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 人事与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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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万安县志1991-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6439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二篇 人事与劳动监察
分类号: D035.2
页数: 19
摘要: 万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下设办公室。1997年5月机构改革,办公室与人事劳动局合署办公。办公室主要职能: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部门管理的机构、县直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直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做好各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关键词: 人事管理 劳动监察

内容

万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兼任,下设办公室。1997年5月机构改革,办公室与人事劳动局合署办公。办公室主要职能: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部门管理的机构、县直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直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做好各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第二节人事劳动机构 10年间,县设劳动人事局,主要职能:按照上级的部署,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指导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员制度,对实施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管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聘任、资格评审和考试、考核;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配; 具体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资政策和福利制度; 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负责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组织劳动就业和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组织职业培训;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办理职工离休、退休;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劳动保护,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察权;管理人事劳动系统人事劳动信息和人才培训等。
  第三节就业与社会保险机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副科级事业单位。1990年3月在原万安县劳动服务公司的基础上,成立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业务范围:原来主要负责16至25岁待业青年的劳动就业造册、建立卡片及职业培训工作,进入“八五” 计划时期,业务扩大到就业安置、劳务输出、收缴失业保险费、求职与用人登记、委托招聘、职业介绍、 劳动力市场管理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2000年在编人员10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科级事业单位。1990年2月在原万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基础上成立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能:负责组织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金的征集与发放以及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统筹、职工工伤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和管理服务。2000 年在编人员12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1996年10月成立,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范围:管理机关、全额拨款和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全体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收缴发放。2000 年在编人员3人,设副局长1人。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一节编制管理 1991-2000年,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增设、升格以及人员增加均从严控制。1993年, 开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申报审批制度;1998年,县直机关与乡镇机关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 制,建档上册,一户一证,每年实行年度检核;1999年,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加大了对事业单位编制的监督力度。当年,全县10个事业单位办理了单位性质变更手续。
  10年间,增设下列机构: 1993年增设博物馆、妇女儿童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所(均系事业单位),协同县农业局确定乡 (镇)农业技术服务五站(农机、农技、种子、植保、兽医)的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和工作职责。
  1994年增设县城交通警察中队、交通规费稽查所、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均系事业机构);在不增加财政经费情况下,县妇幼保健所、妇女儿童培训中心的人员编制进行了调剂。
  1998年批复成立万安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林政稽查队、残疾人服务社、水政监察大队、土地监察大队、公安警务督察大队。
  1999年新设夏造中心卫生院、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心、节约用水办公室、公安交警窑头中队和水电局、林业局、卫生局、粮食局、交通局、经委等6个单位的机关人民武装部。
  2000年成立万安县天主教爱国会、工程建设监理所和煤炭黄金执法队。
  2000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3287人,实有人员6004人。
  1991—2000年部分年份万安县人员编制情况表 22-1年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合计县直乡镇农林水文教卫生广播其他编制实有编制实有编制实有编制实有编制实有编制实有人员行政事业人员人员人员人员人员 1992 666 1262 2378 397 385 324 2980 2649 57431994 443 624 397 370 331 584 1311 3351 308 332 2790 52611998 517 213 833 534 438 513 608 922 2616 295 352 2994 48472000 494 191 722 534 459 641 508 1181 4004 246 311 3287 6004 第二节干部聘用、录用干部聘用 1991年聘用干部3人,1992年59人,1993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聘用干部690 人,聘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62人。1994年聘用乡镇干部3人,1995年从村党支部书记中聘用16人到乡镇机关工作,聘用乡企办干部59名。1997年全县乡镇聘用干部7人,事业单位聘用干部47 人;1998-2000年从事业单位聘用干部分别为20人、19人、61人。
  干部录用 1991年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录用干部13人,1992年县直单位录用干部6人,乡镇从不脱产人员中录用干部9人。1993年从乡镇机关不脱产人员中录用干部6人,从企业录用干部3人。1994年根据省、地区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录用人民警察18人,1998年从国家统招自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录用国家干部17人,1999年按照公务员录用程序,录用公务员9人,2000年从乡镇机关聘用制干部中录用国家干部9人。
  1998年、1999年从民办教师中选招录用为公办教师27人、34人。2000年从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考18人为公办教师,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第三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按照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进行妥善安置。1993年、1994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为1人和3人;1996-2000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别为3人、2人、1人、9人、2人。
