万元。
  2008年,继续坚持和完善上述服务措施,为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办理工商登记167人,减免各类工商规费30余万元。累计为1827户下岗工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减免各类规费281万余元。同时,还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搞活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纪人45名。并帮助曲濑乡几个经纪人在当地建立了一个黄牛交易市场,圩日牛上市量达200余头,成交量达100余头。
  2009年,按照省、市局服务经济发展的“二十五条”和“三十条”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两年内免费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所有新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放宽民营企业冠省名的限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新型行业进入市场;允许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同时,突破了原来市场准入的法定办理时限,在名称预先核准上突破本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由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对企业设立登记手续完备的,由承诺时限3~5个工作日缩短为2~4个工作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当场发照。
  2010年,设立了“创业绿色通道”,简化登记程序。对从事农民专业合作及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扶持对象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实施“一站式”服务,按照立即办、预约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五办”工作方式,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发放营业执照;放宽准入领域。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业主开放;放宽登记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完善“上门服务制”。对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年检,对边远交通不便的乡村个私业主,实行送照上门等。通过降低门槛、放宽准入、优化服务做好市场主体发展工作,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激情。
  2011年,为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主攻项目、决战两区”主战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31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还推行了企业网上年检,公布了网上年检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移动手机短信平台向企业主发送网上年检短信,告知年检相关事宜,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发布企业网上年检公告。同时,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窗口移至区办证服务中心,与营业执照办证窗口合并,实行“一站式”办证服务。
  2012年,全力改善了登记窗口服务,开辟“园区企业、全民创业、服务‘三农’”三大绿色通道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开展延时预约服务和联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时,还推行企业网上年检,有效提高了年检效率。网上年检率100%。
  第二节 市场监督管理
  2000年,水沟前农贸市场由香港中东企业集团公司投资改造扩建。从4月5日开始,水沟前农贸市场关闭,临时设市场于小桥。6月,该工程破土动工,11月18日建成投入使用,并举全局之力培育水沟前市场,由局后勤服务中心监管其物业管理。同年,原县级吉安市政府将城北市场改造列入吉安市民营经济“54321”目标。4月28日,吉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城北市场土地开发权。另外,五岳观商城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市场学会联合在五岳观商城2楼开办五岳观家具城。吉安贸易广场二期工程动工兴建。
  2001年2月,按政府要求开展对城南专业市场集群的建设,引资进行论证和协调工作。3月,五岳观商城有限公司出资17.8万元,对五岳观商城底层农贸市场摊位设施进行改造。4月1日改造后的五岳观商城底层农贸市场投入使用。该市场改造后,有各类摊位265个,是当时全区硬件设施最规范的农贸市场。4月19日,城北市场改建后正式投入使用。
  是年,按照国办发〔1998〕41号和赣府发〔1999〕17号及吉市府发〔2001〕48号文件要求,区工商局与区政府签订《工商部门自办(联办)市场和分流人员移交协议书》,与区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吉州工商分局办管脱钩移交总协议》,当年11月11日起,将产权或承担物业管理的市场移交区物业中心管理,进行了市场办管脱钩移交工作。共移交自办市场6个,联办市场1个,投资参办市场2个。此后,吉州工商分局不再承担对市场的开办与物业管理,转向对市场的培育。
  2002年8月23日,省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关于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管脱钩和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开办者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职责。工商部门的职责是依法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督促其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同时,要指导、督促和协助市场开办者整治场内秩序、卫生,落实安全措施,并加强场内的经济秩序管理,倡导文明经营、依法经营。9月,由吉安市金建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对文山市场实施转制工作基本完毕。其底层改制为万家福超市,首次实施“农改超”工程。同月,署前街临时设立署前街市场。原文山市场底层经营户迁入其内经营。
  2003年元月,吉安市鼎晟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1000万元,开始新建书街市场。长岗北路市场由吉安市吉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改造为吉福超市。五岳观市场由吉安市好润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改造为好润佳购物广场超市。拆除阳明东路区委、区政府大院全部房屋,由浙江丽水凯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大型商城。是年,相关人员移交市政府及市场物业管理部门。至此,办管脱钩工作全面完成。
  2004年,针对部分地区禽流感疫情发生的严峻形势,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控预案,努力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关注疫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工作主动权;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屠宰点、养殖户、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登记造册,准确掌握禽类来源、销售动向等基本情况;督促市场主办单位、物业部门和经营户开展卫生整治,加强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发放消毒药水20余瓶,坚持每天消毒。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70余人次,检查屠宰点、零星销售点、加工点、养殖户和经营户376处,有效地做好了防控工作。同年,还积极探索实施了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以落实“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在城区各大、中型市场、超市推行实施了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以食品、农资、易燃易爆物品、家电五金建材为主的四类商品,规定四类商品必须具备“四证、二照、一书”方可上柜销售,并且经营者在购销过程中必须建立重要商品经营台账,以追踪问效,确保消费安全。
  2005年,根据《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农资商品准入实施办法》,制定和完善了农资经营户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农资经营户商品质量保证承诺制度、农资商品投诉举报制度等。在种子的质量监管中,要求业主实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留样备查公示制度。
  2007年,进一步加大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主要采取了市场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区68户农资企业进行了清查,建立了档案,并按照经营户的诚信情况给予了信用等级的评定,共评定A级经营户20户、C级2户;在辖区继续实行了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农资经营户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准入备案制度、质量保证承诺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继续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强化对水稻种子的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损农害农案件,对20批次的复合肥、7批次农用柴油机进行了抽检,其中查处复合肥不合格9批次8.7万公斤、不合格柴油机5批次,案值达20余万元。
  2008年,针对“三鹿”奶粉事件,及时成立了奶粉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实施“六项措施”对全区各奶粉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清查,对问题奶粉下架退市,做到数据清、去向明,共下架奶粉5734公斤;审查奶粉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索证索票和食品台账是否相符;对经营户所经营奶粉的品牌进行统计;要求投诉处理一定要及时,应急措施一定要到位。
  2009年,以出租屋、居民楼、高校或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打击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完善制度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不断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网吧经营行为,使网吧业主规范经营,安全经营,文明经营;坚持服务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倡导网吧“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对少数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业主进行了批评并及时向文化部门通报,最大限度地杜绝了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同时,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经营户的诚信情况给予信用等级的评定,共评定A级经营户44户、C级3户。
  2010年,针对市民热议的“地沟油”事件,分段进行了4次“地沟油”专项整治,清查了全区212户食用油经营户(含农村41户),未发现问题食用油。同时,加大节假日食品市场整顿力度,扎实开展了春节、五一等节日市场整治6次,共出动执法人员9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9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438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9份,向相关部门函告16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6件,其中注水牛肉案12件,其他食品案件14件,为市民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消费环境。
