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职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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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1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管理职权
分类号: TU985.256
页数: 1
页码: 305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1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市容管理职权发展情况。
关键词: 职权 市容管理 吉州区

内容

2001年12月9日,吉安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市、区城市管理机构和事权调整实施方案》文件,将市、区两级职能明确为:“市建设局负责吉安市城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广场、雕塑、公园、公共绿地、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管理权、收费服务权以及广告媒体使用权进行统一管理;吉州区负责小街小巷(15米以下道路)的建设和维护”。此后,吉安市中心城区就以15米以上和15米以下来划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实行市、区分块管理方式,吉州区主要负责本区规划道路红线15米以下街道及小街小巷的市容市貌、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绿化的建设管理监察工作。市环卫处下放到吉州区管理以后,吉安市中心城区15米以上和15米以下道路的清扫保洁就全部由吉州区负责。
  市、区两级职能划分后,吉安市中心城区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运行模式。2002年,吉州区先后组建了“六街一乡”城管中队和吉州区城管大队。区城乡建设(市容)局全面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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