  第四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派遣与选拔根据政策规定,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1991年185人(其中大专以上77人),1992年160 人,1993年140人(其中大专以上35人),1994年169人(其中大专以上56人),1995年192人,其中大专以上62人。1996年98人,其中大专以上44人,1997年142人,国家不包分配大专院校毕业生择业5人,上报计划内自费毕业生增干18人。1998—2000年安置大(中)专院校毕业生348人、 218人、230人。2000年选拔6名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基层工作。
  第五节人事管理公务员、职员培训、考试、考核 1993年,举办聘用制干部岗前培训班7期,培训干部500人。同时,举办聘用制干部考前辅导班1期,100人参加辅导学习。
  1995年,根据干部的德、能、勤、绩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专业技术人员)947名在职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评价。经评议,优秀95人,占10.03%;称职838人,占88.49% ;基本称职12人,占 1.27%;不称职2人,占0.21%。
  1996年,对全县924名行政机关干部分批进行公务员过渡培训和考试,对符合过渡条件的687 名进行了资格审查。
  1997年,经培训、考核、资格审查,对政府各部门的537名干部(其中公安、交警、林业公安193 人)过渡到国家公务员,3人暂缓过渡,乡镇政府有175人过渡为公务员。同年,对县直机关、乡镇 359名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评定优秀56人,占15.6%;称职302人,占84.12%;基本称职1人, 占0.28%。机关非科级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计984人进行年度考核,29人评为优秀,占8% ;称职900人,占91.5% ;基本称职4人,占0.4%;不称职1人,占0.1%。
  1998年,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推行量化考核,合格率99%,优秀率11.4%。同时,对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量化考核,合格率99%。
  1999年,对全县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培训公务员67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85人。
  2000年,对1999年度国家机关公务员5027人进行量化考核。当年,举办以计算机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员培训班2期,39人参加学习。1993年对全县299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经评定,优秀447人,占14.9%;称职2485人,占83%;基本称职51人,占1.7%;不称职12人, 占0.4%ₒ经考试考核,新评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88名,其中初级409名,中级70名,高级9名。同时组织7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外语。组织工程系列47名身业技术人员参加吉安地区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
  1994年,对2938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经评议,优秀364人,占12.39%;称职2561 人.占87.17%;基本称职11人,占0.38%;不称职2人,占0.06%。并对1993年度103名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资格进行审查。
  1995年,对3161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337人评为优秀,占10.66%;称职2789人占88.23%;基本称职33人,占1.04%;不称职2人,占0.06%₀ 1996年,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进行严格评定审查。当年,报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2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112人"审查批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437人。完成大集体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换证376人。对民办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换证190 人。批准各乡村医师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76人,审查批准乡镇企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8人。
  1997年,3053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完成。按照高、中级职务向生产第一线和老、 少、边远地区倾斜的原则,完成高、中级职务推荐。
  1998年,组织110名晋升中级职称和15名晋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知识培训。
  1999年,76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知识培训,经过培训,获得了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职称改革 1998年,在上年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普查的基础上,以系统、行业为单位分配新增岗位职数,对超比例的单位一般不再增加职数。全县新增副高职称名额20名,中级职称名额12名, 初级职称名额328名。从该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参加计算机知识培训和考试。 1998年公检法系统中的行政人员首次允许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其中公安局2人获中级职称,4 人获初级职称。
  1999年,专科毕业生满7年并取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满18年,任中级职称7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晋升副高级职称。原专科毕业25年方可晋升副高级职称的规定停止执行。当年,卫生系统首批22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计算机评审,获得中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推荐评审进行改革,县中医院、窑头中学被吉安地区列为职改工作试点单位。县境以打擂台方式推荐28人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学高级15人,农业2人,工程1人,卫生正高1人、 副高9人)对象。对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积分制,按积分高低、顺序依次推荐。全县共推荐中级156人(其中:中教一级69人,小教高级72人,卫生8人,农业1人,工程6人),除工程系列1人未通过外,其他人员全部通过。同年,县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05人。
  1999年,为21世纪人才库工程建设年。通过普查,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3966人,其中:正高级1人,副高级104人,中级826人,初级3035人。
  2000年,取消对事业单位分配职称职数指标的管理方法,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管理模式,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挂钩比例控制.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指导性管理办法。各基层单位按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按余额的30%对岗位申报实行评聘公开,用人单位聘任自主权加大,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高级职务仍实行评审,中级职务除工程、农业和卫生系列符合评审条件可继续采取评审方法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必须通过认定或以考代评。2000年评审高级职称37名,其中正高1名;评审中级职称135名,认定中级职称73 名,认定批准初级职称377人。
  2000年,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由必须参加“创造性思维与创造力开发”考试改为“知识经济与技术创新”考试。当年,县首批150人通过考试获得证书。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定职(级)培训 1995年,对1994年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进行定级工作。全县定为助理级43人, 员级79人。1998—2000年分别组织222名、299名J51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行定职培训。
  非领导职务确定 1991年,首次在党政群机关和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和聘用干部中确定正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当年,确定主任科员167人,副主任科员24人。1993年确定主任科员235人,副主任科员92人。1995年确定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2人。
  干部交流根据干部管理和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为解决干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等实际困难,1991-2000 年调岀干部115人,调入24人。
