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粮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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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万安县志1991-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5857
颗粒名称: 第九篇 粮油经营
分类号: TS2
页数: 25
摘要: 公粮、水费粮征收 90年代,公粮(即农业税)按县政府每年下达各乡镇的任务进行征收,属余粮地区征实物部分, 在新粮登场前由粮食部门将其与国家定购(合同定购)任务一并与农户签订合同,农户在交售粮食时,依照“先征后购”的原则,由粮食部门代征,价款与县财政结算。水费粮于1991年开始征收,征收原则: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标准:中、小型水库每亩受益农田每年征收稻谷10公斤;小型水利工程每亩每年征收5公斤;提灌……
关键词: 食品工业 粮油经营

内容

公粮、水费粮征收 90年代,公粮(即农业税)按县政府每年下达各乡镇的任务进行征收,属余粮地区征实物部分, 在新粮登场前由粮食部门将其与国家定购(合同定购)任务一并与农户签订合同,农户在交售粮食时,依照“先征后购”的原则,由粮食部门代征,价款与县财政结算。水费粮于1991年开始征收,征收原则: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标准:中、小型水库每亩受益农田每年征收稻谷10公斤;小型水利工程每亩每年征收5公斤;提灌工程每亩每年征收2.5公斤,粮款全部用于县乡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修。1993年4月,对水费粮的使用分配进行调整,50%缴县财政,用于赣中南开发、水利工程配套; 45%留乡政府用于水利设施建设。1994年7月,对水费粮的分配使用再次作出调整,40%交县水利局,用于赣中南项目和重点水利工程配套;30%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5%由乡镇用作水利建设资金;乡政府和粮管所各以2.5%作征收管理费用。
  1991—2000年万安县公粮、水费粮征收情况表9-1 年度农业人口(人) 耕地面积(亩) 公粮实入库每亩平均负担农业人口平均水费稻谷入库 (稻谷,吨) (公斤) (公斤) (吨) 1991 226806 337789 4807 14.23 21.2 489.531992 227165 333608 3715 11.34 16.35 1993 228759 325483 4386 13.48 19.17 1994 231602 324779 4600 14.16 19.9 1995 231815 324869 4615 14.21 19.91 1996 234376 321712 4629 14.39 19.25 1997 237005 321495 4643 14.44 19.69 1998 236039 321165 4537 14.13 19.22 1999 237127 320580 914.052000 237729 320295 914.16 粮食收购 10年间,粮食收购形式几经变化,有合同收购、合同定购、国家定购、专储粮收购、计划收购等。 1991年,“粮食定购”改为“国家定购”,当年下达稻谷定购任务24555吨,夏粮议购任务5000吨。随着国家平价粮食收支基本平衡,平市价差缩小,从1992年1月1日起,取消自1989年起实行的对企业按职工人数征收“粮食专项基金"o 1993年,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改由粮食部门与农民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即“合同收购”),合同内实行保护价,合同外随行就市。1994年,国家对粮食加强宏观调控,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1)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风险基金用途一是用于储备粮的费用支出;二是支付因平抑市场粮食价格产生的购销差价;三是用于吞吐粮食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支出;四是用于吃返销粮的贫困农民购买粮食的差价价格补贴。(2)将“合同收购”改称“国家定购”,规定国家定购任务未完成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粮食收购。(3)粮油定购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规定购粮价款户交户结,粮食部门不得代替任何单位抵扣农民的卖粮款。(4)粮食购销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原粮食收购“三挂钩”政策(即交售稻谷奖售平价化肥、柴油、支付预购定金,将奖售物资的差价直接计入收购价内)予以取消。1995年,国家为更多地掌握粮源,加强了对粮源监管,夏粮收购按年任务的70%安排,议购按计划的50%安排。实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制定“定收购、定销售、定调拨、定库存”的四定专员、县长负责制。1996年,取消计划收购,实行市场收购。1998年,国家出台粮食收购“三项政策”(即敞开收购、顺价销售、购粮资金封闭运行),随之规定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制度,即定购粮收购价格,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参照市场价确定,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不低于保护价确定,粮食销售不得低于成本价。粮食收购限定由批准的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在本辖区实施。7月,县政府对甘蔗生产用地、库区水淹地、建设征用土地实行定购任务减免,调减定购任务 10980吨。10月28日,江西省粮食局下达万安县新体制专储粮晚稻收购计划8000吨,增购晚谷 340吨。2000年2月17日,县粮食局发出通知,《万安县粮食流通暂行规程》进入全面实施,规定国家专储粮、甲字粮、省储备粮、定购粮和保护价粮、议购粮,由万安县粮油收储公司垄断收购,粮食价款直接与售粮者结算。当年国家规定南方早袖稻、江南小麦,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早稻不再给予超库存补贴。为维护信誉,万安的早粘稻收购仍按原计划执行。
  收购价格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粮食市场逐步放开,粮食价格变化较大,有定购粮价、专储粮价、保护价、议购指导价、优劣品种价等。1991年,定购粮价每50公斤,早稻22.10元,晚稻22.80元;国家专储粮早稻35.50元,晚稻36元;议购指导价早稻31元,晚稻(含杂优)34元,糯谷39元,双竹粘 48元。1992年3月9日,调整为每50公斤,定购粮早稻24.50元,晚稻27.50元,粳稻由26.50元提升到31.50元;专储粮36元;议价早稻29元,晚稻32元,糯谷38元。1993年,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政策,合同内收购价每50公斤,早稻,8月4日为25.55元,8月18日提为27元,10月25日提到 28.54元;晚稻38元,双竹粘54元。1994年,定购价每50公斤,早谷45-46元,晚谷52—53元,粳谷54元;计划收购,早稻为50元,晚谷63元,糯谷65元,双竹粘为75元;市场指导价82元。1995 年,定购粮每50公斤,早谷55元,晚谷62元;议购价早谷60元,晚谷64元。1996年4月,国家定购粮价每50公斤,早谷65元,晚谷73元;最低保护价(议价),早谷55元,晚谷66元。1998年7月 8日,吉安地区粮食局通知:今年早稻收购实行以等定价,每50公斤,定购粮一等60.40元,二等 58.70元,三等57元,四等为55.30元,五等53.60元;保护价一等53元,二等51.50元,三等50元, 四等48.50元,五等为47元。7月22日,县物价局、粮食局联合发出通知:每50公斤定购粮价,优质早稻62元,中等早稻57元。8月10日,再次联合通知,中晚稻执行全省统一价,分5个等级,定购粮价一等67.80元,二等65.90元,三等64元,四等62.10元,五等60.20元;早糯稻三等55元;议购保护价中、晚稻一等61.40元,二等59.70元,三等58元,四等56.30元,五等54.60元。1999年8月 1日,县物价局通知,粮食收购价格按加权平均价,每50公斤,嘉育948、赣早釉37号、金优402、优 1402为54.50元,中等普通早釉稻为51元,浙幅802、红410、威优64、华联2号早稻为45元,中等普通晚釉稻58元。8月26日,粮食局通知,中等早稻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每50公斤为51元。8月 27日,县粮油经营有限公司定价,优质稻(芽谷)每50公斤收购价58元,常规稻53元,劣质稻50 元。10月26日,中稻晚稻收购价定价每50公斤,优质马坝粘65元,协优432等品种为56元,劣质品种在55元的基础上降等收购,糯谷为60元;晚稻马坝粘70~73元,协优432、协优46等长粒型 58元,劣质威优64为52元,优质赣晚釉60元,晚糯谷为62元。后又将马坝粘一分为二,每50公斤马坝粘70元,马坝油粘73元。2000年,早釉稻收购价每50公斤,玉雪粘55元,赣早釉37号43 元,南极3号43元,金优402、舟优903为40元,早糯稻50元,早稻长粒型38元,早稻短粒型36 元。7月20日,县粮食局发出通知,早稻退出保护价后,其收购价格由收储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每10 天分区域分品种予以确定。10月26日,县计委、县粮食局联合通知,中、晚稻收购价仍按定购价与保护价同价,即每50公斤普通中釉稻56元,普通晚釉稻58元,劣质品种在上述价格基础上下浮1 元收购。
  第二节油脂收购 1991年上半年,县人民政府下达全县定购任务135吨。6月1日又发出通知,取消定购任务,改为议价收购。1994年,恢复定购任务,全县为174吨。1995—1999年,每年分配收购任务175吨。