  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方面,对75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信用分类,其中A级72户、B级3户。并与相关部门加大推进农资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共建立农资示范店6个。在对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等专项执法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车辆2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75户次,取缔农资无照经营2户,受理农民投诉农药案件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000元。同年,还开展了网络监管试点工作。对辖区内的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普查。重点建立了58个具有交易性的网站基本台账。10月22日,吉州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互联网行业分会正式成立,这是全省首个互联网行业协会,该行业分会发展会员28名。会员本着诚信为本,“合作、公平、发展、自律”的精神,共同签订了互联网行业分会信用自律公约。互联网行业分会的成立,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开展信用建设,促进吉州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011年,为4家网站经营者办理了工商登记,免费为150多家网络商品服务经营者办理了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并建立了电子台账。消费者或交易对象只要点击该企业的网站或网页,就能显示工商登记等方面的信息。还规范了网络经营者的网上信息内容,纠错210多处。开展网上巡查300多次,实地巡查100多次。在农资监管方面,实行了农资商品信用分类监管,对全区75户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信用分类,评出2户为A类、13户为B类,建立农资示范店5个。
  2012年,坚持“五结合”,即结合“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继续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行政指导,继续培育农村经纪人;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合同帮农”工作;结合红盾护农,继续推行放心农资下乡;结合维权网络建设,继续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全区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8户;培育农村经纪人87户,并重点帮扶了肉鸡、蔬菜和二手车特色经纪人;指导签订各类涉农合同61份;发放“红盾护农”执法报务卡800余份,与全区76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经营户承诺保证书》。第三节经济合同管理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年检复审工作。对全区32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了年检复审,取消了3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资格。
  2001年4月,《江西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实行A制,即A、AA、AAA三个等级。是年,认定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4户,向市工商局推荐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户,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户。
  2002年,按照市工商局《关于走访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办理认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通知》要求,对4户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走访。走访的目的是: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服务;走访了解企业一年来的信用状况,并记载于走访表中。
  2003年,继续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有9户企业被评为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2010年,组织开展了吉州区2010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认定和继续认定的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规范合同行为,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2010年,全区有2户企业被继续认定为全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有12户企业被(继续)认定为全市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同时,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3笔,帮助企业贷款3778万元。
  2012年,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活动,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全区申报“重合同、守信用”AAA单位5户、AA单位3户、AA续认定8户、AAA续认定2户。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开展查处虚假广告和户外乱张贴广告行为的“两整顿”专项活动,整顿的重点是查处弄虚作假,夸大诊疗效果及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设置圈套进行诈骗,骗取合同保证金、中介费或借机出售劣质材料的加工承揽广告;夸大产品效果,虚假欺骗宣传具有治疗癌症肿瘤、性功能障碍以及食疗美容、减肥等作用的保健食品广告;违反科学规律,虚假夸大产品具有减肥、增高、塑身、美容、增智益智等使用效果的电视直销广告及未经批准擅自在广告栏以外张贴广告的行为。在整顿活动中,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起、违法广告等34起。
  2001年,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对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电视直销等商品和行业的广告进行了整治。同时,结合市容整治,对户外广告和招牌广告进行清理,收缴违规广告牌150块、条幅67条、印刷品广告5000余份。是年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44起,罚没金额0.58万元。
  2002年,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店堂广告、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收缴违法广告牌17块、条幅32条、印刷品广告6000余份。是年,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9起,罚没金额0.15万元。
  2003年,建立健全了广告监督制度和对媒介单位的巡查制度,在“非典”期间,查处了5起利用防“非典”名义,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行为。另外还开展了医疗广告、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收缴违法广告牌匾横幅17块(条),印刷品广告1000余份。在加强广告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科学运用广告战略,开拓市场,扩大销售。
  2004年,全区共有注册商标110件,发展广告经营户6户,引导15户企业申报注册商标。开展“广告经营许可证”和城区医疗机构专项检查5次,检查广告经营单位39家,检查广告牌80余块,收缴印刷品广告500余份,责令停止已发布广告行为13次。
  2005年,全区共有注册商标97件,帮助吉安市庐陵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庐陵”商标获得了省著名商标,帮助江西电缆有限公司的“三色”商标申请续认省著名商标。积极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了“广告经营许可证”和城区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广告经营单位42家,检查广告牌108块,收缴印刷品广告1300余份,责令停止已发布广告9条。
  2006年,帮助指导企业申报注册商标20件,为江西电缆公司的“三色”商标、江西堆花酒业公司的“堆花”商标申请了省著名商标的延续认定,并开展了长塘空心菜子、曲濑韭菜花申报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工作。同时,还开展了“打虚假树诚信”、零售商促销广告、大中专和高等学校招生广告等专项整治。
  2007年,全区注册商标共有97件,其中涉农产品商标25件。帮助指导企业申报注册商标9件,为江西电缆公司的“三色”商标申请了省著名商标的延续认定。
  2008年,全区注册商标共有103件,其中涉农产品商标25件。积极开展了奥林匹克标志及奥运特许商品专有权等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4月中旬,对城区的商场、超市、娱乐等场所利用标有“2008北京奥运”“福娃”等奥林匹克专用标志进行宣传,或销售标有五环等奥林匹克专用标志商品的行为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帮助指导企业申报注册商标6件,为江西省南健实业有限公司的“南健”商标申请了省著名商,标的认定,为吉安市庐陵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庐陵”商标申请了省著名商标的续认定。
  2009年,继续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营造对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共检查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40多家,检查药品广告30多条,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起,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72户;开展了烟草广告经营活动的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烟草广告经营活动的整治工作,共检查烟草广告6条,督促整改1条;开展了“家电下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名义虚假宣传行为,严查利用标识进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同年,帮助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三色”商标和江西堆花酒业有限公司的“堆花”商标进行了省著名商标续认定。
  2010年,在服务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方面,精心培育、打造“育优、扶优”工程,成功对吉安市小桥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小桥”商标进行了省著名商标认定,为抢占市场份额作好了准备。同时,主动深入企业了解创牌意向情况,为企业品牌发展献计献策,积极推进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在开展党员“1+X”帮扶活动中,帮助吉安市富仁禽业有限公司申请了“伍氏富仁”商标注册。2010年,帮助企业申请商标注册20件,共拥有有效注册商标84件,其中省著名商标4件。
  2011年,帮助吉安市天利电声有限责任公司、吉安绿鑫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进行了商标注册申报。当年,全区共有注册商标总数达132件,其中省著名商标7件(含农产品商标4件,工业产品商标3件)。在已注册的商标中,选择一些发展后劲强的商标,进行定向培育,促进品牌升级。为吉安市天利电声有限责任公司的“XIJIAN”注册商标和吉安市庐水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庐水”注册商标进行了省著名商标申报,为江西省南健实业有限公司的“南健”省著名商标的续认定进行了申报。
  2012年,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企业主创、社会参与”的思路,积极推进品牌强区、品牌兴企的商标战略。同时,紧扣吉州区产业特色,通过“行政建议函”、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大力发展注册商标,积极鼓励、协助企业培育和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并成功为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三色”和江西堆花酒业有限公司的“堆花”省著名商标的续认定进行了申报。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0件。当年,全区共有商标注册单位152家,其中省著名商标5家。
  第五节 工商执法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共检查种子经营户97户,检查各类种子119种,收缴冒牌种子包装袋2万余只,假种子2.4千克,立案查处5户;检查农药经营户28户,各类农药50余种,查获假农药、过期失效农药9种,共计353瓶,立案查处3户;检查化肥、农机具经营户27户,抽查各类化肥6万千克,收缴劣质化肥800千克,暂扣劣质农膜13.3千克,立案4起。
  2001年,参加了全国“打假”联合行动;开展了农资、食品、药品及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专项“打假”整治,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5件,案值140.42万元,罚没金额2.46万元。