  1991—2000年万安县干部结构与分布表22-2 单位:人时间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i 2000合计 3747 3920 4535 4680 4673 4690 4640 4492 4599 4546 男 3070 3217 3467 3662 3721 3729 3658 3481 3557 3525 女 677 703 1068 1018 952 961 982 1011 1042 1021 行政 902 917 894 926 956 973 845 757 763 734 企业 448 446 805 776 675 675 436 412 401 390 事业 698 769 992 1031 1061 998 1231 1103 1101 1065 教师 1699 1788 1844 1947 1981 2044 2128 2220 2334 2357 续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布时间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农业 112 123 127 126 126 242 218 139 159 182 卫生 384 373 372 400 434 464 525 565 546 568 工程技术 111 157 177 178 168 99 67 224 234 234 教学人员 1474 1467 1695 1647 1874 1952 2021 2278 2343 2444 其他 119 205 258 273 119 112 79 81 95 104 小计 2200 2325 2629 2624 2721 2869 2910 3287 3377 3532 “其他”栏目指的是科研、会计、统计、图书博物馆馆员、律师、公证员、播音员、运动员、艺师、政治工作者。
  1991—2000年万安县科技人员情况表22-3 单位:人j 更、二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工程技高级 1 1 4 4 4 3 4 4 3 6 术人员中级 49 45 40 39 40 34 31 35 39 38 初级 125 138 169 133 169 163 176 185 192 190 农业技高级 6 6 6 6 6 6 7 5 6 9 术人员中级 27 33 35 32 25 25 21 29 31 32 初级 30 52 81 90 81 80 54 105 122 141 教学高级 47 47 49 48 49 50 51 51 63 73 人员中级 263 278 385 377 385 392 417 554 572 600 初级 1236 1304 1350 1590 1458 1607 1551 1673 1708 1771医疗高级 8 8 9 14 13 20 32 28 34 33 卫生中级 90 89 103 108 105 120 142 155 136 151 人员初级 309 315 388 386 388 388 395 382 376 384 党高级 --- --- 1 1 1 --- 1 2 2 1 校中级 4 4 3 3 5 6 4 3 4 3 初级 5 5 4 4 4 4 5 3 2 3 第六节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 1992年3月成立,属事业单位。1993年2月更名为“万安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其业务范围:人才交流服务(组织人才交流洽谈、签订人才合同,协助办理人才公证);流动人才组织与人事关系转接,流动人才档案保管,人才信息服务,人才信息库管理,人才市场培育。
  人才市场 1999年9月成立,企业性质,隶属于人才交流中心,为面向社会服务的从事职业中介、物业中介、家教服务中心的经济实体。1999年开始办理人事代理工作。当年,有42名不包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入人才交流中心,13人报批为聘用干部。1999年办理职工人才交流手续79人次,其中出县53人次。2000年县人才交流中心主动上门服务,代理人事档案41人(份),有31人挂编存档,为他们办理了工资晋升、职称评审及有关资料归档。当年,人才市场服务领域拓宽,为4名不包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岗位,向省内外高校输送5名青年学习深造。
  人才引进 2000年,成立万安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兼组氏。当年,经统计全县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共需各类专业人才40多人,人事部门派人参加南昌、北京、吉安人才洽谈会,现场招聘咨询,有30多人达成引进意向。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引进人才,县人民医院以不动编方式,从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南昌(江西医学院)、吉安等地引进高级人才5名。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副院长、教授黄震,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耳鼻咽喉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郭启贵,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急诊科主任、副教授、副主任医师李奇林,江西医学院预防医学系研究员、教授颜世铭,吉安地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赖声辉应聘为万安县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和万安县人民医院客座教授。高级工程师苗凤池于2000年12月从云南楚雄应聘为万安县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同年,县卫生、农业、经委、乡镇企业等部门引进各类人才30多人,第七节奖惩奖励对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思想解放,开拓创新,丁作成绩突出, 年终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工作人员,提前晋升一级级别工资。获此奖励的1992年24人, 1993年6人。2000年,推荐农业、教育、水电等部门共4名同志享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
  1993年,工资改革后,建立正常的增资制度。对公务员、职员经考核,评为优秀、称职的,每两年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对不称职的则不予升级。
  惩罚 1993年,教育系统1名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1998年,3名国家干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第三章劳动管理第一节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1991年开始,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推行合同制。人事劳动部门为新到企业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使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1993年上半年, 县五金交电公司、食品酒厂、糖厂、锅炉厂、百货公司、供销系统等六个企业计合同工2954人纳入合同管理。同年,对企业新吸收的256名工人的劳动合同进行了签证。县境全民和集体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6896人,达到职工总数的80%以上。1998年机关事业、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用工年检49个单位,年检率达100%。
  2000年,对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用工劳动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到期续签率90%,为1350人补签了劳动合同,纠正了 60例无效合同。当年,对50家国有单位、15家集体企业、2家事业单位、160家个体工商户开展劳动合同执法大检查,涉及职工6800人,其中有1792人补签了劳动合同。
  职业培训 10年间,县境职业培训种类有就业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内容有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有4929人参加培训。
  2000年,开展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规定各类技术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发证不能上岗。 从7月1 口起,汽车驾驶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焊工、锅炉操作工、锅炉设备装配工、架子工、车工、铳工、磨工、铸造工、冷作飯金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表装配丁、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修理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 手工木工、精细木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装饰装修工、超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仪器检验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营业员、推销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保育员、计算机操作员、保管员、采购员、棉花加工工、制米工、制粉丁、制油工、裁缝、钟表维修工等59种技术工种确定为首批持证上岗工种。当年举办10种工种的初级工培训,218人参训,合格率100%。2000年8月25日,县人事劳动主管部门与县职业技术学校联合成立万安县劳动预备制度训练基地(址设县城电站路县职校内),设有无线电维修、摩托车修理、汽车修理、计算机操作专业。依靠社会力量筹办按摩、无线电修理、电脑培训、计算机培训中心等职业技术学校5所。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举办计算机操作、电车(缝衣)、气功按摩培训班.62人参训₃ 2000年完成就业和转岗培训672人。
  技工考核评聘 1993年,经上级审批,县境评聘工人技师20名。1994年,向上级推荐55个德、技兼优工人参加技师高级工培训。1995年,为55名具备技师资格的工人办理评聘手续。完成粮食、商业、供销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1020人。同年,组织机关事业单位1004名工人参加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参加考试考核高级工285人,中级工408人,初级工311人。1997年,为25名具备技师资格的工人办理评聘手续。为249名技术工人完成技术等级考核(其中高级工87人,中级工12人,初级工150人)。1998 年,推荐11名符合条件的技术工赴吉安参加技师培训考核。1999年,协助地区做好职工技术等级鉴定工作;组织81名初级工培训,并为他们办理了初级技术等级证书;举办1期有41个商品营业员参加的技能鉴定培训班;推荐10人符合高级工条件的人员参加省技术鉴定。