  价格 1991年1月1日,每公斤茶油为5.8元,4月1日,将菜油购价调整为每公斤3.19元ₒ 1992年 6月1日,全县油脂收购价放开。1994年,恢复油脂油料统一定价,每公斤菜油3.75-3.80元,菜籽为 1.20-1.25元,茶油6元。1995年,国家对油脂油料收购价格进行调整,每公斤油菜籽为1.50-1.60 元,保护价为1.30元;菜油为4.20-4.30元:1996年起,取消统一定价,本着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由收购企业自行定价,延续至2000年末。1991—2000年各乡镇粮油入库情况表9-2 品种:稻谷、油脂单位:吨 1991 年 1992年乡镇名称粮食油脂粮食油脂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合计 24599 19718 8272 135 123 21417 11890 2505 2.8五丰 1350 764 423 3 2 1079 597 37 0.3枫林 119 109 330 2 2 87 87 114 0.6枫头 2610 2118 1124 6 6 2246 1237 窑头 5297 4070 610 9 9 4976 1799 百嘉 2836 1866 234 5 5 2428 1166 114 韶口 3202 2677 1152 5 5 2431 1571 165 高陂 1312 1312 1483 1 1 1012 1012 潞田 2534 1677 101 3 3 2647 930 罗塘 972 927 243 5 5 930 522 桂江 613 591 132 3 3 530 530 208 棉津 194 194 116 1 1 143 143 10 沙坪 930 930 302 8 8 705 706 柏岩 1385 1385 488 14 14 1279 724 549 0.3弹前 709 604 195 6 6 554 554 182 武术 50 49 516 8 5 780 宝山 127 103 270 19 19 108 108 256 1.6涧田 141 141 399 13 5 60 60 顺峰 128 128 114 24 24 119 119 12 麻源 90 73 40 83 1991-2000年各乡镇粮油入库情况品种:稻谷、油脂表9-2(续表1)单位:吨 1993年 1994年乡镇名称粮食油脂粮食油脂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合计 19512 8916 2367 1.5 20993 18288 807 174 63五丰 930 816 5 1079 1031 8 4 4 枫林 80 80 34 87 87 40 2 枫头 1620 526 203 2245 1644 224 7 7 窑头 4610 1960 4698 3730 39 12 12百嘉 1960 815 124 2636 2256 27 6 6 韶口 2400 902 752 2430 2287 28 6 6 高陂 980 464 1029 997 62 2 2 潞田 2381 346 2311 2079 4 4 罗塘 900 661 939 885 236 6 6 桂江 500 500 43 530 530 棉津 140 64 6 140 131 6 2 2 沙坪 700 498 29 700 675 2 11 柏岩 1260 399 1063 1267 1105 18 弹前 550 547 93 555 504 65 8 6 武术 150 35 30 25 25 10 5 宝山 100 86 12 1.5 107 107 26 涧田 60 60 60 60 24 16 13顺峰 111 111 117 117 46 31 麻源 80 46 38 38 3 1 1991—2000年各乡镇粮油入库情况品种:稻谷、油脂单位:吨表9-2(续表2) 1995年 1996年乡镇名称粮食油脂粮食油脂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合计 25290 20850 2036 175 65 24940 22790 7243 175 175五丰 1257 924 14 4 1227 1015 1053 18 18 枫林 107 107 21 3 3 107 107 184 4 4 观头 2749 1439 194 7 2748 1867 502 22 22 窑头 5782 4100 311 12 12 5670 4936 242 22 22 _ 百嘉 2873 2414 298 6 6 2852 2545 714 14 14 韶口 2842 2842 265 6 6 2829 2829 437 18 18 高陂 1234 1194 2 1228 1228 563 10 10 潞田 2888 2465 4 4 2876 2876 529 13 13 罗塘 1160 1160 17 6 6 1157 1157 317 10 10 桂江 650 640 4 644 644 140 4 4 棉津 174 174 21 2 2 164 164 19 4 4 沙坪 875 842 208 11 817 817 309 8 8 柏岩 1582 1396 493 18 1576 1579 171 8 8 弹前 690 685 127 7 6 640 640 213 4 4 武术 31 31 11 535 4 4 宝山 133 133 33 24 133 133 273 4 4 涧田 75 35 17 17 35 35 163 4 4 顺峰 145 145 34 31 3 145 145 379 4 4 麻源 297 84 92 73 1 1991—2000年各乡镇粮油入库情况品种:稻谷、油脂表9-2(续表3)单位:吨 1997年 1998年乡镇名称粮食油脂粮食油脂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合计 23635 20086 12620 175 175 12655 12192 18073 175 175五丰 1200 819 845 18 18 642 642 656 16 16 枫林 89 89 168 4 4 80 80 379 4 4 枫头 2692 1404 2691 22 22 1525 1393 2026 22 22 窑头 5452 4612 917 22 22 2504 2502 2734 22 22 百嘉 2794 1948 2160 14 14 1448 1448 3346 16 16 韶口 2738 2724 1411 18 18 1435 1435 3172 18 18 高陂 1198 1174 948 10 10 675 675 1807 10 10 潞田 2746 2746 753 13 13 1553 1359 539 13 13 罗塘 1027 998 333 10 10 587 587 102 10 10 桂江 630 554 238 4 4 330 208 25 4 4 棉津 157 157 78 4 4 96 96 16 4 4 沙坪 632 632 884 8 8 359 359 673 6 6 柏岩 1274 1274 235 8 8 722 722 762 8 8 弹前 612 612 613 4 4 349 349 1198 6 6 武术 127 209 4 4 224 4 4 宝山 35 127 32 4 4 118 118 130 4 4 涧田 142 35 54 4 4 35 35 109 4 顺峰 90 142 51 4 4 142 142 175 4 8 麻源 39 55 42 1991—2000年各乡镇粮油入库情况品种:稻谷、油脂单位:吨表9-2(续表4) 1999年 2000年乡镇名称粮食油脂粮食油脂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任务入库议购任务入库合计 12655 12655 60718 175 181 7595 7595 42006 五丰 642 642 3419 16 16 375 375 3139 枫林 80 80 1613 4 14 80 80 939 视头 1525 1525 5639 22 23 892 892 5707 窑头 2504 2504 11491 22 23 1496 1496 7627 百嘉 1448 1448 9210 16 20 847 847 4077 韶口 1435 1435 10104 18 18 839 839 5946 高陂 675 675 4006 10 10 395 395 2579 潞田 553 553 3718 13 13 908 908 2817 罗塘 587 587 1402 10 10 343 343 187 桂江 330 330 2081 4 4 193 193 1304 棉津 96 96 71 4 4 96 96 52 沙坪 359 359 1691 6 6 210 210 1843 柏岩 722 722 1289 8 8 422 422 1751 弹前 349 349 2540 6 6 204 204 1580 武术 882 4 4 155 宝山 118 118 425 4 4 118 118 470 涧田 35 35 450 4 4 35 35 356 顺峰 142 142 687 4 4 142 142 425 麻源 55 55 第二章销售第一节粮食城镇居民口粮供应全县城镇商品粮人口 ,1991年为28618人,1992年31121人,1993年32792人,1994年32792 人,1995 年 34560 人,1996 年 35179 人,1997 年 35509 人,1998 年 37395 人,1999 年 38071 人, 2000 年 40364 人。