  2002年,重点开展了集贸市场整治。通过开展购“放心肉”专项执法活动,一举捣毁私屠乱宰点3个,收缴注水肉400余公斤,收缴并销毁未经检疫和变质肉类制品500余公斤。是年,还开展了其他“打假”专项整治15次,出动执法人员1900余人次,车辆900余台次,与市场经营户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状”1800余份,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68件,案值62万元,罚没金额3.1万元,收缴各类假冒伪劣食品1380公斤。
  2003年,重点打击了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了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市场51个,经营户663户,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0.3万元;开展了移动电话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手机经营户46户,发现5户超范围经营,对其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展了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整治,收缴不合格化肥6.93万千克,立案查处5户经销不合格化肥案件;开展了建材市场打假专项整治及“地条钢”专项整治,检查建材经营户38户,立案查处13户销售不合格建材案件,案值11.5万余元,罚没金额5.81万元;开展了保鲜奶乳和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检查保鲜奶乳和制品生产经销户10户,立案查处4户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案件,案值4万余元。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要求,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案51件,案值38.73万元,罚没金额9.16万元。是年,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件,案值0.6万元,罚没金额0.19万元。
  2004年,集中开展了商品市场专项整治。明确了以食品、农资、易燃易爆行业、地条钢生产企业、集贸市场、成品油市场、超市为重点的整治范围,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87人次,检查市场823户次,查处违法违章行为16起,查处销售不合格汽油、柴油违法案件6起,罚没金额10.08万元,收缴过期变质食品、调味品31件。
  2005年,加大了传销打击力度,联合公安部门印发了1000份《打击传销活动,加强出租房管理》的公告,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同时,参与由公安、工商、街道共同组织的联合清查行动,对辖区内暂住人口和出租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排清查。在公安、街道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采取蹲坑守侯、突击检查的方法,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一举查获了以传销广州天冀日用化妆品公司的露娜·卡诗美白化妆品和“拉人头式”非法传销团伙24个,劝遣传销人员340人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传销蔓延的趋势,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2006年,集中开展了集贸市场、农资、食品、打击传销、保护知识产权、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18次,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车辆200台次,检查各类市场、超市、经营商家1500户次。与商业局联合开展了猪肉市场整治,打击了销售白条肉行为,平抑了市场肉价,查缴各种问题猪肉300余千克。同时还收缴注水光鸭70余只,放归野生青蛙200余千克。对金区经营食品的520余户个体工商户、17家超市、120余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7件,其中查处了一超市销售不合格花生调和油2.7万千克,涉案案值15万元。检查农资经营户200余户次,查获不合格农资案4起。捣毁传销窝点34个,说服教育并驱散传销人员500余人,查处非法传销案1起(罚没9100元)。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整治,立案调查7起。查处包括“狗牯脑”商标侵权、“长城”葡萄酒商标侵权案等20起,案值29万余元。查处违法广告案5起,案值6.5万余元。
  2007年,集中开展了食品、农资、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无照经营、猪肉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1056户食品经营户的市场主体资格、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账等行为进行多次检查,同时在6个乡镇发放“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建立农村食品经营示范点18户,确保了流通领域食品市场“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辖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为零。检查农资经营户200余户次,查处不合格农资案6起。查处商业贿赂案1起,罚没入库5万元。清查无照经营346户,其中取缔无照经营79户,疏导办理证照267户。查处4起销售未经检疫上市的猪肉案件,收缴病死猪肉150余千克,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7起,罚没金额1万余元。查处违法广告案3起,罚没金额5万余元。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对“拉人头式”传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敏感地区、群众反映强烈地区和易发、多发地区强化巡查和监管。7月31日,工商、公安各抽调100名执法人员进行专项行动,38名省、市、区新闻记者随同,现场跟踪报道,共捣毁传销窝点43个,遣散传销人员600余人,暂扣涉案现金6400元、银行卡10张、传销书籍134本,并解救1名误入传销组织的在校大学生。
  2008年,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损农害农案件,抽检化肥15批次,农药10批次,配合市局抽检农机具5台次。其中化肥不合格批次8次,涉案金额15万余元。对兴桥志军农资经营部销售假“施大壮”复合肥,使兴桥65名农民蒙受损失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吊销了其营业执照。同时,还集中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3542人次,检查经营户1056户,依法查获不合格酱油630箱、食用油80瓶。
  2009年,按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强化“打传”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乡镇、街道、社区(村)对出租房屋进行严查,有效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建立了防控和打击传销工作不力追究责任制。由区政府牵头在白塘、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街道建立了33个社区防控打击传销工作联系点,明确了联系人,为创建无传销社区建立了较完善的日常监管网络。是年底,配合公安部门一举彻底摧毁颜桂英组织领导的“香港腾飞国际贸易公司”在吉州区的庞大组织,抓获颜桂英等犯罪嫌疑人36人,其中,A级传销头目9人,B级传销骨干13人,C、D级传销人员14名;涉案金额700余万元,从而有效地打击了传销违法活动。
  2010年,开展了防汛抗洪期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暂扣了一批假冒“家电下乡”的伪劣小家电28台;开展了药品市场恶性低价竞争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11起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了公用企业滥收费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对车辆保险300元以下不赔保、水电部门指定购买水电表、长运公司购买保险有关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滥收费用、校服厂向中小学销售服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初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针对部分省区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网吧、卡拉OK厅、餐厅、饭店、食品餐饮摊点等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网吧47户。
  2011年,开展了户外广告登记引导,加强对电视、广播、互联网、户外印刷品广告的监测与巡查;加大了打击非法虚假广告力度。做到一般广告定期查,违法广告专题查,面上工作不断档,重点工作不落空。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方面,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对传销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接群众举报共发现传销窝点19个、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取缔窝点23个,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起。同时,加强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重新设立了39个联系点,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在社区开展宣传、排查等工作,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在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与公安、文化、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落实信息抄告、回访复查、信息报备、廉政和监管风险防范等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大“黑网吧”打击力度。在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做好打击医疗违法广告,把好药品经营单位市场准入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同时,还开展了“瘦肉精”、肉类市场监管和“限塑”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注水牛肉案5件,与商务、农业、质监等部门联合关闭一违规屠宰点,并与6家市场单位的猪肉经营户签订了上市肉类质量安全责任书,查处违反“限塑”规定案4起。
  2012年,组织开展了打击“仿名牌”专项活动。与厂家联手,对辖区内销售侵权“剑南春”“五粮液”酒及“奥利奥”饼干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缴获侵权“剑南春”“五粮液”酒33瓶,立案4起;组织开展了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和人造猪耳、太太乐鸡精、腐乳食品等多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欺诈行为专项整治,共查处不合格格式合同7起;开展了打击传销活动。当年接群众举报共发现传销窝点11个,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取缔窝点8个,遣散传销人员90余人。同时,还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酒类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共组织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000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0余户次,发放食品宣传资料2000余份,抽检食品215个批次。2012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3起,其中进口食品违法案件4起,从而确保了食品市场的安全有序。
  第六节 机构人员
  2000年,根据省编办《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所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按照经济区域设置的原则,调整、设置了7个基层工商所、1个直属工商所、1个公平交易执法大队。同年8月,因撤市设区,原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吉州分局。8月6日,吉州分局正式挂牌。
  2001年11月20日,吉州区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事、组织关系与区工商局正式脱钩,移交区政府直属管理。
  2002年7月26日,根据《江西省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吉安市工商局吉州分局更名为“吉安市吉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至2012年12月,吉州区工商局共有136人,其中行政编96人(女性28人)、事业编40人(女性15人)。其中,本科学历29人,大专学历80人,党员人数90人。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市场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法规股、监察室。3个直属机构,即: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6个派出机构,即:城南分局、水沟前分局、五岳观分局、长岗北路分局、城北分局、文山分局。9月19日,吉州区工商局正式挂牌。5个下属单位,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个私协会办公室、消协办公室、广告协会、信息中心。