  第二节劳动就业城镇待业人员就业安置 1991年,安置城镇待业青年625人,其中招收合同制工人19人,大集体382人,农工22人。招补全民合同制工人24人,大集体工人12人,安置临时工166人,组织自谋职业61人。1992年,安置城镇待业青年65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合同工179人,安置大集体工302人,从事个体劳动60 人,临时工114人。1993年,安置城镇青年就业638人,其中招收招补全民合同工291人,招收招补大集体工201人,协助146人自谋职业。1994年,安置就业633人,其中招收招补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182人,招收招补大集体工67人,其他形式用工320人,指导64人自谋职业。1995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582人,其中招收全民合同工175人,集体合同工172人,劳务企业安置42人,全民办集体企业193人。1996—2000年,通过劳务输出、自谋职业等手段分别安置待业人员630人、581 人、582 人、628 人、625 人。
  退伍军人安置按政策规定,家住城镇,系商品粮户口而退出现役的复员军人,国家给予安置就业。1991年,安置退伍军人64人,1992年,安置退伍军人32人,1995年,安置退伍军人30人,1996年,安置退伍军人29人。
  职业介绍与劳务输出 1993年,万安县职业介绍所成立。1995年,完善职业介绍、失业保险、就业和转岗训练,劳动服务企业管理“四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并开展供求职登记。1996年,办理求职登记480人,用工登记 2250人。1999年,办理求职登记245人次,用人登记689人次。2000年,办理求职登记2480人次。
  随着改革的深入,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劳务纠纷频繁发生。根据国家《劳动法》和《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加大了对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力度。10年间,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 个,取缔非法招工广告24条。
  1991—2000年,组织劳务输出119650人次。
  第三节再就业服务 1998年,9月成立万安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兼任组长。有下岗职工的13个国有企业均成立再就业服务站,企业主管部门设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其职能是:托管本单位下岗职工,为下岗职工代收代交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同月,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设县再就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任务:为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组织下岗职工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圳I、劳务输出等。至2000 年,有19个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站。
  1998年起,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办理《下岗证》,已办理《下岗证》的职工开展个体工商营业的, 可享受工商费用减免。1998—2000年,已办理《下岗证》职工分别为1638名、278名J315名。
  下岗职工委托管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大批国有企业相继退出市场。企业解体后,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1998年起,再就业服务站开始承担这部分职工的委托管理。托管对象进站前,先与再就业服务站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1)托管期限:托管期为三年,期满自行终止。(2)托管内容:托管期间,再就业服务站负责支付托管对象的基本生活费,并代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费用;组织托管对象参加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督促生产企业优先录用托管职工。(3) 托管对象责任:下岗职工必须服从再就业服务站重新上岗安排,如无正当理由三次不接受就业安排,提前解除协议;如托管期间实现再就业的,协议自然终止。1998—2000年,进入再就业服务站委托管理的下岗职工分别为33人、278人、994人。
  政策扶持进入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国有、集体工商企业陆续退出市场.大批企业职工下岗失业。2000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从事个体商业经营和社区服务的下岗职工提供政策扶持。内容包括:(1)土地出让金摊棚和改造的店面免征,新建的店面按每平方米40元标准减半征收; (2) 土地管理费按每平方米1元征收;(3)摊棚、店面免征城市配套设备费;(4)市场内新建店面免收质检费;(5)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贸易市场,租摊、租店经营免征两年摊位费,三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行政性收费。为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凡下岗职工兴办的企业,工商部门允许其分期注入注册资金,先发给预备期营业执照。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简化手续,凭下岗证,一次性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注册登记。
  第四节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监察 1991年,检测检验特种设备14台,举办安全技术知识培训4期,164人参加学习。当年复审电工167人。
  1992年兴办安全培训班10期,193人参训。检验起重设备26台,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检测17个 1_1_1 /亠冈位。
  1993年兴办各种安全技术培训班9期,培训新收职工236人。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万安检验超重设备18台次,发证18台。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检测12个岗位。对建筑、矿山、化工、易燃易爆等危害性较大行业坚持定点监察。当年,查出事故隐患112条,整改98条,发监察意见通知书16 份,提出整改意见36条,整改34条。
  1994年,举办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电工97名。为电工、焊工、起重工复审换证123 人。检验检测起重设备14台,发证9台。粉尘危害程序测定分级17个岗位。对全县7个车辆加油站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对31处事故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当年,全县查出事故隐患82处,发出监察意见书17份,发出指令书1份,提出整改意见63条。
  1995年,继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举办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班2期,经考试、考核,90人取得了操作证。举办建筑架子工安全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架子工26人。复审电工 200人(每两年复审1次)。组织32名锅炉操作工、3名电梯维修工赴吉安参加培训。
  1996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计培训起重工4人、焊工4人。 组织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4次、56人,发证56份。复审电工237人,兴办矿山安全培训班5 期,煤矿(井)长17人、露天采矿工80人、煤矿井下工25人参加培训。检测电梯1台,起重设备12 台。对花炮、石油行业进行跟踪监督,查出事故隐患56项,发出监察意见书37份,提出整改意见 145条,整改率100%。
  1997年,开展《矿山安全法》宣传月活动。检查矿山22处,发现事故隐患15处,发整改通知书 11份,提出整改意见37条,对20个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察,持证上岗率96%。
  1998年,对矿山、建筑、化工、电力、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等行业组织安全检查35次,对违章和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责令整改、限期整改或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在电站库区查出无证照船只103艘,非法载客船只6艘。对严重违章载客的2艘客船进行了处理,1艘不符合渡运的渡船就地拆毁。检测有毒有害岗位26个,103名作业人员领取了《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登记手册》。检测检验行车16台、建筑升降机17台、送检液化气钢瓶230只。
  1999年,对特种作业人员继续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培训电工62人,起重工、电梯操作工42人,电焊工15人,渡工8人,液化气充装工5人,专职安全员42人;复审特种作业人员360 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7%。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县境有3人参加高级注册安全主任培训,28人参加中、初级注册安全主任培训。
  2000年,围绕“安全、生命、稳定、发展”主题,组织职工开展“找出一个隐患,提供一条建议,采取一条措施,增加一份安全”竞赛活动。同时,加大对建筑、矿山、化工、易燃易爆等特种行业的监察力度。检验行车10台,建筑升降机12台,电梯4台,防雷设施1处。根据检查,共发出安全鉴定意见书68份,提出整改意见176条,发出指令书7份。并开展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点)和气瓶质量安全的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1条,取缔了 5个不符合条件的液化气供应点。坚持特种行业安全培训, 持证上岗。全年培训电工19人、起重机操作工112人、焊工12人,考核发证34人。有272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卫生监察 1991年,完成锅炉热、冷态检验64台,压力容器检验28台。
