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土地监管执法检查1995年,井冈山市政府下发《井冈山市土地管理“三无”乡镇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展土地管理“三无”(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行为)乡镇活动,调动全民惜土护土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990年至1999年,市土管局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共查出违法用地1429 宗,面积达18. 97公顷,共依法处理1403宗,其中依法拆除57宗,退还土地面积1. 4公顷,补办用地手续537宗,结案率达96%;宁冈县土管局共查出违法用地1717宗,面积达25. 41公顷,共依法处理 1673宗,其中拆除19宗,还耕面积0. 25公顷,结案率达97. 43%。
县市合并后,2001年至2004年,市土管局加大对新城区范围的土地执法监察,对新城区范围的用地审批进行冻结。共查处违法用地658宗,面积8. 65公顷,其中收回违法占地面积0. 18公顷,查结率达100% o 2005年,会同市安监、公安局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巡查,共查处各类违法用地30宗,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通知书》11份,责令补办用地手续9宗,查处非法转让土地5宗,改变土地用途1 宗,拆除2宗。
2006年,联合市公安、规划、城管局对茨坪新村突击扩建房屋进行整治,共拆除非法占地建房14 宗,面积590余平方米;全面清理未批先建和非法占地小型水电站16宗,追缴各项规费30万元;联合纪检监察对46宗划拨土地出租进行清查,共收取土地岀租收益金40万元。
2007年,结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违法违规建房用地15 宗,非法采矿2宗,违法占地面积7430. 3平方米,罚没款19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150多万元,拆除违法用地一宗,面积133. 0平方米。
2008年2月,市政府下发《全市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市监察局、国土局、 规划局、房产局、公安局、市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行动,共清查出居民个人违法违规建房1300多宗(含批少建多),面积10. 5万平方米,已依法处理626宗,面积4. 8万平方米;对龙市镇石陂村梨沟湾处非法转让耕地0. 55公顷一案进行查处,因涉嫌触犯刑法,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1月,市政府又下发《关于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未经批准占地建私房以及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有效地打击扰乱土地市场秩序行为。
2009年,市国土局加强与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调配合,成立了五部门联席会议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室成员会议,制定《井冈山市土地管理规定》、《井冈山市土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井冈山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19项制度,在吉安市国土资源系统中争创到执法监察目标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全年共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宗,收取罚没款20万元,拆除违法建房用地3宗,面积180平方米。
2010年,井冈山市第一次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提取了 282个卫片图斑,顺利通过上级的检查验收;同年4月17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井冈山市农村土地清查工作实际方案的通知》,6 月6日,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之后,对新城区、大井林场荆竹山及古城镇开展拆除违章建筑执法行动,共拆除房屋基础24宗,面积3000平方米。全年共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7件,占地面积8411平方米,收缴罚没款32万元。
来信来访及土地纠纷调处1990年至1999年,井冈山市土管局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5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68起;宁冈县土管局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67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100起。县市合并后,2000年至2010年,市国土局共接待来信来访70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31起。
村级网络2008年,井冈山市建立村级国土监察信息网络,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村聘请1名国土监察信息员,共聘请124名。信息员津贴由市财政从土地收益中列支,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2009年10 月,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3天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班,参训人员有全市106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级国土监察信息员共2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