  第五章 物价管理
  第一节 物价
  200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除有明确规定实行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的工业品外,其他商品由企业定价。物价部门的重点是检查商业、物资部门擅自将平价商品转为高价销售,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2000年放开了粮食、日用消费品等25种商品价格。放宽了舞厅等门票价格、旅游景点门票票价的管理权限。同时,取消价格双轨制,加强对垄断性、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和制止价格欺诈成为物价管理的重点。2001年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码标价实行标价签、价目表等形式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市场近95%的商品价格放开。2001年5月1日以后,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行为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依法查处。
  城市供水价格
  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粮食购销价格
  2000年以前,粮食购销价格形式有三种: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国家定价的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和合同定购,统销购销价格倒挂(即亏损)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2000年粮食统销价格作了大幅度调整。同年9月1日起,放开平价粮食销售价格,粮食部门向城镇居民供应定量平价粮改供议价粮食,国家对职工和城镇居民给予适当补贴。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实行的“三挂钩”政策不变。粮食流通体制和价格改革后,允许农贸市场出售农民自产的粮食,形成自由交易。同时,国家对收购价实行最低保护政策。最低收购价由国家和省两级制定。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化肥、农药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根据规定的作价原则制订,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每年审定一次。2004年,农业生产资料由三级批发一级零售改为一级批发一级零售。物价部门制定统一零售价格。2006年以后,国家取消化肥统配制,鼓励多渠道组织货源,市场销价实行综合价。农资价格逐步放开,经营者定价后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查备案。
  燃气价格
  2004年,水煤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户为2.90元/立方米,公建用户为3.00元/立方米。2006年,居民用户为3.55元/立方米,公建用户为4.10元/立方米。2008年4月,居民用户为5.30元/立方米,公建用户为6.26元/立方米。2012年7月,居民用户为3.25元/立方米,公建用户为4.10元/立方米,老红军及其遗孀、低保户用户,价格为2.65元/立方米。
  电价
  电价分小水电上网电价和供电电价两部分。电价实行政府定价报上一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从2006年开始,居民、非居民用电全省城乡同价,价格由省发改委统一制定。
  第二节 收费管理
  经营性收费
  主要有服务行业如饭店、宾馆、招待所的客房收费(住宿费)和会议室租费;舞厅、卡啦OK厅等娱乐场所的场租费以及理发收费。2000年放开了经营性收费的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0年4月,省政府发布《江西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自此,收费实行许可制度。2000年9月,深入治理乱收费工作全面铺开,物价、财政两部门共同对“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订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年度审验工作由物价、财政两部门负责办理。
  2001年取消和废止了土地登记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费等11项涉农收费项目。
  2002年取消的收费项目有:建设部门19项、土地管理10项、电力5项、公安3项、文化2项;环保、工商、劳动、审计、统计、民政、教育、体育、邮电各1项,共计48项。还取消了公安8项、工商2项、建设10项、外贸4项、交通3项;外交、税务部门各1项,共计29项收费项目。
  2003年,取消公安、工商等19个部门的68项收费项目。公布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其中:管理费9项、证照费3项,许可证费、资源费各1项,检验检疫6项、其他2项。
  2006年,又取消了第二批20项收费项目。其中:文化、林业各2项,公安、旅游、口岸各1项,建设7项,广播电视6项。
  2007年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06年度的目录378项。2008年对收费项目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
  教育收费
  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审定。
  2003年,义务教育(在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免除学、杂费。
  是年,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50个,核发“收费许可证”50本,收费项目254项。取消15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2项,减轻群众负担20.5419万元。
  第三节 价格监督与价格认证
  价格监督
  吉州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法律对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等销售的商品价格和农副产品的交易价格以及实施收费的单位、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1.在法定和传统节日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以及国庆节期间,为保障市场供应,防止市场物价暴涨、损害消费者利益,对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猪肉、家禽、蛋、大路菜以及与节日相关的特殊商品(如粽子、中秋月饼等)的价格进行检查。2.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利益攸关的农业(农业生产资料、种籽)、电力(供电)、粮食、石油、卫生(医疗收费及药品)、教育(中、小学收费)、邮电(邮政电信资费)、土地管理、林业、公安、旅游、宾馆饭店等行业的服务收费及商品价格进行专项检查。3.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选择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和重要商品、生活必需品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2003年3月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区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各级有关“非典”防治工作的精神,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非典”工作作为第一要事来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和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物价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到位,做到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恪尽职守,确保了“非典”时期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到5月底,在及时出台和转发一系列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群众利益的价格干预措施和政策的同时,局机关、物价所、11个价格监督站共出动检查人员35批208人次,查处口腔温度计、过氧乙酸、“非典”药品等价格违法案件23件,实施经济处罚22900元,得到了社会普遍好评,为抗击“非典”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稳定了人心,促进了全区“非典”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价格认证
  2000年,《江西省价格信息服务及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对价格信息服务项目作了规定:违法、赃物、过期、拍卖、无主、假冒等物品作价(认证)。2002年,国家计委对价格认证进行了规范,进一步调整和补充了服务项目及认证范围:银行贷款抵押、以资抵债、应税扣押和抵税财物物品认证;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的认证、经营性收费认证。2003年10月实施《江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行为。2008年《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了政府定价和价格调整实行听证制度。
  第四节 机构人员
  2000年8月撤市设区,原吉安市(县级)物价局改为吉州区物价局,机构级别、工作职能保持不变。2003年根据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吉府办发〔2003〕52号文件)规定:吉州区物价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价格收费科,有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1人。下设吉州区物价检查所,有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为吉州区物价局下属委托执法、独立法人的事业性股级机构。下设吉州区价格认证中心,有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人员从物价局内部调剂解决。
  2007年12月,吉州区物价检查所更名为“吉州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2008年12月,吉州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改为副科级行政编制机构,同月进行公务员登记。
  同年12月18日,吉州区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吉州区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吉安市吉州区事业单位设岗定职要求,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2名、设局长1名。
  2010年11月,根据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吉区府办发[2010]17号)文件规定,区物价局的职责划归区发改委,由发改委分管副主任负责物价工作,对外挂物价局牌子,内设价格综合股、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
  是年,吉州区价格监督检查局维持现状管理,为副科级行政机构,有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
  至2012年12月,吉州区物价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2人。其中:中共党员26人;具有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21人,中专学历3人,高中以下学历4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监督检查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的有32人。1人取得国家注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6人具有国家发改委核发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员岗位证书”。
  第六章 质量技术监督
  第一节 计量管理与计量检测
  2000年,吉州区技术监督局重点对群众关心的餐饮服务、农产品交易、医疗卫生服务、液化气、加油站、民用“三表”(水表、电表、气表)、眼镜等计量热点问题开展计量监督检查。查处计量不合格案件3起。
  2001年,吉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夏粮收购企业的计量器具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共检查粮食收购企业22家,确保了夏粮收购有序进行,保护了农民利益。