  1992年,35座锅炉房评比,合格率97%。
  1993年,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完成对县境23台应检锅炉的年检任务。对新增的2座锅炉房进行评比,全部合格。同年,检测各类压力容器11台,占应检数的100%。协助吉安地区劳动主管部门在万安举办2期全区焊工技术资格考试,120人参加考试,其中万安9人。
  1994年,检验各类压力容器24台,锅炉热态检验18台,冷态检验21台,校验压力表230只, 安全阀35只。
  1995年.安全监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强化职业安全卫生检验手续。当年,对特种设备——锅炉检验24台,验收新安装锅炉2台,校验压力表145只,检测检验起重设备12台,电梯2台。1995 年针对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提出整改意见33条。
  1997年,锅炉定检率98%,压力容器定检率92%。
  1998年,检测检验在用锅炉13台次。
  1999年,完成锅炉内部检验11台,外部检验13台,检验圧力表131块,检验压力容器14台。
  2000年,对特种设备的14台在用锅炉,热态检验14台次,冷态检验13台次;对12台锅炉进行水质检验,检验压力容器12台。6月间,对辖区内的3个石油液化气充装站和4个供应店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有3个充装站未取得注册登记证,充装员无证上岗,对此提出整改意见11条;5个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液化气供应点给予取缔。同时,对34个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26台属无产品合格证的常压锅炉,其中10台当场令其停止使用。
  矿山安全卫生监察 1993年,赴宝山检查14座重点煤窑、28个回采工作面、14个掘进工作面,查出事故隐患43 处,发出监察意见通知书9份,提出整改意见28条。
  1994年,检查宝山乡10座小煤窑、22个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鹄矿2个工作面和1条选矿流水生产线。共查出事故隐患35处,发出监察意见书4份,提出整改意见25条。
  1998年,进行4次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36例。
  1999年,结合限产压井工作,对矿山安全进行8次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0份,提出整改意见 56条。对宝山乡16 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责令停产,进行综合整治。
  2000年,5次对宝山乡煤炭公司和县鹄矿进行安全监察。其时,宝山煤炭公司多数矿山存在井下空气质量不良、支护不好,有的矿井装有机械通风装置却闲置不用。县钩矿也存在通风装置闲置不用现象,造成事实上的自然通风作业。当年,査出事故隐患23处,发出监察意见通知书27份,提出整改意见72条。
  第五节劳动监察与仲裁 1994年,人事劳动主管部门受理劳动争议案2例,调解处理2例。
  1995年,劳动主管部门配备3名专(兼)职劳动监察人员,在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同时,进行劳动执法大检查,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例,仲裁2例。
  1996年上半年,进行一次劳动执法检查活动。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及职工权益保障等。通过检查,发出劳动监察意见书9份,受理3例劳动争议案,经调查处理3例,维护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997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1例,结案1例。1998年,受理劳动争议案10起,调解8起,仲裁2 件。1999年,受理劳动争议案12件,调解处理10件,仲裁2件。
  2000年,开展3次严禁非法使用童工大检查、劳动合同执法检查、社会保险征缴执法大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监察活动。同年6月15日至30日,对县境内22家国有企业、7家集体企业、1家合资企业、80家个体工商户开展以非法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查出非法使用童工2例,令其清退,返回原居住地。对50家国有单位、15家集体单位、2家事业单位和160家个体工商户,涉及职工6800 人,进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征缴执法检查,需补签合同的进行了补签,要求清欠社保费的达50%。 通过检查,发出监察指令书27份。受理劳动争议案12例,调解10起,仲裁2例。
  第四章待遇第一节工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与调整 1991年,完成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总数5%的增资任务。
  1992年1月,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由1985年工资改革时每人每月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元。1994年,根据江西省工资改革实施细则精神,进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改革。这次工资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干部工资由职务、津贴两大部分组成。增资部分从1993年10月1日起开始补发。1996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首次晋升工资档次。当年,5538 名干部晋升工资档次;5131名干部晋升职务工资;83名干部晋升级别工资;199名公、检、法干部实行警衔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经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834名工人晋升了技术等级。1997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整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90元增至每月110元。为424人和187人经两年考核称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工资。
  1998年元月1日起,对实行职级工资制的机关工作人员,在1993年工资改革以来,凡年度考核连续为称职及以上人员而期间又没有晋升过级别工资的742名机关工作人员晋升了一级级别工资。1998年10月,对301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1996年、1997年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正常晋升了职务(岗位)工资档次。并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的实施意见》,对全县符合条件的324名技术工人进行了培训、考核、考试,晋升了技术等级,其中技师10人,高级工104人,中级工135人,初级工75人,从1998年10月1日起兑现了岗位等级T. 资。
  1999年7月1日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与此同时,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在职人员的基础工资由原来的每月110元增至 180元;离休人员按同职务的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月增资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办事员90元增资;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按相应职务增资。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增资11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经1997 J998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5600 名工作人员晋升了一档职务(岗位)工资。
  2000年10月,对835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1998.1999年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晋升了工资档次。因职务、职称晋升增资339人,级别晋升138人。
  浮动工资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对连续8年在农村从事农业、林业、水利工作的科技人员,实行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同时对8年后仍在农村从事农、林、水工作的人员办理浮动转固定工资手续。1993 年,农村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开始享受上浮一级工资。
  企业工资和“工效挂钩”工资 1991年,完成14家企业第一轮工效挂钩清算和第二轮工效挂钩审核、报批工作。其分配原则: 根据下达的利润指标,其增长部分按1:0.7的比例提取,以工资形式支付给职工。
  1992年,县属国营、集体企业6254名工人调整了工资标准。县属国营、集体企业1991年度400 名职工3%的增资和1288名职工效益增资以及符合赣劳薪(1991)25号文件规定的600名职工的增资得到审批。县属10家工效挂钩企业1991年清算工作完成,并对这10家工效挂钩企业1240名职工浮动工资标准序号,转为固定工资标准序号。
  1993年,新增工效挂钩企业6家,企业工效挂钩覆盖面扩大,职工人数达2500人。1993年为开展岗位技能工资试点做准备,举办1期岗位技能工资和“工效挂钩”培训班,67人参加培训。麻源垦殖场职工工资标准由3序号调整为5序号。
  1994年,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制,当年,完成4家“工效挂钩”企业1994年度效益清算和对1家新增工效挂钩单位的测算,审批了 730名职工上浮2个工资标准序号。举办一期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培训班。两家岗位技能工资试点企业,经地区劳动局验审合格,根据赣劳薪[1994J3号文件精神,审批全县企业单位职工7896人的工资标准套标,8662人其他因素增资。并为1598名职工办理定级。
