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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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531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政执法
分类号: D912.112
页数: 2
摘要: 第四节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国务院《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击投机倒把和查处市场交易中出现的不法行为。1995年至2000年,县、市工商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0起,罚没款22. 25万元。2001年至2010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5起,罚没款131. 59万元。
关键词: 行政执法 行政行为

内容

第四节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国务院《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击投机倒把和查处市场交易中出现的不法行为。1995年至2000年,县、市工商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0起,罚没款22. 25万元。2001年至2010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5起,罚没款131. 59万元。
  消费维权1998年,设立“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开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在各景区景点、宾馆大堂和超市设立消费者投诉牌,明示投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01年起,率先在全省实行“12315”24小时人工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要求在市区投诉10分钟内、景区投诉30分钟内到达投诉位置处理消费纠纷。1998年至2010年,市、县工商局共受理案件9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7万元,收到锦旗30面、感谢信172封。
  2007年9月11日,茨坪某宾馆地下商场拒绝接待散客,经营行为诡秘。9月12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对该商场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商场为吸引旅行社、汽车驾驶员和导游人员组织游客到该商场购物,商场采取按车座多少分别给驾驶员支付80元/辆、50元/辆、30元/辆和按游客购物总额的 20%给导游人员回扣。该商场因商业贿赂非法交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当事人作岀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10天,没收违法所得990元,并处罚金2万元。

知识出处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历史和井冈山市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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