  2002年,加强辖区内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严格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强检。全年新安装出租车计价器24台,检定497台;检定电子汽车衡器11台;检定台秤315台,维修75台;检定电子计价秤108台;检定案秤17台;检定压力表7块;检定天平18台;检定血压计145块,修理18块;检定加油机7台。在强检过程中,对持有下岗优惠证人员一律免收检定费。
  2004年,通过吉安电视台、吉安晚报等媒体,大力宣传以“计量与节约能源”为主题的“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吉安市民政局福利院、太平桥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站、跃进路超市等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2005年,大力开展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小磨麻油生产企业3家、销售单位2家;电线电缆企业3家,液态奶企业2家,月饼生产销售单位3家,干货企业1家,商场自包装商品12批。
  2006年,积极宣传ISO10012国际标准,帮助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省级计量合格确认复审工作;帮助吉安昌盛米厂等4家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计量管理、建档工作,并督促企业对在用的计量器具严格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自校和强检,获得了省级计量合格确认称号;帮助吉安玉华水泥厂通过国家级“C”标志的预审工作,提升了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2007年,开展计量服务进社区活动,邀请了吉安市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新华眼镜店数位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向社区群众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提高百姓计量法律意识;讲解计量科普知识及生活中的节能常识;开展各项计量相关的免费服务活动;对群众的计量投诉依法进行处理,为群众排忧解难。
  2008年,根据吉市质技监局〔2007〕51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吉州区强检计量器具划归市质检中心统一检定协调会会议纪要》,吉州区强检计量器具划归市质检中心统一检定。自此,吉州区计量所不再从事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第二节 标准化
  2002年,吉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有效开展消灭无标生产工作,为160余家各类企业制订、修订产品标准近600个,办理食品标签备案900余个。实施标准化动态管理,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辖区内企业的摸底调查,建立了吉州区动态执行标准档案。
  2003年,牵头组织制订了《吉安韭菜苔》《吉安韭菜苔生产技术规程》《食用仙人掌》《食用仙人掌生产技术规程》4个农业标准规范,其中《吉安韭菜苔》《吉安韭菜苔生产技术规程》两项农业标准规范获得年度江西省标准化科技成果三等奖。
  2004年,帮助吉安市蓝天食品公司的产品“吉庐”牌吉安韭菜苔、吉安市华隆实业有限公司的产品“晨兴”牌食用仙人掌、吉州区长塘镇“长红”西红柿等申办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建立韭菜苔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协助吉安市华隆实业有限公司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开发“潮洲佬”牌仙人掌系列食品,获中国(南昌)绿色无公害食品博览会优秀产品。
  2006年,积极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发放有关资料近400份;向区内近30家月饼生产小作坊宣传新的国家标准。
  2007年,引导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标准登记和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备案。全年共制订、修订企业标准25个,接受企业标准咨询服务200余次。
  2008年,开展商品条形码查处工作,对各大药店、购物超市和美容美发店等经营场所经销物品的商品条形码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条形码商品500多种,查获冒用、伪造、已注销条形码31例。
  2009年,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重点骨干企业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帮助企业制修订标准10余个。
  2010年,积极开展质量提升年工作,帮助企业制修订企业标准,接受企业标准咨询服务。
  2011年,对全区获证企业开办了为期两天的“2011年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培训班,参加人数达90余人。
  第三节 质量监督管理
  2001年,吉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开展假冒伪劣兽药专项整治。9月,捣毁一制售假冒伪劣兽药窝点,现场查获假冒广西柳州市神洲动物药品厂生产的“小鸡三周灵”、“禽瘫灵”、“920妙得很”等18个品种的兽药2000余件,假冒兽药各种包装袋和纸箱18种,计4000余只。
  2002年,开展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专项整治。3月,捣毁一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窝点,现场查获国家明令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500件,涉案标值达23万余元。
  2004年,开展“地条钢”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共12家,没收2.25万千克地条钢,捣毁其生产设备。
  2006年,开展年糕专项整治。5月,对某年糕作坊进行抽样检查,经市质检中心检测,该作坊生产的年糕二氧化硫残留量严重超标(实测为0.5g/kg,标准为≤0.1g/kg)执法人员对有毒年糕予以没收销毁,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2007年,对全区的食品质量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无证食品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6起,货值金额28万余元。10月,端掉一个卫生条件差的酱腌菜加工点。
  2008年,开展桶装饮用水整治,取缔生产企业4家,保留3家并获得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样合格率由43%提高到100%,产量由年产25万桶提高到35万桶,让市区广大群众喝上了“放心水”,取得了“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打造一个品牌”的良好成效。该局的专项整治经验在国家总局《质检信息》上刊登。
  2009年,出动执法人员2360人次、680车次,检查各类生产、加工、销售企业150余家,对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共处理各类案件118起,处罚万元以上的案件21起,查获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近150万元,捣毁制假窝点3个。
  2010年,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办无证生产食品案件2起,不合格产品4起,QS超期生产1起。
  2011年,全面宣传国务院制定的《质量发展纲要》。12月7日,吉州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区战略的意见》,并成立了吉州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质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
  2012年,全面推动质量兴区战略。8月24日,吉州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吉州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表彰在质量兴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增强全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第四节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
  2005年,规范代码登记录入程序,强化办证大厅“窗口”服务意识,办理(含变更)代码证书332家,制卡793张,年检511家,数据总量达1385家,发展条码用户6家,续展6家,配合上级部门对5家单位的6个产品进行条码抽样检查。
  2007年,强化代码事业宣传,从资金投入、办公环境、软硬件设施、数据质量等多个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选派素质最好、业务能力最强的人员值班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质监窗口,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服务行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全年办理(含换证)组织机构代码594家,完成2908家单位代码数据扫描工作。
  2008年,组织机构代码新办证238家,换证变更288家,年检企业707家,完成电子档案存档1200余家。为经济普查、财税增收、区域监管等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2009年,组织机构代码新办证340家,变更152家,年检515家,换证218家。
  2010年,组织机构代码新办证369家,变更163家,年检452家,换证265家。
  2011年,组织机构代码新办证436家,变更209家,年检138家,换证246家。
  2012年,组织机构代码新办证514家,变更209家,年检427家,换证346家。积极促进代码信息在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统计、人事、国有资产管理等社会各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第五节 机构人员
  2000年1月,根据《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2000年8月,撤市设区,原县级吉安市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吉州区技术监督分局”。
  2001年2月,省编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文将原市、县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吉州区技术监督分局更名为“吉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至2012年,区质监局下设办公室、食品科、特种设备科、稽查大队、综合科5个职能部门,有24名工作人员。
  第七章 国有资产管理
  第一节 资产管理
  2002年至2012年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接管了25家国有改制企业的剩余资产,有5大类。其中:土地650328.77平方米(约976亩),厂房69653.67平方米,住房70380.76平方米,商业用房19901.49平方米,机器设备28台(套)。建立了分户登记、分类建账、定期清查、随机抽检等基础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2005年至2012年间,对部分国有土地实行了重新测定、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对租住国有住房的住户签订了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对商业用房采取按所处不同地理位置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市场行情逐年调整租金;对厂房和机器设备的在用部分,完善其租赁手续,明确使用者的维护保养责任,对闲置部分采取多种信息传播方式寻租或合作盘活其存量。根据部分国有资产的破旧程度和使用现状,组织专人常年对危旧房屋资产进行检修,2005年至2012年,年平均维修费支出约9万元。
  第二节 资产营运
  2003年,经吉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原赣新电视有限公司改制后闲置的大部分土地和标准厂房无偿借给日本国独资企业——“友利电电子(江西)有限公司”使用,使无线通信电子产品在江西吉安市生根开花。跨国企业友利电电子有限公司的进入,极大地带动了吉州区工业园的繁荣和发展,并拉动相关上游企业进入吉安,解决了数千人进城就业。
  2005年,由于原江西曲轴连杆厂生活区数栋住房突显破旧危情,区国资中心适时提出改造该生活区危旧房的设想,经吉州区政府同意并报吉安市政府批准,吉安市政府于2005年11月以吉府办抄字〔2005〕147号抄告单通知:同意原江西曲轴连杆厂生活区土地除由规划部门划出一块地给吉安八中建教学楼外,其余土地进行连片整体改造开发。该项目于2009年1月8日公开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该项目的运作成功,改善了200多户原居住户的住房条件,美化了城市环境并提升国有存量资产逾3000万元,拉动区域消费约2亿元。