  1995年,企业职工工资变动8870人次,其中:固定序号调整1465人,固定升级5990人,效益晋级1415人。继续积极稳妥推行企业工效挂钩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1995年新增“工效挂钩”企业 13户,为10户“工效挂钩”企业清算了工资基数。同年,3户企业的1099人通过岗位技能工资验收套改,加大了岗位工资在基本工资中的比重,较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
  1996年,审批企业效益工资8800人。新增工效挂钩企业4户,年内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8户,职工600人。
  1998年,为12个工效挂钩企业1200名职工增加效益工资。
  1999年,根据省劳动厅通知精神,从7月1日起为7059名企业职工调整工资标准,人均增资 101.87元。同时,继续执行工效挂钩政策,为1880名企业职工增加了效益工资。
  第二节福利 1993年,完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1300人的奖金和教护龄人员教护龄津贴的审批。县航运公司86名早年退休人员由有关部门对其补办退休费统筹手续,较好地解决了老工人的后顾之忧。1993年,对县境内10位百岁老人发放营养补助费1200元,人均120元。1993年起,机关干部职工每月享受奖金10元。
  1994年,对航运公司、建材厂等困难企业的退休老职工,由县社会保险局解决其基本生活费。
  1996年26个单位535名离退休人员原由县社会保险局发放养老金,改由银行存折直接在银行领取养老金。
  20世纪90年代,对在职职工继续开展劳动鉴定和残疾评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宜继续工作的职工办理病退手续。1991—2000年.接受劳动鉴定131人,办理病退手续14人。
  2000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执行新的标准,即: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老干部去世后,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原来的每月100元、90 元分别提高到175元、160元。因公死亡,遗属是城镇户口的,其困难补助费由原来每月75元提高到135元。因病死亡,遗属困难补助由原来每月65元提高到115元。职工因公死亡,遗属是农村户口,其困难补助由原每月60元提高到110元;因病死亡,其遗属困难补助由原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100元。
  第五章离、退休与社会保险第一节离休退休 1991-2000年,对干部、职工仍严格执行国家离退休人员的政策规定。对确因工作需要的科技人员,经批准可延长退休年龄。对特殊工种,如从事水泥、农药、搬运、司炉、焊工、锻工、翻砂工、船员、长途汽车司机、森林采伐工种,可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正常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1998年6月起,冻结提前退休的审批。1999年6月起,恢复提前办理退休的审批。其审批权限收归地区劳动局。特殊工种工人提前退休由地区劳动局审核批准。 “八五”计划期间'批准干部、职工离退休690人,其中;干部离休2人。“九五”期间,批准公务员、职工退休1202人,其中公务员退休567人,退职2人;职工退休633人。
  1991-2000年万安县干部(公务员)离退休、退职和职工退休情况统计表22-4 单位:人\项目干部职工退休退职合计离休退休 1991 2 43 46 91 1992 68 84 1521993 45 67 1121994 1451995 74 116 1901996 84 117 2011997 90 84 1741998 139 150 1 2901999 88 130 2182000 166 152 1 319第二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1997年1月,开始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单位、个人缴纳比例:机关、全额拨款和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按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18%收缴;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在职人员月工资总额加离退休费用总额的23%缴纳。个人缴纳部分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3%缴纳。
  1997—2000年万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 22-5 项目 1997 1998 1999 2000 参保单位(个) 108 109 109 136 在职人员(人) 1680 1661 1670 1689 离退休人员(人) 208 219 227 246 年收缴金额(万元) 152 172 193 257 收缴率(%) 96.48 91.3 90.2 93.8支付离退休费(万元) 88 98 127 151 支付率(%) 100 100 100 100 第三节社会保险县社保局负责组织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的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金收缴与发放。1991年,增加女职工生育保险项目。1992年,增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储蓄性养老保险项目。1993年,增加工伤保险新项目。1995年,增加大病统筹保险新项目。1996年,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养老保险覆盖面。年内,53名城镇居民办理了一次性养老保险,缴纳保险金 2.1万元。当年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1998年,县人民政府颁发《万安县城镇私营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金筹集: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本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缴纳;从业人员按本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养老金计发办法:从业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缴费年满15年、退休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如不满15年,本人愿意, 可适当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
  1991-2000年,万安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四大类:(1)国有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退休费用统筹;(2)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统筹;(3)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4)非全民所有制职工养老保险。其他保险亦有四大类:(1)女职工生育保险;(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储蓄性养老保险;(3)职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4)大病医疗费统筹。
  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收缴比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个人的工资总额按比例缴纳,1991年 1月一1992年6月,单位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1%缴纳,个人每月缴1元;1992年7月一1998年12 月,单位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3%缴纳,个人按本人工资的3%缴纳。1993年集体企业职工提高个人收缴比例,由每人每月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元₀1991年1月一12月,单位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2%缴纳,个人工资的4%缴纳。2000年1月一12月,单位缴纳比例未变动,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5%ₒ 工伤保险费:据行业和工作危险的不同程度,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5%或0.3%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女职工生育保险费:“八五”计划、“九五”计划期间,均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7%缴纳。女职工个人不缴费。
  大病保险费: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3%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国有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退休费统筹,1991年,110个单位4836人参保,年收统筹金 17.05万元;1993年,96个单位4038名职工参保,年收统筹金243.71万元;1995年60个单位3169 名职工参保,年收统筹金238.24万元。
  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统筹,1991年,参保19个单位,261人参保,年收统筹金24.72 万元;1993年,38个单位1860名职工参保,年收统筹金71.84万元。1995年,37个单位参保,参保职工1678人,年收统筹金88.21万元。
  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金,1991年,112个单位参保,计职工1521人,年收养老保险金38.86 元;1993年96个单位参保,计职工1254人,年收养老保险金39.18万元;1995年,60个单位参保, 计职工904人,年收养老保险金87.63万元。