  进入90年代,国家对城镇非农业人口口粮定量作过多次调整。从1991年元月1日起,对城镇居民口粮定量制订双重标准:即元月1日前的商品粮人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其他脑力劳动者,人均调减1.5公斤(调整前为15公斤),一般居民调减1公斤,体力劳动者在原来基础上人均调减1.28公斤(调整前为17.8公斤,其中特重体力由人均20.2公斤调减2.3公斤;一般体力由人均18.5公斤调减1.6公斤;轻体力由人均14.9公斤调减0.8公斤),待业青年的定量水平在 13.5公斤及以下的原则上不作调整,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押犯人不作调减。从元月1日起,办理新增农转非户粮关系的人口则按四类五等订出新的口粮定量标准,体力劳动者每人每月定量12.5公斤,脑力劳动者11.5公斤,居民(含小学生)10.5公斤。4至7周岁儿童7公斤,4周岁以下儿童为4 公斤。定量口粮供应价格不变。国家采取稳购、压销、调价、包干政策。平价粮油地区对万安县实行销售指标包干,取消原非农业销售量年递增的1.5%,取消省间“议转平”大米调拨的指令计划。地区以1%左右的递增率对万安县实行包干,用于定量人口的自然增长和迁入、从农村招收的大中专学生及部队随军家属的“农转非”。对城镇人口的定量口粮继续实行凭证、定量、定点供应,限购当月粮。对食品、副食品、酿造等行业和饲料用粮逐步改为议价供应。10月1日起,对城镇定量人口口粮供应实行凭证限购当月粮,过季作废。1992年7月1日起,对体力劳动者口粮作出调整,取消工种粮,只保持每人每月13.5公斤的基本定量,超过定量部分改供议价粮,由单位负担工种粮差价补贴。9月1日起,对城镇居民口粮实行放开价格供应,原保留的对残废军人、离休老干部、节日、保健等13项补助粮供应自然取消。粮食销价放开后,国家不再给城镇居民增发粮价补贴。1993年元月 1日,国家决定粮食销价全面放开.实行多渠道经营,长达40年之久由国家粮食部门独家经营的粮食体制从此结束。粮食市场放开后,一度出现粮食竞相提价,国家购销逆差日渐拉大。为平抑市场粮价,稳定城镇用粮水平,安定居民生活,12月5日,县粮食局重新按人核定销量,对人头粮实行限价供应。此后随着粮食销价的逐步平稳,这一做法自然取消。1995年4月1日起,对在押犯人和收容人员的粮食供应标准进行调整,限定按人每月15公斤。9月1日起,对城镇居民定量口粮标准一律按人头计算,不分工种,不论年龄大小,每人每月定量10公斤;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5公斤。1991—2000年非农业人口粮食定量调整一览表9-3 品种:大米单位:市斤种种 W 现调后标准 Iw 原定■标准现调后标准工原定量标准调整后定量工原定量标准现调后定量工原定*标准高 34 34 30 8 中 2 44 36 33 初 6 市员 34 2 3 30 44 39 3 33 城尺 3 3 民工 30 28 44 36 渔席工 6 30 30 'I 由 8 3 乡 43 3 」 33 工 ,:30 I- O 27 42 37 酿 36 ---33 3 36 pin a 42| 37| 食 42 37 36 33 JI 321 ---30 30 28 6 厂!33 |32「 30 F 40 35' 3 A 局 IP IP 30 F 工电铁 40 35 水工 6 3 32 30 30 砂 35 3 3 翻 40 43 38 36 33 站 32 30 虬锁 30 28 刊修一 40 35 36 33 站 2 30 29 27 象_ 3 - ..... 气 39 36 36 3 •^7 2 30 29 r271 路 3 3 I!38 35 工 33 工 F 道竹清 38 35 36 133 纤 - 「28 F 工 37 日r 33 民泥居 37 34 部 33 30 工 31 29 岁岁 2423 2423 干漆周周内 kL 九八制编轮 37 34 137一 34 31 29 4_J/ 2220 2220 」也 37 34 35 3 31 29 岁岁 8 6 1816 3 周周 11 五四 37 34 员 35 3 32 30 - 4 2 142 演 3 岁岁周周三二 40 35 35 3 47 42 岁一 9 6 9 6 3 周满一不 1 37 34 工 35 3 35 2 建工宰 3 3 基泥屠碗 33 员 ki 日 L L □ 养饲说明:1991年1月1日新增“农转非”人口的月定量标准:体力劳动者25斤,脑力劳动23斤,居民(含小学生)21 斤,4至7周岁儿童14斤,4周岁以下儿童8斤。 农村粮食销售 90年代起,万安县农村粮食供应主要针对老少边穷、万安电站库区和外迁移民的缺粮人L」、受灾地区灾民口粮、种子粮、以工代赈粮的销售。国家供应农村贸易粮.1991年790万公斤,其中灾供 9万公斤;1992年供应801万公斤.其中灾供100万公斤;1994年为30万公斤,其中灾供2万公斤;1995年供应240万公斤,其中灾供40万公斤;1996年全县供应农村补销粮、灾供粮137万公斤;1997年供应246万公斤,其中灾供12万公斤。1998年分配157.5万公斤,解决库区移民因灾歉收、老弱病残、孤寡老人和贫困地区重点缺粮户「1999年分配农村补销粮稻谷指标230万公斤。供应农村的粮食价格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适当给予优惠。
  1991-2000年粮食价格变动频繁,价格名目层出不穷,有统销价、批发价、扩销价、农村销价、 优惠价、加权平均价、陈粮销售价、供应对象特定价、指导价、市场价等。1991年5月1 L1起,每50 公斤早粘稻由9.5元调整为17.40元,晚稻由9.80元调到17.90元.杂优晚稻由10.10元调整为 18.40元,粳稻由11.40元调整为20.90元。特二晚米由16.80元调至30.40元,标一晚米由15.30元调为27.60元,标二晚米由14.20元调到14.60元后再调为25.80元,特二杂优晚米由17.30元调至 31.30元,标二粳米由16元调到16.40元再调为29.20元,标一糯米由18.80元调为34.30元「标准面粉50公斤由17元调至27元,赣面条由35元调整为47元:特二早米由16.30元调到29.50元, 标一早米由14.80元调为26.80元,标二早米由13.80元调至14.20兀再提为25元,标一杂优米由 15.80元调至28.40元,标二杂优米由14.70元调至15.10元再调整为26.50元,标二粳米由18.90 元调为34.50元,标-粳米由17.10元调为31.20元,特二糯米由20.70元调为37.90元,标二糯米由18元调至32.10元。标准面条由32元调整为42元,精粉面条由39元调至53元。糯谷由11.90 元调整为21.80兀。为支持畜牧渔业牛.产,对种畜、种禽及“2799”项目鱼饲料粮供应价格由原按统购价加费用,改按调后统销价加费用,即每50公斤早釉谷21.50元,晚釉谷22元供应。1992年4月 1日起,粮食销价再次提高,每50公斤标准面粉40元,标二粳米45元,标二早米36元,标二晚米 40元。随着粮食市场的发展,自9月1日起,国家决定放开平价粮食销售价格。1993年3月,县粮食局推出陈粮议销指导价,即交通沿线的早谷每50公斤为31元,晚谷不低于36元;交通不便地区早谷不低于29.50元,晚谷不低于35元。当年,市场粮价持续上涨,万安县采取权宜措施,从12月6 日起,对商品粮人口的口粮供应,实行最高限价,每50公斤早米为65元,晚米75元。1994年4月1 日,调整最高限价每50公斤早粘米70元,晚米、杂优米为80元。6月10日,再次调整粮食销价,每 50公斤早粘米为86元,晚釉米为96元. 1995年9月1日起,实行按用粮对象区别定价,即军供粮、 救灾粮、优抚对象、定期社会救济对象和农村需救助的贫困人口供应的粮食,销价定为每50公斤早粘米87元,晚粕米为97元;其他对象用粮销价为早米103元,晚制米114元”对销价提高部分的收入由粮食部门缴入“粮食风险基金”账户内。1996年6月1日,粮食销价调整为每50公斤早米124 元,晚米135元。粮价调高后,县财政对城镇优抚、救济对象及机关、事业、企业的职工、离退休人员、 享受定额补助的职工遗属、大中专学生、低收入的居民每人每月给予补贴费8元。7月1日起,调低粮食销价为每50公斤早米99元,晚米102元。1997年4月17日,每50公斤早谷销价为65元,晚谷73元。5月20日,县粮食局推出扩销价,每50公斤早谷61-62元,晚谷65-68元。9月起,改按入库年份分别定价,即1993年以前入库的每50公斤早谷53元,晚谷58元;1994年入库的早谷为54 元;1995年入库的早谷55元,晚谷为65元。1998年,为做好粮食的“顺价销售”,全省统一执行最低零售价为每50公斤标一早米为105元.标一晚釉米120元。当年,粮食收购企业的粮食批发销售价格以原粮购进价(按定购价、保护价加权平均计算)为基础,加上当期费用和最低利润确定。6月2 日,价格为每50公斤三等早釉稻66.83元.三等晚柚稻为76.46元,标一早粘米100.74元,标一晚釉米113.63元;零售价格在上述基础上另加5%的差率确定。6月3日起,对陈化粮处理的销价,每 50公斤,1993年(含1993年)以前的晚稻48元,早稻50元;1994年的早稻55元。1998年,粮食市场批发价格,每50公斤早稻70.20元,晚稻80.30元。8月7日,县粮油经营有限公司销售新粮定价每50公斤:劣质稻51元,常规稻56元,优质稻60元。8月10日,扩销价为每50公斤晚稻65元, 早柚稻60元。1999年3月5日起,每50公斤粮食扩销价,1997、1998年生产的早稻64元,早釉优 69元,晚稻71元。6月10日起,农村粮食销售指导价,每50公斤早米94元,晚米102元,早谷64 元,晚谷70元。9月2日调整为扩销价以入库年度、品种的优劣定价,每50公斤优质稻58元,常规品种56元,其中:1996年入库的54元,1995年入库的53元,劣质早稻51元;1998年入库的晚粘稻65元。9月13日,对9月2日的作价进行调整:早稻在原价基础上下调2元,晚稻下调0.5元。9 月20日,为加快粮食扩销,调整扩销价格,每50公斤赣早粒37号、金优402早釉稻为57元,嘉育 948、嘉早935、优I 402及常规长粒型早釉稻55元,常规早釉稻53元,其中1996年以前生产的为 52元,劣质早粘稻49元;1997年生产的早粘稻为60元,1998年生产的晚釉稻62元。11月6日,对当年收购的晚稻销售价每50公斤定为:马坝油粘90元,马坝粘83元,糯谷73元,赣晚粘19号为 75元,长粒型晚谷62元,短粒型晚谷56元。11月12日.县粮食局下达年末扩销计划,确定每50公斤扩销价为:赣早釉37号、金优402早釉稻57元,嘉育948、嘉早935、优1402及长粒型常规品种早粘稻55元,常规早釉稻为53元;1997年产晚釉稻60元;1998年产晚粘稻62元;当年收购的糯稻75元。2000年6月16日,万安县粮食局发出紧急通知.夏粮入库前突击扩销,晚和稻统一定为每50公斤50元。