  2010年,原江西樟脑厂生活区住房经过30多年的风吹雨打,已是千疮百孔,险象环生。生活区涉及住户约250户,居民多次集体上访,希望政府对危房现象高度重视,急切盼望危房改造。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将该项目列为市里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委托国资中心具体实施。中心工作人员日夜奋战,历时7个月,完成房屋拆迁任务。该地块于同年10月顺利揭牌,是吉安市首家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建筑于2011年年底峻工,该项目的运作成功,既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政府承担公共安全危险责任,又安置了困难住户,还获取了收益款,弥补了国有企业改制费用缺口,同时美化、亮化、繁荣了城市景观。
  2009年,原吉安味精厂棚户区,列入改造计划,该地块房屋结构简单,使用功能不全且生活区建筑密度大,基础设施差,规划红线范围内拆迁房屋总面积3000平方米,总户数40户,规划用地约3400平方米。2010年11月区国资营运中心成立了原吉安味精厂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开始实施拆迁安置工作。至2011年5月,已完成拆迁安置工作,9月20日该项目土地顺利揭牌,2012年6月初开发商开始破土动建。
  吉安砖瓦厂是国有老企业,有近60年的历史,老职工众多。2002年企业完成改制后,仍有260户职工长期居住在厂区那低矮潮湿的棚式屋里。2010年在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吉安砖瓦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列为吉安市重点棚改项目。2010年年初,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组建棚改工作组对该项目实施全力推进,正式启动拆迁程序,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的拆迁户达84%,标志着该项目的拆迁前期工作又一次取得了重大突破。2012年5月30日举行了隆重开工典礼。政府划拨土地约15亩,建5栋高层楼房,安置拆迁户436户。
  与此同时,区国资营运中心根据不同地段市场价值的高低,每年对商业用房和厂房租金也进行调整,对机器设备维持易地租赁。2012年国有资产直接经营性收入及资产处置收入110万元,比2008年增长22%。
  第三节 机构人员
  吉州区的国有资产管理,2002年9月以前由吉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吉州区财政局所属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监管。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不断发展,吉州区国有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主体。吉州区人民政府于2002年10月组建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为吉州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对吉州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设办公室、财务科、资产营运科,工作人员17人,其中办公室3人、财务科2人、资产营运科12人。
  第八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第一节 食品监督2008年以前,吉州区未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吉州区的食品药品监管,由吉安市药监部门负责。2008年4月成立吉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主任,4名副区长担任副主任。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状,下发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5月开展了“关注食品安全、珍爱健康人生”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2009年3月,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下发了2009年吉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9月,在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上,下发了吉州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出台了吉州区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还先后4次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会议,对各个时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全区6个街道、5个乡镇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并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被市政府评为三等奖。
  2010年印发了《吉州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项工作制度。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还开展了5次节假日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扎实工作,规范了辖区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全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被市政府评为一等奖。
  2011年6月14日,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印制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1500份,下发全区农产品种植养殖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商店,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教育行业自律,引导公众安全消费。8月中旬,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被市政府评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节 药品监督
  药品生产
  区内药品生产有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和吉安市吉州气体有限公司三家药品生产企业。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为原赣江制药厂改制而成,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锭剂、原料药。取得药品批准文号166个,其中中成药13个、保健药品1个、化学药品152个。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为原吉安制药厂改制而成,生产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合剂、酒剂、煎膏剂、糖浆剂、软膏剂、搽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取得药品批准文号52个(全部为中成药)。吉安市吉州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唯一一个化学药品“氧”。上述剂型均通过了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药品流通
  区内药品流通有吉安市医药总公司和江西青华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两家药品批发企业。吉安市医药总公司是原江西省医药集团吉安公司于2012年6月改制而成。江西青华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是2009年1月由青原区迁入吉州区。吉安市医药总公司具有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资格。
  零售药店有102家(其中连锁企业3家),2008年3月至2012年10月新开办药店39家。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具有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格。
  药品监管
  2008年9月,作为全市首个药品动态监管系统开始安装调试。2009年7月,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2009年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示范县”。各乡镇设置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添置了办公设备,健全了工作制度。全区共聘任药品协管员12人、药品信息员89人,形成了以专为主,以协为辅的区、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使药品监管的触角延伸至每个行政村,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2010年区政府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是年3月,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顺利通过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组的考核验收,7月,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2009年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1月,获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药品稽查
  2008年4月,联合区公安机关查获了一个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无证经营药品“茶色素胶囊”案,涉案货值金额达15万余元,没收药品价值近3万元。6月,查获假冒“广州南方医药公司”在吉州区医院销售药品违法行为,货值金额2.3万余元。12月26日,在吉州区天华山垃圾处理厂,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共271批次,标值金额4万余元,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领导全程参加了这次销毁活动,吉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2009年6月,联合公安部门对吉州区仁脉保健品商行无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进行了查处,货值金额6.5万元。9月,查处2家药店违法购进药品案,货值金额5.6万元。12月,以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多名患者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为模拟,开展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Ⅳ)级,启动应急程序,对“事件”进行跟踪调查和应急处理。
  2010年12月,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非药品冒充药品56批次,共立案5起,案值0.5万元人民币。
  2011年2月,在开展“两节期间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假药东阿阿胶,货值金额4万余元,涉案单位4家。此案上报市局并移送到公安部门,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
  2012年3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查处2起租房进行无证经营药品案件。同年4月,查控中央电视台曝光的铬超标问题胶囊药品,召回22万粒一个批次感冒灵胶囊,同时进行了胶囊产品批批检。共查处不合格阿莫西林胶囊2个批次35盒,立案2起。9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和中药材(饮片)专项整治工作。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核查企业购进验收记录、销售票据、付款方式、药品流向,排查异常销售行为。加强了对麻黄等重点中药饮片的监督抽样力度,共抽样12批次,经检验不合格8批次,货值金额0.8万元,立案处罚10起。
  第三节 机构人员
  2002年2月吉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吉州区药品监管职能划归吉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5月,根据省编办“赣编办文〔2007〕73号”文件,批准成立吉安市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9人,2008年3月9日挂牌。负责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2010年8月,全省药监系统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管理,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吉安市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更名为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州分局。2012年9月,经吉安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州分局下放吉州区管理。
  第九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一节 监管法规