  非全民所有制职工养老保险,1991年,71个单位参保,计职工738人,年收养老保险金11.08 万元;1993年,38个单位参保,计职工1733人,年收养老保险金55.86万元;1995年37个单位参保,计职工2132人,年收养老保险金55.7万元。1991—2000年万安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22-6 单位:个,人,元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项目缴费人数 7656 7717 8885 8896 7883 8018 6560 6989 7057 6041 养老收缴金额 917306 2837073 4106099 4655609 4697942 3482343 2525745 4790000 5070000 6140000保险支付人数 1136 1405 1587 1550 1410 1427 1515 1583 1651 1763 支付金额 1521321 2522109 2819514 3829762 3437723 3964674 4680002 5210000 5920000 6880000 参保单位 92 85 118 118 118 108 100 92 工伤参保职工 7650 8404 8642 8986 8292 8299 7977 5969 保险收缴金额 10210 203278 485878 227475 248255 350000 290000 240000 支付金额 7058 26878 53852 66354 73630 100000 150000 270000 参保单位 129 138 85 118 118 118 108 105 95 女职工参保女职工 6941 7800 8404 8642 8986 8292 8299 7654 5996 生育保险收缴金额 4805 89479 111613 19007 201600 218369 160000 130000 130000 支付生育费用 4080 36535 92583 101338 81481 87604 80000 70000 110000 享受人数 8 69 130 118 87 88 68 96 112 参加统筹单位 12 81 81 118 109 101 大病统筹职工 8683 5613 5919 8396 7887 6101 医疗统筹收缴统筹金额 39410 800866 588608 550000 480000 550000 支付金额 214470 201521 250000 230000 350000 企业补充参保单位 2 15 25 35 35 35 15 12 11 养老保险参保职工 25 1012 3487 3487 3492 839 773 637 和储蓄性收缴金额 450 110037 106346 149622 149622 895133 210000 140000 150000 养老保险支付金额 50000 50000 20000 第四节待业(失业)保险 1984年起,全县企业的在职职工和单位开始缴交待业保险基金。1994—1998年,单位与个人缴交待业保险费用比例:企业按个人月工资1%、个人按1元缴交。1998年7月以后,单位和个人收缴比例提高,单位缴每人月工资的2%,个人交本人月工资的1%。其资金由银行专户储存,县财政代管,每月就业局与财政局对账一次。
  1998年,开始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其费用由两大部分组成:(1)基本生活费部分;(2)代交“三项”保险费用部分。1998年9月开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先后有36名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由县财政局审核拨付基金给就业局,再由县就业局拨至企业再就业服务站。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10元,同时代交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大病医疗统筹基金等三项费用共计114.28元。1999一2000年,支付给个人部分的补助标准提高,每人每月143元。
  1998年,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122.4万元,代交“三项”费用58.5 万元。1999年,发放基本生活费160.3万元,代交“三项”费用97.4万元。2000年,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66万元,代交“三项”费用132.8万元。当年,万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实行“双转换”, 146名职工领取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为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党和政府按照三三制原则进行经费筹措: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 社会筹措、企业负担各三分之一,县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对此负责督促落实到位,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到人。
  1991-2000年万安县待业(失业)保险基金收缴情况表22-7 单位:个、人、元项目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参保单位 154 147 134 118 119 108 108 108 142 158 参保人数 5337 6185 6641 6321 6654 5392 6000 6336 6830 8800 收缴金额 64491 62029 89166 113686 133753 122543 138802 14780 451900 519400

知识出处

万安县志1991-2000

《万安县志1991-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万安,于南唐保大元年(公元943年)得名,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设县,至2000年,建县历史达929年。 万安,古时即为赣江水上交通重要枢纽,是“上通两广,下接京畿”的关隘重镇。许多达官文人曾来万安游山玩水,题诗作赋,唐代丞相张九龄、宋代大文学家苏轼和欧阳修、爱国名臣辛弃疾和文天祥等都在万安留下了著名诗篇。文天祥的《过零丁洋》一诗中所提及的“惶恐滩头说惶恐”的惶恐滩, 就在万安县城南2公里处。如今昔日的惶恐滩已建成江西省第一座大型水力发电站。一座现代化的崭新县城在惶恐滩旁拔地而起。从惶恐滩沿赣江上溯,近百公里江面一平如镜,两岸群山苍翠挺拔。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里美丽的水光山色吸引了大批省内外、国内外游客来万安,或旅游观光,或考察十八滩文化。美国哈佛大学博士、法国远东学院院士、国际客家学会副会长劳格文先生游历万安山水后,对万安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秀丽的山水风光大加赞赏。万安,这颗镶嵌在赣中南大地的明珠,越来越引起世人的瞩目。 万安,地处江西省中南部,吉安市南缘,东邻兴国,西连遂川,南毗赣县、南康,北靠泰和。东西宽约47公里,南北长约65.5公里,境跨东经114°30'27.3"至115°5'37.6",北纬26°8'45.4"至26。45' 53.5",总面积2051平方公里。县治芙蓉镇距省会南昌317公里,吉安市95公里。2000年,辖9镇10 乡1垦殖场,165个行政村,8个居民委员会,1936个村民小组。有66575户292080人,其中农业人口 223833人。1991年至2000年,中共万安县委、万安县人民政府带领全县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紧紧抓住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两个转变,发展特色农业,强攻工业,繁荣第三产业,县域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82513.3万元,比1990年增长1.34倍;国内生产总值完成69166万元,比1990年增长1.8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05万元,比1990年增长43.9%;财政收入6723万元,比1990年增长5倍。 万安是以农业为主的县,粮食生产一向被视为主导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特别是进入 90年代以来,中共万安县委、万安县人民政府确定了效益农业观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农业产品结构调整,注重发展高效农业。在种植业方面,大胆调减粮食种植面积,主攻单产,扩大优质水稻种植比例,至2000年末,全县粮食产量13.07万吨,比1990年减少5400余吨。粮食品种得到优化,全县优质水稻占水稻总面积80%以上。与此同时,围绕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甘蔗、蚕桑等主要经济作物。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扶持,“八五”计划期间,这两种作物的种植得到快速发展,甘蔗年最高产量达到15万吨;蚕桑种植面积最多的一年达14573.5亩,年最高蚕茧产量达2003担。山地致力于宜林荒山种植营造和果业开发,10年间,人工造林面积51万亩,飞播造林4万余亩。据1999 年调查结果显示,全县经济林面积14315公顷,其中果木林面积1053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355万立方米。养殖业方面,一是万安水电站库汉水面开发,2000年,库区完成坝拦养鱼6370亩,网拦养鱼14700亩,养鱼网箱2573个。当年全县水产品产量11012吨,比1990年增加8111吨;二是生猪规模养殖和品种更新换代,一大批农民走上专业化养殖道路。据统计.全县养猪业发展最快的1994 年,全县养猪常年保持15头以上的农户有6300户,100头以上的专业户17户。生猪品种经改良, 不断优化。2000年,三元杂交商品猪覆盖面达40%。10年间,万安县农业逐步实现了从生产型到市场型、数量型向质量型、速度型向效益型的转变,农村经济有了大幅度增长。但是,由于农业基础仍较薄弱,产业化水平较低,加上10年间农副产品价格长期低迷,农民增收速度不尽如人意,2000 年,全县农民人平纯收入1286元,比1990年增加742.3元,但与吉安市全市平均值比,差距872元,今后脱贫致富仍任重道远。 万安县工业,经10年经营机制和体制改革,结构得到优化,经济运行质量总体上有了提高。从 20世纪80年代起,万安县国有工业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带来的巨大压力,从80年代末开始,在政府的引导下,一大批企业进入经营机制和体制转换的行列,继1989年县农机一厂、县农药厂等9家企业率先推行企业法人承包后,一些企业陆续实施承包、租赁、拍卖和破产。2000年,县属工业企业10 个,比1991年减少6个;工业总产值2768.2万元,比1991年下降41.48%;上交税金215.8万元,比 1991年下降33.6%。2000年,万安县规模最大企业一万安县糖厂宣告破产。1995年,中共万安县委、万安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乡镇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八五”计划期末,乡镇企业从1991年的6315个增加到10152个;工业总产值从1991年的3782万元上升到13314万元。