  军粮(油)供应 1991年,驻县军事机关和武装人员凭“军用供给粮票”购买规定内等级品种粮的价款,由粮食部门向财政结算,高一个等级粮食的等级差额款由购粮单位自付。凭“军用价购粮票”供应的粮食及按规定比例供应部队的大豆价款,均按时销价收取现金”供应价格每50公斤,大豆37元,标准面粉 27元,精制面粉38元° 1992年,军供大豆每50公斤提高到45元。1993年,供应部队的米、面、豆、 油均提高一个等级。10月1日起,供应部队的大豆每50公斤提高到55元。1994年,涉及军粮供应的财务,由省财政部门实行专项专户专款管理,与粮食部门脱钩。粮食价格放开后,粮食部门将议价粮转为平价粮供应部队,议平价差款由供应单位向省、地申报,经“省军粮管理处”审定后,往下返拨。当年,军粮油供应价格调整为每50公斤标一早米39元.标一晚米42元,特二早釉米43元,特二晚和1米47元,赣一面粉47元,精制面粉56元,二级菜油208元,茶油235元,三等大豆55元,二等大豆57元。1996年,供应部队的粮食,仍恢复在国家定购粮中统筹解决,其价差按军供粮价与国家专储粮价差加必要的费用计算,税务部门对粮食部门供应的军需粮油免征增值税。1997年1月1 日起,原商业部印制的1971年版“军用供给粮票”停止使用,部队购粮时凭国内贸易部印制财政部监制的“军用粮票”(分大米票、小麦粉票)和“军粮供应证”到军供粮站购粮。军粮供应价再次调整, 每50公斤早粘米74元,标一晚釉米78元,特一面粉106元,特二面粉94元;军供大豆、食油和饲料不再执行国家规定的统销价,由部队按市价到粮食部门采购支付货款,差价款由部队按供应系统下拨。1999年3月2日,县粮食局决定委托粮油收储公司承担全县军粮供应业务,收储公司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编制《军粮出库差价报单》报吉安地区军粮供应站,随单上解军用粮票。公司内部结算单价,大米按经营公司当月对外批发价格加8%批零差率计算,面粉按每公斤2.6元收取。1991 —2000年军供粮、豆、油情况表9-4 单位:万公斤年度粮食合计大米小麦粉大豆食油 1991 152.15 121.21 23.14 7.8 4.811992 . 125.72 100 22.4 3.32 6.421993 90.34 73 13.6 3.74 3.261994 32.5 24.62 6.16 1.72 0.911995 36.15 27.45 6.87 1.83 1 1996 26.9 20.34 5.09 1.47 0.751997 14.79 11.84 2.95 1998 18.47 8.21 10.26 1999 6.32 2.81 3.51 2000 1.65 1.34 0.31 票证 90年代,县境内使用的粮油票证有:全国通用粮票、江西省粮票、军用价购粮票、军用定额支票、市镇居民粮油定量供应证、市镇人口口粮油支拨证、市镇居民粮油迁移证、农村人口口粮油支拨证、农村人口粮油转移证。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市场粮源的丰富和粮油销价的基本稳定,诸多票证逐步废止。1992年6月1日起,启用新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9月1日起,“全国通用粮票”、 “江西省粮票”在全省境内停止使用。随后,省内市镇人口口粮油支拨证停止使用,市镇居民粮油定量供应证只作商品粮档案自己保存,对“农转非”人口办理粮食关系时,也不再出售当年剩余口粮。 2000年元月26日,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粮食局、江西省教委联合发出通知,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时,只需凭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就业派遣证”办理户粮关系手续。
  第二节油脂销售 1991年,城镇居民人口油仍实行凭证定量供应,标准每人每月0.2公斤。当年国庆节对机关干部职工按人头一次性供应优惠议价菜油1.5公斤。1992年6月1日起,国家粮食部门除军需食油确保供应外,城镇居民定量人口油及各种补助油一律停止供应。1994年2月,市场食用油供应紧张, 为确保居民食用油需求,县粮食局决定,对全县城镇人口的食用油实行最高限价、保量供应,每人每月为0.25公斤。1995年4月1日起,食油不再实施凭证限量限价供应。1997年1月1日起,供应部队的食油,一律按市场价格销售。 价格 1991年9月20日起,城镇食油供应实行购销同价,每100公斤,花生油由257元调整为231 元,大麻油由263元调整为239元,精棉油213元调整为190元,二级菜油234元调为208元,一级菜油263元调整为234元,茶油由287元调为235元。1992年6月1日起,食油销售价格放开,由粮食企业自行决定。1994年,全县食油供需矛盾突出,市场销价竞涨。为平抑物价,保障供应,县粮食局对全县油脂销售采取最高限价措施,即二级菜油每公斤最高价为9.40元。随着市场油源的丰富,销价逐步下降,至2000年末,市场的菜油零售价基本稳定在每公斤6元上下,花生油为每公斤 8元左右,茶油每公斤基本保持在14元以内「1991-2000年万安县粮油销售情况表9-5 单位:吨年度粮食(贸易粮) 油脂合计定量口粮事业供应其他议销合计平价议价 1991 18490 6900 1720 8190 1680 425.4 169.8 255.6 L .- 1992 9760 1750 540 1910 5560 268.3 92.7 175.61993 8540 930 7610 207 32.5 174.51994 9890 4860 170 3570 1290 227.4 5.2 222.21995 8290 5010 370 790 2120 119.3 119.31996 5420 3000 200 10 2210 105.4 105.41997 17330 3420 120 7720 6070 121.4 121.41998 15990 5820 100 2430 7640 182 1999 28450 28 2000 44320 7.8 第三章储运第一节仓库 10年间粮食连年增产,国家收购量逐年增多,国库储粮连年胀库,加上90年代累遭冰雹或强风暴袭击,多处粮仓被毁,仓容严重不足。10年间,县粮食局每年都要筹措资金兴建粮食仓库,至 1999年,全县兴建仓库38座,建筑面积14247.25平方米,增加仓容2857万公斤。主要集中在粮食主产区、商品率较高而又多次遭到自然灾害的韶口、百嘉、窑头等粮管所。此三地兴建仓容量超过 1000万公斤,占全县同期新建仓容的40%。2000年末,全县有仓库152座,有效仓容9200万公斤。 针对粮产区粮食连年压库,其他地方仓容富余,1999年秋粮入库前,对部分地区粮食入库的网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网点远于原入库网点的,其交售的定购粮按定额标准,凭粮食交售证明,由粮食企业给予运费补贴。
  2000年万安县粮食仓库分布情况表9-6 面积:平方米,容量:万公斤仓库总数其中单位座数面积容量基建仓简易仓砖石圆顶仓座数容量座数容量座数容量合计 152 53719 9196.5 141 8915 3 81.5 8 200县城 11 4236 749 11 749 枫林 1 270 42.5 1 42.5 观头 19 5219 893 15 793 4 100窑头 22 9837 1626 22 1626 百嘉 8 3728 489 8 489 韶口 17 6425 1143.5 16 1089.5 1 54 高陂 8 4314 710 8 710 潞田 10 4410 849 10 849 罗塘 5 2149 274 5 274 桂江 3 913 143 3 143 棉津 2 597 125 2 125 沙坪 6 2804 460 6 460 柏岩 3 922 133.5 3 133.5 弹前 5 1644 294.5 5 294.5 武术 2 652 100 2 100 宝山 2 425 375 1 20 1 17.5 涧田 3 404 75 2 65 1 10 顺峰 2 305 27.5 2 27.5 夏造 9 2491 475 9 475 直属库 14 1974 549.5 10 449.5 4 100 第二节粮食保管 1998年以前,县粮食局储运股直接负责全县粮食保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1999年成立粮食收储公司,此项工作归属收储公司负责。10年间,粮食保管员按储备库容25万~150万公斤,商品库容 75万~100万公斤,中转库容30万~50万公斤,杂品库容20万~25万公斤1人配备,分散仓库库容不足75万公斤也配备1人。仓库保管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保管员资格由地区粮食局协同县劳动部门考试审核认定,防化员资格由省粮食局考核认定,未获合格证书的,不得从事防化工作。
  保管 10年间,粮食保管以无虫害、无霉变、无鼠雀、无其他事故为标准实施科学保粮。常用的保粮方法:化学药剂防虫灭虫,物理器械降温散湿。做法是:仓内放置干湿度计和粮堆温度计,三天一检查, 七天一测试,根据粮情变化采取措施。“防虫磷”拌粮防虫.薄膜密封粮堆隔氧,以“磷化铝”药剂熏蒸灭虫;当粮仓内湿度、温度超出安全储粮指标及与仓外大气有一定差额时,打开粮仓排风扇,利用排风扇工作对粮堆形成的空气负压,使仓外凉风干燥气体通过预置在粮堆底部的蔑制气筒管道进入粮堆,使仓内外形成空气环流,将仓内粮堆高湿、高温排出,达到低温干燥保粮的效果。
  防治粮食子粒脱离母体后处于休眠状态,但呼吸并未停止,当粮堆和仓内温度、湿度适宜时,害虫容易暴发。防治办法,一是新粮入库前,对空仓进行大扫除,对墙体和木质构件容易产生虫床的地方, 箝缝清除虫床,并用敌敌畏消毒杀虫;二是新粮进仓后温度达到安全要求时,平整粮面,加盖塑料纸密封,粮堆周围投放防虫磷,当检测发现粮堆内有害虫侵蚀,则用氯化钻或磷化铝熏蒸杀灭。也有人利用害虫畏热的特性,将仓内粮食扒成堆,顶部插入稻草,待稻草爬上大量害虫时,将其焚烧。这种灭虫方法称作“高峰诱杀”,对密封条件差、储量又少的粮仓尤其适用。
  四无活动粮食系统50年代开始提倡实行的“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保粮活动,一直延续至今。10 年间,省地县三级粮食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四无”保粮,每年层层下达工作目标,年终派人检查考核, 未达“四无”标准的单位不能评先进,个人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1991—2000年,万安县“四无”保粮达95%以上,连续保持“四无”粮仓县的光荣称号。
  粮油检验县粮油监督检验站,为县粮食局下设专门从事粮油质量检验的机构。1999年7月,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发《粮食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粮油监督检验站负有国库储存粮油品质的检验鉴别职能。粮油监督检验站按照粮食和植物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对照检验结果,将被检物资定为宜存和不宜存,定为宜存的可继续储存,不宜存和陈化粮油不再储存,另作处理。