  2001年以前,安全生产监管是由劳动人事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实施细则》、《江西省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02年国家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国家、省、市、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成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指导性文件。
  2002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3年公布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4年公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5年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2006年公布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2011年公布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4年开始,安全生产纳入吉州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区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底,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2005年区政府制定了《吉州区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吉州区重大危险源普查实施方案》。2006年区政府制定了《吉州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吉州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吉州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吉州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004年,下发《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办理营业执照的通知》。2008年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2009年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2011年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12年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大安全大稳定的活动。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求企业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则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不予审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2004年以前,烟花爆竹的监管职能在公安局,2004年移交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交时吉州区共有经营户128家,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依照的是200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安全许可等行政手段,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进行全面监管,对全区经营网点进行重新规划、重新换发新证,每年不定期地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供销社对全区烟花爆竹批发、储存、零售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对经营假冒伪劣和走私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至2012年共查处违规违法案件116起,查缴非法经营各种烟花爆竹1亿7千多万响,并分批次进行统一销毁。
  2004~2012年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户500余次,发现300余处事故隐患并进行了整改。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爆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和爆炸事故。
  第三节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吉州区非煤矿山企业(机砖厂)较多,2012年底共有机砖厂39家。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2005年江西省颁布的《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办法》的要求,组织中介机构对机砖厂进行安全评估,对达不到安全评价的企业,不予许可,实行关闭。2005年制订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2007年制订了《整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08年开展了吉州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2011年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2012年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三不伤害”活动。通过不断对非煤矿山企业的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并对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到位、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企业进行关闭。至2012年底,对6家机砖厂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25家证照不全的机砖厂停产整顿,先后关闭3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砖厂。
  第四节 职业卫生监管
  2002年5月1日以前,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此后,国务院对职业病监管工作进行了调整,由卫生部门拟订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安监部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发放职业卫生许可,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2009年3月,吉州区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201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的通知》,要求辖区内存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2009年和2011年,区安监局分别举办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健康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单位60余家,培训人员100余人。
  2009年10月,与区卫生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吉州区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两次专项行动对全区砖瓦粘土采挖、运输、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皮革加工、装饰材料等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治理,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健康警示标志,对10余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至2012年底,全区共有33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职业病申报。
  第五节 宣传教育与培训
  2004年开始,每年6月为全区安全生产月。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组织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不同形式和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城区主要街道、厂矿企业、建筑工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配合30多个市直单位和部门,在中心城区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咨询,举办安全生产图片展,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组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参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2004~2012年,每年均组织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复训一次。
  第六节 安全生产事故与责任追究
  区安监部门牵头,监察、工会、公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依法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2004~2012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8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11万余元。
  第七节 机构人员
  吉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5月,与吉州区经贸委合署办公。2004年4月,经吉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改单列设置,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定编6名,实际只有4人(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下属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年4月,吉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区安委会)成立,是全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机构。主任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直38个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安委办),是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区安委办设在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主任。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共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同年,各乡镇(街道)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长由乡镇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并配备了1~2名安监员。2012年底,区安监局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6名。
  第十章 国土资源管理
  第一节 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按土地用途分类,至2012年12月底,吉州区有农用地31512.7公顷(合472690.5亩)、建设用地7561.9公顷(合113428.5亩)、未利用地3374.4公顷(合50616亩)。
  第二节 土地调查
  2007年,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国土、林业、农业、水利以及乡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招投标方式选定江西省地矿测绘院为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技术承担单位,历时两年多时间,于2009年年底全面完成了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摸清了全区土地利用家底,建立了全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为全区土地利用提供了基础依据。
  第三节 土地规划