“九五”计划期末,乡镇企业规模有所缩小,但经济运行质量良好。2000年,乡镇企业1730个,比1995年减少2406个;工业总产值32171万元,比1995年增加18857万元。“九五” 计划期间,云洲工业小区动工兴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0年末,工业小区进区项目 23个,形成了电子、化工、冶炼、水晶、建材、纺织、食品加工等7大行业,当年完成工业产值5932万元,上交税金130万元。 10年间,商品流通领域不断放开搞活,市场经济秩序日益规范,城乡市场供求平衡,购销两旺。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万安县个体私营商业异军突起,国合商业计划经济时期的商品流通主渠道地位开始受到冲击。面对个体私营经济带来的压力,万安县国合商业加大了改革的力度,首先开展经营方式上的改革。1991年,试行经营范围、商品价格、用工制度和分配方式“四放开”,扩大经营自主权。此后,经营方式进一步放开,对连续3年亏损的门市对内实行承包经营。至“八五”计划期末, 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合商业经营活动难以维持,逐渐将公司门市、柜组和库存商品作价,公开招标竞卖。从这一时期开始至“九五”计划期末,除省属条管的经营企业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外,万安县国合、集体商业企业基本停止了经营活动。在国合、集体商业退出市场的同时,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崛起。2000年,全县商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3308户,比1990年增加703户。10年间,城乡市场面貌日新月异。县城先后兴建了五云购物中心、南门农贸市场、县城小商品市场、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场和五云水果批发市场。库区淹没乡随乡政府搬迁新建了农村墟市,邻近105国道的高陂、潞田、夏造进行了墟场扩建,新设立了专业市场。90年代以前没有设立墟市的桂江、枫林,也在乡镇政府驻地设墟营业。大量农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纷纷跻身商品流通领域,城乡市场呈现一派活跃景象。据统计,1993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588.7万元,比1990年增长40.08%;200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05万元,比1994年增长11.66%。 “八五”和“九五”计划期间,万安县交通通讯事业发展迅速。20世纪90年代,国家制定加大投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交通被列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从政策、投资等方面向交通倾斜。万安县抢抓机遇,举全县之力,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全县交通设施有了较大改善。2000年,万安县境内公路总里程542公里,其中国道30.27公里,省道31.96公里,县道222.29公里,乡、村道 257.5公里,公路密度每平方公里25.7公里。实现了乡乡通公路,其中70%的乡镇通水泥路,88%的行政村通公路。2000年,全县有客运车辆109辆,座位2435个;货运车辆295辆,运力1400吨。水路运输,1990年8月24日,江西万安水电站下闸蓄水,素有九曲十八滩之称的县境内的良口滩、晓滩、昆仑滩、武术滩、小蓼滩、大蓼滩、棉津滩、漂神滩、惶恐滩等九滩已被淹没,万安至赣州(万安电站大坝上游)航道宽度有很大伸展。电信通讯发展迅速。1993年3月28日,万安县程控电话网开通,次年12月底,城乡全部开通程控电话,至此万安结束了摇把子电话的历史。2000年,全县交换机总容量2.56万门,实装用户16728户,其中农村电话交换机容量15360门,实装用户8853户。全县行政村电话覆盖面达100%。1996年2月9日.万安县首次开通移动电话,至“九五”计划期末,移动电话用户达6400余户。2000年,全县邮路37条,单程总长度1046.7公里,报刊发行站30个,函件进出口交换量258.33万件,包件0.92万件,报刊发行288.9万份。邮政储蓄实现了全国通存通取网络联通。 城市建设力度加大,配套设施日益完善,城区美化、亮化、绿化迈出了可喜步伐。10年间,万安县对新老城区进行了大规模改造。新城区以新世纪城市形象为标准,规划设计力求高档次,基础设施追求高品位。先后改造了纵贯县城南北的凤凰大道、五云大道,新建了崇文路、开发路等主要街道;环五云大道、凤凰大道的周围街道的照明、排水系统进行了大范围整治;街道两旁种上了行道树;北门桥、林贸大厦和县汽车站等商业繁华区设立了高杆灯。旧城区先后完成了胜利路、东风路和沿江路改造。城区卫生方面,兴建了 1个垃圾处理场,2个垃圾中转站,新建了 5个公共厕所,购置 T 160余个垃圾箱,一个整齐、洁净、美化、亮化的城市新形象展现在人们的面前。1996年10月,万安赣江大桥竣工通车,圆了赣江两岸万安人民千年的梦想,顺利实现了县城与105国道对接。2000 年年末,中共万安县委、万安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一江两岸,一城两镇”(迁五丰镇至河西)的规划,确立了河东发展成商业区,河西发展成工业区和行政中心的新思路。利用万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万安水电站库区的秀丽风光资源,着力打造城市建设新品牌,带领全县人民朝着“下年古城、水电新城、旅游靓城”的建设目标奋力迈进。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10年间,科技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活动成果显著。2000年全县科研和服务机构5个,乡镇科普协会20个,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116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计4072名,其中获中级以上职称者1137名,比1990年增加1118名,初级职称者2935 名,比1990年增加2464名。全县推广科技项目50项,有22项获省、地科技进步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素质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取得明显成效。2000年,全县有幼儿园34所,小学330所,初级中学21所,高级中学7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所。全县教师2685名"在校高中牛.3325人,初中生16025人,小学生27896人,入托幼儿3783人。县城3— 6周岁幼儿入学率99.7%,乡镇学前3年教育入学率22%;小学7—11周岁儿童入学率99.7%, 12— 14周岁少年小学普及率98.03%;小学毕业生取消升学考试,城镇100%、农村95%直接升入初中, 12—14周岁青少年纯入学率96.39%。10年间,高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等、中等学校3312人,录取率达69.95%₀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中师毕业生449人,大专毕业生189人;电视师范大专毕业生198 人;电视广播大专毕业生288人。成人高等、中等考生录取1686人,自学考试全科合格的373人。 1995年,启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各初级中学举办职业初中班补授初中课程,全县青壮年文盲占青壮年总人口的4.4%,比1990年比例下降5.9%。当年10月,万安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各类文化活动异彩纷呈。全县有文化馆、站15 个,图书馆、室30余个,电影放映队16个。1993年,万安有线电视台开通,1998年19个乡镇开通有线电视,31个行政村建立广播、电视室。1999年,红桃命高山台开播,全县电视覆盖人口达85%。各种文艺演出活动频繁,县专业剧团除了开展节日演出,还举办了多次农村文艺调演,县直单位经常组织纪念演出活动。文学艺术创作成果显著,数百篇各类文学艺术作品在地区以上报刊发表,有的还获得创作奖。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万安知名画家梁书绘画作品先后在杭州、广州、台湾、澳门等地展出,深受同行业人士赞誉。1996年,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万安县志》出版发行。同年,万安县博物馆开馆,为开展县情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教材和窗口。2000年,县城有舞厅4家,录像厅4家, 电脑网吧21家,为人们开展有趣的文化活动提供了场所。城乡医疗保健条件改善,居民身体健康水平有了提高。县城有专门医疗机构2个,防疫保健机构3个。全县有乡镇卫生院19所,村级卫生所和个体诊疗所326个,单位内设医务室5个。县乡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706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184人,初级职称485人;防疫保健机构工作人员96人;村级从医人员332人。2所县级医疗机构跨入国家卫生部二级甲等医院行列,8所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卫生部一级甲等医院标准。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全县10年间未出现传染病暴发性流行,1991年达到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1997年达消灭丝虫病标准,1998年达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 回首过去,万安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四大、十五大精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十五”计划期间,是进入新世纪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重要五年,也是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勤劳智慧的万安人民将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负重拼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谱写出光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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