  第三节调拨运输进入90年代,原粮油调拨“四统一”被取消,代之以平价粮油的调进调岀、议价粮食调拨、国家专储粮调拨和企业自营粮油的调拨等。平价粮油的调出、调入仍由国家计划安排,基层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议价粮食调拨属商业经营,根据本地需要自行安排,主要是用于调节和平衡地区间的库存。90年代末,县境从上海、安徽、山东、湖北调入本地短缺品种用于商业性经营,以调节居民生活。 1991—1997年全县议价粮调出为35070吨(贸易粮),销售对象主要是广东及省内部分县市。1998 年,国家专储粮调出由上级调度,基层储粮企业按计划实施,省储备粮的调拨也由省安排实施。自营粮食的调出,由县级粮食部门向上申报计划,然后下达调出数量、时间、地点,基层单位组织调运。当年,全县完成专储粮调出大米12140吨。1998—2000年,自营粮调出计划均为出口,运送到上海、南通、宁波、厦门等转口港。1999年地区粮食局安排万安县移出专储粮稻谷250万公斤给吉安国家粮食储备库。2000年9月,根据上级安排,万安县移库至泰和储备库专储粮(贸易粮)12万公斤。运输工具主要是社会车辆,县粮食局汽车队和船队也参与部分运输。县粮食车队,1991年有汽车2辆, 计10个吨位,全年营运量为1800吨,完成利润1.2万元;1992年有汽车4辆,20个吨位,营运量 2520吨,利润2.5万元;1993年,有汽车4辆,20个吨位,营运量2400吨;1996年,实行股份合作制,有汽车5辆,25个吨位,总运量3600吨,营运收入35万元,利润0.6万元;1997年,有汽车6辆,30个吨位,营运量4320吨,营运收入38万元,创利0.4万元,两年均实行按股分红;1998年,有汽车5辆,25个吨位,营运量3950吨,营运收入49万元,利润0.1万元;1999年,有汽车3辆,15个吨位,营运量2160吨,收入29万元,亏损0.7万元;2000年,有汽车3辆,15个吨位,全年营运量 2340吨,营运收入5万元,亏损0.8万元。县粮食局船队,1991年,有铁壳机动船2艘,每艘运载能力为60吨,全年营运收入为8.73万元,上缴税金0.27万元,亏损3.21万元;1992年1至9月营运收入2.69万元,上缴税金0.08万元,盈利0.17万元。
  1991-2000年万安县粮油调运一览单位:吨数量、、更目平价粮专储粮议价粮油脂计划实际计划实际计划实际平价实际议价实际 1991 调入 2590 70 6.8 166 调出 5070 4180 340 3170 9.5 4.3 1992 调入 217 2460 1960 40 211.4 调出 2425 8580 1700 4580 67.1 1993 调入 450 4660 139.5 调出 13480 9.7 1994 调入 3870 247.3 调出 500 2640 6500 19.5 1995 调入 100 3130 0.4 调出 1650 7600 2000 450 1520 1996 调入 3163 0.4 调出 1950 3950 1160 1313 1997 调入 1530 调出 900 1890 4600 96.2 1998 调入调出 12140 12140 5780 39 1999 调入调出 6750 6740 19950 102.22000 调入 2930 调出 120 120 9430 第四章粮油加工自1990年4月县粮油工业公司与饲料公司合并后,全县大米、饲料加工生产厂家由原来的10家合并为7家(含夏造米制品厂)ₒ 1998年观头、高陂、沙坪相继新办大米加工厂3家,均由所属粮管所经营。2000年末,全县国营粮食系统有大米、饲料加工企业10家,其中县城、窑头、百嘉、韶口 4 家持有临时加工出口大米资格证书。
  第一节粮油食品加工县城粮油综合加工经营部位于县城东风路南端,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主要产品有大米、饲料。大米日产量120吨。 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89.7万元,在册职工36人。
  窑头粮油加工经营部位于窑头墟镇,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东连万泰公路,西临赣江边。以加工生产大米、饲料为主,大米日产量120吨。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56.2万元,在册职工26人。
  百嘉粮油加工经营部位于百嘉墟镇,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大米、饲料,大米日产量60吨。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43.9万元,职工14人。
  韶口粮油加工经营部位于韶口乡墟镇,东靠赣江,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大米、饲料,日产大米120吨。 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22.8万元,职工21人。
  夏造粮油加工厂位于夏造镇105国道西侧,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大米、饲料,大米日产量120吨。 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41.7万元,在册职工12人。
  观头粮油加工经营部位于观头镇富坑口,主要生产大米、饲料.日产大米40吨,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19.5万元,职 T. 9 人。
  高陂粮油加工经营部位于高陂墟镇105国道旁,主要生产大米、饲料,大米日产量20吨。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4.5 万元,职工6人。
  沙坪粮油加工经营部位于沙坪墟镇,主要生产大米、饲料,大米日产量20吨。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22.3万元,职工 6人。
  此外,潞田、百嘉种养基地兼营大米生产加工,各有一台日产大米20吨的大米加工设备。民间有不少个体户独办或联办大米加工厂。
  第二节饲料加工万安县饲料厂为全县唯一的饲料加工企业,厂址在县城五云路中段与大桥路交会处,占地面积 1000平方米,主要生产配合饲料,兼营大米加工,日产饲料50吨,大米20吨。2000年末,有固定资产178.2万元,职工18人。第三节米制品加工 10年间.万安县大米加工生产产品主要为米粉,夏造米制品厂位于夏造镇105国道西侧,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1990年10月动工兴建,1992年10月竣工投产,产品为“丰美”牌银丝米粉,年产量1000吨c 1992—1996年投资13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后,年生产能力1500吨,生产产品增加波纹方便米粉、辣味米粉、方便袋装米粉等系列米制品。1996年3月企业实行租赁,由南康市个体私营业主张祥进承包租赁因经营管理不善,产品销路不畅,于2000年7月停产。2000年末尚有在册职工13人。
  1991—2000年万安县粮食加工厂运行情况表9-8 单位:万元、吨县城米厂窑头米厂百嘉米厂韶口米厂夏造米厂枫头米厂高陂米厂沙坪米厂饲料厂合计 1991 280 156 130 105 138 164 973 1992 209 101 85 96 61 182 734 1993 260 306 47 176 108 237 1134 1994 310 282 70 63 87 300 1112 1995 340 252 99 120 130 310 1251 1996 337 281 83 110 98 364 1273 1997 292.9 294 125 145 222 339 1417.9 1998 382 405 202 418 78 80 75 96 152 1888 1999 436 462 230 476 89 92 86 110 173 2154 2000 220 387 129 329 242 210 162 155 208 2042 合计 3066.9 2926 1200 2038 1253 382 323 361 2429 13978.9 1991 602 625 693 432 662 1652 4666 1992 427 619 609 315 207 1903 4080 1993 889 1233 64 909 419 2377 5891 1994 1501 1487 360 101 508 2592 6549 1995 1250 1300 350 450 500 3500 7350 1996 1150 800 280 380 230 5506 8346 1997 1000 831 400 400 402 3800 6833 1998 714 1605 535 1253 705 952 694 971 1856 9285 1999 758 1704 568 1330 748 1011 737 1031 1970 9857 2000 735 1653 551 1260 725 981 715 1000 1849 9469 合计丨8991 11857 4410 6830 5106 2944 2146 3002 27005 71786 续表县城米厂窑头米厂百嘉米厂韶口米厂夏造米厂视头米厂高陂米厂沙坪米厂饲料厂合计 1991 4362 1352 1090 1197 1353 9354 1992 .3310 594 439 1149 713 6205 1993 3312 3347 772 1817 1056 10304 1994 2626 2546 813 983 444 7412 1995 4000 2400 1060 1300 900 9660 1996 3250 3000 1000 1300 800 9350 1997 3000 3500 1620 2000 2003 12173 1998 2990 3630 1949 3285 1403 1158 1300 1747 17462 1999 3594 4363 2343 3948 1686 1392 1563 2100 20989 2000 2796 3986 1342 3554 3224 2236 1713 1500 20351 合计 33240 28717 12428 20533 13582 4786 4576 5347 123209 1991 0.33 0.7 0.18 0.08 0.02 免税 1.58 1992 0.27 0.06 0.82 免税 1」5 1993 0.54 0.22 0.93 0.31 0.02 免税 2.02 1994 2.44 0.47 0.21 0.15 免税 3.27 1995 0.24 免税 0.5 1996 4.21 2.67 2.51 3.81 免税 13.2 1997 2 0.16 1.05 免税 3.21 1998 1.9 2.2 1.5 1.9 1.8 1.5 0.3 0.7 0.4 12.2 1999 2.2 3.6 1.8 2 1.2 1.2 0.4 0.4 0.5 13.3 2000 2.1 2.4 0.9 1.9 1.9 1.1 0.9 0.8 0.4 12.4 合计 16.7 13.8 5.68 10.2 9.57 3.8 1.6 1.9 1.3 62.83 1991 5.23 1.65 0.98 1.95 6.26 1.55 17.62 1992 4.03 0.12 0.01 0.88 0.05 5.28 1993 13.06 1.34 1.78 0.75 0.7 -7.69 9.94 1994 14.55 9.58 5.64 6.31 0.54 -21.34 15.28 1995 10.84 6.08 6 8.04 3.24 -59 -24.8 1996 20.63 14.31 7 10.76 3.81 7.73 64.24 1997 8.96 10.31 6.1 5.52 2.01 -2.01 30.89 1998 27.5 31.4 6 9.2 6.7 0.1 0.3 0.4 -8 73.6 1999 0.3 3 -4.8 -7.5 -5.1 -3.5 -3 -2.6 -8.4 -31.7 2000 0.5 0.3 -8.4 -2.4 0.1 0.5 0.1 -0.2 0.6 -9 合计 100.6 7&08 20.31 33.5 18.34 -2.9 -2.6 -2.4 -72.11 151.34 第五章管理第一节机构县粮食管理机构县粮食局为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和粮食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直属机构有县粮油贸易公司和县粮油工业饲料公司2个副科级公司,汽车队、船队、直属粮库O1992年9月,饲料厂从粮油工业饲料公司划出,实行独立核算。