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消费者协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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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5319
颗粒名称: 井冈山市消费者协会
分类号: C912.2
页数: 1
摘要: 消费者协会1993年年底和1995年7月,井冈山市、宁冈县消费者协会分别成立。县市合并后,2001年1月,对消费者协会人员进行调整,在基层设立7个分会、28个投诉站。
关键词: 社会组织 社会服务

内容

消费者协会1993年年底和1995年7月,井冈山市、宁冈县消费者协会分别成立。县市合并后,2001年1月,对消费者协会人员进行调整,在基层设立7个分会、28个投诉站。1994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市、县消费者协会组织人员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张贴标语(条幅)50条,张贴漫画版图30套。 当年,市、县打假维权立案20起(万元以上2起)、查处违章案件30起,合计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50 起,罚款3.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7万元(过期药品4 箱,假冒有胶轮力车125辆,劣质钢坯240吨、酱油800瓶,假冒堆花酒300瓶、饮料1500瓶)。
  1997年至2008年,共进行12个主题年活动。分别在茨坪、龙市、新城区开展“3 •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累计10万余份。焚烧假冒伪劣商品16吨,标值人民币112万元。张贴宣传标语300余条。举行电视宣传讲话10余次。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800人次。
  2003年3月15日,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2. 7万元(过期药品6箱,假冒有胶轮力车175辆,劣质钢坯335吨、酱油1200瓶,假冒堆花酒420瓶、饮料2200瓶)。“打假护农”出动8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68户,查获违法经营化肥5650千克,劣质化肥500千克,立案2起,罚款1. 5万元。
  2008年3月15日,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6万元(过期药品5箱,假冒卷烟15箱,劣质食品35 件,过期饮料2000瓶,假冒酒类150瓶) 1991年至2010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9件,调解1035件,挽回经济损失13.1万元。

知识出处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历史和井冈山市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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