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金融风险及安全银行监督2003年12月,井冈山市银监办成立以来受吉安监管分局的委派,对市内所辖各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督与再监督。
在机构管理方面,对商业银行少数营业网点升格为二级支行进行审核。在通过对营业网点业务量、内控管理、主管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审核后,经吉安银监分局批准,2006年6月,井冈山市中行茨坪分理处升格为二级支行;2007年5月,井冈山市农行会师分理处升格为二级支行。协助上级考核、审查井冈山市邮政支行的分设和井冈山市九银村镇银行的组建。经批准,2008年3月,井冈山市邮政支行正式成立,下设桐木岭、龙市、黄坳、罗浮、厦坪、古城6个二级支行。2010年,支持九银村镇银行的成功组建,并于2010年4月在茨坪正式开业。督促、指导井冈山市农信社统一法人的重大体制改革。从2005年3月12日开始,用近一年的时间,帮助督促井冈山市农信社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关系, 把新城、古城、大陇、龙江、茨坪5个信用社,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一个法人核算的产权制度改革。审核辖内各金融机构的搬迁。从2005年开始,井冈山市银监办对各金融机构新办公地点的合理布局、安全设施等进行考核、初审,形成材料上报上级审批,至2010年,井冈山市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邮政支行、农信社均已搬迁到新城区办公。
在高管人员管理方面,井冈山市银监办通过调查、考核,出示鉴定意见和初审意见,由上级银监局决定行长、副行长、理事长、监事长、农信社主任等高管人员的变动。2004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邮政支行和井冈山市农信社的一把手中,有2人提升,17人轮岗调离。
在内控管理方面,井冈山市银监办每年配合吉安银监分局,对有关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中间业务、案件治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的检查2 ~3次,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稳健运行。2006年2月,大陇农信社发生一起职工盗库款潜逃案件(涉案人已抓获),井冈山市银监办派出人员协助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呈报上级,中国银监会吉安市银监分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井冈山市农信社主任、副主任、监事长及大陇农信社主任等4人予以免职处分。 2009年9月,对各金融机构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 2010年10月,对各金融机构进行“内控案防执行年”大检查等多项检查,均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风险防范井冈山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政支行等商业银行,在大力支持当地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注重内控制度的健全和规范化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在贷款项目的选择上,既保证银行的经济效益,又能体现支持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在内部管理上,做到规范和严格要求,既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同时又注意防范和化解风险.做到资金的高效安全。在内部风险控制上,牢固构筑三道监控防线,实行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制度和重点岗位的严格管理:建立一线岗位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的制约关系;建立稽核、监察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多项业务的再监督制度,形成立体交叉与全方位控制;建立规范的岗位管理和岗位责任制,要害岗位实行重点管理,尤其对信贷管理、资金、交易、财务、会计、出纳、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实行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20年来,井冈山市各金融机构未发生重大事故。
井冈山市农信社根据自身体制的特殊性,在防范金融风险和确保金融安全方面做得更细。特别是2006年全市农信社、城市信用社统一法人核算以后,为落实风险防范建立4个体系:风险内控的信息体系;内控的制度体系;组织责任体系;监督保障体系。完善6个层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股东对理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与制衡;建立与现代金融企业接轨的内控体系;建立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党的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体系;自觉接受合法的外部监督,如井冈山市银监办、市审计局、纪检委、司法局等单位的监督;不断完善信用社特殊体制下的道德、文化建设,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把住3个关口:把住网络和金库的关口,控制案件发生;把住富余资金的通融关口,把住大资金的运作;把住重大项目监督的关口,防范集中性风险的发生。