9月1日,撤销船队,财产并入汽车队。1995年7月,成立县粮油批发市场(股级事业单位)。1996年4月,成立多种经营供销部, 挂靠在粮油工业公司;6月设立工业股;11月,成立县粮食建筑工程队。1998年7月,成立万安县粮油总公司(为副科级企业单位,12月宣布撤销)。11月,粮食系统实行政企分开,粮食行政管理与粮食企业经营职能分离,成立县粮油收储公司和粮油经营公司(均为副科级单位)。1999年1月,粮食系统机构改革后,县粮食局机关机构重新设立,有办公室、收储业务股、经营业务股、财会股、纪检监察审计室、人民武装部、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1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10年间,挂靠在粮食局的领导机构有:万安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1998年12月成立)、万安县粮食市场稽查大队(1998年12月成立)。
  基层粮油机构 1991年,有县城、枫林、观头、窑头、百嘉、韶口、高陂、潞田、罗塘、桂江、棉津、沙坪、柏岩、弹前、 武术、宝山、涧田、顺峰18个粮管所。粮管所下设粮站有:县城粮管所中洲、湖丘粮站;观头粮管所赤岗、下潞粮站;窑头粮管所刻溪粮站;韶口粮管所龙垢、渡口粮站;高陂粮管所谷中粮站;柏岩粮管所夏造粮站。另有万安县饲料行、粮食局农业开发基地和百嘉、窑头、韶口、潞田、罗塘、夏造和县城粮油加工厂;7月4日,设立万安县夏造米制品厂。1993年2月,在同一地设有粮油工业单位和商业经营的所站实行工商合一,改称粮油公司。夏造粮站、粮油加工厂、米制品厂合并为夏造粮油公司。 1994年,县城粮油公司设立军粮供应站,6个粮油公司(夏造除外)更名为粮管所。1996年5月,窑头农业开发基地划入县城粮油管理所管辖。1997年6月,县城粮油管理所兴办文成粮油加工厂;8 月,县直属库(百嘉)兴办华辉造漆厂。1998年11月,粮食系统机构改革,成立县粮油经营公司和县粮油收储公司,经营公司下设县城、窑头、百嘉、韶口粮油加工厂;县粮油收储公司下设县城、窑头、 百嘉、觇头、韶口、高陂、潞田、罗塘、桂江、棉津、沙坪、弹前、柏岩、夏造、宝山、涧田、顺峰、枫林、武术粮油管理所和县粮油收储公司直属库。1999年1月,基层粮油管理所简称粮管所(武术改称粮站), 粮油经营公司下属4个粮油加工厂更名为粮油综合加工经营部;沙坪、观头成立粮油加工经营部; 窑头粮油种养基地更名为万安县窑头种养基地。5月,成立髙陂粮油加工经营部。当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427人下岗。2000年末,全系统在册人数959人,其中局机关16人,粮油收储公司706人 (下岗237人,内退137人),粮油经营公司237人(内退7人),粮油批发市场13人(内退1人),质检站2人。第二节粮食管理国库粮食管理国库粮食包括国家专储粮、“甲字”粮、地方储备粮和公粮、水费粮、定购粮、保护价粮以及调入的粮食。这些粮食入库由收储企业负责保管,出库必须按粮权所属计划运作"所有粮食入出库必须有凭据、手续完备。1998年,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新的体制赋予基层粮管所和夏造粮油公司粮食收购职能,粮食收储企业和粮油贸易公司、批发市场具有粮食批发资料,窑头、百嘉、潞田种养基地、文城、夏造米厂具有粮产品批发资格。当年,针对省内粮食严重压库,省粮食局发出通知,各级粮食部门和经营企业,在进行省间贸易时,除省内短缺品种可以外购内销外,普通稻谷大米只能内购外销,外购外销。在农发行开立基本账户.并由农发行提供信贷支持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油出库,出库前向农发行报送粮油调销、移库、轮库等出库计划及相关资料,出库后三天内报送《粮油出库报告单》。2000年,对陈化粮进行严格鉴定,陈化粮只能卖给饲料加工业和工业用粮企业,不得进入粮食市场。
  粮食市场管理粮食市场放开后,粮食由粮食部门独家经销的状况发生改变。1993年11月,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县成立粮食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当年县人民政府作出规定,无粮食经营证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粮食交易,全县未完成合同收购任务以前,除粮食部门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粮食收购、加工、经营。1995年乂规定,粮食销售批发企业和用粮单位经营和使用粮食,只能到县粮食批发市场购买粮食,不得直接向粮食牛产者采购。1998年,全县粮食批发实行准入制度,粮食批发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前,必须向粮食主管部门提交申报,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其经营范围方可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必须在县级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内进行.不得从事场外交易。1999年规定,国有农业、农垦企业和监狱系统农场自产粮食跨县销售,必须向省农业厅、省农垦集团总公司、省监狱局申请获得准运证,否则视为非法贩运,依据《粮食收购条例》予以处罚。2000年,粮食收购市场实行三项制度,即台账制度、运输凭证制度、粮食市场巡查制度,对无证经营、超范围收购、以收购自用粮为名从事粮食倒卖,购销企业与私商粮贩勾结从事非法交易及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农村粮食管理新粮收获后,粮食部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对农村人口的粮食生活安排,在完成公粮、定购粮任务,留足来年种子粮、饲料粮的前提下(缺粮户不留饲料粮).人平口粮标准不足250公斤的缺额部分,由国家安排回供粮。90年代后期,农村粮食管理重点主要是对万安水电站库区移民、老少边穷地区、受灾农户、贫困缺粮户由国家安排供应,做到何时缺何时供,保证缺粮户有饭吃。
  第三节经营管理粮油经营管理表现为粮食企业内部以商品流转为主轴的管理,即粮油的购、销、调、存、加工、购销价格及费用成本的盈亏管理。1991年,实施县级粮食、财政部门向上一级粮食、财政部门承担收购任务、平价粮销售指标、流通费用三包干。1992年,粮食企业平价粮经营推行“代理制”,基层粮管所、站为代理单位,粮权属国家,企业按国家政策和计划进行运作,经营中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和合理费用由国家负担,经营所需资金由县粮食局内部结算中心拨付。议价粮油全面放开经营,价格随行就市。平价和议价经营分别核算,各计盈亏。1993年,粮食部门盈亏指标,由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期限两年。1995年, 推行“定收购,定销售,定调拨,定库存”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1997年,粮食系统“两线运行”付诸实施。两线运行指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实行两条运行机制。政策性业务包括国家定购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油的收购,进出口、储运、批发、调运以及总量平衡所需的议价粮收购,城镇居民口粮及农村需救助人口的粮食供应,军需粮供应,救灾粮和万安水电站库区移民口粮的供应,执行政府指令吞吐粮食平抑市场粮价。粮食收购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基层代理业务单位按规定给予费用利息补贴。商业性经营,是指政策性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当年起,县粮食局下属公司、厂等非收购业务单位全面放开,自主经营,在完成上缴任务的前提下,亏损自负,超利全留。基层企业普遍实行经营承包,按单位大小、经营量多少,向粮食局交纳2万~5万元的风险金。当年12月18日,为确保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地区核定万安合理周转粮库存900万公斤贸易粮,发生的利息和费用由财政部门拨补。1998年6月,根据国家“敞开收购,管住批发,搞活零售,顺价销售”的原则,县人民政府规定粮食企业从6月1日起,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粮食企业不得降价亏本销售粮食。为此,县粮食局出台《万安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规定5 月31日以前的亏损挂账由县粮食局认可。当年,省粮食局下发通知,指出粮食部门为落实省自营出口大米粮源所发生的亏损(即加工减量),可以作为政策性亏损挂账,但最高限额每吨大米不超过 231.68元。