  1997年,原县级吉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吉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2006年,吉州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轮规划)。本轮规划由江西农业大学负责技术编制,于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在完成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同时,还完成了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并报部、省备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本轮规划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为:充分发挥各种优势,将吉州区打造成全市、全省乃至周边发达地区的“四个基地”。即:发挥传统产业优势和低成本要素优势,把吉州区建设成为以电子、机械、食品、药物等为主体的制造业基地;发挥地处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把吉州区建设成为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发挥庐陵文化等“古、红、绿”资源优势,把吉州区建设成为旅游胜地和休闲基地;发挥劳动力充裕和吉安六中的职业教育优势,把吉州区建设成为高素质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基地。
  本轮规划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标准,加强政策引导;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缓解土地利用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稳定耕地面积,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不断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第四节 地籍管理
  吉州区地籍管理包括吉州工业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和个人宅基地发证、权属变更登记、土地情况调查、土地统计及土地档案的归档整理等业务工作。2009年6月市政府部份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委托下放前,吉州区无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权限,2009年6月市政府部份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委托下放后,吉州区地籍管理增加了吉州工业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权限。2000~2012年全区共核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8164宗,2009年~2012年核发吉州工业园区国有土地使用证75宗。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吉州区于2011年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区政府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开展该项工作。通过招投标选定江西瑞华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承担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展顺利。至2012年年底,已全面完成了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注册登记工作,完成了樟山、长塘、兴桥、曲濑4个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测量工作。
  第五节 基本农田保护
  吉州区政府将耕地保护列入历年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实现保发展、保红线的“双保”目标。2000~2012年,区政府每年均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层层落实到位。通过层层签订市区级、区乡级、乡村级、村组级耕地保护责任状,将全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乡、村、组、图斑、地块,落实到人,保障了全区98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不下降、质量不降低。
  《吉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也将全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列入重要的规划内容,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以不低于吉安市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依法划定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889公顷,同时在确保98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前提下,多划定耕地1350亩,作为基本农田保护,主要解决规划期内不可预见的,确需穿越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用地,但是不计入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数。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全区基本农田进行了合理布局,保证了基本农田的稳定性。调出了规划城镇发展区域内以及城镇周边未来建设发展范围内的现有基本农田,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现有一般农田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不减少。
  第六节 建设用地管理
  2000~2012年期间,吉州国土分局为省、市、区各类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优质的征地报批服务,为吉州区中心城区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用地保障,为城南新区、城北(樟山)新区及城南专业市场等片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用地基础。
  2002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35公顷。
  2003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55公顷,完成城南中心城区文化中心、市政广场、广电中心、体育中心等项目报批面积1287公顷。
  2004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234公顷,完成吉安监狱等项目报批面积26公顷。
  2005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37公顷,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报批面积67公顷。
  2006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88公顷,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报批面积41公顷。
  2007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98公顷,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报批面积32公顷。
  2008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388公顷,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报批面积12公顷。
  2009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53公顷,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报批面积105公顷。
  2010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434公顷,完成第三人民医院、社会福利中心等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报批面积168公顷。
  2011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55公顷,完成了抚吉高速等建设项目用地报批199公顷。
  2012年完成土地征收面积510.59公顷,完成了省重点工程峡江水利枢纽项目吉州区段内的全部土地征收工作。完成了省重点项目中国石化江西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吉安下载油库项目的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完成了市委党校、高职学院、赣江西堤棚户区改造等市重点项目征地、报批工作和吉州区工业园区企业、朱北线、城北片区路网等区重点项目征地、报批工作,共完成建设用地报批398.1公顷。
  2009年,市政府部分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委托下放以来,吉州国土分局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园区企业为宗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权限加强了对吉州工业园区用地管理,加快了工业园区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上市步伐,保障了吉州工业园区企业用地。
  第七节 土地整理
  吉州区辖区面积小,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紧缺,为严格保护辖区内的耕地,有效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2000~2012年,全区加大了土地整理工作力度。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844公顷,新增耕地713公顷。
  2004年争取国家投资1500万元,实施曲濑土地整理项目851公顷,新增耕地101公顷。
  2004年实施兴桥镇土地开发项目236公顷,新增耕地213公顷。
  2005年争取国家投资2528万元,实施长塘、樟山土地整理项目1415公顷,新增耕地75公顷。
  2009年实施长塘新民、兴桥甫里土地开发项目41公顷,新增耕地40公顷。
  2010年实施长塘金华等两个村土地开发项目19公顷,新增耕地18公顷。
  2011年实施土地开发项目104公顷,新增耕地100公顷。
  2012年实施土地开发项目178公顷,新增耕地167公顷。
  第八节 土地监察
  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吉州分局属吉安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无土地执法监察行政职能,只负责对辖区内土地执法巡查、调查取证及依法移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处理。2000~2012年,因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量成倍增加,土地违法现象也日益严峻。吉州区加大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力度,建立了区、乡、村、组四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网络,对违法用地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对未能制止的违法用地,则及时进行调查取证,然后移送违法用地案卷至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处理。因全区加大了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违法用地现象得到扼制,自2009年国土资源部开展一年一度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来,全区连续4年做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零约谈”。
  第九节 机构人员
  2000年,吉安地区撤地设市,原县级吉安市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吉安市土地管理局吉州分局。2003年,更名为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吉州分局,属吉安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分局下辖(长塘、樟山、兴桥、白塘、禾埠、曲濑)6个基层国土所、8个科室(办公室、耕保科、规划科、矿管科、地籍科、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服务科、信息中心)。至2012年年底,有正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32人(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4人)。人员配置情况为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8人、机关工作人员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3人。分局党支部隶属市国土局党总支管辖,有中共正式党员16名、预备党员2名。
  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在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的领导下抓好本系统内部建设,做好本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执法监察、征地及建设用地报批、土地确权登记、工业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及登记发证、农民建房用地审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矿政管理以及矿业权审核等各项工作。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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