10月,为贯彻粮食“三项政策”,确保钱随粮走,封闭运行,县粮食局特制订《粮食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粮食收储企业只能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收购资金专户、销售款回笼户、财务费用户,账户款专款专用,不得串户。信贷台账实行收购资金分期作岀计划,按进度投放,收购单位逐月向开户社通报收购情况,有关数据交驻所信贷员记账核实。大额费用开支,需报农发行审批后支取。1999年3月,为了促使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县粮食局制定《万安县粮食企业财务包干规定》,对企业的资金管理、费用管理、销售收入及利润管理和财务报告均提出了具体规定。1999年1 月1日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销售粮食时,一律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粮食销售统一发票。从事原粮收购、储存和销售,并在农发行开户,购销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的粮食购销企业,其他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和政府储备植物食用油、销售系统内粮食购销企业之间的计划调拨的原粮时,可以免征增值税。2000 年7月1日起,享受免税优惠的粮食,仅限于县粮油收储公司批发、零售、调拨的稻谷及经加工的大米、面粉、玉米等。粮油经营公司自己出资向粮农收购的原粮按10%提取进项税金;其加工销售的大米、副产品或原粮按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金;销售外调大米按每吨10元标准予征增值税;受托加工粮食产品收取加工费的,可只就加工费计征增值税。当年1月,为腾仓销粮,县粮食局推出职工每月销原粮1.5万公斤,给基本工资150元,超销部分每50公斤发给0.4元费用补贴措施,鼓励职工销售粮食。对陈化粮销售价差,实行分级负担亏损,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粮食购销企业周转库存粮,由粮食风险基金负担。1991-2000年万安县粮食系统经营情况表9-9 核算单位(个) 固定资自有流商品流年平均保管费盈亏年度总数商业工业其他产净值通资金通费粮油储总支出吨平均费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存量(吨) (万元) 用(元) 1991 28 20 5 3 987 654 774 63364 103 16.25 -343 1992 28 20 5 3 1078 905 784 65258 51 7.82 -274 1993 22 20 2 1034 1168 887 51813 23 4.44 -201 1994 22 20 2 1162 1179 1195 57771 24 4.15 -45 1995 22 20 2 1181 1179 979 60272 23 3.82 34 1996 22 20 2 1451 1179 1478 69122 42 6.08 27 1997 23 20 1 2 1587 1200 2390 67915 37 5.45 -11361998 30 20 5 5 2270 1173 2219 71643 36 5.02 -12021999 16 1 9 6 2071 1118 1955 74038 63 8.51 -546 2000 16 1 9 6 2051 1119 1692 43281 58 13.4 -346

知识出处

万安县志1991-2000

《万安县志1991-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万安,于南唐保大元年(公元943年)得名,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设县,至2000年,建县历史达929年。 万安,古时即为赣江水上交通重要枢纽,是“上通两广,下接京畿”的关隘重镇。许多达官文人曾来万安游山玩水,题诗作赋,唐代丞相张九龄、宋代大文学家苏轼和欧阳修、爱国名臣辛弃疾和文天祥等都在万安留下了著名诗篇。文天祥的《过零丁洋》一诗中所提及的“惶恐滩头说惶恐”的惶恐滩, 就在万安县城南2公里处。如今昔日的惶恐滩已建成江西省第一座大型水力发电站。一座现代化的崭新县城在惶恐滩旁拔地而起。从惶恐滩沿赣江上溯,近百公里江面一平如镜,两岸群山苍翠挺拔。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里美丽的水光山色吸引了大批省内外、国内外游客来万安,或旅游观光,或考察十八滩文化。美国哈佛大学博士、法国远东学院院士、国际客家学会副会长劳格文先生游历万安山水后,对万安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秀丽的山水风光大加赞赏。万安,这颗镶嵌在赣中南大地的明珠,越来越引起世人的瞩目。 万安,地处江西省中南部,吉安市南缘,东邻兴国,西连遂川,南毗赣县、南康,北靠泰和。东西宽约47公里,南北长约65.5公里,境跨东经114°30'27.3"至115°5'37.6",北纬26°8'45.4"至26。45' 53.5",总面积2051平方公里。县治芙蓉镇距省会南昌317公里,吉安市95公里。2000年,辖9镇10 乡1垦殖场,165个行政村,8个居民委员会,1936个村民小组。有66575户292080人,其中农业人口 223833人。1991年至2000年,中共万安县委、万安县人民政府带领全县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紧紧抓住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两个转变,发展特色农业,强攻工业,繁荣第三产业,县域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82513.3万元,比1990年增长1.34倍;国内生产总值完成69166万元,比1990年增长1.8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05万元,比1990年增长43.9%;财政收入6723万元,比1990年增长5倍。 万安是以农业为主的县,粮食生产一向被视为主导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特别是进入 90年代以来,中共万安县委、万安县人民政府确定了效益农业观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农业产品结构调整,注重发展高效农业。在种植业方面,大胆调减粮食种植面积,主攻单产,扩大优质水稻种植比例,至2000年末,全县粮食产量13.07万吨,比1990年减少5400余吨。粮食品种得到优化,全县优质水稻占水稻总面积80%以上。与此同时,围绕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甘蔗、蚕桑等主要经济作物。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扶持,“八五”计划期间,这两种作物的种植得到快速发展,甘蔗年最高产量达到15万吨;蚕桑种植面积最多的一年达14573.5亩,年最高蚕茧产量达2003担。山地致力于宜林荒山种植营造和果业开发,10年间,人工造林面积51万亩,飞播造林4万余亩。据1999 年调查结果显示,全县经济林面积14315公顷,其中果木林面积1053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355万立方米。养殖业方面,一是万安水电站库汉水面开发,2000年,库区完成坝拦养鱼6370亩,网拦养鱼14700亩,养鱼网箱2573个。当年全县水产品产量11012吨,比1990年增加8111吨;二是生猪规模养殖和品种更新换代,一大批农民走上专业化养殖道路。据统计.全县养猪业发展最快的1994 年,全县养猪常年保持15头以上的农户有6300户,100头以上的专业户17户。生猪品种经改良, 不断优化。2000年,三元杂交商品猪覆盖面达40%。10年间,万安县农业逐步实现了从生产型到市场型、数量型向质量型、速度型向效益型的转变,农村经济有了大幅度增长。但是,由于农业基础仍较薄弱,产业化水平较低,加上10年间农副产品价格长期低迷,农民增收速度不尽如人意,2000 年,全县农民人平纯收入1286元,比1990年增加742.3元,但与吉安市全市平均值比,差距872元,今后脱贫致富仍任重道远。 万安县工业,经10年经营机制和体制改革,结构得到优化,经济运行质量总体上有了提高。从 20世纪80年代起,万安县国有工业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带来的巨大压力,从80年代末开始,在政府的引导下,一大批企业进入经营机制和体制转换的行列,继1989年县农机一厂、县农药厂等9家企业率先推行企业法人承包后,一些企业陆续实施承包、租赁、拍卖和破产。2000年,县属工业企业10 个,比1991年减少6个;工业总产值2768.2万元,比1991年下降41.48%;上交税金215.8万元,比 1991年下降33.6%。2000年,万安县规模最大企业一万安县糖厂宣告破产。1995年,中共万安县委、万安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乡镇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八五”计划期末,乡镇企业从1991年的6315个增加到10152个;工业总产值从1991年的3782万元上升到13314万元。“九五”计划期末,乡镇企业规模有所缩小,但经济运行质量良好。2000年,乡镇企业1730个,比1995年减少2406个;工业总产值32171万元,比1995年增加18857万元。“九五” 计划期间,云洲工业小区动工兴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0年末,工业小区进区项目 23个,形成了电子、化工、冶炼、水晶、建材、纺织、食品加工等7大行业,当年完成工业产值5932万元,上交税金130万元。 10年间,商品流通领域不断放开搞活,市场经济秩序日益规范,城乡市场供求平衡,购销两旺。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万安县个体私营商业异军突起,国合商业计划经济时期的商品流通主渠道地位开始受到冲击。面对个体私营经济带来的压力,万安县国合商业加大了改革的力度,首先开展经营方式上的改革。1991年,试行经营范围、商品价格、用工制度和分配方式“四放开”,扩大经营自主权。此后,经营方式进一步放开,对连续3年亏损的门市对内实行承包经营。至“八五”计划期末, 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合商业经营活动难以维持,逐渐将公司门市、柜组和库存商品作价,公开招标竞卖。从这一时期开始至“九五”计划期末,除省属条管的经营企业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外,万安县国合、集体商业企业基本停止了经营活动。在国合、集体商业退出市场的同时,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崛起。2000年,全县商业服务业个体工商户3308户,比1990年增加703户。10年间,城乡市场面貌日新月异。县城先后兴建了五云购物中心、南门农贸市场、县城小商品市场、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场和五云水果批发市场。库区淹没乡随乡政府搬迁新建了农村墟市,邻近105国道的高陂、潞田、夏造进行了墟场扩建,新设立了专业市场。90年代以前没有设立墟市的桂江、枫林,也在乡镇政府驻地设墟营业。大量农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纷纷跻身商品流通领域,城乡市场呈现一派活跃景象。据统计,1993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588.7万元,比1990年增长40.08%;200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05万元,比1994年增长11.66%。 “八五”和“九五”计划期间,万安县交通通讯事业发展迅速。20世纪90年代,国家制定加大投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交通被列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从政策、投资等方面向交通倾斜。万安县抢抓机遇,举全县之力,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全县交通设施有了较大改善。2000年,万安县境内公路总里程542公里,其中国道30.27公里,省道31.96公里,县道222.29公里,乡、村道 257.5公里,公路密度每平方公里25.7公里。实现了乡乡通公路,其中70%的乡镇通水泥路,88%的行政村通公路。2000年,全县有客运车辆109辆,座位2435个;货运车辆295辆,运力1400吨。水路运输,1990年8月24日,江西万安水电站下闸蓄水,素有九曲十八滩之称的县境内的良口滩、晓滩、昆仑滩、武术滩、小蓼滩、大蓼滩、棉津滩、漂神滩、惶恐滩等九滩已被淹没,万安至赣州(万安电站大坝上游)航道宽度有很大伸展。电信通讯发展迅速。1993年3月28日,万安县程控电话网开通,次年12月底,城乡全部开通程控电话,至此万安结束了摇把子电话的历史。2000年,全县交换机总容量2.56万门,实装用户16728户,其中农村电话交换机容量15360门,实装用户8853户。全县行政村电话覆盖面达100%。1996年2月9日.万安县首次开通移动电话,至“九五”计划期末,移动电话用户达6400余户。2000年,全县邮路37条,单程总长度1046.7公里,报刊发行站30个,函件进出口交换量258.33万件,包件0.92万件,报刊发行288.9万份。邮政储蓄实现了全国通存通取网络联通。 城市建设力度加大,配套设施日益完善,城区美化、亮化、绿化迈出了可喜步伐。10年间,万安县对新老城区进行了大规模改造。新城区以新世纪城市形象为标准,规划设计力求高档次,基础设施追求高品位。先后改造了纵贯县城南北的凤凰大道、五云大道,新建了崇文路、开发路等主要街道;环五云大道、凤凰大道的周围街道的照明、排水系统进行了大范围整治;街道两旁种上了行道树;北门桥、林贸大厦和县汽车站等商业繁华区设立了高杆灯。旧城区先后完成了胜利路、东风路和沿江路改造。城区卫生方面,兴建了 1个垃圾处理场,2个垃圾中转站,新建了 5个公共厕所,购置 T 160余个垃圾箱,一个整齐、洁净、美化、亮化的城市新形象展现在人们的面前。1996年10月,万安赣江大桥竣工通车,圆了赣江两岸万安人民千年的梦想,顺利实现了县城与105国道对接。2000 年年末,中共万安县委、万安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一江两岸,一城两镇”(迁五丰镇至河西)的规划,确立了河东发展成商业区,河西发展成工业区和行政中心的新思路。利用万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万安水电站库区的秀丽风光资源,着力打造城市建设新品牌,带领全县人民朝着“下年古城、水电新城、旅游靓城”的建设目标奋力迈进。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10年间,科技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活动成果显著。2000年全县科研和服务机构5个,乡镇科普协会20个,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116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计4072名,其中获中级以上职称者1137名,比1990年增加1118名,初级职称者2935 名,比1990年增加2464名。全县推广科技项目50项,有22项获省、地科技进步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素质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取得明显成效。2000年,全县有幼儿园34所,小学330所,初级中学21所,高级中学7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所。全县教师2685名"在校高中牛.3325人,初中生16025人,小学生27896人,入托幼儿3783人。县城3— 6周岁幼儿入学率99.7%,乡镇学前3年教育入学率22%;小学7—11周岁儿童入学率99.7%, 12— 14周岁少年小学普及率98.03%;小学毕业生取消升学考试,城镇100%、农村95%直接升入初中, 12—14周岁青少年纯入学率96.39%。10年间,高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等、中等学校3312人,录取率达69.95%₀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中师毕业生449人,大专毕业生189人;电视师范大专毕业生198 人;电视广播大专毕业生288人。成人高等、中等考生录取1686人,自学考试全科合格的373人。 1995年,启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各初级中学举办职业初中班补授初中课程,全县青壮年文盲占青壮年总人口的4.4%,比1990年比例下降5.9%。当年10月,万安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各类文化活动异彩纷呈。全县有文化馆、站15 个,图书馆、室30余个,电影放映队16个。1993年,万安有线电视台开通,1998年19个乡镇开通有线电视,31个行政村建立广播、电视室。1999年,红桃命高山台开播,全县电视覆盖人口达85%。各种文艺演出活动频繁,县专业剧团除了开展节日演出,还举办了多次农村文艺调演,县直单位经常组织纪念演出活动。文学艺术创作成果显著,数百篇各类文学艺术作品在地区以上报刊发表,有的还获得创作奖。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万安知名画家梁书绘画作品先后在杭州、广州、台湾、澳门等地展出,深受同行业人士赞誉。1996年,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万安县志》出版发行。同年,万安县博物馆开馆,为开展县情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教材和窗口。2000年,县城有舞厅4家,录像厅4家, 电脑网吧21家,为人们开展有趣的文化活动提供了场所。城乡医疗保健条件改善,居民身体健康水平有了提高。县城有专门医疗机构2个,防疫保健机构3个。全县有乡镇卫生院19所,村级卫生所和个体诊疗所326个,单位内设医务室5个。县乡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706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184人,初级职称485人;防疫保健机构工作人员96人;村级从医人员332人。2所县级医疗机构跨入国家卫生部二级甲等医院行列,8所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卫生部一级甲等医院标准。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全县10年间未出现传染病暴发性流行,1991年达到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1997年达消灭丝虫病标准,1998年达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 回首过去,万安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四大、十五大精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十五”计划期间,是进入新世纪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重要五年,也是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勤劳智慧的万安人民将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负重拼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谱写出光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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